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200|回复: 3

[刑侦法医] 司法弹道学(部分)

简洁模式
发表于 2009-6-28 18:30:02
火器损伤


1.枪弹伤的种类
(1)通贯性枪弹创:弹头具有较大能量穿过人体组织形成射入口、射出口及射创管。
(2)盲管枪弹创:弹头射入人体组织后受组织的阻挡滞留在体内而无射出口。
(3)回旋枪弹创:弹头在体内受阻后改变前进方向,沿皮下或骨表面行走后穿出人体。
(4)擦过枪弹创:弹头以切线方向擦过体表所形成,在头部则易形成条状或槽状创口及锁孔状骨折。
(5)反跳枪弹创:弹头在飞行中因各种因素导致能量丧失较大,故射在人体上时仅有扑打作用,不进入皮肤组织。

2.抢弹伤的形成机制
(1)弹头的直接损伤:弹头由于具有较大的动能和旋切穿透作用,致使组织(尤其是表皮)发生缺损等。
(2)撕裂和挫压:这是由于动能不太大的弹头打扑作用造成的组织损伤,此种损伤不发生皮肤缺损。
(3)休克波:强大动能的弹头作用于组织器官时所产生的球形压力波传导而致使受累组织脏器损伤,尤其对体液成分较多的脏器如心、胃、脑等,可产生严重的炸裂伤。一般成形成休克波的弹头速度要大于150m/s。
(4)一过性气穴样作用:由高速(一般应大于300m/s)弹头穿过机体组织伴随巨大压力时产生,瞬时膨胀的空腔壁可导致包括骨折在内的损伤。

3.枪弹创的基本形态特征
(1)射入口:制式枪弹的射入口在近距离内一般都具有较典型的边缘内卷的皮肤缺损、挫伤轮、擦拭轮、烟晕和火药颗粒等特征;而非制式枪弹则常缺乏上述的某些特征。
(2)射创管:一般射创管方向与射击方向一致呈一直线,但当弹头动能变小或遇质地不同的组织(如骨骼)阻挡则常会改变方向。
(3)射出口:典型射出口表现为创缘皮肤外翻,创口呈星芒状或不规则形,无挫伤轮、擦拭轮、烟晕和火药颗粒。一般射出口稍大或等于射入口。射入口与射出口的鉴别要点见表。

射入口与射出口创的区别
区别项目射入口 射出口
创口形态类圆形或星芒状撕裂“十”字形多
创缘内卷外翻
挫伤轮多无
组织缺损
创周烟晕可有
火药颗粒可有
皮肤烧伤可有
内外板缺损内板斜面缺损外板斜面缺损
本主题帖为【历史主题】,仅楼主发布内容可以浏览。
发表于 2009-6-28 18:47:11
这个对我就没什么用了.不过还是问你从哪搜到的
楼主| 发表于 2009-6-28 18:48:16
我多发点就是了!
发表于 2009-8-8 09:59:23
和法医鉴定有关的 东西 有兴趣可以自己在网上找
尚未登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