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现场
【原创】简单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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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000
[一分钟破案]
【原创】简单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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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065
发表于 2021-2-19 1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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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是陈琳,她屏保的NBA应该是她男朋友喜欢的,而她的杀人动机大概是小红沾花惹草,和自己的男朋友搞到了一起,闺蜜绿了自己,这谁也忍不了啊,陈琳的作案过程应该是在去小红家之前想好的,因为小红和陈琳的男朋友搞在一起,可能小红给陈琳的男朋友发了信息,希望他过去陪小红,但陈琳看见了这条信息,于是在口红里下毒,拿男朋友的手机去给小红回信息说让陈琳去陪她,陈琳和男朋友说了一声就带着口红去小红家了,然后她把口红给了小红,说是给她的礼物,然后顺理成章就被毒了,而小红原本写的字母应该是CL,因为口红材质不易掉,然后改成了TD,推汤达的那一下应该也是栽赃。大概就是这样吧,可能推的过程不是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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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448
发表于 2021-2-19 13: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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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凶手是陈琳,她拿出的手机是她男朋友的,喜欢篮球的是她男朋友。因为她说小红在外面沾花惹草,所以她和陈琳男朋友有关系。她本来想要让陈琳男朋友去的但让陈琳发现了,并以此来要挟他男友。(可能是我想错了毕竟小红和陈琳见面不会争执吗,这样小红就没这么好杀了)还有就是小红脖子上的勒痕是无法致死的,使她死亡的是毒药,小红在死亡前是不可能使用唇釉的,因为毒药是她浑身无力,而凶犯不可能在地上写自己的名字,所以就怀疑是陈琳。至于唇釉,我感觉有毒,汤达再外睡着时,陈琳将有毒的唇釉抹在了汤达身上,汤达醒后发现了,想洗却洗不去(浅浅的)
但这是我的一个猜想,毕竟证据我找到不足,有些地方有点问题。有不对的欢迎指出
148062
此回答在
2021-2-22 17:58
被选定为谜题答案,获得破案经验
8
点
发表于 2021-2-19 15: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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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19 15:39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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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最重要的是直觉,无疑我可能没有著名侦探福尔摩斯的直觉那样准,但还是要相信自己的直觉,我认为关键是毒药和勒痕两种都可以杀死人的手法却出现在同一具尸体上,这样看目的就显而易见了,是嫁祸。而案件中提到的是陈琳在指控汤达,而且有理有据,并一下就道破了他的腰带和陈琳脖子上的勒痕很相似,并且给自己准备了充分的不在场证明,这一切都像极了事先安排好的一样,而且她是第一个到达案发现场的人,她完全可以在现场先做好手脚。福尔摩斯曾说过:“排除所有的不可能,剩下的一个就算再令人难以置信,它依然是真相”,所以我的直觉告诉我陈琳是凶手,那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根据我的假设去排除,然后再代入,如果答案合理,那就说明我的推理是正确的。那么根据我的假设,陈琳是凶手,即汤达是嫁祸对象,所以排除被皮带勒死的死法,那么剩下的就是被毒药毒死,死亡时间是十二点半减去个十几分钟,也就是十二点十几的时候服下的毒药陈琳的男朋友说陈琳“步行”回家需要四十分钟,那么她完全可以打车回家,走之前把下了毒的水什么的给她就行了,至于怎么保证她喝下去,就是我接下来要讲的作案动机,陈琳为什么要杀她的闺蜜?第一种情况:陈琳和汤达有一腿,刚好因为小红和汤达翻脸去杀了她,然后和男朋友分手和汤达在一起。这种情况很容易就排除了,因为陈琳嫁祸的对象是汤达,第二种情况陈琳和小红之间有恩怨,两人都知道。这种也排除,有恩怨的话小红不会邀请陈琳,陈琳也不会大胆动手,因为她不确定她们两个之间的恩怨小红有没有向别人说过,如果有那么她就会成为嫌疑最大的人。第三种情况:小红和陈琳男朋友有一腿,陈琳知道了,小红不知道陈琳知道。然后我们再代入案件,似乎小红爱在外边沾花惹草和陈琳拿的手机壁纸是NBA这两个条件都符合,手机无疑是陈琳男朋友的,陈琳发现了他和小红有一腿,趁着这次小红喊自己出来,提前准备了一瓶有毒的水走的时候交给小红,然后用男朋友手机发消息给小红说:“水是我让陈琳送你的,能赶走你的不开心,你快尝尝”等等随便让她把水喝了的话,她无疑心情会好受一点,在这种悲伤的情况下跟自己有一腿的男人安慰自己,她肯定会喝下水,于是她就中毒身亡了,死前她意识到这水是陈琳送她的,她明白了陈琳应该是发现了她和她男朋友有一腿的事,因为这是她能想到的唯一的作案动机,不可能是陈琳男朋友下的毒,因为没有动机,于是她在地上用随身携带的口红写下了CL,陈琳之所以去那么早是因为她要把这件事嫁祸给别人,洗脱她的嫌疑,她想到嫌疑大的人还可以是汤达,于是买了个和汤达相似的皮带,去制造勒痕,去之后正好发现了这个CL,因为她和陈琳是闺蜜,所以用的口红应该是一样的,所以她知道这款口红很难擦去,于是她灵机一动,又在上边添了几笔,形成了TD(TD无疑是反的,正常快死的人我感觉应该都是顺着写,这个应该比较容易看出破绽,但可惜我脑子有限,这是我想到的最可能的情况了,见谅哈),于是她报了警,推理到这里就结束了,无疑这种情况很可能就是真相,但是我们缺少证据,于是这是我们的女主人公在案件上来了一笔完美的画蛇添足,让她更快的接受法律的制裁。她推了汤达一把,于是她摸过口红,摸过毒药的手上留下的痕迹都在汤达洁白的衬衫上呈现了出来,这就是最有利的证据了,于是我们机敏的警探一下看出了破绽,将罪犯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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