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现场
【原创】灰常简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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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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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947
发表于 2020-6-26 10: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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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最简单的回答,涂了口红没有找到口红,一定是他杀
129955
发表于 2020-6-26 10: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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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26 10:56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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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杀,因为警察脱下了衣服而且是夜晚,说明屋内热外面冷,窗户上应该有雾气,所以目击者应该看不到。因为死者的大多数东西在左口袋,推论死者是左撇子,却用右手自杀。同上死者是左撇子,水性笔写的字应该是模糊的。而且死者涂了口红穿了大衣,要出门,所以目击者在门口杀了死者,用钥匙开了门将钥匙放在右口袋.
132255
发表于 2020-6-30 01: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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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情理 写遗书应该是在书房或者卧室客厅等地方,自杀要去窗边我忍了,右手边的遗书?按理来说当时应该是右手拿着枪!怎么会还拿着遗书呢!在家里很热还穿大衣?是要自杀得体面一点吗?还有枪呢?丢了?一个魂儿把枪处理了?
分析,他杀!疑点凶器搁哪儿呢!这穿着,秋冬天了!回家的话会先放钥匙的!而且回家直接写遗书衣服都来不及脱,不合情理,所以这个女人是外出!晚上还涂了口红带了口香糖镜子,一看就是去见人!绝不是取快递或者干嘛!判定他杀很简单,窗户是第一现场的几率太小!就这还有目击证人,不可理解!都丫的冬天了窗户不关着窗帘不拉的嘛?警察来就脱大衣说明窗户就是关着的,那女的穿着大衣开着空调说明这个女人绝逼是还来不及关空调就被干掉了或者是被凶手劫持回家凶手打开了,而且用枪近距离自杀伤口会有烧伤的痕迹,处理方式 带回目击证人取证并了解情况,查手机,调查她要见的那个男人!凶手压根不了解这个女人,也没有精心策划!初步判定为不是很熟的人杀的!凶手就站在她的右手边开的枪!文中未说枪击处有火药烧伤的痕迹,说明枪离女人有段距离!如果有烧伤那就更好了!说明是背后勒住脖子直接开的枪!查笔迹也能查出来,因为凶手压根不知道这个女人是个左撇子!如果是因为凶手逼迫女人写的遗书,哦豁,直接查当天晚上接触过女人的人就好了!左手上有抓痕的就更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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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342
发表于 2020-6-30 22: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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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30 22:41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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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穿着大衣,大衣中装有日用品,涂着口红,说明要出门见人,而且已经收拾得差不多,左口袋装有常用品,推测是左撇子,而右手边留下遗书,与习惯不相符,断定是他杀。夜间从车内向屋中看,几乎是不可视物的,再加上死者多穿衣物推测当时天气并不暖,屋内外定然有水雾或冰霜,因此目击者说谎。没有提及屋内有玻璃碎片,那么死者被杀时有两种情况,第一,是熟人来到家中,在死者打扮时射杀,第二,是死者接到类似“我在楼下”的消息后,来到窗边开窗,被从楼下射杀。因为手机收在口袋,且未开窗时难以判断情况,所以第一种可能性偏大。凶手在杀人之后,用水性笔写下遗书放在尸体右侧(推测是友人、新欢或不爱她的情人,不然不会连左撇子都不知道),随后离开现场,他人报警后,谎称自己为目击者。
因此凶手为目击者,且身份为死者友人(或爱人/情人)。
132362
发表于 2020-6-30 22: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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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香糖口红镜子,明显与人有约会,深夜约会,应该是暧昧/心仪对象,关于钥匙,如果在家等对方来为什么要有钥匙?感觉是在外面被杀害,然后搬尸体回来的。还有遗书特地提了水性笔写,这个想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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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60
发表于 2020-7-1 00: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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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的左口袋都是习惯性用的东西,应该是左撇子,右脑中枪,右手开枪自杀的,可以判定死者不是自杀,就算右手能开枪,自己要自杀肯定会习惯性的用左手。很明显死者口袋里的东西,说明死者要出门,晚上的时间被别人看到自杀,窗帘没拉上,一般自杀的人没这么张扬,目击者在车上看到死者自杀,猜测死者是在出门时被凶手迷晕拉到屋里,然后伪装成自杀,目击者也可能是凶手之一。
132379
发表于 2020-7-1 01: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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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可以确定不是自杀,是他杀,死者本来应该是要出门,可能是和比较重要的人约会,所以才会化妆并且在口袋里备着镜子和口香糖,并且从手机在左口袋可以看出死者是左撇子,但是死者是右脑中枪,所以一定是他杀,就算死者可能会用右手自杀,但是一个要自杀的人不可能在很热的环境下(警察脱衣得出)去自杀,所以她的外套还在就很反常,用水性笔写遗书,我猜测可能是凶手为了不让别人发现遗书是提前备好的,因为用水性笔写字干的很快,但是用其他笔写在一段时间内是容易被抹花的,(想到这我突然觉得房间温度高还可能是为了让字迹干的快一些),因为凶手采用的是强杀是很容易被发现的,目击者我觉得有些奇怪,他是在车里看到死者自杀,但是他是怎么确定她是自杀的呢,所以有一种可能,目击者是要约死者出来的人,也就是说他就是凶手,或者目击者真的是恰好看到死者的死亡场景,但是可能因为角度觉得死者是自杀(或者是因为窗帘,目击者说死者在窗边自杀),所以可以知道凶手一定是和死者关系亲密的人,并且是和女子约会的人。 个人观点,可能我全想偏了,嘿嘿
132383
发表于 2020-7-1 04:53:06
他杀,先不说谁是凶手.疑点有2个.第一,死者经常用的东西放在左边,证明死者是个左撇子,而死者是右脑中枪而死,第二,警察脱掉大衣和水性笔可以证明室内温度高于室外很多,所以窗户是关闭的,而室外和室内的相差较大就会在玻璃上有层雾气.所以目击者是不可能看见死者自杀的,综合以上证明目击者不是凶手就是做伪证.谢谢
132538
发表于 2020-7-2 23: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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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手机和日常用品放在左手边的口袋说明了死者是个左利手,如果是自杀,枪伤不该在右脑;第二,警察进家脱衣说明屋内比室外热,窗户上应该有水雾,所以是不可能被很清楚的目击到在窗边自杀的。很明显是他杀。(新手,不知道推的对不对)
132457
发表于 2020-7-3 17: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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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凭物品摆放不一定能断定是否左撇子,因为就自己而论我是右手习惯手,但手机也是左袋,但可以根据屋内摆放和生活习惯,以及朋友亲戚的口证来证明死者用手习惯,死者遗书是最大的败笔,可以做笔迹还原,相信凶手没料到死者的用手习惯与自己不同,再与目击者做笔迹对比。
2.目击者看到死者自杀于窗边,然后现场却没有手枪,不翼而飞,难道死后诈尸还能隐藏凶器?这是最大的矛盾
3.死者如果是自杀,确实有可能会穿的体面,打扮精致,毕竟不想被人看见自己的狼狈样是大多数人的想法,尤其是个女人,但她大衣袋里没必要的东西太多(死了就用不到那些东西了,不合理,也没必要放在大衣袋里),死前肯定仅仅是打扮,而不是一副出门模样,不符合正常逻辑
4.中性笔也是物证关键,是否有死者指纹,握笔痕迹是否符合写字习惯,还有是否存在目击者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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