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犯罪现场
犯罪现场最重要焦点在于勘查犯罪现场所执行的程序上,因为正确的程序,有利于成功地运用法学技术,并导致最终破案。这里包括了从犯罪现场的基本拍摄到搜索技术的各个方面。
怎样发现罪案
警官能够通过一定数量的不同方法去发现现场。很有可能,报警中心每一天都收到消息。是那些看到或听到一些不平常或陌生的事件发生的人,报告了那些事,当然,警官也可能在他们的被指定的区域进行巡逻时,遇见犯罪活动。无论是警察或是911助手接到紧急呼叫,这些可能的犯罪现场都会被记录下来,而那些巡警会被召集到那里去,并保护现场。
最先到达犯罪现场
每当警官到达犯罪现场,首要任务是援助或保护受害者的生命(如果还在那里的话),确保他或她不受任何危险的威胁。然而,警察在这过程中也要确保自身的安全。然后,他们要向高级的调查官员汇报犯罪现场的状况,和随后通报救护车,及有需要时通知消防局。到达现场的时间,和其他重要的观察资料一样,必须清楚地记录下来。与此同时,警察应该尽量避免接触或移动任何物品
犯罪现场的范围
警察也应该评估犯罪现场的范围,这一区域延伸至从犯罪发生地到其他可能多于一个的单位。例如,在一个谋杀个案中,留下的证物,不仅仅在于谋杀发生地点,也可能包括谋杀环境的其他部分,而尸体被发现的地点可能不是真正的谋杀现场。如果尸体被转移到其他地方,那么,运输的工具和其他位置,也将成为调查的范围。
封锁现场
封锁犯罪现场是保护任何证据的最重要步骤,因为众多人到达犯罪现场,会使调查变得困难重重。封锁现场不仅保护了重要的证据,也可帮助辨别出在警察到达现场前,所有进出的人中,潜藏的嫌疑犯或目击者的详细资料。在单独的犯罪和犯罪环境的区域可被封锁,但在封锁范围以外的也要有足够大的区域围绕起来,这不单单是直接的犯罪区域,也应该包括可能的进出口位置。
然后,在案件中,预料到出现的有关人等,也应该作为会受影响的一部分。这个理论有助于控制犯罪现场,因为它提供了保护区域,以免车辆和媒体的介入。为防止证据被污染,在犯罪现场的人员应该尽量保持最少,并限制仅有一个确定的出入口,这便于所有现场调查人员的工作。记录了每一个访问现场的人的登记表应保留,它包括了到达和离开时间,以及从原来地点移动和取走的所有证据。这确保"证据篡改"的指责在法庭上不成立。
目击者和嫌疑犯
拘留潜在的目击者和嫌疑犯并由警察带离现场以便调查和询问。他们的情形、陈述和行为将全部入档,为了将来的调查中进行分析。警察也必须确保在建立健全的档案前,嫌疑人不离开犯罪现场,以防止"证据篡改"。在警察局内,嫌疑人可能对于在某一个时间(每一种状态都不同)的现场分析和解封有帮助。与此同时,现场的目击者也被扣留,并各自分开,直至得到了他们的口供。这个程序,有助于防止目击者互相就他们各自所见的进行讨论,并有效地防止一个人对事件的回忆去影响了另一个人的念头。
鉴别犯罪
犯罪会被分成:综合犯罪类型、纵火、偷窃或谋杀等少数几种。按不同的犯罪类型,会招集不同的侦探到达犯罪现场。侦探们各有各的特长。例如:杀人、自杀或爆炸。在高级调查官员指定特别的侦探后,他们会接手调查,并用他们的技术和经验,利用从犯罪现场所得的资料去进行推论。
他们必须设定阐明犯罪过程的基本大纲:直接发现者是谁、何时何地发生的详细资料,有什么证据去证明犯罪和动机。(众所周知,法律系统流行着:无罪推定,意思是,所有嫌疑人,在被证明他或她有足够的犯罪事实之前,都是清白的。
记录事件
在控制了犯罪现场,和初步的评估(记录最初的状态和怎么样被发现的)完成后,鉴定科摄影师会到达现场。在庭询期间,法庭不能重临犯罪现场,所以摄影师能有助于生动地重现现场,这也可作为在鉴证实验室适当分析的最后证据记录的再现。
照相机的用处
鉴证摄影师通常喜欢用35mm照相机,或中间的版式,因为它往往比较轻便,和容易拍较好质量的影象。当要拍摄证据特写镜头时,照相机通常被安置在三脚架上,以便能拍出在法庭上要求的高质量的证据照片。
数码摄影在用作鉴证摄影时有不少优点,因为它们不需要化学过程,在拍摄了图像以后,就能直接显示在相机上,和照片可立即转移到电脑上,并存在数据库内。但是,数码照片很容易被改动,因此,在法庭上它们被禁止作为证据使用。
录象机也可提供便利的犯罪现场资料,和比较于仅仅是房间的照片,更能给陪审团一个更真实的现场效果。录象也是能给那些未能到达现场的警察们一个好的简报工具。
照相技术
证据的特写镜头需要有精确的要求,例如:精确、角度取向和平衡,以便达到最佳的摄影效果。这些反映真实情况的证据图片,必须复制成一定尺寸、形状和颜色的规格,因此,平衡和精确度是绝对必须的。对于普通的犯罪现场拍摄,基本的相机闪光灯和溢光的使用,要求要相当足够,但是,证据的近拍要求细致的光度。在证据拍摄中,人造的光源被证实是需要的。这例子中涉及到一定斜角的光,因为光要有一定的角度或倾斜射向物体的。这样用于显示粗糙表面的详情,例如:留存在烂泥中的脚和鞋印。
灯光
通过颜色滤光镜和可改变的光操控,灯具能发出一束窄小的光束照在照片的物体上,以增强物体的细微之处。不同的滤光器也可揭露独特的证物。例如,紫外光能使污点和指纹显露,紫色能使枪击残余和血液更清楚,蓝色和绿色光被用于增强指纹而显示出纤维和尿液。这是因为有些材料吸收紫外线光,同时,另一些则反射它,引起那些材料在紫外线光下和照相时的闪光灯下,显露出来。
搜索证据
一个犯罪现场不可能永久地保存,而只能保存那些现场里面的证物。(试想一下,一个超级市场被完全密封,直到抢劫被侦破)。因为在现场的证据是破案的关键,搜索证据也有不同的程度。
分别出垃圾和证据
当调查员们开始他们的搜索,他们只搜索那些适当的和相关的证物,所以犯罪现场很有可能不久就重新开放。但是,搜索相关的证物是件不容易的事情。例如,土壤样本能够帮助确定嫌疑犯可能出现在现场,尤其是,如果在他们的衣服或鞋上发现与该地点相吻合的样本,但在犯罪现场收集的每项相关项目,将隐藏在巨大的不相关数据中。如果调查人员在搜索中,太过于选择,则有可能疏忽了可以破案的证据。调查人员仅能靠经验来平衡收集证据的多与少。应用录象、照片和记录在案,有助于确定应该有多少物件从现场中拿走。
搜索次序
由于每一个犯罪现场都不同,每一个都有单独的处理途径。例如,一个发生在室外的谋杀,要求要收窄搜索一个特殊的相关的小区域,然而,一个炸弹爆炸能使证据碎片散落在一个很大的范围。但是,有某一个普通的规律去引导如何搜索犯罪现场。
首先,犯罪的类型常常能指出适当的搜索步骤。这意味着,室外地域总是被首先搜索,因为天气很有可能引起证据的损失或改变,和公众地方也优先于私人地方,因为它们也是太难保护了。
如果尸体不能从周围区域的现场移走,那么对它应该进行优先的探求。尸体有可能不能从现场移动,因为它可能会影响或破坏重要的必须首先收集的证据。
搜索方法
所制订的搜索理论也适应于犯罪现场。调查一个大的开阔地带,如原野和公园,要用线性搜索,因此,调查人员站成一条直线,并一齐向前。线性搜索能够揭示衣服、物品、武器或人的遗体的碎片。
另一个搜索理论是格子理论,它包括了覆盖相同的区域两次。搜索人员首先在一个方向对角线地行走,然后再另一个方向,这时正好与前次交叉。
这些搜索理论,不适用于室内,在那里更适合于用一间间房间的搜索方法。一间间房间的搜索,包括搜索一栋房子的第一个房间,以搜寻控告的证据。这种方式的搜索,在大型建筑物中是不切实际的,它要求搜索有关的房间、走廊和进出口。
处理证物
当所有的证据被记录和收集起来时,它会被收拢和贮存起来以便分析。应该把会出现生物分解的证物进行加热后贮存,以停止其腐烂进程,同时,衣服和人造品应该贮存在密封袋子里。证物的细心处理、贴标签和隔离,可能有较强烈的时间性,但却成为日益重要的步骤,尤其是在脱氧核糖核酸(DNA)分析中。如果DNA的样本被污染,DNA的分析会被毁坏或变成不准确,因此需要可靠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