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402|回复: 57

[推理谜题] 【原创】不可能犯罪13:杀人悖论之谜(公布答案)

原创  已解决  简洁模式
发表于 2024-3-1 21:15:41 四川| 2024-5-31 20:14编辑 发帖际遇
未经作者同意,禁止转载本篇谜题
蒋禹今天,遇到了一个非常棘手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就在出现在案发现场的三个人之中,
三个人都有杀人的嫌疑和现实的动机。
但是,这里面存在几个悖论:
如果嫌疑人1是凶手,则嫌疑人2说了谎。
如果嫌疑人2是凶手,则嫌疑人3说了谎。
嫌疑人3看起来又不满足作案条件。
3个嫌疑人互相并不认识,不可能替彼此说谎。
更重要的是,嫌疑人1和嫌疑2又有非常明确的不在场证明。
这是怎么回事呢?

接到报案后,蒋禹和队长李博阳赶到了位于榕市郊区黄花县的案发现场。
案发现场位于一栋独立小院内,院门口挂着一个牌子“张氏诊所。”
院子里有一栋平房,平房里有东、西相连的两个房间(房间之间有一扇门),尸体在西房间内被发现。
死者张顺,43岁,张氏诊所法人,也是医生。
他身穿白大褂,倒在西房间的门边地面上,死因是头部遭遇钝器击打,犯罪嫌疑人力气较大。凶器是一只烟灰缸,原本放在东房间,也就是诊疗室的客桌上,现在就被丢弃在尸体旁边,上面沾有血迹,烟灰缸被人仔细擦拭过,没有发现任何人的指纹。凶手并非左利手。
死者死亡时间是16;00-18:00之间。
报案人是他的妻子,据其妻子说,丈夫平时18:15左右就会回家,但案发当天一直到19:30丈夫都没有回家,拨打丈夫的手机也没有人接听,于是她赶到诊所寻找,发现丈夫遇害。

院子有南、北两个门,南门为正门,北门为后门,南门外安装了一个监控探头,北门外没有监控探头。平房也有南、北两个门,其中南门位于东房间也就是诊疗室南侧(进出都会被张医生发现),而北门位于西房间也就是杂物间北侧(比较隐蔽,不会被人发现),上班时间两个门都不会上锁。东房间为诊疗室,是医生看病的地方。西房间为杂物间,里面存放了一些书籍、药品、平时张医生也会把一些现金放在这里,另外,西房间也作为衣帽间使用,张医生本人,以及来看病的患者,会暂时把自己的外套放在西房间。警方发现,西房间有一只储物柜里原本堆放的一些书籍和药品被堆放在了地上,门是开着的。
西房间里存放现金的抽屉被打开,里面丢失了几百元现金,另外口罩盒子里少了几只口罩。
院子北侧一面墙上(方向是由墙外至墙内)发现了攀爬的痕迹,但具体痕迹(脚印和指纹)被人破坏。
警方查看了东房间的记录本和开药单的记录,案发当天下午,只有三个人经过预约,来找张医生看病。犯罪嫌疑人应该就在这三个人当中。(病人看病前,要进行签到,当天下午的记录本上只有三个人的名字。)

这三个人分别是。

沈元,39岁,职业是洗车工人,沈元是一名刑满释放人员,曾经因为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是村里有名的小混混,手脚不干净,且最近手头有些紧。
沈元罹患肠胃炎,上门看病的时间是16:20。
沈元说,他离开诊所的时间是16:40。离开的时候张医生还没有出事。(诊所院子正门外监控排到了16:18和16:43沈元进出的画面)
沈元说,自己和张医生无冤无仇,不可能杀害张医生。
但是沈元在和警方进行讲述的时候,眼神有些迷离,好像心里有什么鬼。
作为物证,沈元出示了张医生给他开的处方单,上面是一些治疗肠胃炎的药。

鲁修,37岁,县城某珠宝店老板,鲁修的父母家的老宅和张医生的诊所毗邻,两家人因为宅基地的问题闹得很不愉快,甚至大打出手,鲁修一直对张医生不满。
鲁修罹患重感冒,上门看病的时间是17:10。
鲁修说他离开诊所的时间是17:25,然后步行返回了自己的珠宝店。
诊所院子正门外监控排到了身穿黄色外套,带着口罩的鲁修17:11进入诊所院子的画面,但是没有拍到鲁修离开的画面。
鲁修自称自己看完病之后,和张医生寒暄了几句,然后直接去了西房间,穿好外套从西房间的门走出去,又从院子的北门离开。
作为物证,鲁修出示了张医生给他开的处方单,上面是一些治疗感冒的药。笔迹和沈元药单上的笔迹一致,可以确定都是张医生的笔迹。
鲁修称自己不可能因为那点小事就杀人,但同样眼神有些迷离,好像心里有什么鬼。

王寿春,72岁,退休工人,两天前和家人一起来镇上度假,是第一次来张医生的诊所看病。
王寿春为人脾气暴躁,经常和人发生口角,而且有曾经因为觉得医生开药开的贵和医生发生争执的经历,他和医生大打出手并且被警方传讯。
王寿春同样罹患感冒,上门看病的时候是17:40.离开的时间是17:55。
(诊所院子正门外监控拍到了17:42和17:57王寿春进出的画面)
王寿春称自己看完病离开的时候,张医生还没有出事,还和自己打了招呼。
作为物证,王寿春出示了张医生给他开的处方单,上面是一些治疗感冒的药。让警方感到奇怪的是,药单上开的药物与鲁修的基本相同,而且字迹与张医生略有不同。
王寿春在接受警方问询的时候,显得很不耐烦,言辞中表达出明显的对警方“无故调查”自己的不满,另外,警方注意到,王寿春的右胳膊前阵子扭伤了,现在还带着护具,无法发力。
王寿春还对警方说,张医生为人很是友善,但看上去有些疲惫,在给他看病的时候,喘了几下粗气。

(三个嫌疑人均非左利手)

蒋禹注意到,药单是在一个本子上开好后,然后医生撕下来的,这样的话,下面药单肯定会留着上一页药单笔迹的痕迹,药单上都没有注明日期。
药单开的顺序是第一、二、三人,也就是说,第二张药单上面会留下第一张的书写痕迹,第三张上会留下第二张的书写痕迹,以大致看出,第三张药单上有些书写痕迹,而第二张药单看起来很光滑,没有什么痕迹。

案发的黄花镇一带,治安环境相对较差,
最近已经连续发生了几起入室盗窃案,犯罪嫌疑人还没有被抓到。
此人的反侦察意识比较强。
李博阳觉得:这起案件有可能是闯空门引起的抢劫杀人案件
案件的情况应该是,在王寿春离开后,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从院子的北门进入西房间,张医生发现有人进入房子后,前往西房间查看,被犯罪嫌疑人发现,被犯罪嫌疑人杀害。
凶手可能另有其人,
但奇怪的是,
王寿春离开的时间是17:55,当时张医生还活着,难道凶手只用了5分钟就完成了杀人行为?
“看起来,最可疑的人还是沈元和鲁修啊。”蒋禹想了想,这两个人在接受警方问询的时候,情绪都有些紧张,明显是要么对警方撒了谎,要么就是有所隐瞒。

但经过一番调查后,沈元和鲁修,竟然都有牢不可破的不在场证明。
先是沈元,
17:42分,沈元骑车回家途中在县城的路上(距离鲁修的珠宝店不远处)不慎撞到了一位行人,两个人发生了争执,那位行人还记得沈元的样子。
沈元与行人素不相识,行人自然没必要包庇沈元,
最后沈元给行人道了歉,二人才分开,分开的时间是17:48
从沈元发生交通事故的地方,到张医生的诊所,骑车至少需要20分钟。
但沈元来诊所看病的时候并未骑车,而是步行。
按照沈元的说法,他看完病后着急回来,就就近骑了一辆共享单车。


再是鲁修
鲁修说,自己在17:50的时候,在店里接待了一位顾客,并卖出了一件首饰。
鲁修的说法得到了那位顾客的证实,顾客称其17:50的时候来到鲁修的珠宝店,看到了身穿黄色外套,带着口罩的老板鲁修,当时鲁修有些气喘吁吁,好像也是刚从什么地方回来。当时,珠宝店里只有鲁修一个人。
顾客买了一个金吊坠后离开了鲁修的店,时间是18:10。鲁修珠宝店内有一个监控(是鲁修自己安装的私家监控,鲁修有权限调取监控视频。),拍到了17:50,身穿黄色外套,带着口罩的鲁修和顾客前后脚(时间差大约不到1分钟)进入首饰店的场景。
从鲁修的珠宝店,到张医生的诊所,即使开车也至少需要10分钟。鲁修名下没有车,也不太会开车,当然晚上也没有打车记录或者有司机表示接过鲁修。
这名顾客是第一次去鲁修的珠宝店,和鲁修素不相识,也不存在包庇鲁修的可能性。
顾客的证词可以证明,张医生给王寿春看完病到其遇害这段时间,鲁修就在自己的店里,不可能去作案。

另外,警方也调查了涉案的三个人之间的关系,三个人素不相识,没有任何关系,也不存在合伙作案的可能性。三个人最近也没有什么大额的资金流向,也不存在买凶杀人的可能性。为沈元和鲁修两个人作证的人也互不相识。

“这案子到是奇怪了,最可疑的两个人,却有不在场证明,难道凶手真的是那个老头子王寿春?”李博阳有些面露难色。
而蒋禹则注意到一件事,
案发当天晚上,鲁修的一个朋友曾经来店里找过鲁修,发现他珠宝店里一个货架上的几件卖了很久无人问津的价值在五位数的昂贵首饰不见了,他以为是有人买走了这几件首饰,还祝贺鲁修大赚了一笔,但鲁修看起来情绪有些不太对劲,并没有搭理自己。
“我想,我已经知道这起案件是怎么回事了。”
蒋禹笑着说道,
现在,只需要去调取监控,再去查一下张医生诊所之前的预约记录,就可以验证我的判断了。

请根据以上信息,分析张医生被害案的真相。
(1)本案是否为闯空门的抢劫杀人案?
(2)本案的凶手是谁?
(3)案件的全部过程。

特别注明:这起案件不存在主观上的合谋!!!
1人评分
破案经验 +10

此回答在 2024-3-2 17:25 被选定为谜题答案,获得破案经验 10

发表于 2024-3-2 14:39:25 北京| 2024-3-2 15:36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发帖际遇
(1)


(2)
鲁修

(3)
16:43以前沈元证词属实。

16:43沈元从南门离开后,绕道院子北侧,爬墙进入院子,从平房北门进入西房间窃取现金。

17:11鲁修进入诊所后脱下外套,然后直接拿起东方间内的烟灰缸,在东方间杀死张顺。

西房间内的沈元察觉后立即躲在西房间储物柜中。鲁修将张顺尸体拖行至西房间内,擦拭凶器上的指纹,然后回到东房间翻看过当天的记录本,在西房间脱下黄外套假扮张顺,回到东方间等待王寿春。

储物柜中的沈元等鲁修离开西房间后出来,看见了鲁修的黄外套。偷窃成瘾的他摸了外套口袋,在里面发现了鲁修的名片和珠宝店的钥匙。

沈元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他的目标是珠宝店里的珠宝。沈元从西房间拿了口罩戴上,穿上鲁修的黄外套,通过平房北门、院子北门离开,破坏掉自己的攀爬痕迹后,租了共享单车拼命向名片上的珠宝店地址赶去。此时时间约为17:22。

途中17:42沈元因为太赶而发生交通事故,17:48道歉后与行人分开,17:50与顾客几乎同时进入珠宝店,之后拿了一些之前的首饰离开。

王寿春17:40到17:55看到的张顺医生则是鲁修。鲁修交给警方的药单是以前他重感冒时张顺给他开的(所以没有书写痕迹),而王寿春来以后,他就给和同样是患感冒的王寿春开了和自己一样的药单。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发表于 2024-3-1 21:20:13 新疆| 发自安卓客户端 发帖际遇
已阅,支持
发表于 2024-3-1 22:10:47 辽宁| 发自安卓客户端 发帖际遇
先说一下结论吧,凶手是鲁修,帮凶是沈元,首先排除第三个老头,他的胳膊有问题,所以不太可能是他杀了医生,那么他说的话就有可信度了。
不在场证明手法大概就是一个双重换身份的小把戏,鲁修杀了医生之后假扮医生给第三位病人看病,由于不懂医学,所以他只能按照医生给他开的单子,给老头装模作样的开一份,而沈元则是从医生家里离开之后,在路口找机会制造交通事故让人记住自己的脸,然后去鲁修的珠宝店假扮鲁修,为鲁修制造不在场证明,最后他见财起意,把鲁修珠宝店的珠宝偷了,鲁修也只能是哑巴吃黄连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发表于 2024-3-2 14:56:16 河南 发帖际遇
沈元偷张顺东西的时候藏在箱子里,见证了鲁绣杀人,鲁绣以一些珠宝和沈元达成协议,沈制造了自己的不在场证明,伪装成鲁,制造了鲁的不在场证明,杀人的时间是在鲁去诊所后,沈通过北面翻墙进去,鲁破坏了沈的痕迹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发表于 2024-4-21 20:10:07 山东| 发自安卓客户端
个人觉得有个地方可以细化,:假如沈元偷了黄衣服,要么穿身上要么藏起来,行人记得沈元的样子,如果进一步询问,发现沈元穿了黄外套,那沈元假扮鲁修会不攻自破吧。(因为院子监控拍到他看病时的着装,跟后来行人看到的不同了,但却与鲁修相同。)
有点吹毛求疵了orz,写得尊的好好!!!
登录帐号可查看完整回帖内容
楼主| 发表于 2024-5-31 20:14:31 四川
答案:

这起案件并非闯空门引起的杀人事件。
第一,很少会有人因为区区几百元钱就犯下杀人命案,几百元钱最多就是坐牢,而杀人会被判处死刑。
第二,窃贼通常不会去其完全不了解的地方进行盗窃,更不会去诊所这种地方,窃贼只要稍加留意就应该能够发现诊所里有人(工作日去诊所这种地方行窃本身也很奇怪。),去这种地方盗窃不是非常危险吗?
第三,窃贼是如何知道钱放在西房间的抽屉里的呢?
第四,窃贼要在王寿春离开后五分钟内完成杀人、清理痕迹,洗劫财物的行为,确实是不太可能的。

这起案件,其实是由两个相互独立,但又有一些关系的案件组成的。
一些阴差阳错,让这起案件看起来像是一个不可能的案件。
先看张医生遇害案。
凶手使用的是诊所的烟灰缸,这说明凶手绝不是有备而来,这起案件不是有预谋的杀人,而是激情犯罪。
一般的激情犯罪,不太可能会严重到伤人性命、(比如说医闹,或者因为诊疗的情况而发生冲突)。
现场的情况说明:
凶手和张医生旧有夙怨,两个人在诊所发生了冲突,凶手一怒之下杀害了张医生。
沈元虽然是一个刑满释放人员,而且手脚不干净,但是他和张医生并无夙怨,
王寿春是第一次见张医生,虽然王寿春看起来是一个“有医闹体质”的人,有可能因为看病,和张医生发生冲突,但是王寿春已经70多岁,右手有伤无法发力,因此,他也不会是杀害张医生的人。

杀害张医生的人是鲁修无疑。

根据王寿春的说法,他来到诊所的时候,看到了张医生。
但是王寿春从未来过黄花镇,也没有见过张医生,他并不知道张医生长什么样子。
只能知道对方是一个穿着白大褂,带着口罩的人。
实际上,他看到的人并不是张医生,而是凶手鲁修。

鲁修杀害张医生,清理现场,刚准备离开,却发现王寿春从院子外走了近来,鲁修很担心尸体被发现,于是慌张的在西房间穿了一个白大褂,拿了一个口罩,冒充医生给王寿春看病,开了药方。

王寿春得了感冒,而鲁修得的也是感冒,感冒又是常见病,鲁修刻意模仿张医生的笔迹,按照张医生给自己开的药方,糊弄的给王寿春看了药,还好并没有引起王寿春的怀疑。
但笔迹还是暴露了他。

另外,为什么开药单的本子上,第三张药单上有些书写痕迹,而第二张药单看起来很光滑,没有什么痕迹。
是因为,第二张药单,根本就不是张医生在当天给鲁修开的。
蒋禹之所以要查张医生诊所的预约看病记录,就是要确认,鲁修在前阵子是否也因为感冒来找张医生看过病。
鲁修之前就曾经因为感冒来看过病,张医生给他开了一张药单,他并没有把药单丢掉,而是放在了口袋里,
这次,张医生还没有来得及给鲁修开药就被鲁修杀害,鲁修为了制造“是张医生亲自给他开的药,他离开的时候张医生还活着”的假象,把这张一段时间之前张医生给他开的药方,作为物证主动交给了警方。
药单上没有写日期,自然无法判断这张药单是哪天开的。
但药单上没有压痕,后说明,他绝不是当天开的药单。
鲁修生怕自己的罪行暴露,因此在回答警方问题的时候显得吞吞吐吐,很是紧张。
在王寿春离开后,鲁修继续完成了清理现场痕迹,洗劫财物伪装成抢劫杀人的行为之后,从西房间走出,又从后门离开诊所,防止自己被监控拍到。
鲁修不敢打车回店里,是因为他不能让人知道自己根本就不是在看完病之后马上离开了诊所。而他返程回店里的时候,也一定会选择监控盲区的路段走回去。

而在张医生遇害案之外,还有一起案件,沈元盗窃案。
这里有一个疑点,
沈元住在县城里,为什么要跑到很远的地方,找张医生看病。
其实沈元看病并不是最重要的,
他可能通过一些渠道,了解到张医生的诊所会把大量现金放在诊疗室旁边的房间。
而有一条可以绕过监控,也不会被人发现的路,可以进入西房间。
于是,沈元决定,利用去找张医生看病的机会,伺机潜入西房间盗窃。
当天下午,沈元看完病后,假装从诊所离开,绕过监控,从诊所院子的北墙翻入,从房子的后门潜入西房间翻找财物,而正当他翻找的时候,听到东房间,张医生和鲁修发生了争吵,两个人正朝西房间而来。
沈元情急之下,躲进了被他搬空东西的储物柜里。这就是储物柜里的东西被搬出来,而储物柜的门开着的原因。
而沈元亲眼目的了鲁修杀害张医生的过程。

沈元虽然不认识鲁修,但是沈元却通过一些渠道,知道鲁修首饰店的位置,他本想直接出来,以看到鲁修杀人为名,敲诈鲁修一笔钱,但又担心鲁修一笔做二不休把他杀死。
于是,沈元想到,鲁修现在杀了人,要处理尸体和痕迹,很难马上赶回店里。
沈元决定,冒充鲁修的样子,返回他的首饰店,伺机行窃。
沈元趁着鲁修不注意,偷走了鲁修的外套,戴上一个口罩,离开了诊所,在路边找到一辆共享单车,骑车超近路往鲁修的珠宝店赶。
而鲁修则被王寿春困在了诊所里,不得不冒充张医生的样子给网售出看病,无法脱身。
沈元因为紧张和加速(要在鲁修回到店里之前,完成行窃。)路上不慎撞到了一个行人,但这个行人却阴差阳错的成为了沈元的不在场证明证人。(当然沈元也确实没有犯下杀人罪行。)
而沈元的运气也很好,因为警方只是确认了行人看到的人是沈元,却并没有问及沈元的穿着问题。这也是蒋禹要调取监控,查看沈元骑车回县城的时候穿着打扮的原因。
沈元赶到珠宝店后,用鲁修衣服口袋里的钥匙打开门,他还没有来得及进行盗窃,后脚就有一个客人进来购买收拾。
沈元伪装成自己就是珠宝店老板的样子,把首饰卖给了客人。因为客人是第一次来鲁修的店,并不认识鲁修,他只能以“鲁修”的穿着打扮描述鲁修的样子,而当天刚好鲁修去诊所的时候就是这样的打扮。
因此鲁修也阴差阳错的有了一个不在场证明。

鲁修发现自己的外套不见了,当他返回珠宝店后,发现珠宝店门户打开,丢了几件首饰,大为光火。
杀了人就算了,还破了财。
但当鲁修打开监控录像,发现事情的全部真相之后,反而觉得自己可能“因祸得福”。
他虽然并不认识沈元,
但通过沈元的穿着、行为就已经确定,沈元看到了自己杀害张医生的行为,但是却并不打算报警。他藏在张医生诊所的西房间,也是为了偷东西,他偷了自己的衣服和钥匙,盗窃了珠宝店里的珠宝。
鲁修会报警,或者出卖沈元吗?
因为沈元的存在让自己的杀人重罪有了“牢固的不在场证明”。
不会
沈元现在犯下了盗窃重罪。不会向警方吐露实情。
自己只需要告诉警方,自己在17:50回到了珠宝店,有一个客人给自己作证,自己就可以摆脱杀人嫌疑。(如果有必要的话,事实上鲁修和沈元都没有主动和警方交代自己不在场证明的事情,主动说出这件事反而容易引起警方的怀疑。)
沈元会出卖鲁修吗?不会。
出卖鲁修,就等于向警方自爆,自己盗窃了鲁修珠宝店的首饰。
沈元是一个惯偷,而且刚刚刑满释放出狱,是一个有相当反侦察意识,而且绝不会想再把自己送进去的人。
而且,沈元现在也有一个能够证明自己不是杀害张医生凶手的人证,更加不会有意识的把子卷到杀人案里去。

一系列阴差阳错造成的结果就是:
嫌疑人1沈元和嫌疑人2鲁修两个人都掌握着对方犯罪的铁证,并且了解对方犯罪的过程,但都不会说出真相(有点类似于囚徒困境)。
而两个人证的出现,则进一步的让两个人的“攻守联盟”自然而然的更加牢不可破(哪怕两个人其实根本就不认识或者至少不熟)。
只要沈元和鲁修都死咬自己走得时候张医生还活着,自己什么都不知道,警方就不会发现他们两人分别犯下了盗窃和杀人罪。
而嫌疑人3王寿春,警方既然可以确定无论从动机、时间、还是作案条件上看,他都不会是杀人凶手,则警方会认为王寿春的证词是可信的。
既然嫌疑人3没有说谎,则嫌疑人2鲁修不会是凶手。
既然嫌疑人2鲁修不是凶手,则嫌疑2也不会向警方说谎或者隐瞒真相。
以此类推,警方很有可能会认为凶手是第4嫌疑人,也就是所谓的闯空门的那个窃贼。

于是,
就形成了开头提到的,悖论。
尚未登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