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0-4-22 15:23:48 | 发自安卓客户端
王是被二儿子杀死的,如果王是自杀,没必要造一个密室,二儿子和小女儿提前布置了这个局,铲子是他们两个带来的,王和二儿子打起来,小女儿用铲子敲晕了王,二儿子用刀插死了王,随后两人销毁指纹,二儿子让小女儿离开时把铲子放在门外,自己藏在室内的窗户下面,插上锁,等郑用铲子把里面的锁弄坏后,当郑走向门的时候,二儿子迅速走到门后,郑打开门,注意力全在王身上,所以二儿子悄无声息的出来了。然后二儿子后来找郑,讲郑从阳台上推了下来,郑摔死了。但并非头部着地,所以头部没有碎裂,然后他将阳台上的一切全部摆好,销毁指纹等物件离开了郑家,然后伪造遗书,将杀人凶手指向大儿子,目的是让大儿子坐牢,房产也就顺其自然的归到二儿子名下……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发表于 2020-4-22 16:57:00 | 2020-4-22 17:13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凶手是二儿子和小女儿
外甥年纪较小,不具备作案能力,因为二儿子和女儿去在父亲那里,所以周不可能作案。因为周和他们在小区的时间有重叠部分,如果周在儿子和女儿去之前作案,那么儿子和女儿去找父亲会发现,如果儿子和女儿先在这里,那么周更不会作案,并且周不会先去别人家出来以后再去杀人所以周可以排除。我认为儿子和女儿是凶手,因为他们想要房子,杀死父亲之后,因为没有遗嘱所以法律规定房子改给继母,他们也必须杀了继母,这样没有遗嘱,房子不可能顺利给大儿子。他们先杀了父亲之后出来,用铲子将门反锁

我还有第二种想法,我觉得可能周在儿子和女儿离开之后的十分钟杀了死者(打斗现象可以说明,如果是儿子和女儿父亲会放松警惕不会有打斗现象),之后儿子和女儿知道父亲死了,那么房子要给继母,所以他们只好把继母杀了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发表于 2020-4-22 19:27:47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凶手:二儿子,女儿 帮凶:小外甥,郑向梅,(周)
首先,因为房子是郑和王一起买的,但王只想留给大儿子。再加上对她的施暴她决定联合二儿子和女儿
那天她告诉小外甥让小外甥作假证,她不想让警方怀疑她和二儿子还有女儿的关系,这时一个小孩子的作证为他们减轻了不少嫌疑,站着喝茶强调王是站着的,王很可能根本不会喜欢喝茶。她告诉妹妹想吃馅饼,小外甥确实背了馅饼,才有做证的条件。二儿子和女儿随后来到了传达室,王迎了出来,并发生争执,二儿子殴打了王并杀了他,女儿可能很娇小就让二儿子先出去,女儿插上门从窗户出去,因为他们没有尝试过所以就准备好了铲子,但是并没有用得上。后来按时间来说周就进入了小区,(周和王有仇,也是为了不惹祸上身就没有声张)
郑向梅回来了,梁小姐也出现为她作证。她拿起大儿子准备的铲子打开门。
再后来郑死了,她是二儿子和女儿杀死的,她们怕自己的罪行暴露,就打晕了郑伪装成自杀,并且写了一封信在郑去世三天后交给警察。信中强调大儿子是杀害郑的凶手,极有可能是二儿子和女儿伪造的把锅甩给大儿子
以上,就是我的推断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发表于 2020-4-24 16:09:39 | 发自安卓客户端
从王的死亡现场看,王被人用重物砸晕,之后被人用刀刺死。

根据几人的出入时间和证词判断,只有仇人有杀人的时间。如果证词没有说谎,小外甥来到时看到房里有人,而儿女是在小外甥到之前就离开了,如果是儿女所杀,此时不应该有人,小外甥来时,门就已经是从里面插上了,如果仇人后来的话,死者也不会去给一个仇人开门,那仇人也就不能杀人,在进行整理看,只有仇人在时间上有重叠,也是最晚离开,所以可以推测仇人有预谋的来这杀人,而来到之后,碰巧遇到了来这里的儿女,儿女和父亲发生了争执,失手把父亲打晕,之后离开了现场,仇人看准机会,进去把死者刺死,这时小外甥也来了,仇人把门锁上,并装作死者在屋里喝茶,等到外甥离开后,也离开了现场,并伪装成密室,这种锁的密室实施起来也相对简单,既然是有预谋的,一个皮筋或许就能做到不留痕迹。

之后是郑的死,如果没有那个迟来的遗书,或许这两个案子可以一起结案,而遗书里的疑点,好像刻意的把罪名指向大儿子,而遗产的事本来就是要交给大儿子的,他没有理由杀人,有这个理由的只有二儿子和女儿,郑可以看出是一个很坚强的女人,到没有多大可能自杀,或许是因为遗产的事,二儿子和小女儿来找郑商谈,产生分歧后,把郑推下了楼,因为父亲没有留遗嘱,所以遗产的事只要和大儿子争夺,总会分到,但他们起了贪心,故意伪造遗书把罪名嫁祸给大儿子,而露出了破绽,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发表于 2020-4-25 23:45:11 | 2020-4-25 23:49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杀害王和郑的是王的二儿子和小女儿
首先,杀王的不会是小孩,即便讨厌他恨他,也不会且不敢杀人,周虽和王有过节,也不会在不清楚的情况下动手,郑有人可以证明她没有杀人。再说杀郑的凶手,郑不会是自杀,因为她并没有杀王,更不必写那样一封信;信中写到郑怀疑王的大儿子想杀她,这无疑会使大儿子成为杀害郑的嫌疑人,有动机做出这些事的只有王的二儿子和小女儿;郑死前身边有鞋子包和手机,想必是要出门时被守在门外的二儿子和小女儿杀害,接着以郑的名义委托朋友在她死后三天交给警方那一封信(制造密室方式如图所示:关上门后拉两头线锁上门,再拉线的一头抽出线)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图片或附件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加入学院

发表于 2020-4-26 00:57:30 | 2020-4-26 08:23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凶手是小外甥,郑是跳楼自杀的。
杀人动机:小外甥不忍王对姨妈的家暴,保护姨妈
还原:
郑出去买菜,9.38-9.50分小女儿和二儿子在谈事,  周于9.45来发现有人在,等9.50他们走了才进去找王,期间两人发生撕打,王头上、脸上的淤血可以证明,由于上次昏厥昨天才出院,王的身体很虚弱,打斗过程中,王再次昏厥倒地,周见状,拔腿就跑了,这一切被躲在墙外的小外甥看到(小外甥9.55就来了),小外甥看周走后,进去掏出书包里的刀插了进去,于是锁好门,从窗户逃走(差不多10.10分),周从王屋里出来,在小区转了一圈或者去别人家了会,平静了下,10.20离开小区

小外甥第一次杀人后打电话告诉姨妈,郑为了保护小外甥趁和梁女士报警的时间砸门进去把刀上的指纹擦掉,回家谢了一封遗书给警察,目的是为了保护小外甥。说大儿子杀了她就是拉个垫背的,那么冷的天开着窗户,头部受创,阳台上手机,鞋子码放整齐,表明没有发生过撕扯、打斗,郑是跳楼自杀。


码字不易,求精@黑桃A
发表于 2020-4-27 13:09:50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小外甥与周。在小外甥来的时候,王没有死,这也就是说明二儿子和小女儿没有杀王,就算杀了,小外甥也没必要庇护,他们两个人是前妻的子女,小外甥向来不喜欢王,同样也有可能对他们没有好感。周和小外甥的时间是同样的,小外甥从窗户过去。王身上的伤,有一部分是重器造成的,是周用的,因为小孩搬不动重器,力气太小。而郑可能以为是小外甥一个人杀的,想替小外甥开罪。
发表于 2020-4-27 18:11:42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我认为是小外甥,首先那个密室165以下的可以勉勉强强进去,小外甥才三年级,身高最高1米5以上但应该不会超过165厘米,但是凭一个小孩子的力气还不足以把一个成年人杀死,所以在外甥去之前或是去之后死者的仇家来了,小外甥当然是躲起来了,仇家应该是个身强力壮的男人,所以死者是打不过他的,死者受了伤,没多少力气,小外甥就趁机杀了他。一个人的潜力很大,小外甥多半是因为看到自己的姨妈被欺负家暴,不满死者很久了。妻子可能是知道了杀害丈夫的是小外甥,所以她为了保护小外甥自杀了,遗书应该是为了嫁祸给她丈夫前妻的儿子。和前面的有位同志的推理差不多

此回答在 2020-5-4 18:10 被选定为谜题答案

楼主| 发表于 2020-4-30 16:32:15
公布答案。
凶手是二儿子和小女儿。
动机:父亲决定把名下唯一一套房子留给大儿子,在这件事上起了争执,打斗,弑父。郑的小外甥做的是伪证。案发过程是,郑离开后,二儿子和小女儿来到王这里,争论有关房产的事情,期间起了争执,用某个硬物打击了死者的头部,用一把刀杀死了王。制造了密室,离开。(制造密室的方法有多种,既然郑可以用铲煤的铲子弄开门,就有可能用铲子把门插弄上)郑的小外甥来到郑这里,看到王倒在地上,以为是郑杀得,于是为了保护郑,做了伪证。但是死者死后,遗产的第一继承人是妻子,所以二儿子和小女儿又把郑解决掉,再写一封信寄到警察局,诬陷大儿子,一石二鸟,把绊脚石全都解决掉,遗产由二儿子和小女儿瓜分。
很多兄弟都是这样想的,但这只是一种可能。
如果本案真的是以上的思路无疑,那么有几点说不通。
1.照这样来看,二儿子和小女儿应该是一时冲动杀人,那为什么不用屋里的刀子。
2.郑的小外甥为什么认为作伪证可以保护郑,如果郑回到案发现场时没有目击证人证明郑没有作案,郑的嫌疑还是会很大。当然,也可以认为小外甥是小孩,没想那么多。那既然是小孩,为什么不直接大叫,报警。
所以,只能说以上的推断有可能。
原定的答案如下:
杀害王的凶手是小外甥。
小外甥早就预谋好杀掉王。她躲在某个地方确认郑已经离开了,她故意拖延了时间,就是为了防止郑半途回来,和郑碰上,或者是让人怀疑到两人可能在路上会碰到。二儿子和小女儿离开后,小外甥进入,这只是巧合。小外甥进了传达室,趁王不备时用某个东西狠狠地打了王的头部。王刚出院,身体虚弱,小外甥完全有能力把王撞倒在地,接着毫不犹豫的一刀捅死王。王此时已手无缚鸡之力,小外甥朝王的脸上打了几拳,又制造出一些死者生前曾经有过挣扎的痕迹。把自己的指纹全部清理干净,然后他在屋内把门叉插上,从窗户出去。
后来,郑察觉到凶手就是小外甥,为了保护小外甥,但又不想让王的孩子白白得到这些遗产,所以她自杀,没有留下遗书,伪造成有人在某处将她用重物撞击头部致死,但是如果是他杀伪造成自杀的话,应该会同时伪造一封遗书才对。
郑寄给警察一封信,诬陷大儿子,在王的房子里跳楼自杀,把吉宅变为凶宅。一举两得。

这就是本谜题的答案,如果有哪位兄弟觉得很扯淡不合理,可以在贴内回复中提出来,我会一一回复,也会反思自己没注意到的地方。
当然,这个答案并不是那么的细致,因为我现在在顶风作案,所以,日后还会有完善。
另外,大题已经结束,我会在回答的兄弟的答案下面做出分析点评,不久就会决定有英镑奖励的兄弟,届时将单独开辟一个帖子,私信邀请各位去领奖励。
发表于 2020-5-1 10:14:07 发帖际遇
提下建议,说实话对学院除每谜外的原创谜题板块有点失望了,以后不会再答了。不是针对作者,码字不易,希望以后可以加油进步。

1.时间设定不合理。作为一个现实向的推理谜题,案发现场在小区的一个保安室里,时间却是上午9、10点钟,这个时间人来人往,虽然嫌疑人往来变得合理了,但凶手挑选此时作案却变得不合理,没有人目击也很奇怪。
2.杀人动机不合理。题目描述,小外甥,女孩,小学,如果要推理出小女孩会选择带水果刀暴力杀人解决问题,需要更多的铺垫,而前述题目中,我只觉得小女孩很机灵,并不是一个解决不了问题要诉诸这样的手段的角色。
3.人物逻辑不合理。小外甥有未成年保护法,而此案明显也有隐情,郑不至于要自杀代罪,就算要代她认罪,活着认罪或者嫁祸给二儿子和女儿也是更好的选择。另外就是郑遗书的动机,答案中作者写郑就是为了房子不想让王的儿子白白地得到遗产而遗书嫁祸大儿子。??何来“白白地得到”一说?王死了,他的孩子继承遗产有任何问题吗?而且作者的题目中只写到郑很爱王,完全没提到她与三个孩子的关系,就算嫁祸成功大儿子,那王不是还有两个孩子可以继承房产吗?作者上下的人物性格和行为逻辑没有统一。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返回版块
123
尚未登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