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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破案] 每日十题,妻子是个冒牌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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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6 20:05:40
莫里斯被人尊称为法国侦探界的“福尔摩斯”。然而,在一次与黑恶势力斗争过程中,他被人撞伤头部,暂时失去了记忆。为他治疗的医院把他太太叫来,让她把丈夫领回了家。
回到家以后,妻子百般照顾,并拿出莫里斯以前写的日记给他看。莫里斯从中得知自己从前对妻子非常疼爱,而妻子也很爱他。因此,尽管当下情况糟糕,莫里斯还是接受了他失忆的事实。他吻了妻子的脸颊,对她表达了歉意,并说希望承担家里的所有家务。但妻子很疼他,不让他做这些琐事,而且尽力让他恢复记忆。她经常带丈夫去一些地方,让他回忆那里曾发生的一切。莫里斯虽然全力去回忆,但每次都非常疲惫。尤其是最近几天,莫里斯由于未得到足够的休息,出现了头痛欲裂的状况。然而,妻子仍然不肯放弃,她不断地鼓励丈夫努力去回忆,并在他头疼时给他灌一些止疼药水。
后来,就在莫里斯记忆快要恢复好的时候,一群警察把莫里斯的妻子抓走了,而报案人竟是莫里斯。这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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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6-16 20:06:07
2    精心设计的绑架案
富商盖德是一位拼命三郎,多年来在商海里浮沉打拼,常过家门而不入,可谓将所有精力都奉献给了事业。因此,他能够拥有如此庞大的家业,没人觉得惊奇。
直到有一天,他不得不停下手中的工作,因为他最宠爱的小儿子丹尼尔被人绑架了。丹尼尔从小娇生惯养,加之盖德疲于工作而无暇顾及他,所以,长大后的丹尼尔身材健硕、桀骜不驯、喜欢炫耀、容易冲动,和人打架之事常有发生。尽管如此,他对儿子的爱意从没有一丝冷却。
警方到达案发现场后,找到了目击者。据目击者称,丹尼尔从某酒店出来的时候,一辆黑色轿车在他身边停下,从车上下来几个操着刀棍的人。其中拿刀的用刀逼住丹尼尔的脖子,拿棍子的在旁边威吓,丹尼尔不得不跟他们上了车。警方随即对此展开调查。盖德不得不放下手上所有的事情,一心一意地等待警方的消息。
当警方忙得不可开交地查绑架者时,盖德高薪聘请来的私人侦探却无动于衷,似乎完全置身事外。同为破案,为什么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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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6-16 20:06:33
3   黑社会老大的死
赫尔兹和派克是两个相邻地区的黑社会老大。一天,两人因为争夺地盘发生了矛盾。于是,两人决定通过谈判来解决问题。两人相约在某个酒吧进行谈判。谈判之前,为缓和气氛,赫尔兹给派克倒了一杯加冰的威士忌。为了让派克放心他没有谋害之心,赫尔兹先喝了两口。见赫尔兹如此豪爽,派克自然也不再担心,拿起酒杯也喝了两口。
后来,双方的谈判还是破裂了。就在双方准备火拼的时候,派克突然倒在地上死了。派克的手下“群龙无首”,一时慌乱起来。酒吧老板趁机报了警。警察很快赶到现场。经过侦查,警察发现余下的酒里竟然有毒。但赫尔兹表示自己从未下毒,因为那杯酒自己也喝过,现场的人都可以为他作证。他认为是派克自感实力比不上自己,所以就服毒自杀了,目的是要陷害自己,让自己也过得不好。但警察在仔细检查后还是将赫尔兹带走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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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6-16 20:06:58 发帖际遇
4    月黑风高夜
很久以前,英国的鲁哈德爵士为了考验他手下的12名亲卫的忠诚度,就让他们去守卫放置在仓库的一箱珠宝,亲卫们被要求分别守卫在仓库的四周。当晚天气寒冷,风也很大,为了确保他们不至于被冻坏,爵士允许每人生火助暖。
第二天清晨,爵士发现仓库里的珠宝被盗了。是谁违背了军令,偷了珠宝呢?他巡视了每一个亲卫所据守的地点,发现只有一个人脚下的火堆余烬里还有很多没烧完的柴火,其他人脚下的柴火都烧光了。于是,爵士确定,这个人就是窃贼。
那么,爵士为什么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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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6-16 20:07:23
5    破窗而入的盗贼
拜尔公司是一家专门生产高档中成药的药厂。由于药品原料贵重,成品价值高昂,药厂除了建立了有效的防盗机制外,还特意聘请了一批保安为公司安全保驾护航。
但高明的防盗设备仍抵不过狡猾的盗贼,拜尔公司再次被盗了。一大早,药厂的保安队长琼森就报了案,说成品药被盗了。当晚的值班员是库克,一个自恃老资格的保安。他在当班时间喝酒,因为没听到窃贼的声音失了职。除了对库克这个老家伙大骂一通外,琼森还给警方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这个窃贼应该是个新手,因为他连储藏室的门都没能撬开,是破窗进去的。
经过侦查,警方发现案发现场的窗玻璃的确被砸碎了,而且房间里面到处都是玻璃碎片。库克因为失职被开除了,并被重重罚了款。不过他辩解,在喝醉之前,他确实是做过巡视的,而且还把所有屋子的窗帘都拉上了,门也锁好了,尤其是重要的储藏室。不过这并不能改变他被开除的命运。更糟糕的是,他还被警察拘留了,罪证是监守自盗。这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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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6-16 20:08:12
7    无奈的警察
警察在节假日时会在高速公路实行突击检查。中午时分,他们堵截到一辆可疑的轿车。轿车上的三名男子自称是外地人,到这里来做生意。警方在他们随身携带的旅行包中查到大量的有价债券。经调查,这些有价债券的所有者并非这三名男子,于是警方怀疑他们涉嫌盗窃,并将他们带回了警局。
在审讯中,三人坚称这些有价债券来自朋友的赠送。警方认为这是在侮辱他们的智商,因为这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他们当即打电话联系了其中一份债券的所有人,此人自称为一名银行高管。当警察问起对方是不是真的把债券赠送给这几位朋友时,这名高管给予了肯定的回答。警察们感到难以置信,他们又相继联系了剩余的十几份有价证券的主人,没想到得到的答案惊人得一致——是他们自愿把这些有价证券送给这三个人的。
那么,这三个人到底是什么来历?居然能结交到这么多心甘情愿地把价值不菲的证券赠送给他们的朋友?难道他们靠放贷为生,到这儿来的目的就是追讨借款?证券的总价为几百万,用收账来解释倒也说得过去。
那么,到底要不要放他们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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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6-16 20:09:00
9    乞丐和农夫
农夫伯顿和乞丐罗宾汉原本是两个没有任何交集的人,却因为一件事牵连到了一起。伯顿在运送稻草时,不小心碰到了悠闲行路的乞丐罗宾汉,两人因而发生了不愉快。
很多人都目睹了这件事。因此,当有人在村外的林子里发现罗宾汉尸体的时候,人们都把怀疑的目光对准了伯顿。这也难怪,伯顿是村子里有名的小肚鸡肠、睚眦必报者,认识他的人都尽量离他远远的。
伯顿一见到警察就否认是他干的。他大声嚷道,虽然自己不是什么有身份的人,但得为自己考虑,杀一个乞丐对他没有任何好处。警察总是要以证据说话的,他们在罗宾汉尸体的头发和耳孔里都发现了稻草的碎屑。但伯顿显然不服,他说罗宾汉是个乞丐,他平时就睡在稻草堆里,身上有稻草碎屑太平常不过了。而这点也得到了村民们的证实,罗宾汉平日里的确是蓬头垢面,而且头发上确实总挂着一些稻草屑。
警长惠特尼想,既然没有更有力的证据,那就只能判伯顿无罪了。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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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6-16 20:09:26
10    消声器和车祸
一个春日的上午,贝克街上发生一起车祸,一辆汽车撞伤了一个孩子,肇事司机逃逸。下午,警官梅洛根据各种线索,锁定了肇事嫌疑人克拉姆,一个身高近2米的彪悍家伙。
克拉姆首先否认了自己上午曾开车的事实:“这辆车子上午是我妻子凯特在开。”克拉姆的妻子凯特是位娇小漂亮的金发美人,身高只有一米五左右。她向警察证实了这一点。
梅洛警官说道:“据目击者称,撞人的车子噪声很大,好像消声器坏了。”克拉姆耸耸肩,让警官检查他的车子。说着,克拉姆打开车门,请梅洛上车,然后自己舒舒服服地坐在驾驶座上,发动马达,带梅洛警官在街上溜了一圈儿,一点噪声都没有。
回来后,梅洛下车说道:“嘿,别演戏了,这个消声器是你刚刚换上的吧。”
梅洛为什么这么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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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3 23:15:57 | 发自安卓客户端
最好死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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