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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谜题] 【原创】披肩之谜(已解决)

原创  已解决  简洁模式
发表于 2019-8-21 22:41:21 | 2020-3-26 11:22编辑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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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为弱鸡流,无诡计,请放心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死者,唐天,死因系头部重伤两处,失血过多而死,他工作的岗位为H公司的总经理,死亡地点,死者办公室,死亡时间推测,今天中午十二点至十三点见。
  现场残留物:烟灰缸(疑似凶器)里堆积的烟蒂,烟灰洒落在地上,烟蒂应该是被捡起并放回烟灰缸的。烟灰缸有大量死者血迹,但无指纹。垃圾桶里有一些快餐盒和烟蒂,据悉,死者的秘书会在每天中午十一点来死者办公室清理,因为死者有强迫症和洁癖(但是,并不是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别人来抽烟都是可以的,不过是要求秘书整理就行了),并且,死者在吃完东西后去刷牙,所以,除去犯罪现场周围,其他地方均十分整洁干净,快餐是秘书在十一点五十送来的。烟灰缸里的烟蒂检测DNA有三人,死者,云朗,范达,垃圾桶里烟蒂则只有死者。
  死者头部被一条红色披肩覆盖,款式为男士,此外,死者脚边也有一把崭新的男士牙刷。
  于是,警方便筛查出在死者死亡时间点无不在场证明的人,共有四人,均为男性,死者下属。
  云朗,在死亡时间点内,声称自己去外面吃快餐,据同事称,今天他曾戴着一条绿色披肩,案发后不见了,他称一直放在办公室,不知道去哪了。
  云信,称自己独自一人在办公室做文件,电脑中的确有文件,不过显示时间为今天十二点十分,依然有犯罪时间。
  范达,称自己在公司图书区,无人证明,他为第一发现人,据他称,“当时我惊慌失措,一出来就大喊‘死,死人了,经理,死了!手旁边,还,还有个绿色的布!’当时,所有人都吓得不知所措,跑的跑,报警的报警,唯独没人敢靠近.”
  竹史,曾被死者羞辱,死者头上的披肩就是他的,他称自己的披肩一直放在办公室,案发后就不见了。
  在这板上钉钉的局面下,警察很快锁定了凶手,云朗,依据为:当他砸死死者后,只将烟蒂捡起,可见他当时的慌张,所以,绿色披肩被遗落了,但当时并不是盖在死者头部,后来在听到范达的大喊后,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误,便在人群慌乱之际,偷走竹史的红披肩,并盖在死者头部,将警方注意力放在披肩上,嫁祸竹史。

[谜题篇结束,问题:请还云朗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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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回答在 2019-8-22 21:39 被选定为谜题答案

| 楼主| 发表于 2019-8-22 21:38:59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云朗是凶手,他将绿披肩盖到遗落后,又在听到范达的大喊后,大费周章地将竹史的红披肩偷来并盖在死者头部,这样的话,为什么他还要在已经被人看到有绿色披肩在的情况下,去换来一条红色披肩来引起怀疑?

烟蒂上检测出的DNA有云朗自己和竹史,如果云朗是凶手,在用烟灰缸砸死死者后,反而不把留有自己线索的烟蒂扔掉,而是将烟蒂一个个捡起并放在是凶器的烟灰缸上显眼,故意让警方调查?

牙刷被发现是崭新的,死者有着洁癖,倒也并不奇怪,奇怪的是牙刷被发现于死者脚边,那当时情况便是:云朗在十二点至十三点间来到死者办公室,并与死者谈话并抽烟,当时死者正是吃完快餐后拿着牙刷的时候,云朗来了,但是,死者有着洁癖,他会把牙刷扔在地上吗?既然云朗知道死者不会这样做,那他为什么还要将牙刷放在死者脚边,让人断定这是凶手所为呢?为什么不放在洗手间里,而是又放在惹人怀疑的死者旁呢?

综上所述,云朗不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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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8-21 22:56:13 | 来自小霸王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人者是范达,他用两条失踪的围巾,让警方注意力在朗的身上,是想嫁祸给朗。但死者严重洁癖,办公室不可能让别人抽烟(起码不会让公司手下在自己办公室灭烟头),而又检测出朗和范达的DNA,所以说范达嫁祸,弄来朗的烟蒂时留下了自己的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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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8-22 02:05:58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云郎在慌乱中杀了死者,不小心留下了绿色披肩,在发现的时候,就偷了竹史的披肩留在现场 。但绿色披肩已经被发现了,云郎在被警方问的时候,会想:两条披肩都出现在了现场,如果凶手是其他人,那么就没必要偷两条披肩,所以要让警方认为只有一条披肩在现场,而不是说自己的披肩也被人偷了。
      范达在杀人的时候很冷静,故意将掉落的烟头捡进烟灰缸,偷了两条披肩但只留下红色的,大叫着“死者手边的披肩是绿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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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发表于 2019-8-22 09:4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唐天,身份:死者,H公司总经理。
秘书,身份:办公室清理人。
云朗,身份:公司员工。
云信,身份:公司员工。
范达,身份:公司员工,尸体发现人。
竹史,身份:公司员工。
死者唐天,头部重伤两处,流血过多而死,死亡时间中午十二点至十三点之间。
中午十一点五十分时,秘书送了一份快餐给唐天,代表他在这个时间并没有死亡。
作为办公室清理人的秘书在十一点时已经清理了唐天的办公室。
在十一点五十分送快餐进来时,如果发现烟灰缸里重新出现了烟蒂,由于不是地上的灰尘之类的东西,秘书应该不会急于整理。
根据秘书准时清理来判断,烟灰缸十一点之前的指纹被消除了,包括唐天。
烟灰缸里的烟蒂检查,垃圾桶里的DNA应该是十一点是秘书清理办公室时倒下去的。而烟灰缸里的三个DNA,应该是在秘书清理办公室十一点后到十三点之间出现的。
三个DNA分别是死者唐天,云朗,范达。
死者唐天头上被盖上一条红色披肩,脚边有一把新牙刷。
根据垃圾桶里有一些快餐来判断,他可能经常吃快餐,也可能是在十一点至十三点之间,有人来跟他一起吃快餐。
而吃完快餐后马上会去刷牙这个线索,他脚边的新牙刷是新买的。
以他身份是总经理来判断,他应该不会是自己去购买牙刷。
谁会去帮他买牙刷?第一候选人是秘书,第二候选人竹史,下面候选人排列是范达,云朗,云信。(这并不是嫌疑人候选。
绿色披肩拥有人:云朗。
红色披肩拥有人:竹史。
声称看见绿色披肩的人:范达。
现场残留物证明:凶器烟灰缸和里面的烟蒂,洒落地上的烟灰,垃圾桶里的快餐盒,烟蒂,红色披肩,崭新牙刷。
并没有绿色披肩。
尸体第一发现人声称死者唐天手旁有绿色的布,当时所有人都被发现尸体而惊慌失措,慌张,没有人证明他是否真的有看见绿色的布。
但根据警察最后的结论,嫌疑人云朗行凶后遗落了绿色披肩,然后在人群里偷取竹史的红披肩盖在死者头上。
疑点一:现场到底有没有出现绿色披肩?
疑点二:挂在身上的披肩是说偷就偷的?
疑点三:既然偷取了红色披肩,那么绿色披肩应该就会被收回吧?
疑点四:如果嫌疑人云朗使用了红色披肩,然后收回了绿色披肩,那么为什么会有人发现绿色披肩的存在?
疑点五:警察结论是从绿色披肩上判断的,为什么现场残留物里没有绿色披肩?

拥有披肩的嫌疑人云朗和竹史暂且排除。
死者头顶两处重伤,代表两次都是痛下杀手,凶器上没有指纹,代表犯人不是一个慌张的人,他冷静的清除了指纹,不应该会遗落自己拥有的披肩。
由于题目要求是证明云朗的清白,便不提起。
竹史曾被死者羞辱,在犯下罪行,杀死唐天后,将羞辱过自己的人击败后,他会有短暂的快感以及稍后涌上心头的迷茫,他不会冷静下来清理指纹,甚至内心中会有一种他羞辱了我,这是他应得的报应,即便他有心思拿披肩嫁祸别人,也不会想到清理指纹。他当时已经被击败唐天的快感所侵袭。
根据范达发现尸体时的慌张模样,他不是一个能清理指纹的人。
云信,与云朗同姓,他们可能是兄弟,也可能不是,如果现场有遗留绿色披肩,云信是最容易拿到绿色披肩的人。
在案发时间,他独自一人在办公室里做文件。
不谈起其他,至少在做文件时,他人是清醒的,不会是迷糊的,当他完成一项文件后,会有一种成功感。
假设他完成的文件需要身为总经理的唐天过目,而他辛苦完成的文件被否定之后萌生的杀意。在被否定过程中有短暂性的预谋杀人计划,他在杀人之前大概就冷静想过要怎么处理案发现场,以及消除指纹。
最后,因为官方要求证明云朗的清白,所以,云朗是清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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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8-22 12:40:30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认为一个慌成这样的人还会把烟头捡起来放进烟灰缸,这样有什么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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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8-22 12:42:23 | 显示全部楼层
秘书是在11:50送来快餐盒,如果云朗和范达是在这之前在死者这里抽烟的话,那么依照死者洁癖的性格,烟灰缸必然会在秘书送快餐盒时被清理掉,而这与垃圾桶里没有那两人的烟蒂这一事实不符。所以两人和死者一起抽烟的情况应该发生在11:50之后(好像和云朗的口供有点冲突?不对,这条就先不管了
烟灰缸上没有留下指纹就可以证明凶手在行凶时或者之后并非出于慌乱的状态,所以警方最初的假设就有问题,
其次,由于烟灰缸上没有指纹,那么至少在使用烟灰缸时凶手是带着手套,或者使用了文中出现的各种披肩,而一开始便用手套行凶的话,带着手套这种异样的情况也肯定是会引起死者的警惕心理的吧?那么假设云朗是使用了披肩使得自己不在烟灰缸上留下指纹,这么一来绿色披肩就更不可能遗留在现场。
然后,由于死者头部有两次重伤,有理由怀疑凶器有两件(说实话,明明是被砸死的为什么死因是失血过多?),凶手用第一件凶器砸中死者并留下指纹,确定死者没有反抗能力之后随后带上手套用烟灰缸制造了第二次伤口。(这貌似和云朗是不是凶手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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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8-22 12:56:06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范达干的。凶手慌乱到连披肩都会遗落在现场,又怎么可能想起清理烟蒂?反过来说,如果凶手记得清理烟蒂,那又怎么会忽略清理烟灰?然后范达说他发现尸体的时候很慌乱,那为什么还能注意到死者手上拿着什么?此外,范达没有不在场证据,而且根据烟蒂的dna检验,只有他和云郎到过现场。既然云郎的嫌疑排除那就只有范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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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8-22 13:30:46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他是慌乱杀人的话,怎么会带上手套呢?(因为烟灰缸上没有犯人指纹),很明显,犯人准备很周到,不存在慌乱中只捡烟蒂,应该是犯人刻意捡起烟蒂,想告诉警方这两个人来过现场,混淆视听,至于混乱之中偷别人的披肩更是不可能,犯人准备这么充分,还把烟蒂捡起来,为什么不趁没人时完成这一行为,而要在别人发现之后呢?这时宁愿让现场留下两个人的披肩反而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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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8-22 17:55:48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我脑洞开到红绿色盲吗,凶手把绿的当红的了……可能想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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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发表于 2019-8-22 18:38:23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重新看了好几遍题 发现范达说
引用
当时,所有人都吓得不知所措,跑的跑,报警的报警,唯独没人敢靠近
可以看出除了范达并没有人靠近过尸体 如果能动手脚把绿披肩换成红披肩也只有范达有机会做 虽然没有确凿证据和动机证明范达是凶手 但起码可以用他的证词排除云朗趁乱换披肩的说法 所以云朗是清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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