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现场
消失的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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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61
[一分钟破案]
消失的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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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09
发表于 2016-7-26 23:17:37
女主人将男主人迷昏后用玻璃片刺中心脏,将其拖到床尾,再用手沾上血,印到墙壁上,之后再自杀,迅速把玻璃片扔到大窗户下方,之后等证人来将窗户砸碎,巧妙地隐藏凶器,证人到屋外四处走,是为了协助凶手完成密室杀人,证明屋外没有人来过,可是却发现洗手间的小窗户关上的,于是证人将其打开,因此窗上会有些许灰尘被擦掉,为什么要将窗户打开呢?这是因为在下雪天如果室内温度比外面高多了,这样大窗户上会结冰,那么证人就不可能看到屋内有死人了,打开窗的话,大窗户虽然会有小水珠,但是多少也可以看见里面的情况。有不对的地方请指出,谢谢~
4046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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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6 23:23:37
继续慢慢推,有正确答案后我再现身,我要先去补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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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6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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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7 12:01:00
发帖际遇
本帖最后由 HolmesEinsten 于 2016-7-27 12:04 编辑
开一下脑洞吧,其实没那么复杂
╮(╯▽╰)╭,我招谁惹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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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30
发表于 2016-7-27 16: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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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小霸王手机
怎么看尸体发现者都是最大嫌犯吧。 雪停了2小时,房子四周雪地上一个脚印都没有。注意是一个脚印都没有,说明雪停之前证人已经在房子内。证人说的到达房子已是雪停后2小时,明显说谎吧。若警察到后是雪停后2小时以上,死者们又在雪停后1小时被杀,有1小时的时间可供凶手处理凶器和卧室内自己的脚印。 本人不才,以上纯属猜测,墙壁上的血手印不知何缘故,而且以上假设也存在众多其他疑点依然未解。 有待大神解答
34064
发表于 2016-7-27 17:47:50
发帖际遇
我明白了,郊区人烟稀少,推测可能是为了躲避仇家,没想到被杀手找到但是发现人不在,于是在家他家里等着人回来,洗手间的窗户上有灰尘,主人有一段时间不在家,仇人在家里等主人回来,仇家可能藏在床底下,等天黑后出来的,洗手间窗户擦了应该是主人或者,仇人擦的为了看外面的是不是下雪了,由于仇人好几天没吃饭或者长时间一个姿势身体僵硬,杀人后体力不支所以才在墙壁上有手印,而且房间没有打斗痕迹肯定是主人都在睡觉的时候被杀的,而密室的表示是杀手是如何从外面入室杀人的,其实杀手本来就在房间里,不能从外面进去不代表不能从里面出来,凶器应该被带走了,而雪只不过是巧合正好盖住了离开时的脚印,在不对就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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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37
发表于 2016-7-27 19:59:00
为什么尸体交叠在一起倒在床尾的位置?
40814
发表于 2016-7-28 10:44:58
会不会是凶手在小窗户那里设置了什么定时的机关
40872
发表于 2016-7-29 11:15:05
凶手应该是证人 。这可能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可能是凶手将死者拖到床上的 凶手穿着死者的鞋活动 手印是抱死者砸窗进来时(死者出去会锁门,从门进不来的)可能不小心扶墙留下的 去浴室清除血迹 发现从窗户跑没可能 才会假装证人报案
40458
发表于 2016-7-29 22:30:23
小偷进去偷东西 然后小两口回家了 小偷就藏在卧室里面 但是被男主发现了 小偷又跑不掉就跟男主打了起来 小偷从身上拿出来一把刀 打架时小偷自己又被刀子画了一下 然后一刀把男主杀了 过后又把女主杀了把两人放在一起 拿出钥匙把门给反锁了 然后报警说发现了死者所以报警那个就是杀人凶手.至于证据那就是血印其实最关键的就是下雪。
[已注销]
该学员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6-8-1 10:22:06
凶手住在和受害人相对而望的郊区房中,通过窗户。凶手可以观察到受害人的大致生活起居活动,为了杀害受害人,凶手作出了一个自认为天衣无缝且大胆的计划。凶手在观察到受害人入寝之后(此时雪停了大概30分钟到50分钟左右),携带金刚钻将窗户玻璃划破(不是卧室的两个大窗户,不然就留给了受害人足够的反应时间,对凶手实行计划不利),之后潜入受害人家中,然后捡起一块玻璃,用布料包裹住,最后脱下自己的鞋子放在窗边。此时受害人因为玻璃破碎的声音苏醒过来,但此时凶手已经站在受害人的床边,在受害人惊慌失措之际,用布料包裹的玻璃刺穿两个受害人的心脏(我相信在凶手行凶之前已经用人体模型练习过很多次,可以在很快的时间之内相对精确地刺中人的心脏),再将尸体拖入床尾位置,这是计划的一部分,为自己的发现提供合理的理由。再用自己的手沾上受害人的血在墙壁上制造一个疑似凶手不小心留下的血手印,这是为了混淆视听,最直接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侦探潜意识里面认为凶手的手是受伤的,从而打消目击者是凶手的怀疑。然后进入卫生间清洗凶器和手上的血以及身上可能粘上的血迹。在这个过程当中凶手用手擦拭了卫生间窗户玻璃上的些许灰尘,是为了便于观察窗户外面的动静,以便有人经过时可以及时采取措施。一切清理完毕之后,只要携带好行凶的玻璃,然后小心贴墙避开受害人的血迹回到进入的窗边,将清洗完毕的凶器混入破碎的玻璃中,穿上鞋子,静静等待到自己认为报警不会被怀疑的时间即可(此时雪停了大概2个小时)。
最后的猜测,我认为凶手和受害人是认识的,年纪相差不大,这样受害人在醒来之后惊恐之余又多了很多困惑,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立即采取自卫措施完全说得过去。另外这样的关系对目击证人不顾自己可能的判断失误贸然打碎受害人家中的玻璃探明情况提供了更多充分的理由。
至于为什么受害人两个人的尸体交叠在一起,我想出题人还有一个目的是为了告诉我们凶手不会是屋子的男主人或女主人,暂且不谈尸体为什么交叠在一起,但是如果凶手是其中之一的话,很明显凶手就是上面的那个,我不相信答案会这么模棱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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