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首先,梳理案件中的几个重要疑点。
案件性质无非只有孙宏毅自杀,和孙宏毅被谋杀两种可能性。
自杀的疑点有:1、不孙宏毅左撇子,一般不会用左手割右手手腕,更加不会从里向外割。
2、现场明显被清理过。
3、床上的物品凌乱说明在可能曾经发生过争斗或打斗。
4、遗书为什么不用手写,而是打字,且没有署名,像是伪造的。
5、孙宏毅的妻子表示,孙宏毅的抑郁症已经得到了改善,不会自杀。
被人谋杀的疑点有:
1、孙宏毅的医生证实,他的抑郁症的确严重到可能会自杀的程度。
2、凶手杀人后,为什么要用孙宏毅的手机给必胜客订餐,而且虚掩房门,让送餐员发现尸体。
3、孙宏毅在死亡之前并未服用任何精神类、镇定类药物,那么他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没有道理不反抗,如果反抗,没有道理在身上没有搏斗留下的格斗创或抵抗伤。
4、凶手既然对房间里自己可能会留下指纹或者其他痕迹的地方都进行了仔细的清理,没有理由会忘记自己喝过茶水的那只杯子。
如果这起案件,是一起谋杀案件。
那按照案情分析,凶手就是陈创,陈创担心自己和孙宏毅联手(或者说自己为主谋,胁迫孙宏毅)大规模盗卖商业机密的行为被调查人员揭穿,杀害孙宏毅灭口并且盗走了能够指正自己的证据。
这里就存在几个疑点:
1、从死者妻子的叙述看,孙宏毅和她提到的CC,就是陈创(首字母缩写),而孙宏毅在出事之前,已经对陈创有所警觉,怎么会在家里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情况下,让陈创进入自己家呢?
2、陈创身材相对瘦弱,而孙宏毅相对强健,陈创是如何在不使用任何药物或者其他辅助物品(比如电击棒)的情况下,制服孙宏毅,并伪造其自杀的呢?
3、不在场证明,虽然陈创在案发当天的表现有点奇怪,但其不在场证明却是无懈可击的。既有其公司、西餐厅的监控作为物证,也有其公司的保安、网约车司机,以及一起吃饭的准情人做为人证。
4、陈创在孙宏毅家搜寻移动硬盘的过程,似乎非常具有“针对性”,他似乎知道移动硬盘就放在卧室里,只对卧室里的东西进行了翻动、清理,却根本没有去搜索其他房间,试问这样一个关乎孙宏毅身家性命的移动硬盘,放在什么地方,陈创是怎么知道的?
这起案件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难道这个世界上存在某种魔法,可以让陈创用意念控制20公里外的孙宏毅自杀,然后清理现场痕迹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破解这起悬案的关键,在于死者孙宏毅手指上的灰痕。
案件信息中提到,孙宏毅非常的爱干净,房间里虽然东西很多,但整体很整洁,那么,灰痕是从哪里来的呢?
而灰痕就意味着,在这个看起来非常干净的现场的某个地方,应该遗留有未及发现和清理的指纹,这个指纹属于谁呢?
假如孙宏毅是被人谋杀后,伪造遗书,伪造自杀现场的话,那么,“凶手”一定是先通过键盘写好遗嘱,并清除指纹。然而,清理键盘是非常麻烦的事,因为很容易就会碰到什么键,在屏幕上显示出来。对于“凶手”来说,在半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控制并杀死一个人然后清除留下来的所有痕迹会显得很匆忙。所以,“凶手”很可能会采取一个简单有效的解决措施来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即先拔掉键盘的电缆线,再清理键盘。
顾言在查看孙宏毅电脑的时候,之所以摁了键盘上的“S”键,就是为了确认,凶手是否是先拔掉键盘的电缆线,再对键盘进行清理。如果是这样,那在键盘上输入什么字符,显示器上都不能显示出来。
实验证明,显示器上并没有显示出“S”。
既然,凶手是是先拔掉键盘的电缆线,再对键盘进行清理,那么,他就必然会在某个隐秘的角落“不得不”触碰到灰尘,进而留下自己的指纹。
从这起案件中,“凶手”不得不认真清理作案现场遗留下来的指纹这一点来看,足以说明他作案时没有戴手套。于是他在拔掉电缆时,必将会在主机箱后的面板上留下指纹。而写字台、电脑桌和小型书架构成的组合柜,别的不说,单说摆满书架的几百本书,如果不事先把它们从书架上搬下来,想要移动组合柜基本不可能。
如果组合柜没有被移动过,那么不拔显示器电缆是不可能把主机箱搬出来进行清理的,因为显示器电缆往往不长。而且,主机箱后的面板容易被人忽视,灰尘就有机会忠实地记录下那个拔键盘电缆人的指纹,而那个人就是真正的“凶手”。
只要调查主机箱后的面板就可以找到那枚指纹,而那枚指纹的主人,正是留下灰痕的那个人,
所谓的“凶手”就是孙宏毅本人。
这起案件的真相就是,孙宏毅自杀,伪造成他杀,揭穿陈创真面目。
孙宏毅因为长期参与盗卖商业机密的犯罪,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而且被陈创威胁,罹患严重的抑郁症,因而,想一死解脱。
但是他希望陈创为自己的死付出代价,向警方揭发陈创才是盗卖商业机密,并将自己害死的那个人。
那么,孙宏毅该怎么做呢?
直接指正陈创是这件事的幕后黑手吗?陈创是一个藏的很深的人,是不会轻易让孙宏毅抓到自己的把柄的,如果孙宏毅有足够的证据指正陈创,能拿捏到陈创的把柄或者软肋,大概陈创也不会留着他的性命了。
于是,孙宏毅想到了,伪造一个他杀的可疑现场(直接在现场制造一些明显的他杀疑点),然后再间接的利用自己的妻子留下一些似是而非的线索,引导警方将自己的死理解为“是盗卖商业机密案的幕后黑手,担心孙宏毅对调查人员说出真相,杀人灭口,并盗窃毁灭证据。”,进而让警方挖出操纵、胁迫、并导致自己死亡的幕后黑手陈创。
为此,孙宏毅做了很多准备工作。
在自己妻子面前表现出,自己已经重拾生活自信的假象,让妻子误以为自己绝不可能因为抑郁症自杀。
故意让自己的妻子知道移动硬盘的存在,然后提前把移动硬盘丢掉,让妻子误以为凶手是冲着这块移动硬盘来到自己家,杀害丈夫孙宏毅的。
在自己妻子面前隐隐把陈创这个名字,提出来(化名为一个很容易判断出来的代号CC),让妻子认为自己和CC存在很深的矛盾,一旦自己遭遇什么不测,CC就是可能的凶手。
购买了一把家里没有的刀具,作为自杀工具。
把陈创做客时使用过的一个杯子藏起来,不清洗,在杯口留下陈创的唾液,以便警方查到DNA。
故意在现场留下大量的他杀伪造自杀的线索,给警方一种强烈的“第一现场型”的心理暗示:这是一个他杀伪造自杀的假现场,曾经有第二个人进入过这个现场,杀害了自己,伪造遗书并且盗走了移动硬盘。
他之所以虚掩房门,故意用变声软件打电话给必胜客订餐,就是为了,尽快的让人发现自己的尸体,因为他预估,在自己设计的“死亡时间段”,应该正是公司午休的时间,陈创要么在吃饭要么在自己一个人休息,是不会有非常确切的不在场证明的。
他甚至,非常细心的从“凶手”的角度出发,认为凶手应该会先拔掉键盘的电缆线,再对键盘进行清理。这样才能在较短时间内把房间里因为自己搜索移动硬盘而留下的指纹全部擦干净。(事实证明这是他聪明反被聪明误的一点,也因此暴露了事件的真相。)
只要警方确认这是一个伪造的自杀现场,再从妻子口中知道CC这个代号,以及发现移动硬盘失窃,再联想到孙宏毅参与的盗窃商业机密的犯罪事件,以及这起事件存在一个幕后黑手的事实,就会很容易形成牢不可破的思维定式:是陈创出于杀人灭口和盗窃、毁灭犯罪证据的目的杀害了孙宏毅,这样陈创就百口莫辩,只能俯首认罪了。
(陈创之所以没有在自己身上伪造抵抗伤和格斗创,是因为,他知道这种伤痕很难自行伪造,如果找其他人合作则会节外生枝,索性忽略了。)
但是,千算万算,孙宏毅没有想到,陈创在案发时间段刚好和准情人出去幽会,偏偏有牢不可破的不在场证明。他更没有料到,自己会在非常无意识的情况下,不小心触碰到主板后的灰尘,留下自己的指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