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 发表于 2021-11-21 17:50:52
第1题
一、案发现场状况分析
(1)“门一打开,一股浓浓的酒精气味扑面而来”“而引起大火的原因很可能是点燃了大量易燃物品,从而引燃了木质家具,点火的应该是一些拜神用的香,起火的位置似乎是书架”
书架上面的书属于易燃物品,正常人不会将香火点在那里,且房间中有浓厚的酒精味,所以香火和酒精应该是凶手放于此处用于引燃的东西,或许是为了销毁什么东西。
(2)“尸体没有其他外伤也没有其他中毒的症状,只有额头一处枪孔,枪孔周围没有烧焦的痕迹,子弹穿过了头颅。子弹在书架靠墙面的残骸上被发现”
尸体面朝门口倒下,说明死者是在开门的时候倒下的,并且枪口离死者的头部还有一定的距离。
(3)根据老秦的证词
二、凶手分析
1.管理员老秦虽然对环境熟悉,但由于各种事物繁忙,无作案时间。
2.对于痕迹学十分精通的冯,经验应该十分丰富,直到酒精所在位置,但他知道5:40的时候停电了,并且知道有人使用了厕所,而且他并无时间处理身上的硝烟反应,也没有跟着大家一起放烟火,用烟火的硝烟来掩盖硝烟反应,作案可能不大。
3.管理员女儿小梦,长大后很少来酒店,无明显作案动机,且位于右栋楼的最右边房间,如果来回往来做案,被看到的几率大,虽知道酒精所在位置,但做案可能不大。
4.股神尚,他在5:00~6:30之中,都在和客户进行工作汇报,有不在场证明,且无法知道酒精所在位置,作案可能不大。
5.保镖李,知道酒精所在位置,说自己一直待在房中,并无不在场证明。
6.邓对酒精的位置并不知情,而且他知道煤油的位置,如果使用他应该会用煤油来做引燃物,嫌疑较低。
7.我认为本案的凶手是方琪,首先他是知道酒精所在的位置,其次他说拉肚子的时候有一些迟疑,而且在大家都不知道有烟火大会能够掩盖硝烟反应的情况下,只有他用厕所进行了洗漱。而且虽然他带了一把枪,但是没有装子弹,如果当真没带子弹,那他也没有必要带枪,所以我认为他应该一开始带了两把枪,并用一把空枪来作为自己清白的证明。
匿名
| 发表于 2021-11-21 18:04:16 | 2021-11-21 19:44编辑
第四题
    1、凶手是死者要见的人,这样才能在死者毫无反抗行为下杀死死者,他准备开202的钥匙是为了锁门;
    2、凶手还要知道保健室里有可以用于放火的酒精,故凶手不是最迟入住的尚安,可能为秦马、秦梦、冯志诚、方琪以及李固登。
    3、凶手拿到酒精,却不被监控发现,需要从右楼的楼梯上去,期间一旦遇到其他人,便容易打破自己的计划,所以必须要有借口,最好的借口就是手受伤需要消毒,李固登满足这一条件,也可以说是帮李固登拿消毒酒精。
    4、杀死死者的手枪上没有指纹,说明凶手在杀死死者是带着掩饰指纹的工具,在其他地方并没有发现有硝烟反应的物品,便可能是用凶手自己的衣服(因为在场所有人的衣服都有硝烟反应)凶手为了掩饰枪声,还需要用衣服裹着手枪,起到消音效果,事后还要掩饰身上的硝烟反应,便只有提出放爆竹的秦马。
第五题
妖姬死在他们的老巢就意味着警察可以以正当名义调查自己的老巢,不利于参赛发展,即使想要杀妖姬,也要在外面。
匿名
| 发表于 2021-11-21 18:07:00
第四题
凶手是邓浠浠。
    本案件由传说中的梅花Q的信引起,因为 这封信,大家才会聚集在一起,所以本次杀人事件一定与传说中的梅花Q有关
    凶手不是秦马。他是这个酒店的管理员,并不清楚关于梅花Q的事情。而且他为人本分老实,疼爱女儿,不可能在女儿面前杀人。且在五点到七点之间,他有不在场证明。五点开始置办烟花爆竹,在这期间一定可以找到目击者,包括后面的去库房,去厨房,监控可以作证,上楼叫人时也都可以找到证人。所以秦马的嫌疑排除。他的说辞可作为证据线索。他在从库房回到厨房的期间,听到了闷响,这可以基本确定杀人事件。就在五点半左右。
    凶手不是秦梦。她也不知道梅花Q的事情,同时,她并不认识林欢。这次来酒店只是偶然有时间。但是从案发现场来看,这场谋杀一定蓄意已久。她不可能杀人。所以秦梦排除嫌疑。其说辞可作为证据。
    方琪不会是凶手,她提到的六点前的一段时间在厕所,被冯志诚的话所证明,她没有作案时间。
    与此同时,冯志诚的嫌疑也可以得以排除。他明确的知晓停电时间,并且知道有人在隔壁的厕所里呆过一段时间,他在这段时间中应该是都呆在房间里面的。并且他身上检验出来的硝烟方面较少,这又与他对烟花爆竹有阴影相符,说明他应该没有使用过枪支。所以他也排除嫌疑。
    凶手不是尚安。据他所说,他交易到五点,然后整理资料又和客户汇报到六点半,客户可以为他做证明,他没有作案时间。
    李固登不是凶手。他表明了身份,他是死者的隐藏保镖。这也与他携带的物品相符合。由其不习惯睡木床而划伤手臂,我们可知,他应该对这个酒店完全不熟悉,更别提去保健室拿酒精了。所以,他也排除嫌疑。
    邓浠浠撒了谎。他说自己一直在再看看跨年活动,而根据冯志诚和方琪所说,五点四十分左右停电了几分钟,他不可能一直在看跨年活动,所以这段时间,他解释不通。并且他对本酒店的结构应较为熟悉。他可以在很短的时间里面就拿来煤油。所以他应该也会很清楚酒店的结构,五瓶酒精放在哪里他也应该知晓。
凶手将75%的医用酒精涂到林欢的那面墙上,而后再用拜神用的香点火。他的作案时间就在那段停电时间左右。凶手以梅花Q的身份进入林欢的房间,用枪将林欢射杀,拿走钥匙,最后将其丢在楼下。
匿名
| 发表于 2021-11-21 18:15:11
第二轮第四题答案:
凶手是秦马!
先说说凶手的诡计,根据信息,可知这是凶手利用檀香制造的一个时间延迟诡计,根据死者的血液变成黑色这一条线索可知,死者死亡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因为血液变成黑色主要是血液中的铁离子被氧化,和起火没有直接关系,死者应该是在起火一段时间前死亡。死者死亡后,凶手把点燃着檀香放在书柜边上,待其燃尽后便可烧到书本,点燃酒精,从而引起火灾。而想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要有房门钥匙,可以接触到檀香和酒精,期间可以随意在楼层里走动而不会引起怀疑,而能有这个能力的,就只有酒店管理员秦马!
我想整个案件应该是这样的!秦马应该是纸牌屋的一个成员,而且还是三年前杀死那个小男孩的凶手!而死者林欢应该是雇主,秦马完成凶杀后,林欢没有兑现五百万,所以秦马就制造一起谋杀案......
秦马完成一起谋杀案又逃离罪名需要不在场证明,而目击证人也是最好的选择,所以秦马就将纸牌屋成员邀请过来过千禧年。秦马首先将一些信息发到林欢房间信息接收器(可能所有房间都会接受到,所以秦马把除了202房间以外的房间的电源关掉),林欢在信息接收器中得到了些信息后留在房间内,而之后秦马来敲门,林欢开门后应该是一枪击杀林欢,然后迅速布置现场,将檀香放在书柜上(文章提到秦马拜菩萨,很容易得到檀香),把煤油倒在书架上,从而制造一个时间延迟的装置。完成这一切后,利用备用钥匙关上门,然后将手枪和手套丢掉,最后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去做发生。再后来和大家吃吃晚饭玩玩烟花,等到林欢房间燃起来后便可以完成一个不在场证明......


第二轮第五题答案:
杀死段辉的凶手是若晴,
杀死妖姬的凶手是小刘,
杀死键盘和木马的凶手是寒雨!

首先说说若晴,若晴是白鹿帮陈总安排在暗夜帮的卧底,也是海哥寻求杀死段辉的凶手!最开始若晴接到海哥杀人的信息,紧接着若晴便找了陈总帮忙,陈总在九点之前和段辉在Q巷见面,段辉离开的时候经过Q巷,而早藏在Q巷的若晴立即用夜刃捅段辉后急匆匆离开。
然后说是小刘,从妖姬抓取的牌来看,应该是暗示着小刘是凶手,另外小刘也是白鹿帮寒雨安排在暗夜帮的卧底,小刘杀死妖姬应该是受到了寒雨指使。
最后再说是寒雨,要杀死键盘,那必须要得到木马的夜刃,而要得到木马的夜刃,那么必须要杀死了木马!而要在时间线完成这一系列操纵的人,那就只有寒雨一人!在21:20到21.40分之间,首先寒雨拿着钥匙打开柜子取出齐哥的夜刃,然后去杀死木马,因为寒雨认为木马是白鹿帮陈总安排在暗夜帮的卧底;杀死木马之后,再取走木马的夜刃,寒雨想要制造不在场证明,所以就去找“我”说柜子门没关,这就可以说明任何人都可以是杀死木马的凶手。在之后若晴提出要去打桌球,寒雨便想到一个更好逃脱罪名的法子:用木马的夜刃杀死键盘(寒雨知道键盘的出去的信息自己是安插在白鹿帮的卧底告之的,时间也正好对得上),所以便回房间取出木马的夜刃;最后,寒雨在1:30分左右离开,在15分钟之内跑到公园里,用着木马的夜刃杀死键盘,从而制造出自己的不在场证明......
匿名
| 发表于 2021-11-21 18:19:55 | 2021-11-21 19:58编辑
第四题《凤仙花酒店》解答:
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所有能到达这里的路口的摄像头都没有看到行人的踪迹或可疑迹象”,可以确定这是一个典型的封闭环境案件,因此凶手便锁定于冯志成(201)、方琦(203)、邓浠浠(205)、李固登(206)、尚安(207)、秦梦(208)和秦马(经理)这七人之中。
首先,案发现场林欢的血迹“进入现场勘查的时候已经有点发黑了”,但是实际上因为“我”发现的比较及时,火并没有来得及烧到林欢尸体所在的位置,因此血液已经发黑说明实际上林欢已经被杀害有一段时间了,而不是在六点半之后才被杀害的。
第一个可以被排除嫌疑的人就是秦马。他本身的时间线除了五点到五点半之间前往杂货店买了烟花爆竹搬到库房之外,其余的时间都待在厨房中。而因为厨房的门口正巧处于摄像头的监控范围内,因此这个行动线是可以被确定的,没有撒谎的可能。综上所述可以初步排除秦马的嫌疑。
那么根据秦马的证词,五点半他搬完烟花准备离开库房的时候,听到了“两声短促的闷响和一声类似物体撞击的声音”,但这个声音并不来自于爆竹走火,再结合其他人的口供多次提到之后并没有再听到类似于枪击的声音,可以初步推断这两声短促的闷响和一声类似物体撞击的声音就是凶手袭击林欢时发出的动静。
结合现场的情况,不难推断出两声短促的闷响分别是射击和子弹穿过林欢脑袋之后打穿书架打在墙壁上发出的声音,而类似物体撞击的声音应当是林欢倒地撞击地面发出的声音。凶手在五点半就将林欢杀害了,之后利用酒精和拜神用的香制作了延时的引燃装置,让林欢的房间在6:30之后才起火,误导别人认为案发时间为6:30之后,而此时自己已经在晚宴上,以达成不在场证明。
从被抛弃在厕所窗户下方草丛中的手枪、手套和钥匙可以看出,凶手将作案用的工具从左侧厕所中抛弃,因此工具包中的装有子弹的手枪依旧存在的李固登的嫌疑就降低了不少。且由于李固登并没有收到梅花Q的来信,同时是作为林欢的保镖才前来酒店的,不太可能是这起案件的谋划者,因此可以初步排除李固登的嫌疑。
那么根据李固登的证词,林欢来这里是“约见”某一个人,且是不能让李固登打扰的,那么很有可能这个约见的人就是杀害林欢的凶手。
而根据现场用来助燃的酒精,和保健室被用掉的四瓶酒精,可以得出凶手用来助燃的酒精正是从保健室中取得的。而剩余的五名嫌疑人中,秦梦、方琦和冯志成是知道保健室有酒精的(秦梦本来就知道,方琦和冯志成带李固登去保健室消毒,也可以看出他们知道保健室有酒精),邓浠浠没有证据指向其知道这一点但有可能知道,尚安则是第一次来这家酒店,并且是因为其他店关门了迫不得已而来的,因此不太可能知道保健室有酒精这件事情。以此则可以初步排除尚安和邓浠浠的嫌疑。
而在剩余的三人中,冯志成和方琦均有收到来自梅花Q的信件,而秦梦虽然声称自己有收到信件,但其物品中却并没有信件,但她却又明确知道信件的内容,所以较大概率信件的发送者就是她,目的是将人骗过来进行杀害。



第五题《夜刃》解答:
先说结论,暗夜帮内间谍为木马,白鹿帮内间谍为长眠;木马案凶手为冰伯,妖姬案凶手为长眠,键盘案凶手为寒雨,段辉案凶手为若晴。
首先根据题目要求,先排除陈总的嫌疑。从寒雨的邮件来看,杀害妖姬的凶手为白鹿帮内的间谍,而陈总作为白鹿帮的头目已经四年,寒雨进入暗夜帮的管理层也才两年,因此陈总不可能是寒雨安排进白鹿帮的间谍,因此陈总没有谋杀妖姬的嫌疑。
该题目中一共分为四起案件:木马案、妖姬案、键盘案与段辉案,同时两个帮派内各有一名对方帮派的间谍,且白鹿帮的间谍可以拿到位于暗月楼中的U盘,而暗夜帮的间谍则可以在雨露阁中击杀妖姬,说明两边的间谍都为对方的管理层人员(即排除掉间谍是下属小弟的可能性)。而在题目中,同一帮派的成员并无互相行凶的动机,因此行凶双方只有两种可能:一帮派成员杀害另一帮派成员或帮派内间谍杀害帮派成员(反过来帮派成员杀害间谍也成立)。因此,优先推理出双边的间谍,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锁定真凶。
(一)暗夜帮内的间谍,首先可以排除掉“我”和寒雨,因此管理层只剩下三位:若晴、木马和冰伯。结合长眠与小刘的证词,以及发票上的时间,可以得知8月9号(上周日)的时候陈总就在木马工作所在地的AA超市将暗夜帮的U盘交给了长眠。而上周六的时候那两个U盘还存在暗月楼的储物室中,因此U盘被盗的时间只能是上周六到上周日之间。而根据探员手机里黄经理的朋友圈,黄经理和若晴上周五到本周二均在遥远的M省培训学习,因此若晴没有盗窃U盘的时间。同理,冰伯不久前从国外回来被隔离了十四天,本周二【今天周四,前天周二】才被放出来,也同样的没有偷窃时间。综上所述,潜藏在暗夜帮内的间谍就只可能是木马了。
(二)白鹿帮内的间谍(同时根据寒雨收到的秘密邮件也是妖姬案的凶手),首先已经排除掉了陈总,而作为死者被拍了照的妖姬也可以排除嫌疑。因此间谍出在探员、长眠、键盘、妖姬之中,而首先可以排除的是键盘,因为若是间谍为键盘,那么寒雨没有动机将其杀害,而若晴则不会使用木马的夜刃杀害键盘,且寒雨见到键盘尸体时的态度不会如此淡然。其次可以排除探员的可能性,妖姬死亡时手中握着三张扑克牌方片4、红桃6和梅花7,正好是小刘当晚用于赢了两局牌局的三张牌(大概率是出千)。这个牌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妖姬留下的死亡信息,另一种是凶手伪造的死亡信息企图嫁祸他人,而探员在牌局结束后才抵达雨露阁,且之后大家谈论的话题全是关于组织的相关问题,他没有途径获知小刘打牌时的信息进而伪造嫁祸小刘,因此探员也不可能是间谍。因此只剩下小刘和长眠。而当天他们俩除了手机和自己房间的钥匙,小刘还带了一些发票,长眠则带了一部笔记本电脑(冰伯同款),而在开完会后,小刘、长眠和妖姬的手机都被陈总拿走检查了,因此只有带了笔记本电脑的长眠才有能力拍下凶案现场的照片并用邮件发给寒雨【冰伯可以使用电脑视频聊天,且根据图片也可以看出,该笔记本具有摄像头】,而小刘是没有这个能力的。且照片中有拍摄到妖姬手中的扑克,说明此时凶手仍在现场,若凶手为小刘,不处理掉这个指向自己的死亡信息的可能性非常小。综上两点,可以确认白鹿帮内的间谍为长眠,而这也能说明为什么他拿到了暗夜帮的机密U盘后只是丢在E盘的一个文件夹里,并没有认真去研究(如果真的经常研究,一般不会放在E盘某个文件夹这种角落的打开非常麻烦的地方)。综上所述,白鹿帮内的间谍为长眠。
(三)木马案的凶手,因为案发地点位于暗月楼内,因此凶手被锁定在寒雨、若晴和冰伯三人之中。而杀害木马所用的齐哥的夜刃,在20:30时还位于储物室中,而在20:30到21:20这段时间中,在暗月楼的寒雨和冰伯均在一起打牌,而若晴还在公司加班,都没有机会去取得这把夜刃。在21:30后,“我”就去将储物室的门锁了起来,且唯一一把钥匙在“我”身上,因此在这之后也没有人能在储物室中取得这把夜刃。因此能取得夜刃的时间只有21:20到21:30这十分钟的时间,而若晴打牌时并没有在现场,她知道储物室门没有锁进而偷偷来到暗月楼拿走夜刃又离开的可能性极小,且时间十分不充裕(即使21:10若晴就离开公司,抵达暗月楼时也已经21:25了),因此排除若晴的嫌疑。而若是寒雨动的手,那么动手的时间只能是21:20到21:30这么短短的十分钟,她需要先前往储物室拿到夜刃,之后在木马门外(房门只有自己能开)叫醒木马让其开门,完成击杀后离开木马房间。这个过程完全不被发现的可能性非常低,因为木马当时是比较累直接回房睡觉的情况,很难想象能叫醒睡着的人却不让其余的两个人听见。而且基于木马是间谍,且因为陈总将U盘交到了白鹿帮中的间谍长眠手上,那么这个信息大概率也已经被寒雨得知,因此寒雨应该已经得知木马是间谍这件事情,那么如果此时已经将木马杀害,则完全没有必要专门再让“我”去把储物室的门锁上,因为锁门的初衷已经不必再担心了。所以寒雨犯案的可能性非常低,而冰伯则可以在这十分钟内拿到夜刃,而在“我”与寒雨、若晴出门前往桌球馆后,0:00到1:00这一个小时内,没有其他人干扰的情况下,从容的完成对木马的击杀。且若是寒雨杀害的木马,则她不会选择再用木马的夜刃去杀害键盘以嫁祸木马(此部分推理见后面的键盘案)。而木马作为间谍,冰伯则是“帮派中元老级人物,遇事沉着冷静,善于策划与统筹,拥有丰富的经验,多年来培养了无数文武双全的高手”,因此冰伯从蛛丝马迹中发现木马是间谍进而将其杀害的可能性很高。综上所述,木马案的凶手为冰伯。
(四)妖姬案的凶手,根据寒雨收到的秘密邮件,是白鹿帮中的间谍。因此根据(二)中的推理可得凶手为长眠,只有长眠知道扑克牌的事情伪造现场,同时还有拍照并发送邮件的能力。
(五)键盘案的凶手,由于死亡地点位于桌球馆旁公园,且当晚0点后除键盘外没有其他人离开雨露阁,因此杀害键盘的凶手不可能是白鹿帮的人,(也不可能是木马,因为1:00之前木马已经死了,而键盘死于1:00之后),而是在冰伯、寒雨和若晴之间。根据路人的口供,跟键盘聊天并杀害了键盘的凶手身高一定不超过170cm,大概在165cm左右,可以排除掉身高超过185cm的冰伯,锁定在寒雨和若晴之间。而在键盘死亡时间1:00到3:30之间这段时间,两人大部分时间均与“我”一起待在桌球馆内,除了1:30到1:45的十五分钟寒雨外出和3:00到3:10的十分钟若晴外出,因此若是犯案则只有可能在这两个时间段内。而如果凶手是若晴,她来回桌球馆和案发地点需要四分钟,买从售货机买三罐可乐保底需要两分钟(需要选择数量之后付款,还要等待自动售货机慢慢一瓶一瓶的出货),留给她作案的时间只有四分钟,还要算上和键盘交流的时间,不是上来就动手,时间非常的赶。【当然有可能可乐是提前准备好放在背包里的,但是自动售货机一般是冷冻的,而若是提前准备好的可乐因为时间的问题必然是常温的,“我”应该不会注意不到这个问题,因此可以排除这种可能性】而若凶手是寒雨,则十五分钟的时间完全足够来回、交谈和犯案。结合(三)中提到的,寒雨很难在不惊动其他两人的情况下叫醒木马,而木马现在手中的夜刃在她回房间时还在她的手里,并且木马一般不会把夜刃交给其他人,因此杀害键盘的夜刃不太可能是现在木马手中那一把,而是之前那次遗留在现场的夜刃。结合键盘在会议上提出要和暗夜帮合作和雨露阁储物室里之前那把夜刃被拿走了,可以得出是键盘将其带走并赴会,可能是想作为信物或者将其归还以表达有好的合作意向。如若凶手并不知道木马的间谍身份,不会故意使用这把能够证明暗夜帮身份和主人是木马的夜刃来杀害键盘,还将其遗留在现场,因此动手的人只可能是已经得知了木马的间谍身份,想利用杀害键盘嫁祸木马的方式来洗清嫌疑的同时栽赃木马,让白鹿帮对其失去信任。而相比于没有什么信息途径的若晴,有着长眠作为间谍的大概率已经知道木马是间谍的寒雨显然更符合这个条件。而且键盘此行约人的目的是和暗夜帮的人商量合作,所以应当是与暗夜帮中负责制定计划的人或者首领联系更为合情合理。因此杀害键盘的凶手应当是寒雨,她在交谈中知道了这把夜刃,临时起意利用这把夜刃杀害键盘同时栽赃间谍木马。这也是为什么在间谍木马死了的情况下,陈总手机还会收到键盘现场尸体的匿名短信的原因。除了凶手在袭击时拍照外,其余人在其余时间都没有机会可以拍照,而凶手这么做的原因只有可能是为了栽赃木马。综上所述,键盘案的凶手为寒雨。
(六)最后一案为段辉案,根据海哥的短信和“我”的分析,凶手为暗夜帮管理层中的一员亲手袭击了段辉,因此依旧只能是寒雨、若晴、木马和冰伯之一。首先22:30路人发现段辉时的描述是“有个人倒在了道路中间,鲜血染红了路面,可谓是非常显眼”,而21:00陈总离开饭店经过Q巷时的情况是“道路中间一堆生活垃圾没人扫,行走太不方便了”,这两者显然是冲突的。这有两种可能的解释,一种是袭击发生在21:00之前,段辉只是被垃圾覆盖住了所以陈总没有发现,之后垃圾被清理才被路人看见;另一种是袭击发生在21:00和22:30之间,在垃圾被人清理后才动的手。但即使是前一种情况,凶手也需要在21:00到22:30之间,有时间回来清理掩盖了段辉的垃圾,因为若是其他人清理的垃圾,同样会发现尸体并报案。因此凶手在21:00到22:30之间,必然要有充足的时间来一趟Q巷。而在这段时间内,寒雨和冰伯只有21:20到21:30这一段时间是没有不在场证明的,而从暗月楼往返一趟Q巷都要24分钟,时间根本来不及,因此可以排除寒雨和冰伯的嫌疑。而另一方面,木马第二天还需要早起上班,且在21:30到0:00这一大段时间一楼活动室都有人,若是木马是凶手,她出门的时间点只有在21:20到21:30这十分钟,并且还要在外面呆到0:00以后回来才有可能不被发现,可能性不大。而若晴在21:10之后便没有不在场证明了,直到21:40到达暗月楼,中间有30分钟的时间,除去前往Q巷10分钟和从Q巷前往暗月楼12分钟,还有8分钟的时间可供若晴袭击段辉,时间是足够充裕的。同时一开始若晴说自己要加班到9点,和实际的时间(如果凶手不是若晴则若晴下班时间为21:40倒推15分钟的21:25)偏差较大。而且正常人一般发短信说自己还有多久到,都是在准备前往目的地的时候发,而不是在半途中发(因为准备出发的时候很容易确定大概还有多久到,而中途实际上你很难确定已经走了多久还剩多久),而若晴是在21:30发短信告知寒雨还有10分钟到,而不是在21:25的时候发短信说还有15分钟能到,这也侧面证明了当时若晴的所在地更可能是离暗月楼12分钟路程的Q巷,而不是15分钟路程的公司。若是在公司,已经走过无数次的若晴很准确的就能判断出15分钟能到暗月楼,不太可能在半路才发10分钟到的短信。且相比于玩电脑技术的黑客木马,曾经手刃了镰刀帮首领的若晴,显然是更适合的雇佣对象,从海哥的角度考虑,雇佣若晴也显得更为合理一些。综上所述,段辉案的凶手为若晴。
匿名
| 发表于 2021-11-21 18:20:58
第四题:
  凶手应该是老秦。他举办烟火大会的当天,林欢就被枪杀。而且刚好因为这个,大家身上都有硝烟反应。这未免太巧了;厕所传来的奇怪声响有可能和酒精有关系。因为久的倒完,就可以合理的开始用那些新酒精。一般停电,正常人都选择点蜡烛,老秦却让邓浠浠用煤油灯。林欢可能是这酒店的老板,她可能也是那个地下组织的成员之一。
第五题:这题水一下。
匿名
| 发表于 2021-11-21 18:21:46
▍「超新星杯三校赛」第二轮作答
[4]《凤仙花酒店》
首先注意到每个人的证词,其中提取出的关键点在于六点之前的一段时间停了电,而凶手将钥匙扔出窗外的时间应该是在方上完卫生间之后,在五点半左右发生了枪击,而右楼中的任何人都没有听到,加上有关门的声音,猜测凶手为秦梦
接着注意到案发之后凶手将房间靠窗的一面点燃,而关于这么做的原因可能在于要处理掉LED。文中有意提到LED灯是红绿色,并且给尚安一个天才操盘手的身份,所以这道题可能跟红绿色盲有关
接下来注意到文中写道“ 咚咚咚的敲门声响起。我缓缓地拉开了门,映入眼帘的是一位穿着朴素的年轻女孩,她脸上鲜艳的妆容给人一种不协调感,可能是因为和她一身的白衣灰裤不搭”,这里写道秦梦身穿灰白色调的衣服,但是却化浓妆,所以不难猜测她是红绿色盲,所以化妆品在她严重几乎是灰白色。加上她住在酒店里却要依靠手表来看时间,所以可以肯定她就是红绿色盲。那么LED灯在她眼中就是灰色的,所以我们假设凶手确实是秦梦,那么在她杀人之后,酒店恰好停电,LED的颜色突然变成黑色,那么她将会认为那是林欢做的保险装置,所以点着书架和窗帘来烧毁LED灯。因为案发时秦梦没有不在场证明,加上只有她有点火的理由,所以秦梦凶手论显然成立(接着用钥匙锁上房门然后把钥匙丢下窗户即可)。
[5]《夜刃》
时间仓促,但还是答一下。
首先是排除陈总的原因,文中提到杀害妖姬的人是暗夜帮派去白鹿帮的卧底,那么陈总不可能是卧底,所以陈总不是凶手的原因是他不可能是暗夜帮的卧底
接着看白鹿帮派来暗夜帮的卧底。注意到储物间的房门有两次忘锁,而寒雨看见门没锁却没有发现U盘丢失,所以她当时应该是趁机去里面取了什么东西出来,那她取的东西显然是奇哥的夜刃。所以第一次忘锁的时候丢了两个U盘。注意到杀死键盘的凶手使用的是木马的夜刃,所以不难推断出凶手是先杀了木马然后用木马的夜刃杀了键盘。由于陈总等三人在木马工作地传递了暗夜帮的U盘,所以推测木马是白鹿帮派往暗夜帮的卧底。而寒雨发现木马是卧底所以杀了木马,并用木马的夜刃杀了准备和暗夜帮合作的键盘
所以打桌球时寒雨出去杀了键盘,那么袭击段辉的是若晴
匿名
| 发表于 2021-11-21 18:49:56
凶手:秦马
使用物品:烟花爆竹(掩盖开枪后身上的硝烟反应)
          202房中的LED钟(改变时间确保死者留在房中)
          手枪(杀死死者)
          手套(掩盖指纹)
          备用钥匙(进入死者房中)
          四瓶酒精(为点燃书柜作助燃物)
          香(引燃物)
作案过程:
       当天下午五点到五点半秦马购置烟花爆竹,安置在库房后在五点四十分左右制造酒店断电(据冯,方两人证词),目的是借此将死者房中LED灯的时间提前(秦马在午饭结束后提到过六点开始晚饭,怕死者提前离开房间错失机会),接着在六点左右戴上手套上楼趁走廊无人时进入202房(既可使用钥匙进入也可借口进入,符合方的证词),使用枪杀害了林欢(由多处细节可知酒店房间隔音极佳,1.三点时邓在房门外找过我我却不知。2.秦马上楼喊我们吃饭时我只听见敲门声却没听见人声。可知除了直接作用在门上的敲门才可令屋内人发觉,与现场隔着两扇房门的众人是听不见枪声的,厕所的隔音未必好但方琪带着随身听。),杀害林欢后注意到了墙上的钟,因为不懂行害怕钟会有记录变化的功能,于是想要毁坏钟,但直接毁坏必然受到怀疑,想到了利用香和煤油制造延迟点火装置(之所以要延迟是得确保发现尸体时间要在燃放烟花爆竹之后),将钟的损坏归因于焚尸大火,出门反锁后(害怕死者被提前发现,烟花爆竹还没放呢),假装刚上楼呼唤我们下去,在楼下拿到香后正巧遇到我下楼,因为害怕我干扰他的计划(因为我中午也很热情的在厨房帮助他),便让我帮他到库房搬烟花爆竹,但因此也无法再取得煤油,但转念便想到杂物间的酒精也是引燃物,带着香和酒精再次进入死者屋内,布置好现场后,取走死者持有的钥匙(避免怀疑),反锁房门后再次呼唤众人下楼(害怕有人去叫林欢从而产生怀疑),随后便下楼丢弃枪,手套,钥匙后与众人聚餐直到书柜被引燃,随之便出现之后的事情。猜测秦马是梅花Q(受邀者:我,冯,方,邓,林。保镖:李。临时住客:尚。女儿:梦。)

其余嫌疑人排除:
冯:身上极其微量硝烟反应。
方:仅能从过程推断非凶手。
邓:助燃物大概率会选择煤油而不是酒精。
李:随身带有武器但没使用。
尚:不知道杂物室中有酒精。
梦:小萝莉一个,主观排除哈哈哈





陈总不是凶手,因为凶手在杀害了妖姬后还拍了图片发给寒雨,可知凶手即是寒雨安排在白鹿帮的卧底,陈总大概率不是卧底,原因有一:寒雨曾布置过手下暗杀陈总,二:陈总为白鹿帮首领,没必要成为寒雨的卧底。

死者:木马
凶手:寒雨
使用物品:齐哥的夜刃
作案过程:
       当晚九点二十分打完牌散后,各人回到自己的房间,寒雨住在一楼,注意到储物室门没关好,本想上楼提醒我,但突然发现这是个可以利用齐哥夜刃杀死木马的机会(也许寒雨早就看出端倪木马是卧底,由在储物室丢的两个U盘在木马工作的地点由陈总交给长眠可推出木马大概率是卧底),带着齐哥夜刃上楼并借口进入木马的房间(木马自己开门,且由于我和冰伯在楼上并未发觉),用齐哥的夜刃杀死了木马。

其余嫌疑人排除:
       凶手只能在九点二十到九点半之间拿到齐哥的夜刃,最大可能为寒雨。若是冰伯为凶手,则拿到木马夜刃后不可能杀键盘(身高不符)。

死者:键盘
凶手:寒雨
使用物品:木马的夜刃
作案过程:
       用齐哥的夜刃杀死了木马后看见木马自己的夜刃,寒雨心生一计,想要用木马的夜刃杀死今晚打算约自己谈合作的键盘(键盘主张合作,且凌晨孤身一人出门),并拍照后发给陈总,让他体会一下自己的手下被自己的卧底杀了是什么感觉。于是在若晴提出去离雨露阁近的桌球室时毫不犹豫,并在凌晨一点三十借口出去透气,在公园用木马的夜刃杀害了键盘(小弟的证词,身高符合),并将木马的夜刃与尸体清晰的拍了下来,打算发给陈总。

其余嫌疑人排除:
       因为键盘主张合作,故白鹿帮卧底不太可能出手,且没有人再从雨露阁出去过,因为凶器是木马的夜刃,所以键盘的死亡时间大概率在木马之后,且凶手大概率为同一人。


死者:妖姬
凶手:探员
使用物品:雨露阁储物室的夜刃
作案过程:
       探员极有可能是暗夜帮卧底(卧底杀了妖姬后拍了照片给寒雨,当晚只有键盘(已死),探员持有手机)。当晚在所有人回到房间后,探员到储物室拿了夜刃后借口进入妖姬房间,将妖姬杀死,并用扑克牌想将嫌疑引到当晚与妖姬爆发过争吵的小刘身上,随后返回房间。

其余嫌疑人排除:
       妖姬,键盘已死,卧底只能在长眠,小刘,探员之间,但陈总在不到一周前曾当着小刘的面将U盘交给长眠,若两人中一人是卧底,消息大概率已传到寒雨耳边,寒雨即可发现储物室门没锁,但寒雨始终没找我,因此卧底只能是探员

伤者:段辉
行凶者:若晴
使用物品:若晴的夜刃
作案过程:
       九点十分离开公司,十分钟到达Q巷后按要求刺伤段辉,拿走戒指,再利用十二分钟于九点四十赶回暗月楼,期间有八分钟,作案时间充裕。

其余嫌疑人排除:
       行凶者必然在暗夜帮管理层四人之间,从暗月楼到Q巷来回需要二十多分钟,因此从九点二十解散到九点四十开会的冰伯,寒雨排除,若是木马出门行凶,若晴到时必然会因木马汽车不在而怀疑,若木马走路出门,则回来时若想不引起我们发觉必然得等到零点我们出门之后,不符合前文推断。
匿名
| 发表于 2021-11-21 18:59:06 | 2021-11-21 20:00编辑
案件四:
凶手是方琪。
【作案手法】:
利用发信装置(随身听)控制显示器,吸引死者注意力(朝显示屏方向看),借机在其身后开门,其后正对死者后颅开枪。杀死死者后,在书架周围洒上酒精,在书架上将香绑在一本书上,香火高度在起火点上方,在卫生间抛下作案工具,冲水掩盖坠物声(此时为18:00左右)
香火的燃烧时间为30分钟左右,18:30之后香火燃尽,起火点处铺满大量酒精,现场开始起火。



【凶手分析】
死者后颅贯穿,明显是后脑中枪。联系死者倒地位置,可以推断,当时死者正对显示器,而显示器可以接收信号播放视频,随身携带电子设备的人是【冯】【方】【尚】,凶手应在此三人之中。
【尚】由于工作的特殊性,难以抽身,不在场证明较充分;且没有收到邀请函,是意外到来人员,作案可能性降低。
【方】的“录音笔”没有特制功能,符合可以储存文字、图片这一要求的在场设备只有“随身听”和“电脑”。
【方】一把空枪子弹,前来酒店目的不明,且没有发现17:40左右停电这一事实,有前往洗手间洗漱。
相对而言【尚】犯案的可能性更小,所以凶手为【方琪】


案五
陈总不是凶手的原因:妖姬忠诚,最近新立大功,是卧底的可能性低,陈总没有杀掉妖姬的动机;且凶器为夜刃,陈总作为首领,不是暗夜帮的卧底,不具备作案条件。

段烨被袭击:袭击人是木马。
由于嫌疑人锁定在暗夜帮管理层,寒雨和我20:00-0:00都能互作不在场证明,寒雨排除;若晴在公司开会,21:30下班,21:40到楼,之后均有不在场证明,寒雨排除;冰伯20:00-0:00有不在场证明,排除。最终,21:20之后睡觉没有出现的木马是唯一可能执行袭击的人,动机:接下海哥的单子。

木马的死亡:凶手是寒雨。
动机是寒雨怀疑木马是卧底,从卧底手中得知了“AA便利店”的U盘交易以及和键盘合作的消息,因此选择斩杀。
会议结束后,从储物室拿取武器,敲门击杀木马。

妖姬的死亡:凶手是小刘。小刘今年刚毕业入组的成员,最有可能是组织卧底,因此袭击妖姬。且根据死者的死亡信息方片4、红桃6和梅花7可知:凶手是一起打牌的小刘或者长眠(陈总已排除),而小刘半夜去过卫生间,表现不自然,嫌疑最大。

键盘的死亡:凶手是寒雨。
因为杀死木马的凶手是寒雨,因而才有木马的夜刃,才能实施犯罪。而寒雨1:30-1:45有透气离开的时间,并且得到键盘和木马“合作”的见面信息,具备犯案能力。
匿名
| 发表于 2021-11-21 19:06:13 | 2021-11-21 19:44编辑
第二轮第四题解答
推论1→秦梦为红绿色盲理由:①秦梦在吕心音房间内是通过自己的手表看时间,而却无视了房内的电子钟。结合红绿色盲无法分辨出红字绿底的数字这一特征,可知秦梦不去看电子钟时间的原因很有可能是因为她是红绿色盲患者。②秦梦的色盲症导致她喜欢化很浓的妆,因此在随身的书包里装有大量的化妆品。原文部分:①【显示屏是最常见的那款红绿双基色显示屏,红字绿底的显示形式非常直观】②【她脸上鲜艳的妆容给人一种不协调感,可能是因为和她一身的白衣灰裤不搭。】③【一个异常显眼的钟挂在房门正对的墙上】④【她抬起左手,看看了手表】⑤【反倒是小梦看了看手表告诉我,已经到饭点了。】
推论2→房间内的电子钟存在隐藏功能理由:①房间内的电子钟采用了当时最新的技术,当然不可能仅仅用来看时间这么简单,所以作者故意在这里卖了关子,让秦马在面对秦梦的质疑时选择搪塞。②死者与在场除秦马之外的所有人并不熟识且心存防备,甚至还带了贴身保镖保护自身安全,所以如果死者在午饭后约了除秦马之外的其他人在自己房间谈事的话,必然会要求保镖在场。然而根据李固登的证词,死者当时表示有要事办让李不要去打扰她,所以死者口中的要事并非是与在场的某人密会。③正如上一条所说,死者与众人并不熟络,可以排除他们之间互留联系方式的可能性,那么在众人各自回房后就无法通过手机或电脑这些正常的手段进行联络,只能选择房内唯一存在违和感的“电子时钟”作为通讯工具④凶手显然并不能熟练使用该“电子时钟”,或者说凶手只懂得发送或者查看消息,却不知道如何彻底删除聊天记录,因此他利用酒精和线香作为延时点火装置将整个书架包括上方的“电子时钟”一起焚毁。那么凶手为什么不毁掉自己房间的“电子时钟”呢?一方面如果凶手真的这么做了就等于变相承认自己与本案有关,另一方面他也在赌秦马不会去关注这个钟的真正用途。原文:①【它采用了当时最新的LED技术,听我一个专业的朋友说,这是研究院的宠儿,信号接收器可以接收瞬时信号来更新显示屏的内容】②【十年来一直没有变过——整体的复古风格】③【坐旁边的林欢则是一个看不出深浅的中年妇女,她的眼神中无时无刻都透露着一丝凌厉,感觉一直在提防一切身外之物般。】④【我其实也不太清楚,在我被聘为管理员之后不久,旅店老板就在二楼所有房间安上了这种钟,我既不懂这些高科技,平时也用不上,于是也没有多管,上次女儿回来问我,我也只是打打马虎眼。】补充:由推论2可知秦马的房间没有装这种种,假设秦马要联络位于二楼房间内的死者,必然会采取更便捷的方式,比如用前台座机拨打房间电话,因此秦马没有毁掉死者房间“电子时钟”的理由。此外,秦梦患有红绿色盲症,无法正常使用“电子时钟”与外界联络;尚安首先进的是没有前台的左侧楼,可知是首次入住这家酒店,自然也无法获悉“电子时钟”的玄机;李固登则是死者的贴身保镖,从动机上来说不会主动去杀死雇主。因此凶手在邓浠浠、冯志诚和方琪三人之中。
推论3→凶手开枪的地点位于一楼上锁的房间内理由:①由本案时间线可知,秦马于17:30返回酒店仓库存放烟花,并在离开时听见了异响,这与位于死者房间隔壁的冯志诚和方琪所提供的见闻存在较大差异,因为这两人只听见了隔壁有开关门的声音以及厕所的冲水声。同时段时间线如下:17:00→【秦马证词:去杂货店买烟花】【尚安证词:结束操盘】【林欢最早死亡时间】17:30→【秦马证词:返回酒店库房存放烟花,期间听见异响】17:40→【冯志诚证词:停了几分钟电】18:00之前一段时间→【方琪证词:停电】快18:00→【冯志诚证词:隔壁厕所水声】18:00→【方琪证词:上厕所 洗漱 隔壁有开关门的声音】由于秦马的嫌疑已被排除,因此他的所见所闻真实可信。由本案不存在合谋这点可知,隔壁的冯、方二人不可能同时隐瞒这件事,因此秦马在案发时段所听见的异响并未传入另外两人的耳中,换句话说凶手开枪的地点并非位于202房附近。②根据秦马的描述,他在听见异响之后的第一反应是烟花爆了,但是进入库房查看后却一切正常,可以推断异响的声源离烟花存放的位置很近,也许只有一墙之隔,因此才会让秦马产生错误的判断。③根据文中描述,死者额头处的弹孔周围没有烧焦的痕迹,因此可以排除凶手是用手枪抵近射击死者头部这一作案手法,所以凶手开枪时与死者存在一定的距离。原文①【只有额头一处枪孔,枪孔周围没有烧焦的痕迹】②【刚走出库房几步,突然听到了两声短促的闷响,和一声类似物体撞击的声音,我还以为是买的爆竹走火了,吓得我赶紧回去检查了一遍,还好没什么大事。】③【紧邻六点的时候有人在隔壁厕所好像呆了一段时间,我听到了水声。其他声音?我没听到任何枪声,可能当时太入迷于试讲报告,没有注意到其他声响。】④【意外的声音似乎没听到太多,我在听随身听里面的歌呢,好像隐约有听到隔壁有开关门的声音。】
推论4→凶手放火的原因是清除遗留在窗框上的弹孔以及其他证物理由:①已知凶手开枪的地点在仓库隔壁(这里先假设凶手拥有进入一楼左侧上锁房间的手段,具体原因下文解释)且死者当时并不在该房间内(如果凶手在此处杀害死者,需要将尸体搬到楼上,费时费力不说还容易引起更大的动静),所以死者当时依然在202房内,只是所处的位置有利于凶手进行中距离射击而已。②根据上一条分析已经不难想到,凶手必然是利用某种手段给死者留下了几点钟打开房间窗户向下看的信息(比如通过房内的“电子时钟” 进行联络),而就在死者探出头的瞬间被早已等候在一楼的凶手一击毙命,子弹穿过头颅嵌入正上方的窗框内,因此会出现两声闷响和一声撞击声(枪声、子弹穿过头颅声,子弹嵌入窗框声)。综上,凶手为了掩盖真相,只能回到202将窗框上的弹头取下,然后将弹头嵌入书架背板并在墙上留下轻微撞痕,设置好线香和酒精组成的延时点火装置后锁门离开。原文①【但着火的地方已经烧得面目全非,书架和半个窗帘都完全看不出原来的模样】②【子弹在书架靠墙面的残骸上被发现,而在上方的墙壁上则发现有轻微的撞痕。】③【而引起大火的原因很可能是点燃了大量易燃物品,从而引燃了木质家具,点火的应该是一些拜神用的香】补充:由于死者中枪后趴在窗沿上,而头部弹孔中渗出的血液受重力影响会落在楼下,此时凶手利用事先准备好的垫有书页的铜盆(防止血液滴落铜盆的声音引起注意) 接住这些血液,等待死者伤口血液凝固不再滴落后将盆里的血液倒在现场地上,由于血液与铜盆接触时间较长所以才会显得很黑。(有图可知尸体与起火位置存在一定距离,血液发黑并非是因为火焰灼烧的原因。)
推论5→邓浠浠是本案真凶理由:①根据原文可知正是由于放烟花这一行为导致了硝烟检测无效化,而冯志诚却以童年阴影为由没有参与,也就是说假如冯是凶手,他就等于放弃了一个替自己身上硝烟痕迹进行辩解的最佳机会。那么冯身上的微凉硝烟反应从何而来呢,其实就是被海风刮来的火药残留附着在他身上这么简单。因此排除掉冯的作案嫌疑。②根据冯志诚的时间线可知,他与方琪关于停电时间的描述基本一致,那么在17:40停电时,方琪的确是在二楼房间内,如果她是凶手的话10分钟时间根本不够等待死者血液凝固以及处理布置现场。所以排除方琪作案的可能。③邓浠浠的证词中并未提及停电一事,只说了自己一直在看新年节目,因此可以确定停电的那段时间邓并不在二楼任意带有电子设备的房内,他撒谎的目的就是要掩饰当时自己在一楼这件事。原文:①【随即警察对在场的所有人进行了硝烟反应检测,除了冯志诚有极其微量的硝烟反应外,其余人都有明显的硝烟反应,不过大家都参加烟火大会,并不能区分出是手枪还是烟花爆竹造成的硝烟反应。】②【我记得今天5:40左右好像停电了,停了大概有个几分钟的样子】【停电?哦,好像有这么一回事,就在六点钟新闻之前一段时间好像】③【今天下午三点多本来想找吕先生帮个忙的,结果发现他好像睡着了,敲了敲门没有回应,然后我就一直看跨年节目一边等吕先生醒来,结果一等就到了饭点】补充:邓浠浠提到自己曾于三点多敲门找吕心音未果,但是吕心音隔壁的方琪却只听见开关门的声音,并未提及敲门声,所以邓浠浠对自己的行为撒了谎。
推论6→邓浠浠的真实身份是酒店现任老板,林欢则是前任老板的妻子。理由:①邓浠浠面瘫➕墨镜的人设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易容术,因为戴了面具的缘故导致来不及作出丰富的表情,所以邓浠浠的身份是经过伪装的。②众人接受到的邀请函中附带有♣️Q这个符号,而♣️Q的含义表示英国以红色蔷薇花为标志的兰开斯特王族和以白色蔷薇花为标志的约克王族经过蔷薇战争后终于和解,将双方的蔷薇花结在一起。因此神秘人的身份与两家酒店的合并有关系。③遗留在现场的❤️Q是凶手给死者留下的启示,结合《圣经》中的故事可知❤️Q的历史人物曾经历过改嫁,并成功实施了美人计。所以林欢的身份是前任老板的妻子,所谓合并不过也是现任老板利用股神K搞垮对手后进行的收购,林欢对此怀恨在心打算改嫁给对方再寻找机会报仇,结果却被对方识破后反杀。原文:①【没有落款,也没有其他多余的痕迹,一张孤零零的梅花Q躺在信封的角落。牌的背面是一个缺了右上角的六芒星图案。】②【而就在十年前,一位出手阔绰的老板盘下两间酒楼】③【那个纸牌屋俱乐部里面赫赫有名的股神老K,传说中3天做空两家大公司,让对手资产直接蒸发80%的天才操盘手竟然是如此一个小毛孩?】④【包里有着一封我所见过的邀请信和同样的一张梅花Q扑克牌,还有一枚徽章,一面印着缺了左上角的六芒星图案,一面刻着红桃Q。】⑤【邓浠浠:上衣口袋装着同样的信,一本《圣经》】
⑥邓浠浠的真实身份是酒店的老板,拥有全部房间的钥匙。


第五题解答
袭击段辉的是若晴。暗夜安插在白鹿中的“鬼”是长眠,白鹿安插在暗夜中的“鬼”是木马。杀死键盘和木马的是寒雨,杀死妖姬的是长眠。
一、“鬼”的确认(妖姬被杀案)
因为暗夜帮和白鹿帮都互相安排了“鬼”去对方手下,而且妖姬还是死于暗夜的“鬼”手中,要想确认凶手,首先需要把双方的“鬼”找出来。我们来看看,双方的“鬼”都分别做了什么事情。首先看白鹿安排在暗夜中的“鬼”。很明显,这个“鬼”是暗夜管理层之一,要不然肯定也不会知道暗夜的很多信息。千泉是上周六,也就是2020年8月8日和寒雨一起检查时,发现储藏室的抽屉里还有5个U盘,而8月13日,千泉只在抽屉里发现了3个U盘。而从小刘和长眠两个人的共同证词中可知,陈总在8月9日下午2点的时候,把暗夜的2个U盘给了长眠。说明,暗夜中的“鬼”是在8月8日至8月9日下午2点之间,把U盘偷走并给了白鹿的陈总。而在这个时间段内,因为千泉和寒雨互证对方不是“鬼”,而冰伯因为从国外回来,直到8月11日才解除隔离,若晴则是从她本人以及她同事黄经理的朋友圈共同验证,在8月7日至8月11日之间,所有的员工都去了M省培训。那么,暗夜中的“鬼”就只能是木马了。因为有机会偷U盘的,只有木马。而正因为她把U盘偷到手,才能正好在自己工作的超市把U盘给陈总,而陈总也是因为拿到U盘的时候超过了饭点,又急于把U盘交给长眠来研究,所以才会在8月9日下午2点吃饭。而要找出暗夜藏在白鹿中的“鬼”,只能从妖姬被害案入手。寒雨收到信息的时间是2点25分,说明杀害妖姬的凶手,在杀死妖姬后,还现场拍了照片发给寒雨。法医检查妖姬的死亡时间是在2点到4点30,结合寒雨收到的照片,可知妖姬是在2点到2点25分之间被杀的。而凶手几乎是杀了妖姬之后,就现场拍了照给寒雨发过去。但是当晚,陈总在0点30分的会议结束后,收走了长眠、小刘和妖姬的手机,并把他们3个的手机带回了自己房间。(陈总的房间反锁,别人无法打开。)没有被收手机的,只有探员和键盘。这里还要提一点,“鬼”用夜刃捅了妖姬之后,妖姬虽然是在2分钟后毙命,但是因为“鬼”发给寒雨的照片中,妖姬手上就已经有了3张扑克牌(很明显这3张扑克牌是当晚打牌中,小刘用来决胜的牌,这个死亡信息很明显是指向小刘),说明,妖姬手上的死亡信息,凶手是知道的。而小刘当晚只带了一部手机,2点的时候,手机在陈总手中,小刘无法和寒雨联系,即小刘不是杀害妖姬的凶手,那么凶手放任3张扑克牌留在妖姬的尸体手中,只能是因为在白鹿的会议上,小刘和妖姬意见不合,所以凶手想嫁祸给小刘。同时,凶手是打牌时在场的人。(白鹿的几个管理性别身材没有相似的,被袭击的妖姬肯定不会连这个都认错,所以妖姬手上的死亡信息,是凶手布置的。)这里可以推出,探员不是暗夜的“鬼”,因为探员是在牌局结束之后,才来到的雨露阁,开会的过程中,不可能有谁会透露出具体哪3张牌这样的细节信息(聊天最多只会说是打了牌,或者说因为3张牌决胜,而不会把具体哪3张牌这样的细节透露出来,所以知道这个信息的人,一定是当时在场的人。)至于键盘,他之所以大晚上被人在公园袭击致死,完全是因为他和暗夜某个人暗中沟通,想通过合作来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如果他是“鬼”,既然已经有自己隐蔽的渠道和寒雨联系,没有必要也不可能会在晚上溜出去和暗夜的人会面。所以键盘也不可能是“鬼”。与此同时,陈总也不可能是“鬼”(这个理由太多了,寒雨在4月份是计划刺杀陈总的,总不能刺杀自己的“鬼”吧,而且陈总还是白鹿的老大,两个老大如果暗中互通有无,帮派早就合并了。)那么,能做成暗夜的“鬼”的,只能是长眠了。虽然他的手机被陈总收走了,但因为他随身带有笔记本,笔记本是有拍照功能的,且他也参与了牌局,可以完成嫁祸给小刘的操作。他在当晚会议结束之后,从储藏室拿着夜刃,带着笔记本,随便找个理由敲开了妖姬房间的门,乘着妖姬不注意,杀了她,把三张打斗地主时的关键牌放到妖姬手上,制造假的死亡信息。然后用笔记本拍下照片,发到了寒雨的秘密邮箱。
二、袭击段辉案
袭击段辉的凶手,是暗夜的一个管理层。而段辉是在Q巷被袭击的,好巧不巧的是,案发当晚,陈总于21点离开饭店时,经过了Q巷(这些案子中,他本身是无辜的,不需要做假证,即如果此时碰到了被袭击在地的段辉,他可以正常报警。或者可以在事后告知警方,但是他的证词中,只提及了他21点时经过了Q巷,还提到了生活垃圾很多,却只字未提有人被袭击的事,所以推测此时段辉并未受到袭击。)说明,段辉是在21点后在Q巷被海哥所雇的杀手袭击。而暗夜的管理层中,千泉、寒雨、木马、冰伯在21点20之前,都在暗月楼打牌。千泉、寒雨、冰伯在21点40分,在暗月阁一楼的活动室开会。因为Q巷离暗月楼有12分钟的路程,千泉、寒雨、冰伯三人不可能袭击段辉,因为他们三个完全没有作案时间。而木马虽然在21点20分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她虽然有机会偷溜出去为海哥做事,袭击段辉。但是前面已经推出她是白鹿的卧底,她没必要吃力不讨好的还去做帮助暗夜发展的事情(因为海哥此时是暗夜的客户)。所以袭击段辉的人,只能是若晴。从她公司员工的证词来看,21点10分时,若晴还在公司加班,但21点10分之后,就没有人看到若晴了。若晴从公司去往暗月楼,其实只需要15分钟左右的时间,但实际上,若晴却是在21点40分才抵达暗月楼,而这中间的时间差,正好够她拐弯去Q巷袭击下班的段辉,之后来到暗月楼开会。(21点10分离开公司,21点20分可以抵达Q巷,在21点28分之前,袭击段辉,然后去往暗月楼。)
三、键盘和木马被杀案
从凶器上来说,木马只有一次捅了人来不及才没有把刀拔出来,否则她的夜刃会一直随身携带。而杀害键盘的凶手用的是木马的夜刃,说明只能是木马杀键盘,或者杀害木马的凶手拿木马的夜刃再杀了键盘。能够确定的是,杀害键盘的肯定是暗夜的人。键盘的死亡时间是1点至3点30之间,因为目击者看到凶手的身高是165cm左右,排除冰伯。杀害键盘的凶器是木马的夜刃。这里排除若晴。因为若晴21点40分抵达暗月楼之后就在开会,开完会就直接和寒雨和千泉出去打桌球了,根本没机会拿到木马的夜刃,更遑论杀人了,若晴同样没有机会杀害木马。推理至此,可以排除若晴是杀害木马和键盘的凶手。千泉是本案的侦探角色,天然排除在外,那么从时间上来看只有2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是木马半夜出去杀了键盘,然后回到暗月楼时,被冰伯尾随进房间所杀。第二种可能是寒雨杀了木马,再杀了键盘。我们一个个来分析,如果说键盘是木马杀的,因为键盘死亡时间是1点以后,说明此时木马还未死,木马死亡时间在2点50分之前,而能够在1点至2点50分这个时间段内进入暗月楼在木马房间杀害木马的,只能是冰伯了。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储藏室的钥匙只有千泉手上有,在8月13日晚上21点半时,寒雨已经提醒了千泉去锁上储藏室的门,冰伯在此之前,根本不可能提前预判到木马是卧底,并且提前把齐哥的夜刃从储藏室拿出来伺机杀害木马,何况即使他发现木马是“鬼”,也可以光明正大的在大家面前说明,然后由帮派来决定怎么处置。同时还有一个辅证,冰伯在1点到3点之间,都在和外国朋友视频聊天,从警方的调查显示,这个聊天记录不存在作假的情况,那么只能排除冰伯是杀害木马的凶手。而木马不可能杀害键盘之后自杀,所以,第一种可能的推论不成立。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杀害木马的人就是寒雨。从前面的推理中,已经推理出了长眠是寒雨安插的“鬼”,而陈总把U盘给了长眠。长眠很可能通过电脑,把U盘的事情告知了寒雨,寒雨通过U盘被盗的时间,自己推断出了木马是“鬼”,于是在当晚21点20分,打完牌大家都回到房间的时候,去储藏室确认U盘的情况,而因为千泉此时已经把3个U盘拿走了,寒雨去查看的时候,发现U盘确实如长眠所说,被“鬼”偷走了,于是她拿上齐哥的夜刃,敲开了木马房间的门。来到木马房间之后,将木马杀害,并把木马的夜刃拿回自己的房间。做完这一切后,敲响千泉的门,告知他未将储藏室上锁。殊不知,彼时寒雨已经用齐哥的夜刃杀害了木马。在开完会之后,若晴邀请寒雨和千泉去打球,寒雨想到正好借这个机会,可以嫁祸给木马。于是欣然同意,回到自己房间借助拿会员卡的理由,把木马的夜刃放在了挎包里。(此时键盘应该与寒雨联系上了,想商量双方合作赚钱的相关事宜)。寒雨在打球休息的空隙,把键盘约到公园,拿出木马的夜刃将键盘杀害。(这时被目击者看到)
四、其他
1.寒雨杀害木马之后,拿走她的夜刃就是为了嫁祸,而键盘正好这个时候联系了寒雨,所以作为寒雨嫁祸给木马的工具被杀。(这也是寒雨报复卧底的方法,光杀了还不够,因为暗夜的传统是会把尸体扔进R江里,这时候白鹿的人找不到木马的人,也找不到木马的尸体,但是发现键盘是死于木马的夜刃之后,也会让白鹿对木马进行报复。)2.寒雨能正面杀害键盘,是因为键盘的被动属性(体型瘦小,正面打架往往会败阵)。3.横线上填的话应该是:“杀害妖姬的,是寒雨安插在白鹿的‘鬼’(已经发送过信息确认),陈总不可能和寒雨有私下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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