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2-6-11 14:36:02 | 来自小霸王手机 发帖际遇
第三章 类型小说的写作

  1.当你写历史小说时


  历史小说从荷马开始,但事实上,关于真实人物、真实事件的虚构小说与文学本身一样的久远。
  ——马克斯·伯德

  历史小说通常被划为科幻小说的一个分支,它采用的手法基本上与科幻小说相同。只是,历史小说的素材多是著名的历史事件和改变历史的某些重大因素。通常故事会从某一点出发,并逐渐发展为猜测:如果西班牙舰队获胜,或如果费德尔·卡斯特罗成为一名棒球联合总会的球员,或是如果出现了别的一种什么情况,又将会怎么样。要写出有力的历史小说,就得对历史十分熟悉,只有如此,才可能预测到一个小小的改变所引起的巨大变化。
  几年前,我的编辑建议我暂停惊险小说的写作,试试写历史小说。我坐在书山旁边,广泛地阅读着这类作品。我要肯定的第一件事是:荷马三千年前写的《伊利亚特》,确立了历史小说写作的四大法则,它们至今仍未过时。
  1.历史小说讲叙了一个部落的历史。不管它多么关注某个个体,但最终关心的却是民族的命运。
  2.它讲述人人皆知的著名人物,或从一个不知名的参与者的角度讲述著名事件。
  3,它往往从故事的中间开始,从不像正规历史学家那样,从头到尾叙述整个历史事件。《伊利亚特》仅仅包括特洛伊战争富有戏剧性的最后一年,而《林肯》仅仅讲述林肯的5年总统生涯。
  4.它的尺度很广也很深,从奥林匹亚山峰到阴暗的地狱之门。“短”的历史小说是不存在的。
  荷马在《奥德修斯》中运用了一种“倒叙”手法,于是,这种叙述手法就在西方文学中问世了。从此,几乎没有哪部历史小说不使用这种手法(或采用日记、备忘录或演讲)来填补时空或解释历史。
  我把荷马没能确立的法则总结为以下三个主要问题:
  1)选择哪种视角?
  荷马似乎并未受这个因素的困扰:如果你写的是一个著名人物(弗洛伊德、拿破仑、叶卡捷琳娜女皇),你敢深入到主人公的头脑中去吗?你真的能够设想你与林肯的意识一样吗?对我来讲,这是个急迫的问题,我已经同意去写一本关于托马斯·杰斐逊的小说,他是许多人心目中的英雄,成千上万的人如此了解他的思想和他的著作,以至于如果按第一人称方式,从杰斐逊的观点去写他,会让人认为是胆大妄为,更不用说鲁莽行事了。谁又能替代杰斐逊本人去发表观点呢?
  我决定避开这种不合理性,以第三人称写我的历史小说。但是,我还要进一步决定:是用全知全能的第三人称,如同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中使用的方法?还是使用那种“受限制的第三人称”,像菲茨杰拉德写盖茨比的模式,或者以单个视点去写杰斐逊的一生?
  你可以从多种角度写一本历史小说,但你得用现代的视角和语调向读者介绍。这样,可以使一个非常久远的故事,即使发生在古罗马或中世纪,也较容易让20世纪的人接受和理解。许多历史小说新手可能会使用这个技巧。
  2)历史行为研究
  写历史小说有一种无形的推动力,驱使你学习任何有助于了解历史的东西,它让你阅读每篇日记、信件和每张报纸;参观每个地点;接着把所有的东西,每个有关的记录和事实都拼凑起来,直到它变成一部颇具分量、具有学术研究性质的历史作品。
  对此,作家必须要有新闻记者的眼力,善于发现有趣的细节;还要有编辑的无情,把它们中的大多数抛弃。在研究托马斯·杰斐逊的生活过程中,我仍然学到了18世纪巴黎女士们的知识。法国革命前夕,杰斐逊在巴黎住了5年时间。由于没有什么比服饰、假发的长度更枯燥和难记的了,我以两个不相关的细节作结尾,好让读者喜欢:
  a)那个时期,上流社会的法国人都用“滑动清洁工”清洁石质地板。清洁工在房间里倒上肥皂水,把两个巨大的拖把绑在自己的腿上,然后像滑冰一样在房间里来回滑动。我就是从这样一个场景开始我的故事的。
  b)那个时期,出于各种原因,法国女人是否获准离婚,主要靠“阳痿裁判”来决定。如果某位女士希望与她的丈夫离婚,她可能会就丈夫的性能力作出指控,告他无法履行丈夫的职责。反对离婚的丈夫于是会被要求在公开审判的场合,展示自己的威猛(我不想说我是如何运用这一条的)。
  “历史行为研究”要面对的是大量的文献和不同的声音。数不清的杂志、信件、报纸剪报强有力地冲击着对古老西部的叙述。它们有可能是真正的历史文献,直接抄录于某人的笔记,也可能是作者按当时的风格编造的,或者兼而有之。因为历史小说的主要目的,是让久远的世界贴近生活,这些原汁原味的真实声音是为了让读者确信你的创作具有不可否认的真实性。
  3)历史小说的情节与其他小说有什么不同?
  我的第一个回答是,并不存在差异。不管你写侦探小说。喜剧小说、历史小说、吸血鬼小说还是当代小说,情节的基本原则都一样,都要有悬念(不是惊奇)、被痴狂驱使的活跃人物。但是,历史小说的情节必须以历史事实为基础。林肯死了,特洛伊城失陷了,有趣的是,这些不可更改的史实限制实际上增强了小说情节的悬念。读者知晓故事的结局也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等待那个时刻到来的戏剧效果。在读《林肯》之前,读者很清楚它该怎样结束,但马车驶向福特戏院时,只能让人心跳得更快。历史小说因为不能更改历史而获得悬念。
  写著名人物或重大事件的小说更容易取得成功。一些知名的小人物、小情节,不管在历史上是否真实,都会给你的想象力以自由活动的空间。不管材料多么富有戏剧性,作家仍需要有一些事实之外的自由度。在写杰斐逊时,我完全遵从了时代的真实性,但这并不妨碍我给杰斐逊的秘书威廉增加一些私人生活。其他的奴隶在生活中记录更少,但他们也伴着杰斐逊到了我选中的故事场所巴黎,正是通过他们,我能够闯入杰斐逊世界中的任何地方。
  另外,历史小说也能以一种松散的方式与史实相关联,作家可以让故事发生在某个历史纪元,在历史的画布上演绎传统情节。它们是些19世纪的读者所喜欢的“时期碎片”,是一些夹杂在历史边缘的历险故事,如《三个火枪手》、《斯卡拉穆恰》等等,它们还是创作历史小说极好的资料库。
发表于 2022-6-11 14:37:28 | 来自小霸王手机
2.历史小说的时间与真实


  在严肃的历史小说中,“真实”这一环节绝不能出错。
  ——马克斯·伯德

  真实与时间是历史小说家面临的两个问题。对你所描述的背景,你是否严格地遵照了历史事实呢?你怎么确定小说中人物的活动时间和他们生活中发生的事件?你又如何协调你所设计的框架结构呢?我认为这两种情况可做适当的折衷,尤其在时间方面,折衷的余地要比真实多一些。如果你在计划写作的最初阶段就将这两方面考虑妥当的话,你就会免去许多麻烦。
  当然,历史的基本事实是严肃的。如果你把葛底斯堡战役的胜方写成南部联邦而不是北部联邦,你肯定就会失去读者的信任,这可是致命的错误。当然,你也不能更改日期。你不妨设想该领域的专家正在阅读你的文章,这个方法是颇实用的,取信读者,取信于每一个人,包括你自己。在严肃的历史小说中,“真实”这一环节绝不能出错。
  当你的故事背景涉及到真人实事时,尽管其中可能有较大的回旋余地,但绝不可使人物的言行与其真实性格有较大出人。你应该在动笔之前就清楚地了解他们,越出名的人你就越要小心。如果你要引人威灵顿公爵、亚伯拉罕·林肯,你就要加倍注意该怎么写。如果你写道,林肯点燃一支香烟说道“好吧”,那么,我就会对你失去信任并不再读你的书。乔治特·黑厄改写了威灵顿公爵书信中的话,并将其引用到自己的作品中去,显示出绝妙的真实性。你不妨使用人物的真实录音,既令人信服,还能使你了解自己笔下人物的谈话方式。
  真实和时间总是这样联系着。开始计划写书时,很难说事件会持续多长时间,事件的发展常比我预想得要快。在我写历史小说《风息》时,我本来想以臭名昭著的1794年5月的叛国审判案作为结束,可是事件发展比预料的要迅速,到1793年秋天就要结尾。我又返回去找资料,幸运的是,我找到了,较为相似的事件发生在1793年秋天的苏格兰。你对自己要描写的事件发生的时间知道的越多,在写作过程中就会越快乐,结局也较为顺利。
  语言与细节要真实可信,一些小的细节即能使你感到那个时期的存在。除了单纯的喜好,我写历史小说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寻求一个有道义秩序的世界,与我们现在的混乱道义截然不同。因此,我的女主角所遵循的生活准则与现在的人们大不相同,让读者意识到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让他们看到你描写的是一个不同的世界,但切忌使她看起来格格不人,尤其别让她看上去那么古板。
  在我前两本书里,我的主角们极厌烦古板的清教徒思想,这可能有些危险,只能一带而过,宗教是易引起争议的话题,应小心把握。对于服装式样,我同样有所保留。我总是让我的人物戴上我最喜欢的宽边女帽、穿紧身的麦斯林纱装,并不是我随心所欲让她这样穿着,而是这样的款式符合那个时代的衣着。
  我不爱细细描述每种颜色,每个褶边,我讨厌从《时尚的镜子》里费心地收集,在我看来这是对研究的卖弄,且冒着疏远读者的危险。
  许多作者喜欢随意堆砌戏剧性情节,以为这样就能抓住读者。我更喜欢故事开始时简单一些,的确,开好头就好办了。一位可亲的编辑让我去掉我的小说《蜡烛来了》的前几章,因为在这部小说中,我运用了所谓的戏剧情节作为开头。那时是令人痛苦的,但现在看来,编辑非常正确,前几章也没白费,千万别低估编辑的价值,他们比红宝石还要珍贵。
  《蜡烛来了》说明了历史小说的另一个有趣的问题,我书中的主角是一个患孤独症的女人,要描述这种病症当然不能臆造,而应清楚可辨。全部采用后弗洛伊德心理术语是不合适的,但是也能起点作用,潜意识不存在,俄狄浦斯情节也不存在,人不易处理的其他事情也不存在了。我的新书中有个患厌食症的女主角,我希望读者能识别我对该症状的描写,但我敢肯定他们几乎不会注意这些描写。
  植物也是需要小心把握的事情。你的男主角或女主角盯着花园看,他(她)看到了什么呢?我打算让西西里式的花园里有九重葛属植物,这样我就得小心翻看我喜爱的参考书,1911年版的大英百科全书。看,我发现了多有趣的故事!九重葛属植物是德·布干维尔上尉从南美引进的,他使法兰克群岛变成法国的殖民地,在法国革命后被拿破仑授予勋章,于1811年82岁时去世。多有趣的故事!也许哪天我会用到他。但是我的西西里花园里就不宜再放进九重葛属植物了,到1811年时,同种移植生长的植物是不可能的。
  我还没真正涉及到写历史小说以真人作为中心人物时的注意事项,因为关于这一点有不同的规则,有时候有些棘手,特别是这些人物距我们较近时。重塑亚历山大大帝是件可贺的事。但写书时,比如说,贬损查尔斯·德·贵勒并且改变历史事实,在我看来就是破坏规则了。
  作者与读者的另一个游戏规则是,在时间与地点上要有足够的信息,使读者不至产生厌倦而弃读。像艾利斯指出的那样,对话能帮大忙,人物借此可以讨论当天发生的事件,以填补一些情节。让他们互相谈论各种事情,比你直接描述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好多了。毕竟,小说的写作即是另一种对话,只不过需要让其他人保持沉默。但讲故事需要技巧,若你的听众一个个从营火旁离开,不再听你的故事,你只管继续讲下去也没什么意义了。首先,你需要将他们吸引住,然后将他们的心抓住,我认为出色的老式讲故事技巧会大有帮助,如果你打算讲一个朴素、浪漫的故事,你得为它梳妆打扮。
发表于 2022-6-11 14:38:47 | 来自小霸王手机 发帖际遇
3.想象与过去


  读者应该在书页翻动时将现实淡去,使昔日重来。那个年代的色彩、气氛、景观和声响自然而然地溶入情节结构之中,各种人物在他们的世界里上演悲欢离合,而读者则开始与他们同笑同啼。
  ——马克斯·伯德

  在一个历史故事里,大量使用已经过时的短语和感叹显得最为真实,而且常常会不经意间令人发笑。事实上,一种过去时代的氛围可以用许多方法来营造,使读者在不知不觉中进人一个逝去的时代,在书页翻动时现实淡去,而昔日重来。那个年代的色彩、气氛、景观和声响自然而然地溶入了情节之中,各种人物在他们的世界里上演悲欢离合,而读者则与他们同笑同啼。
  为达到这一目的,作者必须事先好好准备。尽管我本人总是事先访问我要写的故事背景的地域、国土,而并非每个作者都能做到这一点。不过,想象和研究总该是不受地域限制的吧。一本书动笔之前我必已研究了背景,也就是说我知道我笔下的人们怎样生活,他们的饮食起居,当时的风云变幻,他们的宏图大略等等。多少世纪以来人们的情感大致一样,然而每一代人的生活的确受他们特定时代习俗和传统的影响,只有考虑这些因素之后,背景才能确立,作者才能达到真实。
  不管作者把他的故事放在18世纪的圣彼得堡抑或是19世纪的巴黎,他仍有观看当时环境的机会。在那些伟大的画廊里,各个图书馆皆有的画册上,有着当时画家对花园、城市。村庄、自然风景及室内装饰的大量写生。这些作品不仅准确细致地展现了那个时代(包括当时的服饰,人们的工作和娱乐)的风尚,而且传达了当时的声音,作者只要认真观察和谛听即可——教堂里的钟声在响,马车吱吱嘎嘎地前进,马蹄上沾满了小径上的泥浆;风车在咿咿呀呀地转,风吹过玉米田,有漫野风声,你从中即可看出;古老的街道上有刺鼻的臭味,小贩们毫无顾忌地叫卖着他们的货物,抬轿者吆喝着在拥挤喧嚣的人群中通过,过去的一切似乎触手可及。还有一个例证,我曾到小城德尔弗特调查17世纪荷兰画家让·弗米尔在那里的生活,在准备离开小城时,竟发现它一如弗米尔三个世纪以前所绘,全无变化。
  我为了写小说《金色郁金香》,在荷兰研究了当地的画家。从中我了解到17世纪荷兰家家户户都有至少一个装满热炭的暖箱,这个信息告诉我们,荷兰有着充足的于柴,怪不得冬季妇女毋须在室内穿毛皮。美丽的花卉画显示出哪些花被大量培植,而静物画中的种种野味、水果、面包、蔬菜和大杯葡萄酒,表现了正餐的内容。
  对我而言,一个逝去世纪的服饰唤起的是一种由柔软的天鹅绒、闪光的金丝布及美丽的绸缎营造出来的气氛。在《乱世佳人》中,白瑞德对他送给玛弥的那件红色丝内衣的飘动声响作了评价。一位美女飘然而人,每个衣褶都像飞鸟一样飞扬,那声响该是多么有诱惑力。女演员们有时会提到旧时华贵服装对她们的影响,因为那种华服立即就控制了她们的步伐和行动。相反,男人的服装却总是赋予他们及时拔剑或者动拳的自由。直到19世纪早期,男人还是美丽的孔雀,他们的服饰为每一个场景添色。而我的确钟爱运用这种富丽。
  我在《威尼斯的面具》动笔之前,就开始着手研究威尼斯。它一向很吸引我,我知道有朝一日自己定会写一个属于那儿的18世纪的故事。这种研究给我带来了灵感。当我发现在威尼斯是父亲选择继承人、而不是长子自动继承时,我立即想到妒嫉和竞争必然使弟兄们彼此敌视,此外,只有继承人才有权合法结婚,以便使旅长的权力和财富不致于疏散。于是,威尼斯满街是不安的青年贵族,摩擦时有发生,并常常导致族仇和决斗。这一切都成为我的素材。
  我的想象早已先我之前来到威尼斯,最后,我终于看见了这预想的一切。运河的碧波轻拍着18世纪业已古老的石阶,青色的小舟在晨雾中随波荡漾,镶铁的走廊暗示着古老的秘密,大公的大理石宫殿在夕阳下泛起贝壳的粉色。这些景观提供了充足的氛围,在这种美丽和神秘的氛围之中,情节力度和悬念很容易失去,但是背景永远不应淹没人物的行为,舞台气氛永远不该打扰故事进程。无论如何,大量的描写都会使快速进行的情景变成沉闷的材料,最好让那些湿石阶去打湿一个镶边或是润泽一只脚。我描写了一段雾中行舟以便隐藏一个人物,使那些不祥的门有一扇向发展中的情节洞开。而因为某个特殊原因,那座壮丽的宫殿给女主角以很深的印象。
  无论置身于国家大事或者大灾大难中,一开始那些小人物确实轻如鸿毛,然而性格给他们带来了不同的命运。在《这一座闪亮的岛屿》中,是女主角的勇气使她拒绝屈服于纳粹的淫威,并最终坚持活了下来。而《金色郁金香》中的恶人,则因对地位的贪婪而走错了一步。
  老地图对于研究非常有用,我想象自己走在那些古老的小径、街道和斜路上。许多历史书印有过去城市的地图,让作家能准确地确定地点方位。而我自己的金科玉律则是:过去必须按照它的本来面目被描绘。几百年来威尼斯的面目丝毫未变,然而当我的情节在它的广场和狭路上展开时,我用一张城市地图去打出我故事中的每一个地方,从那座孤儿院(我的女主角长大于此),到那家面具店所在的废墟,再到如时间一般古老的街道。我的摄像机同时也摄下了许多可供日后参考的情景。
  为给我的威尼斯研究作一脚注,我专门去了一趟,参加一年一度的狂欢节。那是威尼斯永恒的一部分,《威尼斯面具》的一个特色。狂欢节在四旬斋之前两周内进行,我在海湾战争进行时的2月踏着积雪到达,才知道为了防止恐怖主义袭击,狂欢节已被取消。威尼斯不再拥有数以千计奇装异服的游客,它几乎已被彻底遗忘,一个游客也见不到踪影。
  我在一个下雪的冬日下午在圣马克广场上顾影自怜,一个进展却突然出现了。在某一个柱廊底下,出现了一位18世纪的绅士,他一身粉色缎装,白假发,黑眼罩,戴着三角帽,拄着一根扎蝴蝶结的手杖悠然而来,接着四周都出现了身穿18世纪礼服的人,个个戴着面具,他们交叉穿过广场。当他们相遇时,男人鞠躬,女人行礼,他们是威尼斯的当地人,决心维持狂欢节和威尼斯精神,哪怕时世艰难。
  对我而言,那仿佛是历史在对我展示我自己笔下的一景,研究可以带来最不同寻常的意外收获。
发表于 2022-6-11 14:40:24 | 来自小霸王手机
4.科幻小说的科学性

  请牢记:好的科幻作品与任何其他种类的小说一样,要求紧凑连贯,及扣人心弦的人物形象。
  ——琼·斯隆维斯基

  在写作科幻小说的生涯中,经常有读者问我:“你的灵感是从哪儿得来的?”接下来的问题是,“怎样把科学道理融人故事?”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怎样从现实的科学中演绎出精采而又让人信服的情节?”
  首先必须意识到有不同种类的科幻小说,对它们的表现形式也各不相同。麦克尔·克里奇顿的惊险小说来自许多技术细节,甚至是数据表格,而人物和“艺术性”不占重要地位。厄苏拉·勒·奎因的人类学科幻小说则着重于社会科学和人物的细节刻画。最近又兴起“未来历史主义”小说潮流,像莫林·麦克胡果的《中国山民张》,以科幻假想生动地提供了人类的未来生活图景。我个人的作品则试图探讨科学与社会的互动,以及身陷其中的人物。早在我写作《海洋之门》时,就不敢让人们确信谁是“人类”。
  要想从事科幻写作,首先要确定科幻假想在小说中的地位。事实上,许多冠以“科幻小说”的作品可以被看作神话故事,如果你有独特的写作风格,不妨循着那条路向前走。另一方面,写作中在处理科学问题时要特别小心。以下是我的几点写作体会,供大家作参考。

  灵感从何而来
  最新奇的想法往往直接来自真正的科学实验室。在我自己的实验室里,我时常能见到比最奇妙的科幻小说更奇妙的自然现象。例如:超导磁体使隔壁室内的纸夹子悬在空中;细菌在一夜之间的千变万化;化学品每几秒钟神奇地变幻色彩。我本人既从事研究,又从事教学活动,这要求我见多识广,因此占有许多优势。但任何一位作家都可以打电话给实验室。甚至要求参观;大多数科学家是乐于对别人讲述自己的研究的。互联网上的公告牌是另一个寻求专业知识的信息来源。
  你还可以到《科学》、《自然》这样的杂志中寻找灵感。这些杂志,提供了最新发现的原始报告,提供了各领域研究者感兴趣的话题。这样的期刊,即使是富有经验的科学家读来也会觉得受益匪浅,而一些令人激动的科学发现,在一般的通俗科学杂志上是读不到的。例如,在《科学》杂志中我偶然读到一种吃掉粪便的细菌,我把这一细节刚好用在了科幻小说《极乐世界的女儿》中,本来我正愁找不到愿以粪便为食物的家伙呢。
  新兴的学科领域也有可读的东西,例如以有科学知识基础为读者的《科学的美国人》和希格玛·西的《美国科学家》。阅读报刊和通俗科学杂志则要当心,因为其中的报道较表面化而且有可能报道不实。
  一旦产生了灵感,应该多向专家请教,正如小说的背景需要—一核实一样,可以避免出现明显的错误,或是避免陈腐的观点,避免科学家对你的作品产生反感。
  例如,弗兰克·荷伯特的畅销作品《沙丘》,向人们展示了沙漠星球的居民从空气中获取水。这种取水方法事实上只在地球上的沙漠里有效,因为地球大气中含有来自海洋的水汽。在你写书的时候,即使其中的某些“科学原理”是正确的,但也有可能很快变成昨日黄花。《海洋之门》描述妇女通过分裂卵子产生孩子,然而研究表明这不可能,因为父亲的染色体对胚胎有必不可少的修正作用。

  真实可信,情节连贯
  很难对某个想法的“可信度”下定义。让小说中的事实分毫不爽地“正确”并符合时下潮流固然不错,然而,如果你的假设和幻想丝毫没有可疑之处,作品就算不上是科幻小说。有趣的是,我常听到初出茅庐的作家抱怨,他们仔细研究过的“科学”被读者和编辑认为是错误而不可信的。当现实比虚构更奇怪时,我们该怎么办?
  要让你的想法听起来可信,一个办法是将每个发明与现实事件相联系。这样做是微妙地给作品加上了注脚。克里奇顿形容恐龙踩铁栅栏像“土狼一样”,就提供了可以验证的参照。可以肯定,如果他写得不确切,那么了解土狼的读者就会抱怨了。又如,《伊甸园的围墙》中具有红外线能力的异类生物,也是有根据的,响尾蛇就有红外线感觉器官,异类生物“眼睛”的晶状体是氯化钠构成的,这正是一般生物体内发射红外线的物质。
  可信度也来自于情节的前后一致。千万要记住,不管你的故事和科幻假想单独看上去多么可信,一定要让它们在整个故事中显得合乎逻辑。如果你想象中的某星球是地球的两倍,它的重力该是多少?它的大气层结构会怎样?距离太阳有多远?这个星球上的原有生物有着笨重、庞大的肢体,还是细长的手脚?如果怪兽来到你的飞船,它们的食物通常是何种植物?
  生物方面的问题很容易忽视。在《海洋之门》中,我创造了整个生态系统,包括显微镜下才看得见的微生物,小的浮游生物,从空中到海里各种体积的猛禽海兽,食腐性生物,还有附着在浮游植物上的“长脚鱼”。
  使所有的细节整合为一体似乎非常困难,但正是这种技巧使《沙丘》脱颖而出。写作的时候,我采用“层次写作法”,每次写一二章,遇到不连贯的地方,再从头开始,这一次要多写几章。第一章总是不可避免地要写二十遍,但这样做的好处是最后一章能够自圆其说。

  阐释你的想法
  最大的错误是试图对读者说教,无论你的想法多么有趣。作者在写科幻故事时,规则同往常一样,“描述情景,不要讲道理”。
  争取把科幻融人你的人物塑造,或者让人物引出科学思想。在写作《海洋之门》时,我就经历了这样一个创作过程,小说写的是居住在被海洋覆盖的星球上的妇女。一天,我实验室的一名研究员兴奋地给我看他刚刚从光合作用的细菌中分离出的一烧瓶紫色蛋白质。遇到光线照射时,它明显地被漂白了,因为吸收了光能。这个实验给了我灵感,我让小说中生活在水下的女主角们皮肤带有这样的菌类,用以提供在水中呼吸的氧气。当氧气含量过低时,她们的皮肤会忽然变白。能够“漂白”这一情节又为她们后来的精神生活提供了线索,她们能够进人一种休眠状态,称为“白色休眠”。我还让她们体验身体的极度痛苦,从而保持她们的宗教信仰。
  《海洋之门》中的另一例是将人物的发展引人科学思想。她们以甘地式的非暴力抵抗,来驱逐武装人侵。我试图以隐喻来传达她们看似不可能的成功,因为从人侵者狭隘的目光看来,她们是注定要失败的。这一隐喻必须符合她们的世界观,她们已掌握了先进的生物技术。于是我又想到了“电子隧道”,因为电子可以穿透能量屏障。电子隧道现象发生时,需要血液中的红血球分子与氧气结合,而她们一定知道这一点。
  上述事例同时也说明了解释新环境时不妨用一两个噱头:天真无知的“来访客”,因为必须把一切告诉他。如果能够推动情节前进,而说教的意味又不那么明显,你的手法就是可行的。麦克尔·克里奇顿的《诛罗纪公园》主要讲述单性繁殖的恐龙,长长的说教不知不觉化解在快节奏的血腥事件中。
  处理疑难问题的办法有多种,其一就是在第一稿中列出所有必须要作的解释。在以后的几稿中,再毫不留情地删节。如果某个术语只有专家才懂,必须用简明的语言重新定义或者直接省略不用。通常,一门科学课程引人的新词总是非常之多。所以,在使用科学术语时要尽量做到惜墨如金,这样才能增加某种特殊效果。
  如果某个术语在一部小说中至关重要,那么不妨偶尔保留。在《极乐世界的女儿》中,我就使用了一个术语“初始胚胎细胞”,是指历经长时间的迁移最后到达卵巢的细胞。这个术语暗示了小说主人公的生命历程。而许多类似的术语则在定稿前被我重新定义或者删却了。

  科学技术是推动情节发展的动力
  希望读者能够接受复杂的技术信息,那么安排它们出现就要选择恰到好处的时机和方式,让人感觉它非出现不可。这是具有挑战性的任务,若处理得当,则能在推出科幻的同时又能推动情节,加强戏剧氛围,比在小说开始就将一切和盘托出要高明得多。
  《极乐世界的女儿》描述了胚胎发展及老化方面的研究,这是个相当复杂的领域。小说的初始章节描绘了胚胎的心血管如何形成并开始律动;其后的章节描述了更为复杂的细胞组织形成的过程,然后才讨论了决定胚胎成活的关键过程。各种不同的副情节和小事件能造成一种喜剧讽刺效果;例如,一位医生回到家中,却面临着濒死的亲戚,他研究的衰老问题可帮不上忙。
  科学在情节发展中的另一作用是可以用来揭示不同人物对变化的不同态度,他们自己也因而发生了变化。在《海洋之门》中,海洋世界的人侵者对那些妇女的生命科学作出了不同的反应。有些人侵者试图摧毁它,即使一再遭遇挫折也不能改变他们的想法。有些则迷上了这一新型科学,考虑将它应用于医药和农业。还有些人侵者将紫血球寄生菌移人了自己的皮肤。
  以上概括的寻找灵感、应用科幻想法的几点建议对我自己的小说创作颇有效果,也得到了其他作家的赞同。但切记,不要迷失于科学的丛林中,这也很重要。
发表于 2022-6-11 14:41:50 | 来自小霸王手机 发帖际遇
 5.探索你的科幻世界


  作为一个科幻故事的热心作者,你必须熟悉你自己笔下的世界。
  ——苏·佩斯

  拙作《最后的绿洲》是一个冒险故事,其中的人物由于想追求某些东西(比如一种更好的生活)而引起整个世界与之对立。
  当我开始创作这个年轻人的冒险故事时,我并未把它当成一个科幻小说来写,但它确实发生在对世纪。我花了几周时间“到未来旅行”。我对那一带的风景很熟悉,有时竟会忘记自己是一个虚拟国度的游客。
  这样设想一下:如果你打算明年步行穿越欧洲、亚洲或非洲,你不会往一个公务旅行箱里扔几样小物什就出发。你会好好研究,你决定往何处去,去看什么,以及到达那里的最佳途径。也许,你将为货币兑换发愁,考虑将在何处洗澡。
  那就是我在构思和写作《最后的绿洲》时所做的。如此设想了许多之后,明确了这次旅行所要带的东西。如果你准备作调查时,请让我作你的参谋。

  画一幅地图
  拿一大张白纸,一枝铅笔和一块橡皮,画一幅草图,标明东南西北。然后找到旅行开始的地点,并在旅行(和小说)的目的地画一个大“X”。现在把你能想象得到的所有东西都置于二者之间:危险的水域、异域之城、核废料场、不怀好意的人群、冰雪覆盖的群山等等。这看上去很傻,但这的确管用,当你和你的主角停滞不前时,你就可以凝视着这张地图想:“呵哈,正好可以坐施肥船到上游去广或者你会想,“哦不,他没法往西走那么远,否则在夜幕来临之前,他无法回到船上去。”
  这地图帮助你构想出笔下的世界。假如所有的故事都发生在一个太空舱里,那么你必须知道太空舱里的一切,包括布线。
  我的故事发生在未来几十年内,我细读当代的地图,并找出水位升高的区域,我假设极地冰川融化,产粮区重见黑风暴,我长久地坐在图书馆里翻阅百科全书和科学杂志上的文章。这种努力是很有效的,我的编者发现我夹在《最后的绿洲》里的小地图非常管用,他们在出书时印出了这张地图。

  亲临景观
  每逢我访问一地,我总是列出我必须访问的地点。在《最后的绿洲》里,我本想潜游过响尾蛇部落,乘气球游览群山,或是纵马在海尔峡谷观光。结果是我无法安排所有的事情,只得放弃穿越海尔峡谷的计划,不过我的主角们确实到过离那儿很近的地方。
  确定好你的科幻世界里必须有的东西,用墨水将那些地点标出来,你将会发现那些非常真实、具体的地方现在已形成冒险故事的时间表,就像我的主角们所作的那样,倘若你从俄勒冈州的波特兰出发,在爱达荷州结束旅行,你必须长途跋涉400英里。因天气变化和使用的交通工具不同,这个旅行可能会持续一到五天。
  同时你必须得考虑在哪个季节旅行。5月间可以涉水而过的一条河在4月就未必能行,你不能说:“那是科幻小说,我略去春天化雪的时节就成了。我还要把整个春天都略去呢。”倘若你略去春天,食物链将如何运行?你的主角们又何以为食呢?你可以看出这些小事是如何累积起来的。

  特殊人物
  有时我们在旅行中访问亲戚,有时去拜访大学时代的同学,或者试图和平常不大有机会见到的人会面,如宗教领袖。摇滚歌星等。在科幻小说中你必须知道谁有钱,谁有权,你还必须知道是谁在操纵这一切,他的姓名和头衔。
  这会让你想到君主、总统、革命者,想到宗教、监狱、关税和税收,你会被迫想到奴隶、奴仆和他们的后代们,姓名会有帮助,头衔和性别至关重要。写下你的新世界的政体,写下在那之前的政体,这一小小的举动将带来令人惊讶的收获。

  你要去多久?
  倘使你花上12个小时逗留在加尔各答,你的旅行就会和上一两个旅游大不相同,一个跨越两代人的故事与一个在24小时内发生的故事相差甚远。如果你是为青年人写作;请将尽可能多的事件放在允许的时间内发生,你可以描述在一个确定场所里人物如何反应,这比你详述他们如何研究午餐菜单更容易让读者了解你的人物,当然除非你的菜单里有猴脑和人腿。但这些鬼把戏只能让读者稍作留意,年轻的读者不仅需要鬼把戏,他们更需要行动,这就意味着你的人物需要在你的世界内神速行动,没有时间作顺带游览,或是在海滨悠闲地等待潮水改向,甚至睡上一觉。然而,书中必须有生死问题的讨论,必须有许多让人觉得不舒服的人物(试想一个人被剥夺了睡眠将会如何),这同时也意味着在一个场景结束前,这一章就结束了。
  如《最后的绿洲》第四章结尾,菲尼克斯看了玛多娜一眼,说:“我有个主意,跟我来。”第五章则回答了菲尼克斯的主意是什么的问题。又如,在第二十八章结尾处,菲尼克斯和玛多娜跳上一个大气球东去,在二十九章的中间部分,他们向下降落,脚悬在外面,造成读者急于知道下文的悬念。

  穿越干旱
  当我开始旅行的时候,我会设法带上我所需要的东西,不多也不少。这意味着我必须细看我的旅行计划:我感兴趣的焦点,我希望遇见的人,我的交通方式,以及我的时间表。接下来问题是:哪几项可以合并?哪几项可以取消?这些都是你必须自问自答的问题。
  在你创造的世界城,人们是如何生活的呢?他们是步行,还是坐公交车?他们用什么做燃料?吃什么食物?用什么货币?如何娱乐?下雨怎么办?不下雨又怎么办?记住,只问这些问题是不够的,你必须设法回答它们。这就是一个世界形成的方式,一问一答,没有其他捷径可走。不能说:“那并不重要。”那很重要,如果你对你的工作不负责,你将把你的读者关在你营建的世界之外,他们会搁下你的书,散一会步,观赏超级保龄球赛,吃一碟冰淇淋,而且不再回来!

  道路上的规则
  我喜欢写普通人陷入险境的故事。我写面临世界灭亡的孩子。你惊诧那位照看你家小孩的少女的勇气和智慧,当她被逼到险境的时候,她以她的机智使你家免遭一场劫难,你是多么为她的大智大勇感到高兴。
  因此,我常常翻阅报纸和周刊,剪出有关人类力量的故事。它们来自利比亚、印度、巴勒斯坦和洛杉矾,阅读这些故事时,我思索着人类在最艰难的情景下可能创造的奇迹。“印度在争论日益增加的人类肾脏交易。”“武装儿童操纵利比亚反叛者的路障。”“11岁的民族解放战士上不了学。”我把这些标题贴在我的文字处理器上方的墙上,不是为了提醒自己这世界有多么可怕,而是为了提醒青年人要正视冲突,以及人们为了生存不得不付出的代价。这样做还有助于我记住那些英雄们。
  现在你知道这一领域了。你探索这个新世界已经够久了,应该对它很熟悉了,你知道何处可以宵夜,该避开谁,并且邀请谁晚餐。

  谁要去?
  《最后的绿洲》是关于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故事,男孩菲尼克斯是个生活的梦想者和观察者,他为人类感到伤心,并试图找出事情是如何在第一步变糟的,他的伙伴玛多娜则风风火火,常常在外游荡,她是一个行动者,战斗中绝不退步。她明白在一个自我中心的世界里如何行动。
  列出你的主人公在他的世界里生存所必须具备的素质。这张表是否使你想起某一个人,或者你需要两三个朋友一起上路?

  谁在讲故事?
  使用第三人称的视角,我选择菲尼克斯来讲故事,因为他是思考者,这块国土、这里的人民、这未来世界日益增加的痛苦,都在他思考的范围之内。但这并不意味着玛多娜不思考,她忙得没有时间去记录这些东西。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故事是通过菲尼克斯有缺欠的视角来叙述的。
  开始我并未刻意创作一则科幻故事,我只是试图写一个有分量的少年冒险故事,然而我并未冲进时间隧道,而是花了两三个月时间去走遍这一片地方,一个作家居然能用一个指南针和一张地图去发现世界,奇怪吗?
发表于 2022-6-11 14:43:39 | 来自小霸王手机 发帖际遇
6.“纯”幻想小说的创作


  如果我在写幻想小说,我通常会用叙事诗、幻想、神话、传奇的成分。如果我写到魔法,那一定是出自想象出自内心。
  ——帕特里夏·麦基利普

  这是个简单的公式。拿来一个15世纪的高塔林立和三角旗飘扬的宫殿,加人一个说话像男管家的主人公,一个手指甲能冒出焰火的巫师,一个暗藏的威胁这个王国或女主人公的恶魔,于是你就有了一篇酝酿中的幻想小说。这样的公式我们已经用烂了。同样的情节你能重复多少次?但是如果没有这些幻想小说所必要的传统服饰、人物和情节,你如何进行创作呢?其实幻想小说也存在其他类型,以当代世界为背景,融合了民间传说和现实,采用像“摇滚”和“胆固醇”这样人们熟悉的词语,在这类幻想故事中你不必过多地考虑那些陈风陋俗。所以每次动笔写一篇新的幻想小说时,我总是被迫问自己同样的问题:怎样才能做到既遵循纯幻想小说的规律同时又有所突破呢?

  男主人公
  在《谜语大师》三部曲中,我有一种故意复古的冲动:个统治者离开地舒适的城堡,去跟一位巫师学习如何打败威胁他领土的恶魔。英雄、魔法和危险毕竟是幻想小说的组成要素。但你怎样赋予这种同类英雄——出身高贵、相貌英俊、武艺高强的人以不同的个性呢?我试用过大量的英雄角色,最后定下了摩根,这个海岛的王子和统治者,他喜欢自酿啤酒,读书,不喜欢剑,把惟一的王冠扔在床底下,他的谈吐一点也不像英国的看护人,他知道铲子的哪一头该朝上,并且一心想了解稀奇古怪的事情,这使他没有成为那种温文尔雅的地主。这个小细节夹在平凡的实际生活中。农活、买卖、牧猪人、后院的水泵和几个意志坚强的同胞兄弟等,构成了他个性中的冲突点,最终导致他离开家园,走上了探险之路。在让他上路之前,我把他放在一个尽可能详尽的背景中,我想让读者看到摩根居住的环境,以及在离开它之前这环境是如何影响他、改变他的。因此在让他说高塔、巫师、竖琴和国王等这些神话故事的字眼之前,我让他谈论庄稼和公牛,啤酒和耕马,以及他妹妹的赤脚,并显示他的行为动机,回答那些无人回答的谜语。

  女主人公
  在《女魔法师和小天鹅》中,探险的男主人公发现自己和女主人公同路,从某种意义上说,她是塔里的公主,是男主人公最终搭救的对象;换言之,她完全是老生常谈中的一套。但她将自己囚禁在沼泽地里的摇摇欲坠的破房子里,她因对魔术的神秘着迷而困在那儿。她这样说自己:“我获得了从女魔法师到沼泽地巫婆等种种称号,我知道很多事但永远不够,永远不够。我了解大沼泽地的夜晚,如果它引起我的兴致的话,有时我会做些事来报答它。”为了满足对知识和魔力的追求欲,她来到一个危险的与世隔绝的地方,却只能学到一些下三滥的小魔法,从这一点上,每个人除了她自己以外都很清楚她需要人前来搭救。她使用的语言,像摩根一样,跨越了宫殿和牧猪人的茅舍之间宽阔的疆界。她的漫游释放了她的舌头,她可以在同一个句子里既用女魔法师又用巫婆的语汇。
  在同样的小说中,我也用女性的看法,将一位名门闺秀与有着吉普赛风格的男主人公相对比。她是位极女性化的“男主人公的朋友”,她为女魔法师而苦恼,为她出主意,最后与她并肩作战。她可能是最难创作的人物形象:真正的本分、诚实、尽职。使这样一个人物既本分又有趣就是个挑战。传统上,一个“好”人通常是情绪稳定的,没什么坏习惯,说话也不刺激。作为“女主人公的朋友”,她同时是女主人公多姿多彩的性格的陪衬。我故意选择这样一个人物,是想看看这样写到底有多难,结果证明是非同一般的难。我要她优雅、高贵。平静、负责,这意味着无论一个场景产生多少幽默都不可能出自她,而是来自她的对话中的连接词,这才使她没有彻底地从情节中消失,我得不断地为她提供场景来使她表现出最优秀的品质。熟练地掌握对话的节奏也有助于使她摆脱过分的平淡,如在这样一幕中,看门卫士,另一个好人,当时他职责在身,却正和她一起躺在床上:

  “别,”她请求道,眼睛还闭着,“外面没事。”
  “我得看看。”他听起来迷迷糊糊的。
  “呆在这儿,别离开我,哪怕是到门边去。”
  “门有动静。”
  “只是风,只是雨。”
  “我得看看。”
  “我去看,”她说,他躺了回去,她翻到他身上;他的手抚弄着她的头发。“我去看……”

  见解的对话使她的性格显得单纯并且反应敏捷,这也能推动情节发展,而不会拖泥带水。她该做的就是观察和作出反应,语言没必要比她本人更复杂。

  潜伏的恶魔
  通常,恶魔被写成一个具有非凡邪恶力量的人,他的生活目的就是要给诚实善良的人们带来痛苦。《戒指的主人》三部曲中的萨仁,《星球大战》三部曲中的达西瓦德,以及《亚瑟王传奇》中的仙女都是对社会不满者的典范,男女主人公要从他们的邪恶中将人类、弱小者拯救出来。这些恶魔的问题是:作为社会的不满者,他可能要比善良尽职的主人公有趣得多。没有通常的背景和个性,恶魔成了一种没动机的怪物吸尘器,一旦接通电源并打开了,它就会威胁人类。
  我很难创造出地道的恶魔形象,他们恐怖、残忍,本应该受到主人公的惩罚。我却想给他们人性的一面,把他们放在不满社会者一类。在《谜语大师》三部曲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不满社会的人:叛变的巫师欧姆,他被具有无边魔力的欲望所驱使;海人,起初他们的目的和能力似乎是随机的模糊的,一直到最后暴露了身份为止;暧昧的德西,他可好可坏,让主人公防不胜防,到故事结束还在猜测。
  在《女魔法师和小天鹅》中,我用了类似的安排:让主人公以为某些人物是邪恶的,直到最后,才发现邪恶不在他们身上,而在走人歧途的女主人公那儿。我这样做是因为邪恶是随机的东西,或者让邪恶作为一个人物的惟一动机,对我来说是很难的。这似乎属于另一类故事,恐怖或侦探。荣格说梦的所有方面都是做梦人的真实面孔。在幻想故事中我相信这一点,被战胜的恶魔可能是男女主人公的一面,既然传统上常说邪不压正,所以在幻想故事中我们总是能得到个完满的结局。

  魔法
  如果你将魔术师、女魔法师、神汉、术士、小巫女或男巫写进幻想小说中,那么肯定他们迟早会用魔法。创造一种魔法,繁简随意。你可以这样写:“米克尔制作爱情制剂。霍梅尔喝了它就恋爱。”你还可以研究一下药草知识或魔药配方后写:“米克尔将五片月桂叶,一只猫头鹰的眼,一根胡萝卜,六片霍梅尔的手指甲和一些艾蒿粉,倒人吃剩的大麦汤中搅拌。霍梅尔吃了就恋爱。”要么你可以研究一下爱情本身,想想米克尔是怎样渴望霍梅尔,而不得不向他施魔法,遭人拒绝又是多么让她感到灰心丧气;什么使霍梅尔神魂颠倒?他为什么在正常情况下拒绝爱上米克尔?什么是引起人们互相爱慕的首要因素?然后米克尔向霍梅尔施了魔法,她从一个他不想要的人变成了令他无缘无故热望的人。这样的魔法一定与指甲和大麦汤截然不同。魔法存在于咒语中,咒语存在于读者的脑中。词语本身可能是些无中生有的东西。要发明一种令人信服的爱情制剂,你得让读者一时之间也坠人爱河。

  为什么
  为什么要写幻想小说?因为它本来就存在。幻想小说和诗歌。神话一样古老,他们又都像语言本身一样古老。幻想小说的规律是无意识和想象力的规律,惩恶扬善。当两者冲突时,胜利者获得好报。善可能是男可能是女,恶也是。战斗可能是比刀剑,比魔法,比智慧,可能发生在战场上,高塔里,或者战斗人物的心中。最好的状态是幻想小说给读者以惊讶感,惊讶于普通人心中存在的东西。经典的故事以多种方式传诵于世,流芳百年。随着时代的改变,幻想故事也会改变,但它仍然是世上最古老的故事形式,它开始于很久很久以前,至今我们还没有听到它的结束。
  因为我既写幻想故事又写科幻小说,经常有人问我是怎样对待它们两者之间的区别的。幻想故事和科幻小说之间的区别就像地平线一样,有时很大有时很小。有些小说具有很多幻想小说的成分但被定位为科幻,因为它们有关于早咖啡是怎样来煮的技术说明。研究表明,某些主题为探险或力量交锋的科幻小说是直接遗传自幻想小说的。我倾向于在一篇小说中掂量它的幻想或科幻的成分,哪一个占统治地位,哪一个最必要或最令我感动,就决定它属于哪一类。我不能肯定这样做很有用,就是当代小说也变得很容易受幻想成分的影响。为了我自己,我总尽力使两者分开。如果我在写幻想小说,我通常会用叙事诗,幻想,神话,传奇的成分。如果我写到魔法,那一定是出自想象出自内心。
  当我写科幻小说时,我尽量不理睬那些传统的幻想成分,而是根据历史或日常生活及顽固地留在我脑中的科学常识来制订情节。我比较成功地做到了将科幻成分从幻想小说中排除,使得幻想小说得以与科幻小说区分。科幻小说的继承、根源和背景与幻想小说大不一样,语言也不同。当我反复思考一个科幻情节时,在我脑中出现的形象也是不同的。《谜语大师》中的星星只是个象征符号,而科幻小说里的则是真的。
发表于 2022-6-11 14:44:40 | 来自小霸王手机
7.怎样写侦探小说


  米奇·斯皮兰曾评价犯罪小说:“那些大腕作家从来不会发现这样一个事实,成花生比鱼子酱销得更好”。
  ——斯蒂芬·格林利夫

  一位显赫的市民被谋杀,警方出击但线索寥寥。谁将担此重任?是有天赋的业余爱好者,还是民间的侦探好手?都不是,这个案件要交给一位勤奋的侦探。
  与神秘小说一样,办案小说要有良好的结构。与进展神速的神秘小说不同之处是,办案小说强调调查案件时,职业侦探所遵守的一步接一步的程序:在犯罪现场收集物理证据;调查邻近的目击者或嫌疑人;尸检找出致死原因和死亡方式;确定受害人身份;追踪受害人的背景;调查与受害人交往的人,还有那些目击者;研究作案者的作案手法,继续下一轮调查。
  对这些步骤,作者可以繁简自酌地去写,取舍取决于故事所需的戏剧效果。不要因大专业而害怕写警察办案程序,有7项基本准则能帮助你成功写作。

  设计好情节
  情节是脊骨。一个构思良好的概要有助于创造生动的人物、难忘的场景,只要你遵守规范的检查程序。偏离这些程序会消除小说的可信度。
  主角在预定的道路上一步步地前进,作家应该在前进的道路上设置坑穴,主角必须排除这些障碍。总有许多混乱,一个接一个,一张一弛起伏跌宕,随后又有更大的危机在等待。小说的目的是引起读者的激情反应。
  到哪儿找情节?在日报或晚间新闻里找找看。凶杀案是美国人的消遣读物。最近我基于报刊文章写了一篇小说:一个强奸犯服刑期满释放后,他再次绑架并强奸了过去的受害人,这篇小说充满了激情、愤怒和讽刺。

  小说的行动
  行动是故事的血肉。注意步伐的速度。自我检讨,是否每个场景都推动了故事的发展。如果没有,扔掉它。不要岔题,也不要在案件中间去度假。用行动去为对话和描述加人佐料,不会有问题。
  真实的警方调查总是很长久,有时让人难熬,没有休止的奔走、访问、监视,显得琐碎、乏味,你必须慎加选择。简短的场景加上轻快的对话,使调查中极为无聊的部分变得富有成效。忽略那些乏味的部分。
  还有,你的小说不必罗列所有的警察工作。警察有私人生活,查理斯·威利福特的系列小说中许多事情就发生在霍克家里,有家人,也有朋友。
  我的小说中,围绕主要人物及受害人的孪生姊妹,加人了强有力的辅助情节。结果是事件可以在办公室之外发生。

  创造全面的人物
  人物是中心。主角往往是警官,或是司法系统的人,他们是大千世界中的真人,他们非凡、机智、勇敢。
  在《沉默的羔羊》中,女主人公是联邦调查局的实习生,却在追踪歹徒中,显示了惊入的成熟和勇气。我的小说主人公是新奥尔良的侦探,他有优秀的追捕记录,总是以猎豹一样的坚定和顽强缉拿凶犯。这些人物都是在不完善的司法系统中工作的专业调查人员。
  约瑟夫在两部小说中揭示了繁重的工作对警官的重压,以及对最出色的警官无休止的折磨。
  你有指挥人物的余地。他们可以沉思,可以为饭食抗议,可以发表精妙的演说,可以去探索人类内心的秘密。你可以在这里插入你的主题:对人类状况的评论。不像主流小说,它们的人物要不断地发现自己生命的意义,这里的人物要解决的是犯罪案件。
  人物必须是既思考又行动的,不是只沉思不行动。作家应给故事安排个好顺序。

  创造一个独具一格的场景
  场景是小说的骨架。它不是对时间地点的描述,而是描述时间地点的那种感觉。
  作者应奉献给读者一个强调感官细节的独特的场景:火药的硫磺味,血的咸腥等等。场景应该生动真实,让读者相信事件确实会发生。
  在我的系列小说中,场景设在新奥尔良,我尝试使场景与人物和情节一样重要。评论家一致肯定了我的场景丰富多彩,以及人物与城市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
  托尼·希勒曼的《霓虹雨》(也叫《天堂里的罪犯》)等系列小说,也是一个优秀的范例,不仅给出场景的视觉描述,还有触觉、味觉和嗅觉等感觉。
  精确使用语言
  进过警察局吗?警察讲话粗俗,特别是相互之间。罪犯更糟。他们都不用华丽的词藻,很少使用完整句式。
  通过对话,你可以制造激情,从杀手之间零星的谈话,到情人对过度劳累的侦探的轻声耳语。
  真实的警察通过黑色幽默表达挫折感。一位警官把被害人正中眉心的一枪视为完美的牛眼,看到溅在墙上的脑浆,问是否有人想吃比萨饼。然后,大家都如释重负。这是一种对恐惧的逃脱反应。

  要真实
  确保事实的正确。左轮手枪没有保险,也没有消声器。警察没有“弹道实验室”,他们有枪支检验员。弹道学是飞行中研究的对象。
  不要靠电视或电影学司法知识。你有多少次在尸体旁见过粉笔线?警察枪击嫌疑人后悠闲地走开,喝上两杯啤酒?调查员从不用粉笔保持作案现场。如果警官开枪射击,他将会被很快带走,并接受一系列的审查,麻烦很大,不管枪击是多么的公正。
  侦探记笔记。你在电影或从书本上见到侦探记笔记吗?我当了9年的侦探,我从没有枪击任何人,但我确实用坏了许多钢笔。笔是侦探最有用、最有力的武器。
  真正的侦探运用归纳推理,从观察的事实中得出结论,这个结论与所有的证据符合。错误的写法是,小说中的侦探用演绎推理,从一个假设得出一个特殊的推论。归纳推理依赖于事实,仅仅是事实。只有一个结论是可能的。

  明确解决
  不要让你的小说没有结尾,让读者感到受骗。案件总是以逮捕或判罪而告结束,有时则是以枪战结束的。这是自然的高潮事件,即使是还没有得到解决的案件,也同样有高潮的时刻。
  在你办案的过程中,一定要记住邪不压正。
  怎样去了解叨年代追踪罪犯的法律程序呢?怎样去知道科技的进步可以让调查员能够识别罪犯,然后将那个人的基因、指纹编人目录?有很多来源。最好的直接信息是从警官或卸任警官那里得来的,他们从来不会推脱与别人分享自己战斗故事的机会。你还可以从图书馆查找资料。
  尽管司法体裁的小说不会在书店中占主要地位,但有销路,很多读者非常关心犯罪现象。
发表于 2022-6-11 14:45:21 | 来自小霸王手机 发帖际遇
8.怎样写“真实”的犯罪


  可信度是犯罪小说成功的钥匙。好好做一些调查研究,你终究会得到奖赏。
  ——史蒂夫·斯卡尔伯格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位经验丰富的侦探在犯罪现场,通过一滴衣料上的唾液,最终找到了狡猾的罪犯。这个故事在证据上犯了错误。作家只有通过各种类型的法庭证据,特别是小说的事件中必须提供的法庭证据,并进行调查研究,才能作出正确的回答。下面讲讲法庭证据。

  指纹
  指纹是最有说服力的法庭证据,它是惟一不需要旁证的证据。
  在法庭上,指纹获得极大的关注,在你的犯罪小说中也应同样买它们的帐。在一个大约有30万人口的城市里,几乎每天都有人因指纹而导致身份确认从而遭到逮捕和指控。
  从玻璃、发光金属、纸张上很容易获得指纹,但要从纤维、纹理物品或已做好的家具上提取指纹则很困难。物体不同,提取指纹的办法也不同,所以作家应该知道提取指纹的全过程。这可以使小说生动而准确。
  在《假定无辜》中,斯克特·大卫关于法庭对指纹证据的质问为我们做了一个印象深刻的描述。他惟一的错误是,茚三酮粉能在玻璃上留下蓝色的指纹。茚三酮是一种化学液体,在纸上划一下就能留下紫色的指纹。它并不用于玻璃等光滑的表面。
  从受害人身体上提取指纹能给你的小说增添刺激效果。通过玻璃管用碘蒸汽熏受害人的身体,并用银质物品挤压皮肤,就能显示出印迹。活人身体上提取指纹要两个小时,死人则要12小时。
  你的主人公是否要指控他人?或许他考虑伪造指纹?不要这样想,他的努力肯定是徒劳的。为某人的指纹做一个一模一样的模子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那人愿意合作或有一只手让你铸模。这样,你确实可以铸一个,但即使这样,当你将模子印在其他物品上时,印记不是反着就是倒着。
  指纹专家并不能弄清指纹在物体上面能保持多久。一般的情况是这样的:餐室指纹能保持几天;室内能保持数周;镜子上的指纹能保持一个月以上,特别是梳妆台或保险箱中的指纹。纸张上的指纹在几年之后还能用化学方法显影。
  当根据指纹追踪某人时,调查员必须把嫌疑人的名字和指纹记录登记在案,并进行反复比较。在《像蒙德里安一样作画的大盗》中,劳伦斯·伯洛克抓住了指纹的精髓:“除非你只剩下了嫌疑人,你不可能根据一个指印去进行核实。你需要有10个指印,而我们是不可能有的,即使那些嫌疑人留下了指印,我们也不可能有10个,更何况他们或许没留下指印呢?那么不得不设法强行让他们留下指纹来进行核实。”
  历史上,指纹是采用10个指印的分类系统进行登记的。如果不提取所有指头的指纹,就不能鉴别一个人。在20世纪80年代,自动指纹识别计算机系统问世后,司法机构可以根据单个指纹查找留有指纹的嫌疑人。作家一定要记住自动指纹识别计算机系统价值百万元,而那些位于佛蒙特州的小镇是买不起的。小说中的调查员应该在一些大机构或中央情报局有熟人,以便进行记录核查。

  体液
  或许指纹是身份验证的最有把握的形式,但如果你的罪犯不曾留下任何指纹痕迹,那又该如何呢?在缺少指纹的情况下,体液也是犯罪现场一种常见的证据。如果获得了一个尺寸足够大的完整体液样本,经过分析就可以得到DNA基因图谱,用它与嫌疑人的基因谱进行比较,或进行血样检查,相符者即可作为证据。
  血液、精液还有唾液都是确定DNA的好方法。DNA是一个人的基因图,每个人的基因都绝对不同。
  对DNA进行分析的设备高度专业,造价甚高。如果你的小说里讲的是怪异的村庄,做DNA检查就不太合适。而且能够做DNA分析的实验室很少,结果也要等数个月才能出来。但这没有什么不好,想想你这边在等待分析结果,那边匿身潜逃的罪犯是多么痛苦与绝望。
  地方犯罪实验室可以进行体液检查,这对侦探很有帮助。与体液和血型相关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分泌腺的状态,分泌腺分泌出的ABO血型,进人精液、汗液等体液中。但世上有15%的人没有分泌腺,你可以让小说中的强奸犯属于这类人,而不留下任何体液线索。
  血型能告诉调查员什么呢?血型通常可以给人进行粗分类。一个社区中O型血的人占45%左右,4O%是A型。因此,标准的ABO血型测试几乎对侦探没有什么价值,很多人有相同的血型。
  血型的其他分类,尤其是血酶、血蛋白分析,可以把犯罪嫌疑人的范围缩小。你小说中的犯罪分析实验室不应该让侦探将犯罪现场的血液血型作比较。他们只能据此找到小镇上具有同样血型的另一部分人。
  进行彻底血液分析的仪器很贵,充分测试的价格也很昂贵,以致常被忽略,因此可能有无数的犯罪案件不能结案。

  其他证据
  头发也有法庭证据价值。比如嫌疑人与作案人有同样的肤色、形体和皮肤,但是很难确定作案人的种族和性别,作案现场发现的几缕头发可以帮助解决难题。作家可以这样写,根据分析结果,一些人的头发与犯罪现场发现的头发不同,这样就排除了这些人的犯罪嫌疑。
  通过照相取得的脚印是一种分类证据。除了极个别的案例,鞋印只能说明穿的是相同类型的鞋。脚印和其他分类证据(头发、纤维、ABO血型),通常本身不足以将你的犯罪嫌疑人送上法庭。
  在法庭上很少有笔迹的官司,笔迹专家在仔细研究了字高比例和字体倾斜度等可变因素之后,会做出结论。如果字变相似,匹配的程度则高。
  罪犯通常伪装自己的字迹,仅凭绑架者一封正楷字的勒索信,是不大可能找出恶棍的真实身份的。墙上滴着血的血字可以给你的小说提供显赫的线索,并添加一些色彩,但决不能帮助笔迹专家找出真凶。
  子弹上的条纹痕迹是惟一的,就像指纹上的突起一样。因此,可以根据子弹在撞击枪筒时留下的痕迹和凹槽,找出那把枪。不幸的是,枪筒被毁或被换,子弹受损,都使得调查没有说服力。在写谋杀小说时,讲找到了凶手使用的枪支时一定要特别谨慎小心。
  今天的读者更加老练世故,这是一把双刃剑:读者不再对诸如“他是惟一身高足够而且有作案动机的人”之类的说法感兴趣。为了让故事真实可信,作家必须准确核查他的法庭证据,但也没有必要面对科学证据却步乃至退避三舍。可信度是犯罪小说成功的钥匙。好好做一些调查研究,你终究会得到奖赏,读者将会大呼小叫地捧起你最近出版的一本真实性很强的犯罪小说。
发表于 2022-6-11 14:46:42 | 来自小霸王手机
9.侦探故事:让布景活起来


  要紧的是熟知布景,利用细节使布景活起来,在故事中发挥作用。
  ——卡罗琳·哈特

  每个故事都得有布景。我经常选择新英格兰作背景,因为我在新英格兰度过了一生,我最了解那里。所以,我写不了内布拉斯加。
  我所说的布景很宽泛,布景是不拘地方的。布景包括事情发生的所有环境:地区、地理、邻居、建筑物、居室、气候。天气、时间、季节等等。
  我很幸运,新英格兰为我提供了各式各样的丰富布景,可以从容选择。我可以让叙述者如律师、侦探从波士顿迁到缅因州森林的荒野,从海滩搬到康涅狄格州山谷的农场,从火炬山上的特权别墅搬到普通的工人户区。凡是我故事中所需要的,新英格兰都应有尽有。
  新英格兰还给了我四季的天气、气候状况。它给了我盛宴与匹萨饼,博物馆与剧院,工厂与办公楼,大厦与公寓,摩天楼与垂钓村,住宅单元与农舍。
  我不了解内布拉斯加。我猜想,如果我住在那里,像了解新英格兰一样了解内布拉斯加,我会发现同样丰富的一切。
  布景必须让读者有现实感。现实的布景能说服读者,暂时搁置怀疑,从而接受故事实际发生过这一前提。要做到这一点,最好的办法就是以丰富的知识描写真实的地方,读者居住或参观过的地方,至少是读者读到过或看过图片的地方。因为读者喜欢在小说中发现自己知道的地方。
  你必须精确地再现这些实在的地方,否则就会有失去读者信任的危险。无论你怎么不喜欢,你都逃不掉调查研究。你必须在要写的地方逗留,观察人,听声音,嗅味道,注意那儿的颜色和纹理。我曾在波士顿中国城闲逛了数个小时,在东坎布里奇法院的走廊里不断逡巡。我曾在奥本山医院和皮博迪博物馆附近漫游,寻找有用的细节,使我能够给到过那里的读者以真实感。
  我坚持在我写到过的每一个饭馆里吃饭,无论那里多么熟悉,而且至少吃两次,一次是动笔之前,为的是记住它,另一次是写完以后,为的是确保描写精确。
  但是,布景的设置不能受限于实际地方,而应根据故事的需要。虚构的布景同样可以是真实的。我的粗浅经验是:如果需要的布景实际存在,就用它;如果不存在,造一个,但要造得真实。我把格特饭店建在了北沙滩上,把玛丽餐馆建在了肯莫广场上(实际上它们并不存在),因为故事需要那里有这样的餐馆。读者常常问我,怎么才能找到格特饭店和玛丽餐馆?这说明我的描写是真实的。
  由于故事需要,我在一本小说中,把罗德岛的一段山岩丛生的海岸线挪到了马萨诸塞,在那里进行了一场谋杀,并把那地方命名为“慈善角”。曾有读者告诉我,他们的确到过那里。在《俗船夫》中,我发明了温莎港小镇,如果我把故事置于波士顿北部的社区里,会有许多读者知道我虚构的事件并没在那里发生过。让事件发生在虚构的地方,但事件写得很真实,他们也不会产生怀疑。
  格特饭店和玛丽餐馆,在哈佛的农场、慈善角、温莎港,这些地方好像书中的人物一样,它们虽然不存在,但是类似的地方存在,所以它们令人相信。
  布景应该为故事的发展提供背景。故事发生的环境应该发挥两三种作用:能为小说创造氛围和基调;人物居住和工作的地方能表露他们的性格和动机;地方、天气、气候、季节和时间能像人物一样推动故事的发展。
  莎士比亚和柯南道尔懂得如何让布景建立氛围,铺垫情节。“漆黑的暴风雨之夜”自有其目的,就像偏僻荒原上的鬼屋或伦敦傍晚的浓雾一样。当代作家同样可以使用暴风骤雨,废弃的栈房、酒吧,以及城市贫民区的胡同。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曾说过:“那些地方发出不同的声音:杂草丛生的园子大喊着谋杀,破房子肯定有鬼怪出没,有的海岸似乎专为船舶出事而设。”发现这样的地方,利用它们。
  但是要小心,这类明显的布景很容易成为文学老套。误用或滥用会使它们失去力量。聪明的作家懂得反陈套而行的效果,让谋杀发生在阳光明媚的5月清晨,一所郊区的后院里。一旦如此,反强化了恐惧感。
  精心选择的布景细节能烘托人物。如:警察的桌子上放着喝了一半的咖啡杯吗?餐馆里用什么样的桌布?办公楼的电梯里放什么音乐?布鲁克林大厦的前廊上堆着一周的报纸吗?法医的桌子上放着吸烟者肺部的模型吗?牙医候诊室的桌子上有一堆过期的《田地溪流》杂志吗?这些细心选择的细节能像衣着、谈吐方式或外表一样揭示人物的性格。
  把故事中的布景当作人物,布景不必是被动的,它能与人物相互作用。暴风雨造成了交通事故,暴风雨掩盖了脚印,肇事者跑掉了;实验室里的化学物质释放有毒气体;波士顿冬天的严寒杀死无家可归者;堤坝决口,河流水位上涨,淹死了涉水的渔夫。
  一开始,你选择的布景难免主观、宽泛,而一旦进人写作,你要挑出故事事件发生的特别地方。经常参观那些地方,消化那些地方。运气好的话,你会发现布景在为你效劳,某一细节为情节发展提供了新方向,而这是你过去不曾料到的。有一次,我到乡村农院寻找背景,碰巧看到一辆“垃圾车”在抽一个化粪池。我受到启发,想起坏人处理尸体时的一种可怕方式。我在故事中采用了这种谋杀方式。
  成功布景的奥秘不在于细节堆积详尽,反复使用。诸如描写家具的设计,地毯和窗帘的颜色,以及酒柜里威士忌的品牌。长长的描写性段落,无论多么富有诗意,多么聪明,只会阻碍故事的发展,让读者生厌。
  布景很重要,有许多作用,但不要得意忘形。布景毕竟是布景,不过提供了人物间发生冲突的环境。创造有效布景的关键在于找到一个能够暗示一切的合适细节,如:寻找天花板上的水点,沙发上燃着的烟头,其他什么都不用,就能在读者的想象中展现出预期的图画。正如一位作家所言:“凡是人们跳过去的,我都省略。”
发表于 2022-6-11 14:47:31 | 来自小霸王手机 发帖际遇
10.推理小说:这并不神秘


  什么能使你的推理小说成为编辑的首选?请记住:优秀的作品在开头的几段、几行内就抓住了编辑的心。
  ——安·派力

  在我看来,一本成功的推理小说至关重要的两个因素是:动作与声音。
  动作在读者的注视下创造着故事。
  声音则是作者人格毫厘不爽的反映。
  如果你的小说成功地结合了动作与声音,编辑们会竞相出版你的作品的。
  我总是喜欢以动作作为小说的开头,在《要你死你就死》推理系列小说中,我运用了一种技巧:小花饰。
  小花饰是一个场景中短暂的片断,展现出角色正在做一件不寻常的事情。
  以下就是系列中的第4本书,《蜜月与谋杀》中的小花饰的起头句。
  花饰一:杰西·本里克在孤独的夜游里并没有错过什么。不寻常时刻的灯光。一个突如其来的访问。一辆陌生的车。
  花饰二:鲁率达·巴罗急速冲过人群,她棕色的鳄鱼皮鞋跟在混凝土地面上发出急促的撞击声。她完全照指示行事,整个操作都已顺利完成。
  花饰三:完美的犯罪。谁说这是难以干成的?
  花饰四:英格里德·琼斯浑然不觉自己正在被监视,除了她,还有夜莺王朝的全体人员。
  这些达到了什么效果呢?读者立即就投身于动作中了。读者明白有些事正在发生,而读者也成了这里的一部分。
  一个初习写作的人最易犯的致命错误就是试图告诉读者正在发生什么。
  永远不要告诉读者任何事。
  让读者成为场景中的一部分。
  应该这样看,读者是非常聪明的,不然他们就不会读书。他们一生看了很多电影,当一部电影以追杀的镜头开始,持枪的大个子在一条小胡同里追截迈克尔·道格拉斯时,观者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他们很愿意在故事展开时自己去搞清楚。
  让你的故事自己展开。
  例如,在《克里斯蒂狂欢》中,我的主人公安妮·劳伦斯,也就是《要你死你就死》中书店的店主,她正在计划为[wiki]阿加莎·克里斯蒂[/wiki]的百岁诞辰举行庆祝活动。还有什么能比以这个消息作为书的开头更枯燥无味呢?比方说,安妮可能正在给她的婆婆劳罗打电话,她告诉劳罗,“我要在这岛上举办个舞会来庆祝百年。”如此这般。
  我没有这样写。以下是第一章的开头。

  安妮正在数香摈酒的数量:四、五、六,这该够了。她转过身,冲出了储藏室。

  我并没告诉读者,安妮正在为庆祝活动做准备,而是读者也在那儿。
  动作,使用它,享受它,让场景变活,你的读者也就身临其境了。
  总会有办法通过动作来传递信息的,《致命情人节》的编者曾来信向我建议,在情人节舞会开始前,读者需要更多地了解那些舞会中的焦点人物。
  于是,我在舞会前创造了一个场景。安妮和她的婆婆边向码头走来,边浏览红色国王湖周围的房子,安妮和麦克斯的新居就在这一带。如果她们只是走向码头,安妮对婆婆形容着房子和那些住户,对故事就起不到丝毫的推动作用,在这样的场景中缺少信息交换。与此相反,因为有了一场劳罗与安妮之间的微妙争斗,因而也就有了动作。劳罗企图得到一些信息,安妮却不愿透露。安妮确信劳罗打探这些消息是别有用心的(正如读者后来所发现的那样,事实的确如此),这就使场景推动了故事的发展,同时也满足了读者想了解的将在情人节舞会上出现的人物。在这一场景中有关人物的目的包含着两层内容:安妮想知道婆婆用心何在,而劳罗则想知道关于邻居的所有信息。
  动作也可以是精神上的。在《谋杀设计》中,我用一个小花饰清楚地描绘出凯琳·普里察德·韦伯斯特的性格。

  ……她眯缝起双眼,并且不再看她的影像,因此她没有看到整个变化。有一刻,镜中的脸是温柔而迷人的,那高贵古典的脸形,银黄色的头发,加上地中海般湛蓝的眼睛,几乎和四十年前她在19岁婚礼上时一样美。接着,当凯琳·普里察德想到她的侄女,那个投入到一个完全不相配的男人怀抱里的盖尔时,那张脸又僵硬了起来。五十九年的岁月完整地写在了上面,双眼冷冰冰的,没有一丝柔情,嘴也变得薄薄的,显得坚定而残酷。

  在《一堂谋杀课》中,安妮在查斯腾镇的一家学院里教授一门讲授推理小说三女杰的课:阿加莎·克里斯蒂,梦西·L·赛耶斯和玛丽·罗伯茨·莱恩哈特。这是安妮第一次教学,她很紧张,当然不想在班上碰到任何她认识的人。我决定在班上安排安妮那烦人的婆婆劳罗,她最最固执的顾客亨尼,还有查斯腾镇顶顶坏脾气的多拉小姐。
  上第一节课的那天到了:
  安妮测览着她的上课笔记,这时她全身僵硬起来,各种感觉都涌了上来。
  气味。
  声音。
  形象。

  最先到来的是气味。那是决不会有错的丁香的香气,清晰,尖锐又甜蜜。
  安妮的手紧紧地抓住讲台的边框。
  劳罗穿过门廊,当然了,兴高采烈的……

  不久,多拉小姐和亨尼也到了。

  ……她(安妮)脖子的后部针刺般地疼痛起来。她身后响起了敲击声!
  她竭尽了所有的意志才把头转向门厅的门。
  笃,笃,笃。
  快速,有目的,坚定的敲击声。
  带着黑橡皮头的乌木拐杖由拐角处伸出来,后面跟着它的女主人。
  那个小老太太(多拉小姐)一动不动地站在门廊里。
  然后……
  哦上帝。

  门廊里的景象几乎使她难以接受。罗拉就已经够坏的了,多拉小姐会给阿达姆斯家的茶会罩上一层阴影。
  可是这个……

  她并不是认不出这身装束:一条加了垂边的灰色大法兰绒裙子,一件前垂蕾丝的金色长上衣,一件发锈色的毛衣,莱尔线长袜,极实用的棕色鞋,在膨松的香肠状小卷中跳动的头发。
  “亲爱的”,她呻吟道。

  可怜的安妮正面对着她的第一堂课。
  读者目睹了这一切的发生。
  动作是伸手可得的,假装你正在摆布一架拍摄小说人物的相机,与你的读者一起来观看场景的铺展。
  有了动作,你就会找到声音。
  如何看待世界,如何创造场景,都是你的性格、经历和勇气的产物。
  在成功的小说中,声音也许是最容易辨认的因素,而对于没有把握的作家来说却是最难掌握的。
  声音是什么?是一种能使一段文章瞬间便可辨认的特质。如果你给我五篇由南希·皮卡德、莎拉·帕里茨基和琼·海斯写的未标明作者的文章,我能毫不困难地认出它们是由谁写的,因为每位作者的声音都那么与众不同,决不会有错。
  如果你看了看畅销书单,然后写一本书寄给一个代理商或编辑,声称这本书和罗伯特·B·帕克或玛丽·希金斯·克拉克的书几乎一样,这本书一定卖得不好。
  不要试图去作另一位帕克或克拉克,不要模仿。你可以学习、观察、借鉴,但当你写作时,要用自己的方式写。你必须写一本除你之外世界上绝没有第二个人能写的书。每一个人都是独特的。驱动着每一个人的激情、迷恋与厌恶都是不同的。好好地利用这一点,倾听你的心灵之声,这样你就会拥有一个声音。
  你必须写一本对你意义极其重大的书,而不是因为托尼·席勒曼风行一时就写印第安人的神秘故事,莉莉安·杰克逊·布朗炙手可热就写猫的神秘故事,或是因为托马斯·哈里斯大受欢迎而写连环杀手。
  并不是说你不能把故事的地点设在新墨西哥。瓦尔特·萨特斯韦特和茱蒂斯·凡·古森也在写这个地方,但他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那些书是属于他们自己的,而不是席勒曼作品的派生。
  倘若我深人审视自己的书,我以为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如何巧妙地驾驭各种关系。这是我的狂热所在,也是我的作品能燃烧起来的原因。我希望从每个人身上找出他们各自迥异的处世方法及原因,这就是我的焦点。
  我写作的方法呢?
  我热爱语言,字词的声音对我非常重要。我的小说是否独特到能让读者区分出我的语汇呢?这我无法回答,需要由读者来评说。但我知道,在我的作品中,有些段落反映了我灵魂的精髓。
  这就是一个作家为了获得声音而要付出的代价,他必须愿意展现那些最为至关重要的东西。
  如果让我选一段最能表现我自己的文章,它将选自我的小说《死人岛》。这是一个新系列中的第一本小说。这个系列描绘了女主人公、退休的女记者亨利艾塔·欧得耶·柯林斯。她还被称为欧·亨利,这是她的亡夫里查德给她取的绰号,因为她能创作出比欧·亨利的短篇小说更多的惊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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