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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名侦探的思维[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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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10 09:59:49 | 发自安卓客户端
一百多年来,出版了无数的侦探小说,塑造了无数的名侦探。他们说过的话,他们留下的逻辑思维方式,对我们推理有很大的启迪和帮助。
①首推我最爱的工藤新一:
(思维)有案子发生的话,肯定会有和平时不一样的地方。首先是通过仔细观察,把这些地方找出来。就算是谁都会做的事和平时一直发生的小事,只要和平时不一样就一定大有问题。而这些反常的地方就是破案的线索。——新一对小兰说过的话
②然后当然是最伟大的福尔摩斯:
(原则)在得到全部证据和材料之前,光下某种设想性的结论是一名侦探最忌讳的,那会使判断出现误差。——《血字的研究》
(思维)如果有一个环节与一系列的推理相抵触,那么,这个环节必定另有缘由。
——《血字的研究》
(思维)不被人注意的事物,非但不是什么阻碍,反而是一种线索。解决此类问题时,主要运用推理方法,一层层往回推。这种方法既容易又有效,不过,在实际中人们忽略了它,总是习惯于向前推理,而忽略回溯推理。能使用这种分析方法的,不过百分之一二而已。
——《血字的研究》
(原则)我从来不瞎猜,胡乱猜测是个坏毛病。它会妨碍并有害于逻辑推理。你觉得奇怪是因为你没有了解我的思路,没有注意到往往能推断出大事来的细节。——《四个签名》
(实用)性格坚强的人写字不管怎么难看,字(英文)的高矮却都是明显的。
——《四个签名》
(思维)当排除了所有不可能的因素后,剩下的事无论多么奇异不可理喻,那就是事情的真相。 ——《四个签名》
(询问)和这些(与案子有联系的人)讲话,最要紧的是让他们以为他们所说的消息与你毫不相干,否则他们马上就会闭口不谈。假若你用话逗引着,他们很快就会讲出你想知道的事了。
——《四个签名》
(观察)华生,你是不知道该怎么看(对于观察一个人),该注意哪里。所以很多重要的事被你忽略了。我从来没有告诉你袖子的重要性,以及能从大拇指指甲或者在鞋带上发现大问题的可能性。
——《身份案》
(询问)当你遇到留有那种络腮胡子(没头没脑又倔强的大汉),而他又不愿告诉你实情时,用打赌的方法一定可以使他吐露真相。
——《蓝宝石案》

③接着是堪称心理学家的赫尔克里·波罗:

(思维)一件事会引出另一件事,所以我们的工作才得以进行。这件被引出的事情放在这里合不合理?妙极了!那好,我们就继续追查;如果这件事怎么都说不通,哦,太奇怪了,那就是有什么地方漏失掉——链条缺了一环;这时我们就必须重新审视,重新寻找。其实那个奇怪的事实,那个看来或许无关紧要的小细节,我们才必须把它放在这里!它们才是关键,才是伟大的线索!

(询问)你是否在怀疑他们将有些事情隐而不宣?他们并不是有意要这样做。因为,告知你所了解的每一件事往往意味着进行选择。如果我要你向我复述一遍你昨天干的事情,你可能会答复:‘我九点钟起床,九点半吃早饭,我吃了鸡蛋、熏肉和咖啡,我又去了俱乐部,等等。’你却并没有包括:‘我弄破了指甲而必须剪掉它。我打电话订购洗面液。我洒了一点咖啡在台布上。我摘了帽子并戴上它。’一个人不可能把每件事都讲出来,人们会选择他们认为重要的情况。可他们的想法通常是错误的!

要想获得正确的情况,只要通过对话就行。通过聊天!通过谈论某一件发生的事,或某个人,或某一天,通过反复谈论,多余的细节就必定会呈现出来。

(辨谎)让人们说出隐瞒的事情,通过一般的谈话就行。总的来说,人们还是愿意说真话的,因为这样容易些,没有编织谎话的压力。可以撒一两次谎,或者三四次谎,但不可能总是撒谎。这样,真相就会慢慢显露出来了。

(原则)一个侦探最大的致命伤就是说这样的话:“这件事微不足道,无关紧要,排不上用场,不必管它。”告诉你,那样就大大误事了!没有一件事情是不重要的。——《斯泰尔斯庄园奇案》

(思维)真正的证据往往是无法一眼看穿,无法充分吻合案情的,必须经过筛选,过滤(有时候还需要去除伪装),它才会浮现出来。

在我们可以说服自己并符合逻辑地证明某人的清白以前,绝对不要放弃对任何人的怀疑。——《斯泰尔斯庄园奇案》


(询问)如果我试图从那些人那里得到什么消息,他们会想牡蛎一样缄口不语。只有先提出自己的观点(而且是个有些反常出格的观点),再加上你自相矛盾的论调,人们才会松口。——《ABC谋杀案》
       (原则)杀人不难,只要没有人怀疑你。(只要你完全没有动机,而有其他动机比你强烈且有作案可能的人存在。)——《杀人不难》PS:此话非波罗本人所说,因为在这个案件中波罗并没有出马。

④再来,是不可能犯罪大师基甸·菲尔:

(思维)一个要策划谋杀的人,是无法预测一场雪的;而如果下手的时机和是否下雪密切相关,那么他一定会将天气预报列入参考;——《三口棺材》

(思维)当一个人刻意避免留下脚印,而此时凶案却又一点不像自殺时,他真正的理由,或是我们第一个会想到的理由是什么?并不是因为他想要让人以为是不可能犯罪(除非极少数有这种心理需求的人),而是因为——他的脚印太特别了!这个脚印会作为证据指证他自己!——《三口棺材》

(原则)如果一个犯人,考虑到警方的智慧,想通过自己嫁祸自己从而排除嫌疑。以一名警察的实际经验来说,如果他真的试图这么做,那么多半他会发现这是在作茧自缚。因为警方不会放着工作不做而去思考他究竟有多聪明,他们一般都只靠显而易见的凭证,凭着单刀直入的判断,直接确定疑犯!——《三口棺材》

(思维)天底下没有所谓的天衣无缝的罪行(完全犯罪)!凶手会被逮到,不在于计划不周或是警方聪明过人。凶手会被逮到,纯粹出于意外——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诸多无法意料的巧合。比如说不巧有人正在看着窗外,有人注意到一颗金牙或想起一首歌。


所以,最完美的罪行就是最简单的,亦即让巧合发生的概率与给警方的线索降到最低!

“弄来一把警方无从追查到你的来源的首~槍,在没有人的地方伏击受害人,开枪杀人,擦干痕迹后再一走了之。警方可能怀疑你,问些难缠的问题,可是他们证明不了什么。”——《逆转死局》

⑤弓区之谜的作者,也为我们留下了两个侦探应该掌握的思维:

(思维——先入为主)只有彻底的,完全的,简单的,未加修饰的证据,才能反映出犯罪事实。如果要真实反映犯罪事实,透彻了解人类的心理活动,就不能有一丁点先入为主的思维。

然而,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实际上都不会和它的外观完全一致。人们思考时通常会犯先入为主的错误。我们的朋友在我们眼中的形象和他们在陌生人眼中的形象一样么?虽然说起别人来可能会头头是道,但母亲能看到孩子的缺点,热恋中的人能看到情人的短处吗?我们能像外人一样审视自己么?没人能做到。习惯和先入为主的观念改变了这一切。每一条被视作外部事实的东西其实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我们的想象。眼睛有时会只看见自己想看的东西,甚至是自己希望看到的东西。

(思维)在所有的归纳逻辑中可以清楚地发现,在某个事件中只有一些现象是重要的,而且偶然地相互关联着,而另有一个很大部分是和事件完全无关的现象(即所谓的巧合)。考虑并试图解释清楚这些偶然事件不仅浪费时间,毫无意义,而且有可能会吧调查引入歧途。但因为对证据的调查停留在一个非常浅的层次,警察只能对所有的证据给予相同的重视,并千方百计把每一条证据都串到证据链上。
正像艺术家和编辑的成功在于他们知道该省略什么地方一样,科学的犯罪调查者应当知道该省略哪些细节。

⑥然后是神秘的角落里的老人:

他的名言是:成功犯罪的最大秘诀在于,谙熟人性。

(思维)一件案子,一个聪明的手法,当它看起来那么一目了然,像是个没头脑的人干的时候,你就应该分析分析他在警察面前布下的聪明的诱饵了。

(思维)我的意思是,不管什么情况下,只要抢劫案一发生,而且殃及好几个人的话,首先要搞明白的一件事是,这些人的受害程度是一样的吗?有些案子中,受害人分外两类,其中一类人相对而言几乎没什么损失……

(思维)一桩罪行永远会引起另一桩罪行。一旦这个杀人犯也好,贼也好,诈骗犯也好,在小说里,或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干了这桩事,这个作案方法就会马上——可能就在接下来的几天——被一些不怎么富有想象力的混蛋模仿。

⑦科学侦探约翰•艾维利•沙代克:

(思维)一个优秀的思考者,会同时想到可能与不可能。

(思维)我经常都在思考各种可能发生的案件,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法。因为很多谋杀伤害案件都与毒药有关,所以,我对毒药这一专题很是认真过一段时间。比如说,我曾经以一些王室成员或是大臣来作为假想的受害人,模拟了一系列的谋杀案。每一个谋杀的实施者装备的都是我的知识、技能和智慧。我会非常仔细地观察每一个假想受害者的生活习性,确切了解他的朋友、敌人和仆人。他的起居生活、嗜好及服装、用具等一应事宜,我无一例外,都会了然于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置他于死地,却又能全身而退。

当然,最重要的是,这些假设要能付诸具体的个案实践。只有这样,才能找出问题之所在,并总结出有用的规律来。

假想成立后,我就换上一种角色,从受害者的角度,再将谋杀全过程演绎一次。

(指纹)指纹这一证据无需旁证,这简直就是最具误导性的危险理论!事实上,绝对没有这样一种证据,无需进一步的确证。不过,只要它作为证据的价值不曾被无限夸大的话,指纹就是非常重要的线索了。从相同手指上采集的十个指纹,如果不是刻意谨慎的话,就会各不相同。指尖部分是突出的,采集指纹时,它只有一部分与纸张接触。指尖每次按压在纸上的接触部位都会有所区别。这样,留下的指纹也会不一样。但印章是平面的,它留下的印记则可能一模一样。由一个章印下的十个指纹印,都会在机械的重复之下,表现出极大的相似性。一张纸上的假指纹是不难被挑出来的,他们看起来是那么的相似。直接从手指采集来的指纹则会不尽相同。

(指纹)首先要获得一个真实的指纹。先拍照,得到一个明暗与原图相反的底片将底片压在一块经重铬酸钾处理过的凝胶板上,再将它们晾晒在亮光里。凝胶与铬酸钾反应后,变成了铬酸凝胶。它有一种特殊的性质。大家都知道,一般的凝胶容易在热水中溶解。铬酸凝胶在不曝光的情况下,也会是这样。但一旦曝光了,便会发生变化,不再能溶解在热水中了。被底片贴住部分的铬酸凝胶受到它不透明部分的保护,接触不到光线。而底片透明部分的凝胶则充分曝光。至此,我们说,铬酸化凝胶上相当于指纹凸起的纹路不曾受到底片保护,而被曝光了,就不会再溶解在热水里了。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将这块凝胶放入热水中,小心加以冲洗。这样,可溶部分溶解之后,留下的便是不再能溶解的指纹凸起的纹路了。它会像浮雕般地显现出来。这就是指纹的复制品了。它有着与实物一样的纹路与交叉线。要是将墨筒滚过这一不再溶解的部分,或是在它上头轻轻压上一块墨泥。再将墨筒或是墨泥摁在一张白纸上,便能获得一个完整的指纹印了。真伪之间,毫无区别。


其他还有很多名侦探也留下了很受用的语句:
⑧布朗神父:(思维)聪明人把树叶藏在哪儿呢?藏在树林中。但是如果没有树林怎么办?他种一片树林来藏。同样的,如果一个人要想藏一个尸体,他会造个满是死尸的场地,把那个尸体藏起来。——《断尖的指挥刀》
⑨克雷顿·劳森:(思维)不仅不要相信你所看到的,更不能相信你理所当然认为的。——《来自另一个世界》
(思维)当所有的观众都注视着魔术师左手的时候,右手就开始工作了。
⑩小詹姆斯·雷迪克斯:(原则)真正的大侦探的特殊天赋在于他能把不可动摇的合乎逻辑的规则应用于:对案件异乎寻常的观察力上和对人的意图的了解以及对人心的洞察力上。
⑾御手洗洁:(思维)既然雪已经停了,要想让脚印消失,那就再制造一场雪!——《斜屋犯罪》
⑿艾勒里·奎因:(原则)任何调查行动的意义和精髓,都在于你能够排除掉多少个可能性。——《寻宝活动》
⒀少年小Q:(思维)只看一件事物的话,即使有不自然之处,也很难发现。这种时候,比较一下看看!——《诅咒的偶像》
ps:由于平时看小说比较粗心,所以还有很多这些有价值的话没有记下来。期待以后慢慢补充吧!也希望楼下的各位帮忙补充!
未完待续……
发表于 2019-8-13 18:30:21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太棒了!!!
发表于 2019-8-15 16:46:36 | 发自安卓客户端
理论上的总结,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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