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8-2-6 19:32:37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如果说侦查人员的逻辑推理是一粒击中罪犯的子弹,那么科学结论就是发射子弹的枪,没有侦查人员的逻辑推理这粒子弹,科学结论就成了一块废铁。同样,没有科学结论这支枪,侦查人员的逻辑推理便成了一粒石子,无法击中罪犯的致命点。换言之,侦查人员的逻辑推理就是在科学结论的前提下进行的。
  下面简要介绍几种常见杀人案的基本现象特:
  1、扼死现象特征
  (1)。颈部扼痕,在死者的颈部皮肤上有指甲痕和压迫所致的痕迹。
  (2)。死者颜面青紫肿胀,眼结合膜出血,水肿,面部及颈部皮肤可见散在性淤血点。
  2.闷死现象特征
  在死者口鼻周围看不见外力作用的痕迹,颜面淤血,口鼻周围有轻微的表皮剥脱或压痕。
  3。勒死现象主要特征
  勒死索沟位置多在喉结及其下方,索沟方向或呈水平状,或略有倾斜。沟索形状则呈圆环状,一般无中断现象。绳结处的索沟稍深,物品衬垫部则浅,死者颈脖上的索沟处出现皮下出血和肌肉断裂出血。
  4。缢死(吊死)索沟位置多在喉结上方,即甲状软骨与舌骨之间。索沟形状多呈马蹄形,上口不交。索沟深度最低点处最深最宽,分向左右两侧向对侧上方斜行而渐渐变浅变窄,至提空处索沟消失。常见死者的舌骨、甲状软骨上角骨折。肌肉起始点有时可见撕裂出血的痕迹。
  5。溺死:溺死的死者手中抓有水草、泥沙、额部、四肢有生前磕碰伤和擦挫伤。眼结合膜常有出血点。口鼻处有早期的蕈状泡沫。死者的呼吸道内有溺液、泡沫液和泥沙、水草等异物。腑脏里腑水性气肿明显,腑脏膨大,表面有肋骨压痕和淡红色出血斑点,压迫腑切由面有多量溺液流出,内含异物。死者左右心脏里的血液中血红蛋白、电解质的浓度有差异,并可检出硅藻。其它内脏器官如肝、肾、脾、骨髓、牙髓中可检出硅藻。死者左右心脏里血液的血红蛋白、电解质的浓度相等,不能检出硅藻。
  6.死后抛尸入水的主要特征:死者没有挣扎现象痕迹,除窒息死亡的死者眼合膜常有出血点。其它类型死者均没有眼合膜出血点。死者上呼吸道内有时可见少量溺液和异物。死者的其它内脏器官如肝、肾、脾、骨髓、牙髓检不出硅藻。
  7.异物堵塞呼吸道所致的窒息死亡特征
  在口鼻孔道的周围有细微的皮肤伤害,擦伤和口腔中有绒毛,羽毛一类的东西,嘴唇和牙龈粘膜出血或破裂,牙齿松动或出血,上腭和咽后壁有粘膜破损或血斑等等。如果罪犯用枕头捂死死者的呼吸道。那么在上下嘴唇内部表皮的粘膜液上由于紧迫挤压可能发现擦伤和溢血,或在牙床上发现皮下溢血和擦伤。
题外话:
  1、扼死现象特征2.闷死现象特征3。勒死现象主要特征4、缢死(吊死)5。溺死:。6.死后抛尸入水的主要特征7.异物堵塞呼吸道所致的窒息死亡特征
楼主| 发表于 2018-2-6 19:32:57 | 发自安卓客户端
emm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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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6 19:56:48
学医的人要多听听尸语。
发表于 2018-2-6 20:42:21
这是基本法学常识。
要确认特定的死因,需要几项死亡症状互相印证。

举个例子,扼死现象特征
(1)颈部扼痕,在死者的颈部皮肤上有指甲痕和压迫所致的痕迹。
现实中,这些留在尸体上的痕迹非常不明显、散乱和毫无规律。这是因为被害者死前的极力挣扎,让施力强度忽大忽小。如果凶手穿有手套,或者被害者穿高衣领的衣着,扼死的痕迹更加不明显。单一而完整的扼痕,被害者很可能在昏迷中被杀害。

(2)死者颜面青紫肿胀,眼结合膜出血,水肿,面部及颈部皮肤可见散在性淤血点。
缢死、勒死和扼死,颜面部征象大同小异。然而尸体内部的征象,特别是着力部位、主要器官的淤血和淤点性出血、还有呼吸管道的伤害,是确定哪一类的窒息死因。在特别情况下,受损的颈部脊椎也能提供着力的方向和力度。

别怪我严肃认真。我曾经也认为,单凭着一些特别的死亡征象就可以断定死因。渐渐地深入了解后,这些知识没想象中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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