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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破案] 【原创】蹊跷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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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25 10:53:28 | 2021-2-25 11:47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发帖际遇
未经作者同意,禁止转载本篇谜题
昨晚出租楼,发生了一场命案,房东夫妻遇害,但所幸只有妻子因刺中要害死亡,丈夫虽中数到刀,但都没有伤到要害,且伤口不深,失血过多而晕倒,但因惊吓而失忆,现已转精神医院治疗。警方调查,现场并没有翻乱痕迹,只有卧室抽屉被打开,有一个空着的钱包,里面的现金,银行卡,证件和收据全都不翼而飞,抽屉里的租约合同也都不见。在钱夹上发现除夫妻外另一个人的指纹。凶器留在现场,是厨房的菜刀,没有发现任何指纹。现已确定三个嫌疑人,妻子弟弟,住在隔壁,不学无术,经常借夫妻的钱不还,姐姐对他溺爱,丈夫对他不满。昨晚去过夫妻家吃饭,已确认钱夹上多出的指纹是他的,但称自己是乘夫妻做饭时偷拿了一些钱。住户A,丈夫朋友,因公司破产,卖了自己的车和住宅,但还差一大笔钱,丈夫资助他住所,让他无偿暂住,昨白天曾去夫妻家与丈夫喝酒,妻子出去买菜,丈夫向他诉说对弟弟的不满。住户B,无业游民,妻子弟弟的酒肉朋友,有过吸毒史,经常赌博,拖欠房租,曾向夫妻借钱不还,昨晚又去向夫妻借钱,未果。警方已初步确认凶手,但警长认为事有蹊跷。

请问,文章里谁的嫌疑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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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经验 +6

此回答在 2021-2-25 19:35 被选定为谜题答案,获得破案经验 5

发表于 2021-2-25 11:45:16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凶手是丈夫自己。
首先,妻子弟弟是不会杀死自己的姐姐的,他不学无术,而其姐对他尤其溺爱,所以经常不还钱,不管是出于利益还是亲情他都不会下此毒手,此外他对妻子一家很熟悉,根本没必要特地去杀人。排除妻子弟弟。
排除住户A,他是丈夫的朋友,接受丈夫的接济,就算很缺钱,也没必要杀了他们。就算要抢劫杀人,妻子直接毙命,丈夫却保得一命,一个杀人犯会故意留下一个破绽等警察追捕吗?毕竟在留下丈夫的命之前他根本不知道这个人会不会失忆。
排除住户B,他是妻子弟弟的酒肉朋友,是个无业游民,有吸毒史,经常借钱不还,还拖欠房租,昨晚借钱未果,但他依旧没必要杀人,而且只杀死了妻子,就算作为酒肉朋友,他也会对妻子忌惮几分,反观丈夫身上都是轻伤,未免太不合理,从力量差距上来看,首当其冲的要解决的应该是丈夫,而且丈夫因失血过多晕倒,他为什么不趁这个机会将他杀死,而是要留下证据逃跑呢?
综上,两人一人受伤一人死亡,丈夫身受数刀,但现场却并不乱,这只有亲近之人或可信任的人才可以做到,已经排除了弟弟和住户A,剩下的只有丈夫自己。身中数刀却刀刀避过要害,反观妻子却是被刺中要害而亡,所以凶手最有可能是丈夫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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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25 11:29:03 | 发自安卓客户端
住户b,动机是要钱。首先排除a,因为a白天在夫妻家和丈夫聊天,而想要动手的时机正是趁妻子外出,丈夫喝酒的时候,而弟弟,b两人昨晚还去了夫妻家吃饭、借钱,说明案发时间不是白天,而弟弟因为血缘关系,应该不会将姐姐至于死地,而为什么丈夫会收到惊吓,应该是被恐吓说出财产、金钱的位置。
补充:其实推理一点也不严谨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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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25 11:31:41 | 2021-2-25 11:39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住户B的嫌疑最大。
首先凶手要杀人势必会处理现场,不会留下指纹。根据这一点可以排除死者弟弟的嫌疑。
其次死者对住户A有恩,住户A要杀人动机不明。
住户B的嫌疑有两点,那就是并没有把钱夹带走,说明是在杀人后慌乱之中翻找钱夹才遗漏下的。
第二点,租约合同之所以也会被抽走,大概是怕警察看到合同的到期时间就会立马被认为自己是嫌疑人的缘故。
发表于 2021-2-25 11:40:23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发帖际遇
凶手是住户A。
现场并不乱,所以排除是住户B。因为他有吸毒史,毒瘾发作,才会来抢劫杀人,但是毒瘾发作常常伴有幻觉的产生,并不凌乱的现场排除了住户B的嫌疑。抢劫抢走了钱财,但是租约合同也被抢走,就增加了住户A的嫌疑,凶器没有指纹,说明凶手故意掩盖了指纹,那么如果是妻子弟弟犯案,就应该连钱包上的指纹一同抹去,减轻嫌疑,所以凶手是住户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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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25 13:51:44 | 发自安卓客户端 发帖际遇
住户A的嫌疑应该用“租房合同被全都拿走”排除吧   因为丈夫是让他无偿居住的  无偿居住就不会和他签租房合同了   用杀人动机排除感觉不太充分  毕竟白眼狼也不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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