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4-11-24 08:08:10 浙江
难道是于紫薇抛尸的时候不小心又撞死了个人但是因为她自己过于紧张没有发现,尸体的拖拽痕迹一直延伸到堰塞湖、最后进入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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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4 09:07:06 天津| 发自安卓客户端
于紫薇用林芳芳买票的手机,是一直带着的,相当于她抛尸也是有行踪记录的,一个人怎么会去这么偏僻的地方,第二个露点是外卖员进去就再也没出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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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4 09:07:31 山东| 发自安卓客户端
于紫薇离开林芳芳家后,林芳芳的手机一直在于紫薇身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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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回答在 2024-11-24 11:57 被选定为谜题答案,获得破案经验 7

发表于 2024-11-24 11:12:30 北京| 发自安卓客户端
阿莫儿的脱罪流程本身没有问题,只是执行人有一个巨大的疏漏,那就是对于未知来源的二手车没有做仔细的检查,大胆猜测,那辆车上除了当事人没有发现的另外一具尸体,还有定位设备未被发现,比如车辆自带定位设备,或者,别人的手机,导致林芳芳的尸体提前被发现,由于发现尸体的时间相对较早,加上其他线索一比对,顾言故意一诈,以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素质,基本上什么都说了,说到底,这就不是完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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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4 11:21:13 湖南| 发自安卓客户端 发帖际遇
感觉时间线很重要,所以写个总结

赵承锦9:45作案后离开现场
于紫薇10:20第一次抵达现场,10:37离开

“我把车开回家后,搞来了一个地下黑车交易市场的网站,匿名下单买了一辆套牌二手车”

从家到小区需半小时
说明于紫薇第二次进入现场是11:37左右

“然后我开车,拉着尸体来到了距离城市大约一小时车程外,莲花山下比较偏僻的一处堰塞湖旁”

而后到达抛尸地点就已经12:37左右了

另外有一点钻牛角尖的分析,既然从警方视角看,林芳芳要在第二天上午去广东旅行,哪怕小区的两个监控没有拍到她,说明她走的侧门,那小区周边的摄像头也应该会拍到她的身影才对,一个要去旅行的人居所附近却不见踪影,警方就会还怀疑聊天记录造假的可能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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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回答在 2024-11-24 12:24 被选定为谜题答案,获得破案经验 7

发表于 2024-11-24 12:18:39 广东| 发自安卓客户端 发帖际遇
三种可能性
再说之前我先解析下叭

由题中:另外,再告诉你们两件事,第一,并没有人报案说林芳芳失踪,第二,在堰塞湖里,我们发现了除了林芳芳之外另一个人的尸体。
这话可知信息:警察压根没有调查林芳芳的任何意向。
无人报案,且正常出行的成年人是不会被调查的,而且正常的报失踪是在失联24时后,调取监控周期是一周内,加上立案调查的时间,整体最快效率也不会低于三天。

那么很简单,警方的目标不是人,是物
接着来说三种可能性
1 车辆加载了智能呼救系统,根据受损程度会自动上报事故地点并求援  【喔,老天鹅,她竟然没针对汽车系统做全面检查!女司机恐怖如斯…】
2 警方的目标是黑车,黑车报了被盗信息,据监控正好追查到,并一路排查致水库,时间效率完全吻合
3 扩充说明,警方追查牌照,牌照实名人有罪证在身,其余请参考第二条信息。
最后根据道路痕迹,路边缘磨损,轮胎痕,树枝杂草折断迹象等判断近期有车入水,后发现尸体,再追查身份、监控,发觉嫌疑人
至于第二个尸体,他死里面关我啥事儿?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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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6 13:04:39 四川
尸体也可能是林芳芳联系的那个朋友。
她暗恋林芳芳,一直躲在房子附近偷窥林芳芳,却假装远在天边,和林芳芳做网友。
看到汽车离开后,她一路跟踪到湖边,看见于紫薇把车沉入湖底,意识到这是杀人,但生性猥琐的她不敢跟人正面对抗,只能等于紫薇离开后再去救人,结果淹死了。手动狗头
发表于 2024-12-5 23:43:17 河南| 发自安卓客户端
穿外卖服进去的却开了黑车出小区?
楼主| 发表于 2025-2-4 20:46:28 四川
答案:

我们来复盘整个案件的过程,找出可能的漏洞所在。
1、问题是否出现在赵承锦这边。
赵承锦在杀害林芳芳后,立刻离开了现场,他没有返回家中,而是去了酒吧这一类的休闲场所。
或许赵承锦会在监控或者其在酒吧玩耍期间,表现出紧张、焦虑,甚至更直观的不良情绪,但这些最多只能引起警方对其的怀疑,而不可能因此推导出他杀害林芳芳的结论。既然赵承锦均未对任何人逗留过与案件有关的信息,也没有明显的引起警方和其他人怀疑的行为,则可以排除这种可能性。
2、问题是否出现在林芳芳家中。
之前案件里讲到,于紫薇在杀人后,并没有清理林芳芳家属于赵承锦和自己的指纹和足迹,但是根据其后面的证词,赵承锦和于紫薇都曾经来到过林芳芳家,因此在林芳芳家能发现这二人的指纹和足迹才是合情合理的,这一点是不会引起警方怀疑的。
3、问题是否出现在车辆上。
于紫薇驾驶车辆运送尸体到堰塞湖的过程,显然不可能全程避开监控,但即使于紫薇驾驶的车辆被拍到,一则于紫薇进行了伪装,警方无法通过夜晚时分处于严重照明不佳情况下的监控拍摄出的画面确定于紫薇的身份,二则堰塞湖本身处于荒僻之地的监控盲区,警方也无法确定车辆离开监控可覆盖的区域后去向是哪里,警方肯定不会单纯因为这辆车从林芳芳家所住小区开出,朝莲花山山区方向开去而对车辆有所怀疑。而且,也不可能仅仅据此就推论出这辆车被沉在堰塞湖中。
4、问题是否出现在并不存在的旅行搭子上。
这个可能性存在,
但是问题在于,案发到顾言找到赵于二人仅过了两天,林芳芳并非连城本地人,在这里无亲无故,而且她只是一个三流小演员,这样一个人即使有两天没有与家里人、朋友联系,或者没有去单位上班,也不会如此快的引起其家人、朋友和单位的注意。这年头,一个举止轻浮的年轻女孩有两天失联,也不会有人因此去报警吧。
另外,案情中提到的,于紫薇让赵承锦想办法偷偷留意着林芳芳的家人、朋友、同事有没有人发现姓林的“失踪”,或者对她的不辞而别有什么怀疑,但是,并没有。而且顾言也强调了,警方没有接到关于林芳芳失踪的报案。
5、问题是否出现在买卖二手车这件事上,

其实,问题就出在这里。
根据于紫薇或者说阿莫尔的分析,于紫薇下单买车使用的是化名,全程没有与卖车的人进行过语音通话,因此对方不可能留下或者对于紫薇的声音有所印象,于紫薇使用的是一张为了调查林芳芳从暗网上买的黑卡,也不可能通过这张卡查到于紫薇的身份。而且,于紫薇买的大概率是来路不明的黑车,卖方只管拿钱根本不管买方的真实身份到底是什么。
这些都没有问题,
但是问题在于,
阿莫尔并不懂黑车行业的潜规则。

带警方发现尸体的,是两个二手车车贩子。那些黑网站上卖的套牌二手车,几乎每一辆车在隐蔽的地方装着定位器。等买家买回去后,再跟着定位器的位置追过去,找机会偷走,稍微翻新一下,就又成了一辆可以销售的车。有二手车车贩子按照定位器的位置,追踪到了一辆二手车,也就是于紫薇购买的这辆车的位置,在莲花山西侧的一条堰塞湖,发现车的定位在湖里。车弄不出来,其中一个车贩子仗着自己会游泳,就想潜下去把定位器拆了带走。
但是,正如案情里所说,
这处堰塞湖的水文情况比较复杂,湖中经常会有暗涌,也不会有人来这里游泳或者潜水。
于是,出事了,
这个车贩子不慎溺水,在湖里死了,另一个车贩子吓得直接跑路。
和放在旅行箱里丢弃在车里的林芳芳的尸体不同,这个溺亡车贩子的尸体很快就浮出水面,被路过的人发现。报警后,警方很快确定死者身份,并且抓到了另外一个车贩子。
而车贩子将整件事情的过程和盘托出,
警方立刻起了疑心,
湖底为什么会有一辆车呢?

于是,打捞车辆,发现尸体,确认死者林芳芳身份和死亡时间,
很容易,就可以怀疑到与林芳芳存在明显矛盾并且发生过冲突的赵承锦、于紫薇夫妇身上。

而且,根据案情,于紫薇在处理林芳芳尸体的时候,并没有给林芳芳的尸体换衣服和鞋子,
因此发现其尸体的时候,
表现出的状态,是家居状态。(另外,小区监控也没有拍到林芳芳推着旅行箱外出的场景,这当然可以解释为,林芳芳没有从安装有监控的小区的正门离开小区而是从侧门离开,但是林芳芳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这也算案件的一个疑点。)
警方据此确定,林芳芳并不是在旅行途中遇害,而是在家中遇害的。
那么,
谁是林芳芳生前最后造访她住处的人呢?
当然是赵承锦、于紫薇夫妇。

一个小小的疏漏,就让阿莫尔和于紫薇设计的“完美犯罪”功亏一篑,也算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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