这也是我所认为的推理小说谋杀技巧中的精义,不用自己动手,或是自己很少动手,让目击者,甚至是警察去为自己“杀人”与完成自己快要完成的谋杀案,今天我所要写的这类谋杀技巧,可以说是贯穿所有推理小说大师作品始终的灵魂诡计,这类诡计或是凶手心理操控被害人,或是心理操控警察,但是其目的只有一样,就是让自己用最奇幻的手段达到逍遥法外的结果
1.暗示型
这类谋杀技巧首推艾勒里.奎恩的《生死之门》,凶手利用医生的身份,暗示被害人患了绝症,从而让被害人自杀,对于这种心理杀人的方法我在《论推理小说大师中的另一个神---艾勒里.奎恩》这文章中有过详细论述
当然最经典的还在于艾勒里.奎恩的《十日惊奇》,在本书中,凶手利用了一系列的暗示最终成功的把所有的杀人罪名推到了被凶手嫁祸的人身上
2.伪证型
这类谋杀技巧首推艾勒里.奎恩的《脸对脸》,在书中,凶手与他的女同谋计划杀害凶手的妻子,凶手先是和女同谋自造了自己与她分裂的假象,然后女同谋去找警察说凶手逼迫自己在将来的某一时间做凶手杀害他凶手的妻子时的不在现场的证人,结果,凶手的妻子真的在这一时间被人杀害了,然而警察一直找不到凶手到底是找哪个人做同谋去杀人的妻子,其实,真正的凶手就是那个女同谋,他去找警察也只不过是让警察相信她不会杀人,从而把自己撇清,这样她在行凶时就没有了杀人动机与时间
3.综合型
这种类型,我在一开篇就提到了,也就是一.密室型中的假死型
写到现在,我也该首尾呼应的把焦点回转到我开篇提到的,关于推理小说中谋杀技巧的综合问题了
在上面我总结的推理小说的谋杀技巧中,我的分类是,密室型,不在现场型,角色型与心理渗透型
通过以上的分析,大家也就都明了这些类型,当中包括那些天马行空的杀人技巧,而且其实用性也是毋庸怀疑的
但是中国人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合抱之木,起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虽然这句话本意是说,做人,做学问都要脚踏实地,但是,只要我们深入了解这句话就会发现,这其实是教导我们如何像盖房子一样,把一块一块的转头变成参天大厦的---没有最基础的东西,就没有最后宽广的胜利---而心理渗透型的谋杀技巧就是所有推理大师以及推理小说谋杀技巧的基石以及灵魂
我今天要阐释的谋杀技巧的理念也在于此---这只是推理境界中的第一重---至于推理境界的第二重,第三重,第四重,我在关于星际境界的帖子中有过论述
谋杀技巧的第一重境界,就在于如何天马行空的把所有“落单”的谋杀技巧用心理渗透的技巧综合起来,成就青出于蓝的新技巧
例如,在我开篇所提到的A.假死型的谋杀技巧中,虽然从表面上看这种类型是密室型的谋杀技巧,但是就这么一个包括在一.密室型谋杀诡计当中的小类,就综合了一.密室型,二.不在现场型,四.心理渗透型的谋杀技巧
因为,对于一个凶手来说其谋杀的首要目的就在于如何让自己杀人后逃脱法律的制裁,而逃脱法律的制裁的最好方法就是不让人发现自己是凶手---当然大家也可能说利用法律漏洞杀人最彻底---当然大家这么说也不错,但是利用法律漏洞杀人也有局限性---大家通过看我写的法律漏洞系列文章就可以看出来
所以,基于凶手的这种心理,我们逆向思维的话,就可以看出凶手利用这种杀人方法的高明
引用 第一,凶手利用第三者充当第一个发现被害人在房间中对于呼叫没有反应的人,并且让自己当了顺势当了目击者,同时在破门而入后杀死被害人---但是第一个目击者,已经先入为主的认为被害人在破门而入之前就已经死亡---破门而入后的假象现场又加深了第一个目击者的确信,这样凶手就巧妙的用“不言自明”的心理渗透方式,让所有人都不会先怀疑自己
第二,凶手在利用这种密室杀人的手法杀人的时候,还为自己制造了不在场证明,因为第一个目击者已经确信自己在破门而入之前,被害人就已经死亡,所以真正的凶手是不会在破门而入后杀人的
第三,凶手利用这种密室型杀人技巧杀人后,其所造成的冲击力也让迷信的人会认为是厉鬼所谓,而非人力所谓,因为,一个人是无法穿透墙壁杀人后,再穿透墙壁逃脱的,所以凶手的心理渗透不仅在于以上各点,更重要的是,凶手通过这种谋杀技巧的实施,其本身就为把怀疑的目光从自己身上转移开提供了足够的保障
所以,我写到这里,大家也就明白了,心理渗透技巧这无处不在的实用性---因为我上面所写的每个具体的谋杀技巧都是自始至终的贯穿了这种心理渗透的谋杀技巧
而这还不算完,因为,我还没有讲今天的重点中的重点,那就是如何综合利用心理渗透的方法---这也是我所提倡的仅次于法律漏洞杀人技巧的杀人方法
而为了阐释这种理念,我也会用实例的方法来把这种思想阐释给大家
这个例子就是,我在四.心理渗透型,2.伪证型中所提到的《脸对脸》
这个案件中,凶手的详细作案过程是这样的
男主角a是一个小白脸,平时专门引诱年老色衰的女人,从而骗取钱财,最后他为了钱和一个有钱但是因色衰而过气的女歌手结婚了,他为了早点得到妻子的巨额财产,他决定谋杀妻子
他的计划是这样的,因为平时,他在外面有很多女人,所以,他决定自己不动手,而是挑选一个对自己痴迷的女人做凶手,杀掉自己的妻子,而自己则去找以前的老情人b---现在已经闹崩了,给自己做不在场证明
谁知道,事情峰回路转,当a在某一晚找到自己的老情人,而且一直纠缠到天亮的时候,第二天女主角b---也就是男主角的老情人,从报纸上得知a的妻子被人杀了
于是,b就忙不迭的去警察局报了案,说她可能被自己的老情人利用做了不在现场的证明,就在那晚,a找的另一个情人把a的妻子杀了
在此后的几个星期中,警察翻遍了整个城市,约谈了男主角a的所有情人都没有发现,谁在案发那晚提男主角充当了杀人凶手杀了他的妻子
案情大白后,警察发现,其实真正的凶手就是那个作证说男主角a和自己整晚都在一起的女主角b
看到这里,大家也许觉得,这个案件太过平淡无奇,难道这样平淡的案件会和我要说的心理渗透类的综合谋杀有什么关系吗
大家向下看
在这个案件中,a综合利用了,不在现场型,角色型,心理渗透型的谋杀技巧,尤其是心理渗透谋杀技巧的运用真是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第一,a和b首先制造了两人分裂的假象,从而给渗透给了警察一种初步的心理印象---这也是心理渗透的结果---b不可能给a做假证---b的证词也就堂而皇之的成立了
第二,既然b不可能给a做假证,那么a在自己的妻子被谋杀的当晚也就确实没有亲自去杀自己的妻子可能---虽然有买凶杀人的嫌疑---但是就连买凶杀人的证据都没有,而警察相信了b的证词,还给a和b带来了好处,那就是,既然警察相信了b的证词,从而a有了不在场证明,但是a与b的不在场证明是相互的,既然a有了不在场证明,那么真正的杀人凶手b也就有了不在场证明
所以,现在大家也就看出,心理渗透的杀人技巧在这四种杀人技巧中,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心理渗透型的谋杀诡计,在这四种杀人技巧中充当了操纵着的作用,因为不论是那种杀人方法,都得用到心理渗透型的杀人技巧,因为不管是什么样的杀人方法,其凶手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把怀疑的视线从自己身上转移到别人身上,而转移视线的技巧,其本质上也就是由心理渗透型的杀人技巧所操控的---至少原理是一样的。
所以,大家现在看出了,不管什么样的杀人技巧,从本质上来说,心理渗透技巧是根本,从实用性上来说,综合利用才是保证,综合以上两点,只有把所有的情况与实际综合起来考虑才可以创造出最完美的谋杀案
前几天,我在星际的帖子中说到了无招胜有招是佛的境界,对于人间的无招胜有招的境界,就算是有人能达到,那也只是人类特有的境界,这种境界是不能与佛的境界相媲美的,这也意思也就是说,不管是对于星际的战术战略的运用,还是对于犯罪诡计的实施,用人类的这种最高境界去实施总会有破绽的---也就是运气的成分太多
所以,从哲学境界的意义上来说,要想把犯罪实施的完美,其原理就与运用星际战术是一个道理,就像我说过的boxer与flash代表了两种不同的无招胜有招的境界,boxer的境界是以万变应不变,flash的是以不变应万变,相对于犯罪来说,其道理是一样的,当然对于出千与魔术也是一样的,要想让自己的行为没有破绽,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用小动作,掩盖大动作,所谓,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对于犯罪来说,要想让自己的犯罪行为不被发觉,就原理就是要用密室型,不在现场型,角色型,心理渗透型来综合的制造假象,从而掩盖自己是凶手的真相,这样最也就像星际的无招胜有招的境界一样,把警察---星际对手,可能的应变以及出乎自己意料的察觉可能性给减小到最少
当然有的兄弟会说,布鲁克斯先生那样杀与自己无关系的人,也可以达到这样的效果
但是我要说,一个人杀人的冲动,其目标大多数是对于那些自己熟悉的人动手的,因为只有自己身边的人,才最有可能惹自己生气
同时,布鲁克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也没有跳出密室型,不在现场型,角色型,心理渗透型的犯罪技巧范畴
下面我就说以说为什么
第一,布鲁克斯先生在杀人前都会去自己的工作室,从而自己的妻子也会为自己作证,而布鲁克斯先生就有了不在现场的证明,这样就符合了不在现场型的范畴
第二,布鲁克斯先生的工作室是一个密封的房间,所以他的妻子是不知道房间有暗道的,所以布鲁克斯先生运用的这种逃生的手法又符合了密室型的范畴
第三,布鲁克斯先生杀人时都会化妆从而让别人认出自己的概率降到最小,而这又符合了角色型的范畴
第四,布鲁克斯先生所综合运用前三种类型,其本质都是用心理渗透型来贯彻掩盖自己真是面目的目的,从而心理渗透的犯罪技巧也被布鲁克斯给用上了
通过以上分析,我想大家也就不言自明的明白,我写的这篇精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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