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0-3-28 21:12:52 | 2020-3-28 22:11编辑 | 来自小霸王手机 发帖际遇
首先讨论一下犯罪动机:
★妻子该是心里〖怀有怨恨〗(常与丈夫吵架,会有怨恨不奇怪),且想骗保,就是说妻子很可能早就想离婚了,不过想顺便杀了丈夫〖骗取〗巨额的保险赔偿金,所以她实施了犯罪。不过这个犯罪心理是要建基于妻子是个〖心肠歹毒、敢下死手的人〗的前提之上,没有那个心肠的话,通常在婚姻不幸的时候是选择离婚以离开伤心之人,而不会下杀手。

★老刑警的犯罪动机:受到吵扰〖冲动〗犯罪。
老刑警如果要阻止吵扰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实现,也可以再搬离住处,也就是说他有〖很多选择〗避免吵扰,没有必要杀人(嘿嘿!杀光〖世界上的人〗世界不就安静了?)。
所以老刑警只能是〖冲动犯罪〗,但是从现场可以看出这不是〖冲动型犯罪事件〗(冲动型犯罪事件,现场会很混乱,比如有搏斗迹象,当然如果凶手事后没有整理现场的话)。

★〖养生店老板〗和〖私人医生〗的犯罪动机:皆是为了逃避债务。
这个犯罪动机是要能萌生,建基于很多因素:他们的生活来源不丰厚,还债无望;或者利息高,还债无望;或者死者拼命催债;而且他们对死者没有怨恨的话,应该不会下手……
如果没有这些因素,犯罪动机就不会萌生,这样,他们就没有犯罪必要了。

(附:信息不足,想要确定有无犯罪动机太难了。后面的分析结果是:养生店老板和私人医生的嫌疑不太,但是如果多知道一点信息,那就能很确定地断言有没有嫌疑,比如两者的经济收入难以还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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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场的迹象来看:死者有中毒,且手腕被割破,流出大量血液(趴倒在血泊中),没有搏斗迹象。
★不是自杀:死者如果要自杀,割破手腕即可,或者服毒自尽,总之其中一种都足以致命,没有必要双管齐下地杀死自己。(有这种爱好的话不妨再加上一个如何:在河边服下毒药和安眠药,然后割破手腕,再跳到河里。三管齐下!不信自己死不了!)
况且,自杀动机不足,死者债权很多,生活不会困难,何须自杀离世?
因此,排除自杀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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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案发现场:死者左手握着匕首,可能死者是左撇子(这一点警方只需稍微勘查一下就能清楚),而凶手知道这一点,所以让死者左手握着匕首。
这样,凶手该是熟人,毕竟只有熟人才会知道这一点。因此,前段时间刚搬来的〖邻居老刑警〗可以排除嫌疑,老刑警与死者不熟。
不过老刑警可能会在这段时间有〖无意中见到过死者的左撇子〗现象,所以这个理据可能不够充分,不过能〖减少老刑警嫌疑的〗还有犯罪动机和犯罪方式。
从现场的情况来看,这是〖有预谋的犯罪〗——〖毒杀〗加〖伪造自杀假象〗,且案发现场没有搏斗迹象。也就是说这不是凶手〖在冲动之下〗杀人的,不是冲动型犯罪事件。
前面提到过,由于老刑警犯罪动机的不足,所以他只可能是冲动型犯罪,而如果说老刑警是〖冲动之下〗实施犯罪,那不太可能,因为投毒可不是〖一颗冲动的脑袋〗能够很好地实施的,而且还要布置现场。(现场没有搏斗迹象,可以进一步排除老刑警嫌疑。)
犯罪方式上,老刑警的嫌疑也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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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个〖有预谋犯罪〗可能是这样:凶手只是预谋毒杀,而〖伪造自杀假象〗是临时起意,比如在现场见到〖死者有安眠药〗便临时想到要〖伪造成死者割腕自杀〗的假象。但是,由于死者手里握着的是匕首,不是菜刀,如果说这〖自杀假象〗是〖临时起意〗伪造的,那么〖割腕的凶器〗也该是〖菜刀〗,除非〖这么巧死者的匕首〗就摆在〖显眼的地方〗,而且在凶手去厨房找菜刀之前就被凶手〖看见〗并〖使用〗,那么这就是〖包含巧合〗的事件了。
简单来说,如果〖伪造自杀假象〗这一部分〖案发情节〗是〖凶手临时起意实施〗的,那便包含〖巧合因素〗:
〖这么巧地死者会服用安眠药,且安眠药又摆在显眼位置被凶手看见,这么巧地现场又有匕首,凶手也不知道为什么不用死者家里的菜刀而要用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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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里面包含巧合因素的话,或者〖伪造自杀假象〗不在凶手的犯罪计划之中,是凶手见到死者家里〖摆放有安眠药〗而临时起意的,那案件就费脑了。这就要分情况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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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三名嫌疑人:
无论是谁,购买毒药都会很容易引起怀疑(医生可以自制毒药,毕竟这种事医生在行),因此毒药应该是那种〖很容易就能买到的〗带有毒性的药物,除非凶手无惧〖冒着引人怀疑的风险〗实施犯罪,这就是另一个思路了。

妻子购买这种〖带有毒性〗的药物,除非是像〖老鼠药〗这样的普通药物,不然的话会引人怀疑,毕竟〖药店老板〗可能会因为你购买〖烈性毒药〗而特别留意你、记住你的面容。
所以如果凶手是妻子,那么对于妻子来说,她可能〖很早〗就已经有了犯罪计划,这个计划包括〖最近一段时间〗开始在家里使用〖老鼠药〗等这种〖生活上可能用到〗或〖使用了也不会引人起疑〗的带有毒性的药物。但是如果家里就已经有了这种〖家用毒药〗的话,她又〖没有必要〗用什么匕首什么割腕自杀来伪造自杀假象,因为随便来个〖丈夫误食毒药〗的谎言就行了(当然家里要真的摆放有毒药或者说买有这种毒药在家),她可以在毒死丈夫之后,在丈夫手指涂上一点毒药,让人以为丈夫是不小心接触到家里〖涂有毒药(原本是用以毒杀老鼠等)的地方〗(但是对于〖养生店老板〗和〖私人医生〗来说,这一招可不能用,妻子能欺骗警察或别人说〖是丈夫误食了毒药〗,但是养生店老板和私人医生可不能这么做)。

当然,妻子不用以上的这个〖杀害丈夫〗的手法,而选择毒杀之后伪造自杀假象,原因可能是〖想不到〗更好或更直接的法子。换句话说,到了这里,还不能排除妻子的杀人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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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生店老板〗和〖私人医生〗要实施犯罪,首先是要知道〖死者〗会〖单独在家〗才会实施犯罪计划,因为〖连带妻子一并杀害〗可是增加〖犯罪难度〗,况且从犯罪动机上看他们都应该是为了逃避债务而犯罪,所以没有必要连带杀害〖死者妻子〗增加自己的犯罪难度。
这两个人中的任何一个要知道死者〖什么时候单独在家〗难不难?

这里说一下〖有预谋犯罪〗(从现场的迹象上来看这次事件是〖有预谋犯罪〗,前面提到过):
有预谋犯罪可以分为:
1,凶手早有犯罪心理,然后〖拟定犯罪计划〗寻找实施机会。
2,案发日期之前的一两天就有了犯罪心理。

如果两人早就有了〖犯罪心理〗,且〖犯罪计划〗已经定好了,也就是毒杀并伪造自杀假象(姑且将〖伪造自杀假象〗算进犯罪计划中),那么两人应该会〖积极〗收集信息伺机犯罪,比如〖常与死者联系〗了解〖死者的妻子〗在哪些时候是工作时间,然后伺机行动,而案发日期是〖妻子出差〗之后〖打算回家的那一天〗,也就是案发当天回家,这样,如果〖两人之中的一个〗早就有了犯罪心理和犯罪计划,那么他们肯定早就下手了,再差也会在〖妻子打算回家的那一天之前〗犯罪,毕竟夜长梦多,谁也不清楚妻子什么时候出差完,应该尽快行动,因此他们嫌疑不大。

不过如果他们〖正好就是在那一天〗萌生了犯罪心理并拟定好了犯罪计划,那么……
对于两人来说,都应该是上午〖萌生犯罪心理〗并〖拟定好了犯罪计划〗。但是这里需要一点巧合:他们正好都能知道死者的妻子这几天出差,或死者〖那一天〗有提到其妻子这几天出差,或者是在〖死者的妻子出差的这几天内〗死者有〖无意中〗告诉过他们。
(这些巧合要能成立才会有那一天的犯罪行为,也就是说如果不成立的话,他们就不是凶手。)
然后,他们知道了之后,对于养生店老板来说:
他要实施犯罪,那得〖离开店铺〗,而一旦离开,他就〖没有了不在场证明〗,于他不利,所以他会选择〖在晚上店铺歇业的时候〗实施犯罪,所以店铺老板嫌疑再度减少,对于私人医生来说,ta实施犯罪的话也同样没有不在场证明,私人医生嫌疑也不大。

再有,由于他们两个都是医生,知道毒杀之后死者会有〖毒发症状〗,因此,企图用〖匕首割腕〗伪造自杀假象,他们知道是瞒不了别人的,所以他们应该不会用这种方式杀人,而且为了避免嫌疑,人们都知道医生了解毒药,所以用毒药杀人很难不会被怀疑,再有,自制毒药杀人,在案发当天才〖萌生犯罪心理〗并〖拟定好了犯罪计划〗的他们,应该不够时间制作毒药,且当天购买毒药嫌疑又很大,因此,如果是当天萌生犯罪心理的话,罪犯也应该不是他们两个中的一个。

这样,嫌疑最大的就是妻子了:
妻子不懂毒药,不知道〖毒发会有症状骗不过别人〗,所以用毒药杀人是可能的。

(信息不足,我还是不能确定谁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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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8 21:50:25 | 2020-3-29 00:28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凶手是妻子,动机:她和死者夫妻关系并不是很好,再加上她是保险公司的职员,这让我们不禁想到了骗保然后在她可以脱离这样的生活的同时又能有一笔财富,
   过程:妻子出差回来应该是先回的家里,然后在死者的背后扎上一针下毒和针灸的孔一样,然后丈夫中毒而死,然后妻子把现场制作成凶杀案,以便于从中捞钱
        原因:1.如果安眠药是死者拿出来的,则凶手能在喝药的时候,从背部刺入,所以只有死者最亲的人才有如此信任,如果不是死者拿出来的,则为凶手拿出来的,那么凶手又是怎么知道安眠药放在哪里呢。2.再者说为什么公司不让其他人来加班,偏偏让一个刚出差回来的职员一个人加班,所以可信度不高。3.凶手为什么要制造一种一眼能看出不是自杀而是别人杀害的自杀现场呢,这样可以让人觉得是外人杀害的而不是至亲之人,从而降低妻子自身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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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8 21:59:45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我认为凶手是小A的妻子。
动机:小A与妻子经常吵架,小A的妻子是保险职员,只要小a“意外死亡”死了,她就能获得保险的钱。
手法:安眠药是小a女性朋友那里购买,小A女性朋友可能被小A妻子要挟还钱,朋友可能没有钱,朋友听从小a妻子杀死小a,妻子可以获得一大笔钱,朋友可以不用还钱,因为她是一位私人医生,懂得药物配置,所以能制造出毒药,安眠药自然有,妻子应该是给小a喂安眠药,等他昏睡,往小a的身体注射毒药,戴上手套,用刀豁脉杀死小a,制造自杀的场景,再把小a的指纹印到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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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8 22:16:59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凶手是养生店的老板,他用毒针注射到死者体内,上面的针孔就是证据。让死者神经错乱,割腕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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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3-29 11:04:01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新提示:
凶手伪造了自杀现场(用这个推测凶手是妻子的原因)
它显示字数过少是怎么回事?
以下是凑字内容
字数不够无敌难受我问猴哥猴哥也没办法就是字数少但是提示能有多少字
PS:这是最后一个提示
发表于 2020-3-29 11:35:18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凶手是妻子,凶手的安眠药是她给死者吃的,因为是妻子,所以他会没有防备的吃下过量的安眠药。死者因此口吐白沫。妻子然后用针筒在死者扎针灸的孔眼里注射空气,导致死者缺氧,这是死者死亡的原因,也是死者嘴唇发紫的原因。然后把用刀死者右手手腕割开伪造成自杀,然后擦去指纹,把刀放到死者左手并打翻安眠药。然后离开。
动机是妻子和死者不合,并且她给死者投了高额保险,受益人应该是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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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9 12:15:32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凶手:小A的妻子。
动机:1:夫妻之间的关系不和(经常吵架)
   2.妻子说这几天都在出差,昨天下午没在家直到傍晚才发现丈夫死了。根据邻居老刑警的证词,他们夫妻两个整天在吵架,所以她妻子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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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9 14:14:42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凶手是妻子。现场是伪造的,关键是打翻的安眠药。因为正值下午没有理由服用安眠药,安眠药也不是下毒工具,而且可以看出凶手后面伪造了自杀,说明有充足时间整理现场不可能没发现安眠药给破案增加线索。所以安眠药是伪造,为了让别人以为现场发生争斗,从而转移嫌疑,所以凶手应是一位没有能力与死者争斗的人。即妻子与朋友,死者毒杀,朋友没有能力下毒,所以是妻子下毒,在打翻安眠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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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9 14:35:35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凶手是妻子,安眠药应该是伪造,才傍晚吃什么安眠药(当然不排除被强行吃药),可能在其它食物内下毒,匕首也是假的,用菜刀割破的,再洗掉血,然后用匕首沾沾指纹和血就可以了(全部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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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9 15:48:40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根据你的提示,凶手是妻子,我的证明是,把药里面的粉末拿出来,毒药加进去,因为安眠药是胶囊,换了也看不出来,小a不知情的情况下喝了进去,过量直接导致死亡,这样便神不知鬼不觉杀了人,背后的圆形淤青和针眼都是打火罐和针灸弄得,至于后面的刀还是伤口,都是伪造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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