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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谜题] 【原创】不存在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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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回答在 2020-1-19 18:32 被选定为谜题答案,获得破案经验 10

发表于 2020-1-16 17:25:12 | 发自安卓客户端
血液顺着肚脐部位留下,在裆部散开由这里可以看出人是在死后被刺的,因为胸口中刀很有可能是喷溅状,死后体内失去原来的血压所以血会沿着肚脐“流下来”。同时可以看出死者孙禄堂还受过勒或者掐,敲击等伤害。
监控表示无嫌疑人从门进出,由于其他入口难以从外面进入,那么不排除有人躲在室内杀人的可能性。加上通风口没有灰尘,恐吓信的突然出现,臭味等证据,可以证实杀人的诡计就是潜伏杀人。
恐吓信的内容是“给我发五十W”,要钱的可能是一个人。
垃圾桶的手法,应该和在垃圾桶下面接一个下水道差不多,垃圾桶是没有底的,下面是下水道入口,有人躲在下面拿走了袋子最后又把井盖盖好就可以了。这也可以说明臭味的一个原因。马桶的手法应该就是躲在2号卫生间,再翻回1号卫生间拿走钱,回到2号出来。
动机方面,孙香雨不可能这么傻刚好要50W暴露自己是凶手,应该是嫁祸。孙诗雅失踪形迹可疑,因为要潜伏杀人,提前准备需要时间,因此她嫌疑比较大。郑芳杀人为了排除异己同时也要钱,胡可可因为被抛弃杀因恨可能杀人,但是要杀早就杀了,现在她和死者处在复好时期,没必要杀人。秘书没有必要要5ow,除非他通过无话不说的死者知道孙香雨欠了钱刚好想嫁祸。
草地有经过的痕迹
通风口和天窗相连
六层楼12米多,滑翔伞可以飞行一段距离。
门有防盗孔正对着书桌,不可能不知道死者在里面,林志辉之所以又打电话又确认密室,就是得知死者可能自杀而做一份证明。
有时间出入通风口还在那里生活过一段时间(有排泄物等)可能身上带有臭味的,只能是孙诗雅,秘书要上班要正常生活,不可能这么作案。孙诗雅无不在场证明,讨厌孙香雨(所以要钱嫁祸)与死者有隔膜所以杀人,符合动机。
共犯的话,可能买通警卫放了恐吓信,也可能买通其他人到厕所里面拿钱,毕竟自己要在通风口准备,所以出去不方便可能。两次抓贼都没有出现的人物里面,又可以进出男厕所的会不会是秘书?只能做推测,反正秘书没有杀人。
密室自然是在监控没有工作的时候进去,潜伏,等到晚上11:32分后从通风口进来,先勒然后控制不了就敲了人后脑袋,最后恐怕他不死捅了三刀,此时人是趴在椅子上胸口对着靠背,所以留下大量血迹在靠背上,由于人是面对面的,所以在伪装自杀的时候自然而然的把右手的刀子放到死者左手里,时间紧张就从通风口到天窗乘滑翔伞或者热气球?飞下来逃走。后来发现尸体的秘书可能搬动了尸体,使其坐在椅子上朝着窗户。因为他是共犯吧。
只能推理出来这么多了,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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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6 20:14:51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凶手是孙良 帮凶是郑芳
林志辉的小情人应该是郑芳,郑芳和林志辉在案发前一天晚上厮混,郑芳拿了林志辉的钥匙给了孙良。
孙良进了办公室,此时会长的椅子应该是正对着办公桌的,孙良走到会长身后用钝器敲死者,结果死者没有晕倒,转身面向凶手,于是凶手拿起刀把会长刺死了,血喷射在座椅靠背上(我自己都觉得扯),之后凶手移动尸体,由于身体神经系统不受调控,失禁了,屎尿什么的全随着尸体搬运流出来了。最后死者被安置在椅子上,摆成现场所看到的样子,左手拿刀感觉不太可信啊,因为格挡的时候应该是用右手。最后凶手踩着书架进入通风口,从天窗离开(带着清理的排泄物和排遗物),这是一道有味道的题,嗯。
根据作者的补充和福尔马林这一点来看,孙良应该是伪装成会长进入办公室,为死者注入福尔马林也是为了伪造死亡时间。
最后凶手利用滑翔伞什么的滑到了林场,并留下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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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7 12:18:07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此案分为杀人案与敲诈案。杀人案的凶手是郑芳母子,手法是勒死,过程中死者反抗遭受头部重击,可推断出现场有两人,且体力不如死者,结合时间推断,凶手为郑芳母子,林志辉为帮凶,他找到帮助凶手完成了密室环境。敲诈案凶手为孙诗雅,从其消失一个月,排泄物等线索判断,她在通风管道中潜伏一个星期以上,郑芳母子如果买通了保安,他们只需要在十二点之后进入行凶就可以直接离开,如果没买通需要在换班时间提前进入,十二点以后在进场行凶,离开方式是滑翔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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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7 15:04:53
首先第一点,为什么发恐吓信的人能够准确的知道没一个时间点,出去几分钟就能发恐吓信放到死者的桌子上,死者的行动都了如指掌,结合干净的通风管道,应该就是只有一个可能,就是有人隐藏在通风管道内,投放恐吓信和偷听死者的谈话。
恐吓者只是要求而且钱已经拿到,为什么杀人,我想应该是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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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7 17:09:29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孙诗雅与会长有隔阂是因为她不喜欢现在的妈妈,那她为什么不杀妈妈而杀他爸呢。还有如果共犯是林志辉,他没必要冒这个被发现是共犯的风险去接受贿赂。因为会长死后他能顺利拿到股份,没必要多此一举,要么是他有把柄被孙诗雅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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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8 17:06:26 | 发自安卓客户端
还不公布答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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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9 10:58:00 | 2020-1-19 17:53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有很多猜想,死者手上有刀,握刀并且刀尖在大拇指和食指中间,可能刀是凶手放的,或者是藏在死者袖子中滑落出来。血液顺着肚脐留下是死后被刺,说明死者在这之前就已经死亡。后背靠椅染上血液说明死者之前并没有正坐在椅子上,而是面对椅背或者蹭到。觉得他应该时候来被吊起来过血液滴在椅背上,或者是侧坐或者瘫倒之类的,是被刺后被人移到座位上。
走近了会有刺鼻的酸味,可能是因为被注射了福尔马林。
颈部​发紫,有被勒过的痕迹。但也应该是死后或者是生前,如果是被勒死面部会发青发紫。
最最开始的想法是饮用高浓度福尔马林而不是注射,这样的话可以实现从通风口用绳子吊晕死者导致窒息昏迷,然后潜入室内灌入福尔马林导致死亡,再从窗口滑翔伞逃离现场(还有可能是回到通风口等到第二天再离开)。后来觉得饮用福尔马林可能不太现实,也想过是凶手在通风口投毒,用福尔马林腐蚀掩盖。因为没有说具体的死因所以猜想特别多。
最大嫌疑是孙诗雅和孙香雨两人,因为有动机和时间。孙诗雅提前一周或者更久进入通风口,在通风口观察死者一举一动,从窗口放置恐吓信,吃喝用还有排泄物我觉得应该是无人机航拍之类的从天窗传递。(包括上面提到的福尔马林)
垃圾桶应该是在地下挖了个通道,从通道里拿取袋子。卫生间应该是从隔间下面或者上面取物,拿到2号卫生间离开。
一人半夜拿着钥匙进入室内刺了死者三刀,摆正死者位置,然后从门口出去锁上了门逃离现场。(脑容量只能到这了)这个人应该是郑芳,钥匙只有三把,一把在死者手里,一把在秘书手里,另一把在家里,郑芳因为死者有和前期胡可可复好的迹象,所以想等到死者死后争夺资产。郑芳的不在场证明是孙良作证,而孙良是郑芳的儿子,死者死后郑芳争夺到的资产最后也会是孙良所有,所以孙良也算是共犯。
最后说到死者患有癌症,应该是死者生前长期吸入甲醛,气流在案发之前到案发之后的一段时间都是从会长办公室的窗户流向通风口,有人在窗口或室内喷了清洁剂消毒剂带有甲醛一类,应该是秘书,如果死者死亡那他就可以获得死者股票并成为会长。那么秘书已经在让死者吸入甲醛,死者和秘书无话不谈会将癌症的事情说出,秘书既然得知死者患有癌症就不会下手,所以是郑芳刺了死者三刀。
中间可能还有很多纰漏,比如窗户如何关上的,死者脖子的勒痕,被注射的福尔马林,我的脑容量只能想到这里了。(括号里仅是猜想)
可能码字有点乱。但第一次回帖勿喷啦(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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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回答在 2020-1-23 16:57 被选定为谜题答案

楼主| 发表于 2020-1-21 10:22:41 | 发自安卓客户端
谜题答案:

由林地的排泄物,通风口的臭味可以看出
凶手其实一直都潜伏在会长办公室里,
并且潜伏时间至少一周以上,原因是这里的监控一周一清,凶手在一周以前保安交接班的空档时间进入,沿着楼道爬上去,
一直潜伏在天窗和通风口,带足食物;
由于风的流向,臭味介于天窗和通风口之间,但是由于天窗有窗户可以透气,于是
天窗味道较小。
之前的恐吓信就是凶手通过书架以某种方法弹射到会长的办公桌上;
垃圾桶的下方其实是没有底的,下水道里的人把钱拿走再把井盖盖好就可以了;
当然拿钱的自然是和凶手有勾结的人;
马桶的手法当然就是有人躲在2号卫生间,再翻回1号卫生间拿走钱(或者用钩子之类的)再翻回2号卫生间;
其实,垃圾桶的假钱被看穿之后收到的恐吓信当然不是潜伏在会长办公室的凶手,
凶手根本就不知道外面的动向,
放这封恐吓信的其实就是孙良;
马桶的那个是孙良或者是他雇的人;
会长办公室的门上有防盗孔,林志辉自然可以看见里面的动向,但是由于会长背对着他,林志辉也不知道会长怎么了,但是本能的判断会长可能已经遭遇不策;
以及他从内部关上窗户,(手法一会说)
林志辉以为这件事与郑芳有关,于是他想要包庇郑芳;以下有四个推论以及一个驳论
推论一:昨夜与林志辉过夜的是郑芳,郑芳“要不是我看上那死老头子的资产,我小他10岁,能嫁给他?”
推论二:昨夜与林志辉过夜的是他的小情人,他的小情人知道林志辉被郑芳鬼迷心窍,于是把她知道与郑芳有关的事随口一说
推论三:昨夜林志辉并没有和任何人过夜,他想找郑芳,但是无意间偷听到了一些事情(郑芳与孙良)
推论四:孙良为郑芳作的不在场证明是肯定的,昨夜与林志辉过夜的是他的小情人,林志辉说的也是可信的,否则警方一定能查到;林志辉以前和郑芳过夜时郑芳表示讨厌那个死老头子
驳论:以条件为基准,推论四最符合
总之,林志辉以为这件事和郑芳有关,,他想要包庇郑芳。
实际操作是他从内部关上了窗户;
杀人手法:
凶手以某种方法暗示孙禄堂在这个时候去办公室,之后凶手由天窗爬向通风口之后再躲在门后,等到孙禄堂一进门就用钝器砸晕他,然而他(她)失败了,
之后扼住他的脖子将他弄晕,由于孙禄堂本身就有癌症,在被扼死之前应该就晕了,凶手将孙禄堂的身体转移到椅子上,将胸口面向靠椅,用刀刺,喷溅的血液喷向了靠椅,之后将尸体的坐像调整,再迅速将尸体的左手握住匕首,被杀死的人往往拳头握紧,肌肉向内部收缩;利用这个,凶手握着死者的拳头再向死者刺两刀;凶手在不知道血液是否喷溅的前提下往往会作好最坏的打算,
如果说刺到静脉的话靠椅上也不会有那些血迹了;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血液顺着肚脐流下沿着裆部散开,而靠椅上却染红了鲜血;
死者死亡之后往往会大小便失禁,也就是说凶手应该是在放血的时候清理的大小便,之后在清理的同时让匕首放进死者的拳头,之后再归位、二次、三次刺杀;凶手在死者血液中注射福尔马林(应该是在放血之前)以掩饰死亡时间;凶手将现场清理之后连着自己的排泄物和死者的排泄物一同扔掉;清理完通风口和天窗之后安置好通风口的挡板之后再利用滑翔翼从办公室的窗户离开,滑翔翼会飞行一段距离,但是跳伞应该也可以,前提是伞不会被林场的树刮到;这个手法唯一的缺点就是无法关掉窗户的内部,房门之类的反锁在室内就可以完成;恰巧林志辉完成了这个动作,证据是内部的窗户握柄上有林志辉的指纹;
动机方面,孙香雨不可能这么傻刚好要50W暴露自己是凶手,应该是嫁祸。孙诗雅失踪形迹可疑,因为要潜伏杀人,提前准备需要时间,因此她嫌疑比较大。郑芳杀人为了排除异己同时也要钱,胡可可因为被抛弃杀因恨可能杀人,但是要杀早就杀了,现在她和死者处在复好时期,没必要杀人。秘书没有必要要5ow,除非他通过无话不说的死者知道孙香雨欠了钱刚好想嫁祸。
通风口有臭味还要弄排泄物,秘书要正常的生活所以凶手不可能是他,
孙诗雅讨厌孙香雨所以完全可以是嫁祸;
注:在这里有一个误区,就是被嫁祸的人一定就是凶手,这里设计实物利益,警方一定会调查不明收入,所以在这里这种方法是行不通的,这与单纯性质的杀人越货可不一样,要有所区别。
郑芳提供孙良钥匙;凶手只可能是孙诗雅,孙禄堂为什么要和前妻复合,是因为他发现了郑芳的猫腻;同时也是因为他已经命不久矣:
至于凶手与死者在放血时方向一致,所以凶手很自然的就把右手的刀放到了死者的左手(凶手左手握住死者的手,右手放刀)之后才有了戴着手套握着死者握紧的手捅死者。
所以凶手是孙诗雅
共犯没有,但是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林志辉,孙良,郑芳都是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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