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要各种推翻alibi啰..
还是这些东西,按我的说法嘛..
反正就是..
- 有理由认为某人A某时在某地.
- 有理由认为某人B某时不在某地.
两点同时成立就说明A和B不是一个人.
在(A,B)=(嫌疑人,真正犯人)时,就是alibi了.
反方想要的是构造这样的推理,正方想要的是看穿其中的bug.
如果要对推翻"有理由认为某人某时在/不在某地"分类的话..比如说..
- 不存在这个"某人",比如其实是意外,比如是自杀,比如是动物杀人,...
- 对"某人"判断错误,误导对人物的印象,比如替身(含孪生子/路人/从犯(不管有意无意)/伪造假象(录音/剪影/...)),...
- 对"某时"判断错误,误导对时间的印象,比如令人认错时间(调时钟/...),比如伪造时间(不同年份照片/...),比如伪造死亡时间(改变温度/同理各种伪造"死者某时在某地"/各种"发现死者时才真正杀死"/...),比如交通工具时刻表一类,...
- 对"某地"判断错误,误导对地点的印象,比如伪造地点(包括作案现场/alibi地点(如在不同地方布置相同场景)/...),比如令人认错地点,比如改变地点性质(如令人认为某路线过不去)...
- 更一般地对"有理由"的推理有误,比如道具自动(定时机关/控制死者做事(包括催眠)/...),比如远程干涉(遥控机关/遥控死者做事/...),...
(ps.显然以上简易分类间有交集..)
嘛..肯定漏了好多..不过毕竟lz列的好歹都能套进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