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1-2-18 20:55:53
第二题  不在场证明其实客观上来讲还是有问题的。第一个人如果说在校外吃饭的话,两个学生,即使发生争执,再怎么说也是3周了,也不会有人认识他们的,他们又不是什么明星。第二个人既然停电了,那么还怎么上网。那个人只说是那天晚上,有没有说案发当时,时间上的错误也有可能呀!第三个人,点蜡烛要很长时间吗?还是在校内,有充分的时间作案,而且案发现场还有蜡泪,很自然就会想到他。综上所述,还是第三个人最可疑!!!!!
发表于 2011-2-18 21:49:55
第三题 张景天没事找事,是想打“我”的时候,把纸条放进去,因为那样正常人只会注意到张景天打他。中年人以为张景天要亲口告诉“我”,所以告诉他没用。中年人也许是绑架了张景天,想从他那里获得什么,也许张景天是想当人质来破案,没准之所以当官,都和这个案子有关。中年好几次想岔开话题逃走,避免不必要的露陷。看见“我”打了张景天,认为“我”不好对付,所以这样。至于那张纸,如果张景天抽烟的话,烟盒肯定是最好的纸,直径一厘米,因为正常人手指的横截面积就大约一平方厘米,点,最容易想到的就是莫尔斯电码“e”,作者强调了第二个使用手撕得,只是第一个不清楚。但是香烟的开口处本来就会有两道痕迹(我是初二学生,没抽过烟,只是记得烟硬包都在开口处有,我忘了,哈哈),所以准确来说该是“——   ·——”摩斯电码表里“M E M”,我是不知道什么意思了,不过如果我的推理有疏漏的话,正常来说应该是“C Q D”(一般用于船舶求救,在1912(泰坦尼克号沉没)年改为后一个),或是“S O S”(国际通用)。从“我”的明白之后的表现可以看出。
发表于 2011-2-18 22:06:52
第四题  脚印只有两枚,哈哈,太可笑了,这就是犯人的疏漏!如果只差几个小时的话,那么应该是5个人到6个人,因为死者不一定一直坐在那里。犯人作案后擦掉了脚印,所以,犯人是李丽。这涉及的逻辑推理我得写出600字才能让你们清楚,但重点还是放在了时间问题上,也就是一个人走了,一个人来了的问题,如果你们知道十个兔子的逻辑猜想,还比较好理解。我打字慢,懒得写,嘻嘻。对话中,李丽也有客观上的漏洞。这件案子的大部分叙述差不多只是参考,顶上的就是决定性证据。(我不是骄傲的那个意思,只是说那个也许会扰乱人们的思维,不要误会!)
发表于 2011-2-18 22:16:17
第五题  也许是我想得太简单了,毒就藏在烟里,氰化钾,医学上用来做安乐死的一种。如果是杯那么多的话,别人也有可能死,除非他是无目标杀人,谁死谁倒霉。而且不应只是昏死,那种东西只有小剂量才会那么慢,小剂量烟头是最好的,既不会害死别人,而且处理也很方便。所以凶手就是道尼!
发表于 2012-7-13 19:50:13
第二题:1.教授可能不一定是在停电的时间段被杀,如果那时候被杀,灯也应该是开着的,但是“这3周都没灯光”。所以这几个嫌疑人停电时的不在场证明没用。2.这几个人的名字缩写都是化学符号,那个锌钙口服液中的锌Zn就是指郑宁了。

第四题:那个弹道轨迹从后颈摄入从前额射出。。。貌似应该是拿枪抵在脖子后方向上射或是死者俯身下来再对着他后面开的?
凌晨1点已经没有灯光了,那怎么还会有3台开着的游戏机?玩游戏的人在12点也走了,妻子是1点走的,那游戏机就是最先到达现场的刘成辉开的。所以犯案过程可能是:凶手在前一夜最后离开游戏机店时杀了杨成,第二天一早他的帮凶便来布置现场,将游戏机打开是让人觉得死者妻子走后这里有人在玩游戏,留下两个鞋印让人以为是凶手的(劫财未遂?)
所以凶手是杨成的妻子,张成辉是帮凶。
发表于 2012-7-14 10:10:43
好了,我承认我只会第一题
先分析一下案件吧:
1.F有动机杀人,最早离开 2.EG是情人,两人都有可能杀人 3.D接到一个电话,然后向北走,此时是11:30分 4.A是女人(关键)手机放在B的家中 5.A记得电话在哪,没开灯就拿电话了,此时是11:45分,与死亡讯息相联 6.只有C一个人在车站等
现在真相快出来了,整个案件里只有EG有不在场证明,C看似有证明但是却没人可以帮他证明,因此,真相是:庆祝生日的时候,F和B吵架了,F生气的走了,还说要杀了B,B本人很生气,于是在其余人都走了以后,打电话叫D过来,又叫F过来,意想和D同盟杀死F,此时是11:30分,D和B正和F打架,酒还没醒的B打着打着就碎了,于是F乘机逃跑,而A却来到了,D为了不让A知道自己,特地关了灯,还写了血书,最后等A走了以后,自己才回家,至于EG,肯定是在激情当中,他们嘛(省略1万字)而C很有可能是D的帮凶,D写了血书,很有可能是为了诬陷A,分析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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