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3-3-6 15:50:14 湖北| 2023-3-6 16:22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为了推出正确的结论,我们依赖于正确的推理形式。在推理作品中,侦探是否采取了正确的推理形式对一部作品的推理水平有很重要的影响。在讨论正确的推理形式之前,我们可以先试举一例,说明何为错误的推理形式。例如,在《大侦探福尔摩斯1》里,福尔摩斯发现玛丽耳朵后有蓝色的墨水痕迹,于是推理出玛丽教师的身份,并认定之所以会出现墨水的痕迹,是因为玛丽在与学生的争吵中,被学生泼了一身墨水,自己在擦洗的过程中,遗漏了耳后被墨水弄脏的位置。福尔摩斯的推理出了什么问题呢?那就是他错误地把一种可能性认定为事实了,也就是说,他在未证实自己假说的情况下,就仓促地认定自己的假说是正确的,而事实往往不是通过这种方式得来的,可以自圆其说的假说可能同时存在好几个。例如,我可以说,玛丽耳后之所以出现墨水弄脏的痕迹,完全是因为她写字时钢笔漏墨,她慌忙之下误将墨水抹在耳后了而已。然而,事实只有一个(柯南:“真相只有一个!”),假说却有多个,我们必须得通过其他方式来判断哪一个才是正确的假说。

   什么是正确的推理形式呢?首先,我们得先发现问题?问题可以被描述为一个或一组还未得到可接受说明的事实。只有发现了(或者被侦探观察到了)问题,我们才能确定接下来我们调查的方向。于是,接下来的两步是必不可少的,那就是构建初步假说并收集额外事实,当事件刚发生的时候,我们手头上是没有足够多的信息去辅助我们找出真相的,可这不意味着我们就应该停下推理,相反,我们应该多去思考,事情可能是怎么样的呢?我们要穷尽所有的可能性,也就是说,我们要构建能想到的,所有的初步假说来确定进一步调查的方向,随后我们便开始进行调查,收集额外事实,收集到的事实或支持初步假说,或证伪错误的假说,我们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来排除掉错误的假说,完善目前为止还是正确的假说的。在这之后,当我们可以形成完整的说明性假说回答我们的问题了,并通过正确的方式去证明我们的假说了,我们才敢拍着胸脯说,自己已经求得了事实。

   我们可以拿出《名侦探原田亘》里的情节当作范例。首先,问题是什么?在这里,问题不是主动呈现出来的,而是浦野侦探利用自己敏锐的观察力发现的。他发现,网上有许多目击者声称,猪首站附近少年被殴事件频发,可周围的县警却没有接到一例相关的报案。于是,问题出现了,谁是犯人?为什么没有接到少年报案?浦野侦探开始构建初步的假说,或许犯人就是警察,导致报案的少年无功而返。于是他开始收集额外事实,发现少年被殴事件发生的日期中,都有偷窃事件发生,这很可能说明是警察抓不到犯人而拿少年出气。在这之后,他来到猪首站派出所,开始监视起广濑警员了。

    几天后,一位老爷爷带着自己脸上有伤的孙子,开着发动机盖坏了,车前窗也有裂纹的汽车来报案了。广濑警员见到他的第一句话便是:“你是被不良少年打了吧。”根据这里收集到的事实,浦野认为,看到老爷爷开着破损严重的车辆,带着脸上有伤的孙子。正常人的看法应该是他们遭遇了交通事故。为何广濑却说孙子是被不良少年打了呢?这里他提出了两个假说以穷尽所有的可能性,一是广濑早就知道该车辆没有故障可以正常行驶,因此排除掉了交通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二是广濑提前知道了少年是被人殴打了的。通过询问(收集额外事实),浦野得知老爷子的驾照五年前就过期了,而广濑警探一年前才来这里工作,广濑也不知道老爷子的驾照过期了。浦野继续推理到,广濑之前肯定没查过这辆车,于是这证否了假说一,而证实了假说二。浦野继续完善假说二,并再次提出了两个假说(1)(2)(穷尽可能性),一是广濑警员无意见到少年被打,而是就是广濑警员动的手。警员随后污蔑少年自己打自己和少年指认警员(在浦野的鼓励下)时,警员为自己辩护“警官不可能踢人的”产生了矛盾,警员在说谎,同时又有证人指认,浦野完成了对假说二(2)的证实工作,成功的抓到了犯人。

纵观浦野侦探的推理过程,我们不难发现其推理过程是和我们所提出的正确的推理形式完全一致的:

一,确立问题(发现问题)

二,构建初步假说

三,收集额外事实

四,二三步骤重复,排除掉错误的假说,完善还未被证否的假说,直到形成完整的说明性假说

五,证实最终假说
发表于 2023-3-6 15:56:47 广东
gxfx,建议标题加个轻微剧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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