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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法医] 侦探学习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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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7-15 11:39:03
7讲:死因之课外讨论


小幻道:“soulmate老师关于死因分析的讲座结束了。作为一个好学生。我们必须自觉学习。呵呵!顺便自我介绍一下。本人就是幻杀,你们可以叫我幻杀小子,因为我比较年轻。”

小新道:“小幻,别臭美了。我们还是谈正事吧!”

小龙道:“soulmate老师的死因分析虽然结束了,我们还是要研究一下,并进行一定的补充!”

小幻道:“没错!我从《灭罪的先锋,见证》中找了一些资料。大家一起分析一下吧!”

小龙道:“这大体是关于烧死、上吊、以及溺死的死因分析。”

小新道:“按顺序,先讨论烧死。大家都明白,烧死不是简单的烧死,大多在火灾中是被呛死的。”

小幻道:“呛死可以认作窒息的俗称。若是这种死因,我们通常可以在死者的呼吸道中发现烟灰。”

小新严肃道:“接下来,要对血液进行分析了吧!”

小幻笑道:“是的!小新,不要那么严肃,放松一点。分析血液样本,我们会发现其中有二氧化碳或氰化物,以及其他的有害物质。这应该不是刻意下毒。大家都知道,装修了的房子都有有害毒素。一旦发火,这些毒素也跑出来,被受害者吸入体内。”

小龙道:“当然,受害者也有死于燃烧的。也就是直接被烧死。”

小新道:“人看到火时,一般会躲。被烧死的有可能被下了安眠药!”

小幻道:“确实有这种可能。我们来看一下,烧死的迹象。尸体的鬓角有红肿的边缘。呵呵,法医们真厉害,尸体都快成碳了,看出红肿的边缘哪有那么容易。”

小龙道:“如果受害者是被杀害,然后被焚烧呢?”

小新道:“这个法医当然验得出来啦!火烧身应该不会流血,这是这本书说的。我没验证过哦!大家也不要去模仿!如果火灾现场验尸时发现流血现象,那么受害者在火灾前肯定受了外伤,这种外伤可能致死!当然,毒杀、以及其他的杀法,只要法医够严谨以及专业知识过硬,检查出一些迹象也不是难事。”

小龙道:“嗯,那是法医的专业。我们只是业余侦探爱好者。不必深究,下面讨论上吊的死因分析。”

小新道:“小龙,呵呵,你有soulmate老师的风范!”

小幻假装严肃道:“严肃点!书上说,上吊的迹象是皮肤变蓝、眼球血管爆裂和肺部膨胀.”

小新道:“还是那个问题,我们要确定受害者在被吊上时是活的还是死的?”

小幻道:“专业地说,上吊的接触绳子的部分边缘会红肿,然后还有类似炎症的痕迹。然后,我们可以对照尸体绳痕。绳痕要与吊绳吻合,绳痕要成倒V状。
“另一个标志就是舌骨,上吊一般不会损伤舌骨。舌骨若损伤就是勒死的。
“另外有通过刺激颈部的迷走神经,引起心脏停止跳动的方式,这样可以看出是谋杀。当然,更简单的是从口鼻受损,闷死的,看出是谋杀。”

小龙道:“过!下一个问题是溺死!”

小幻道:“溺死的迹象是受害者的气道和腹部有水和肺部肿胀,如肺部有出血,则暗示遇溺期间有过挣扎。不要问我,在落水之前受害者是否活着。呜呜,因为书上没写!”

小新道:“小幻,哎!你怎么不开窍!可以进行死因分析,从其他的迹象看出其他的死因!最简单的,如果受害者的头部有钝器的伤痕,那他就有可能先被打死,然后扔水里!”

小幻道:“有道理!我怎么这么笨!”

小龙道:“谁知道呢?人人都有不开窍的时候!”


小新道:“负责人地补充一点:在溺死之前,受害者可能冷死,这可以从喉部检查以及痉挛状况得出。所谓冷死,抽象点说就是由寒冷引起即兴心脏病。另外,也可以通藻类来分析(已知的硅藻)得到受害者溺水时是否活着的结论。简单地说就是把尸体中的硅藻与水中的硅藻对比,看是否吻合。”

小幻负责任地贴张表:水温与人是否生存的时间表液体温度(摄氏度)生存的评估(小时)
00.25-0.750-40.5-1.54-101.0-3.010-161.0-6.016-212.0-4021-27>3.0>27不能确定最后,稍微简单地介绍一下死亡时间的鉴定,大致分体温,硬直,眼睛的虚实,皮肤的颜色,血块,消化系统,尸体农场几个方式,除了尸体农场,其他的方式都适用于短期的死亡时间鉴定。解释一下尸体农场。尸体农场也就是研究尸体的腐烂程度,为何要取这么BT的名字?这我也不知道。

死因分析,真的结束了。不管你爱不爱看,这一部分真的结束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7-15 11:44:12
8讲:证据搜集体验(很重要也很有用)


soulmate道:“上课了。今天我们来讨论研究一下证据搜集这个课题。证据收集,含义就不要我解释了。解释起来也只能是搜集证据。此次讨论以情境的模式。准备好了吗?”

小新道:“情境模式?是否假装我们是在凶案现场?”

soulmate道:“不,把你们想象成凶手,告诉我,你们怎么来杀人?”

小幻道:“从杀人手法中找出破绽,这就是传说中的证据搜集!”

soulmate道:“可以这样说,那么,我们开始吧!”

soulmate打开播放器,放出一股令人悚然的旋律,然后道:“你们要杀的是123企业的一名职员,他的名字叫234,他家的住宅地址是345号,公司地址是456号。234屡次破坏你们前途,所以你们决定杀了他。你们选在哪杀234?”

“噗哧”小龙笑了,心道,很搞笑!

小新道:“可以考虑在回家的途中杀了234!”

soulmate道:“好主意!接着呢?用什么器具?”

小新道:“用绳子勒死。”

soulmate道:“不错,很干脆!准备什么时候动手?”

小新道:“7点钟左右吧,在他家门口等着,人少天黑就动手!”

soulmate道:“查出动机是不可避免的,你很容易被怀疑,你准备制造不在场证明吗?”

小新道:“我干脆把他埋了!”

soulmate道:“哦?怎么埋?中国人这么多,你怎么做可以不被发现?”

小新道:“看来,杀一个人,不容易啊?”

soulmate道:“可以了。我们来分析一下小新的漏洞,以便搜集证据。”

小幻道:“首先,小新在死者家周围等候,不离开会引起邻居的怀疑,也可能被保安看到,或被摄像头拍到。只要稍微询问一下,再对比一下案发时间,证据就来了。”

小龙道:“显然,那点证据还不够。幸运的是小新的破绽实在很多。案发现场的足迹就足够让小新进监狱,还有决定性的证据是凶案器具,也就是那绳子,如果能找人确定那绳子是小新的,他也完了。不过,那几率不大,如果是福尔摩斯的话,证明这点应该没问题。”

小幻道:“还有,小新的鞋子,鞋下的泥也会出卖你,尖端的侦探能够凭借泥判断你是否去过某个特定的地方。处理这些东西,也会留下痕迹。”

小龙道:“最重要的一点是不在场证明。你没有不在场证明。而动机非常容易查出,把你抓起来用测谎仪审两下,你基本完了。”

小新道:“这么看,罪犯都是天才艺术家,侦探只是天才艺术家后的鉴赏家。我实在不具备罪犯的潜力。”

soulmate道:“大家大致体验了一下证据搜集,虽然不一定找得很全。另外,补充一点,小新和234搏斗时也会留下痕迹,可能是血迹,也可能是伤痕,这些也是证据。纵然罪犯是天才,侦探也不会是蠢材。那么,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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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7-27 12:27:27
看一下!!!!!!!!!!!
发表于 2014-7-27 12:37:22
挺喜欢你这种问答形式的讲座~加油~
发表于 2014-7-27 15:01:33
lz我觉得问答的形式虽然比较有趣,不过直接整理关键点我认为更有效率~
发表于 2014-7-28 23:13:37
好像推理小说诶
发表于 2014-8-1 21:20:45
楼主厉害。。。。。。。。
发表于 2014-8-1 21:46:01
这是你写的还是转的(十天没发帖,不能签到了)
发表于 2014-8-17 21:31:56
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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