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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短篇] (福尔摩斯同人)坎特博雷钻石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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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0 17:27:11 | 2017-7-20 17:34编辑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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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数日,本打算再写篇推倒高考文骗原创度,结果字数几乎超了一倍……上一篇文改得心力交瘁,另外本文似乎跟哪个省的作文题都靠不上,索性原原本本发出来吧……率尔成章,供诸君一哂。


坎特博雷钻石奇案

一八九八年秋天一个清爽的早晨,我坐在贝克街公寓的起居室里浏览着晨报。这时,我的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出现在了门廊。
“早上好,华生,”福尔摩斯高声说,一边迅速地往这边扫了一眼,“我觉得你这么做是对的。五百镑毕竟不是个小数目。”
“——你在说什么?”
“我以为你一大早起来去邮局就是为了给瑟斯顿寄信,婉拒他借钱的请求。”福尔摩斯把大衣挂在衣帽架上。
“看在上帝的份上,你究竟是怎么……”跟我的朋友相处这么久,我对他总能一语中的已经不感到十分惊讶,但我仍然好奇他是怎么做到的。
“这太简单了。”福尔摩斯点燃石楠烟斗,舒舒服服地坐进扶手椅里,“你昨天说那位老兄写信请你借他五百镑,急用,当时你就很犹豫;你的手杖,上面粘的灰白色泥土即便是在昏暗的门廊里也很显眼,而附近只有邮局周围由于翻修道路出现这种土质,这证明你到过邮局;刚才在你翻动报纸时,拇指碰到的报纸被带了起来,我想那一定是贴邮票时粘到了胶水,这证明你是去寄信,而非拍电报。因此,我知道你写信回绝他了借钱的请求。”
“我为什么不能是给他寄去了五百镑的支票呢?”
“显而易见,”福尔摩斯用烟斗柄指指身后的桌子,“你的支票簿锁在我的抽屉里,而你从没向我要过钥匙。”
“如你所说,这太简单了。”我把报纸按折痕折起来,“或许坎特博雷钻石事件也是一样简单?”
我关心的是那颗一星期前失窃的钻石。我想没有人会不知道大名鼎鼎的“法兰西之蓝”,它曾在路易十四的王冠上熠熠生辉。而七克拉的“坎特博雷”就和“法兰西之蓝”来自同一块原石,十七世纪末辗转来到英国,被坎特博雷子爵花重金买下珍藏在府邸——直到上个星期二。当天凌晨,盗贼轻车熟路地潜入了坎特博雷府邸,盗走了这颗钻石以及一些首饰。
幸运的是,作案的珠宝大盗格罗弗·格林当晚就在温彻斯特的车站被抓获了。然而在他的身上只找到了那些银首饰,唯独钻石下落不明——那是自然,他有足足十五个小时可以处理它——不过基本可以确定还没有进行交易。格罗弗一定把钻石藏在了某个地方,但苏格兰场无论如何也没能撬开他的嘴。
可疑的是,他入狱两天后与妻子见面,对那颗钻石只字未提,只提出了一个要求,那就是每天给他写信。苏格兰场的格雷格里警官认为他一定通过这种方式向妻子传递出了钻石的下落,然而在三天的信件中都没有任何发现,于是他们决定今天对格罗弗家展开搜查,并邀请福尔摩斯同去……
“你已经知道钻石的下落了?”
“一点不错。”我的朋友深陷在扶手椅里,有些心不在焉地回答,“当然。格雷格里的推测没有错,信息就在这个奇特的要求之中。但他们苏格兰场的人总是忽略近在鼻子底下的东西。”
“那么你是怎么发现的?”
“想进行一场脑力运动吗,华生?”福尔摩斯凹陷的双眼在淡蓝色的烟雾中闪闪发亮,“如果是你,你会怎么认为?”
我调整了一个更舒服的坐姿。
“呃,这位身陷牢狱的丈夫对妻子的每封来信都回吗?”
“不。只是格林太太给格罗弗·格林写信,而后者并没有回信。他似乎一开始就没打算回过。”
“那可真的蹊跷。”我模仿福尔摩斯的口吻慢慢说,“……如果他的妻子写个不停,一定要消耗大量笔墨和信纸。”莫非他打算让妻子与卖文具的老板接头?但我很快打消了这个荒唐的念头,“明白了……我想,他希望他的妻子很快地,呃,用尽写信用的文具。比如说,信封?”
“非常好的开始。”福尔摩斯兴致勃勃地说,“但是格罗弗家并没有储备很多信封,只有半打。”
“也就是说问题不在信封上。”我思考着说,“钢笔怎么样?”
“普通的钢笔,没有任何疑点。”福尔摩斯吐出一口烟,“华生呀,如果这是与盗贼的对弈,你显然下了一着废棋……你说格罗弗想着让妻子用尽某样东西,可实际上钢笔是最耐用的物品。”
“那么来到了信纸。我听说有些盗贼,会把珠宝藏在挖空的书里面。或许这个格罗弗也是这么干的,他把一摞信纸中间挖空,把钻石塞进去,然后在外面再粘上几张信纸封好,最后混进信纸堆中。当他的妻子快要用光信纸时自然就会发现钻石。”
“是个陈腐但实用的点子。”福尔摩斯的目光落在他那把拆信的大折刀上,“但格雷格里的手下把每一张信纸都检查过了,并没有异样。况且那里的信纸也只有薄薄几沓。”
“那就只剩下墨水了。他家的墨水是什么牌子?”
我的朋友从扶手椅里站起来,从壁炉架上取下一个六棱柱形的玻璃瓶。
“格林家只有一瓶书写用的墨水,就是这种书记员常用的‘柴郡猫’牌蓝墨水,是案发一个月前他买回家的,几乎还没用过。”
我接过墨水瓶。我熟悉这种墨水,在我的诊所里就有一瓶。书写流畅,对玻璃浸润小,而且价格便宜。瓶身贴的标签上,柴郡猫的笑脸显得格外诡异。我突然灵光一闪。
“啊,福尔摩斯,我想到了!”我激动地站了起来,“格罗弗一定是把钻石藏在了墨水瓶里。坎特博雷是颗蓝钻,与蓝色的墨水融为一体。而六角形的玻璃瓶也可以减少由于钻石对光的折射带来的被发现的危险。”
可我的朋友只是摇了摇头。
“很遗憾,亲爱的华生,”他说,“这根本不值得考虑。因为坎特博雷钻石形状较扁,虽然只有七克拉,但它的直径大大超过了墨水瓶口,根本放不进去。当然,更没有谁会蠢到把钻石切碎。”
我失望地坐回沙发里。
沉默了一会儿后,福尔摩斯开口道:“华生,你为什么认为格罗弗藏在家里的一定是钻石呢?”
“不然还能是别的什么?”
“比如一行字,一个地址。”福尔摩斯慢悠悠地抽了口烟斗,“他有充裕的时间把钻石藏在全伦敦任何一块石砖下面,任何废弃的宅院里,或者交给一位值得信赖的同伙,再让妻子带着信物去取回来……”
我承认也有这种可能。“可是,这也能和他妻子每天写信建立起联系?”
“毫无疑问。”
“苏格兰场的人肯定把所有信封和信纸都检查了一遍吧?”
“几乎是所有能写字的地方。”
“这可真把我难倒了。”我摇摇头,“见鬼,他到底是怎么……”
“华生,就如同我常说的,排除一切不可能的,剩下的一定会是真相。”福尔摩斯把石楠烟斗搁在桌子上,“你的思路是正确的。格罗弗要求妻子每天写信,一定是想通过这个过程让妻子获得信息。问题不在信的内容上,那么就只能是写信的材料用具——钢笔,信封,信纸,这些我们都一一排除。只剩下墨水——”
“但是……”可福尔摩斯并没有给我发问的机会。
“墨水是日渐消耗的,每天写信无非使墨水消耗得更快一些——这是自然,日久生变,他希望妻子尽快取回钻石。是的,当墨水用尽后,你认为藏在里面的钻石会出现,但事实上钻石不可能在里面。那么,墨水用尽后,我们会得到什么呢?”
“一个空的墨水瓶?”我犹豫道。
“完全正确。而这恰恰是格罗弗·格林想要他妻子看到的。”福尔摩斯把六角形的小瓶子举到面前,“墨水用尽,只剩下一个普普通通的空玻璃瓶。只有这个时候,你才能透过玻璃瓶看到标签的背面——
“他把藏钻石的地址就写在标签的背面,然后把标签又贴了回去!”
1人评分
+16 英镑 +8 原创度 +2
| 发表于 2017-7-20 17:48:06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又知道了一种操作 感谢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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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20 19:23:43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后记:照例说些题外话。
这篇文是我写的第一篇推理同人文。老福是带有鲜明时代特征和个性特色的一个角色,因此很多地方可以仿写原作,然而有一点不对劲也会马上OOC……感觉本文就比较崩……
总之,这篇文动笔一天半,算是我写的比较快的一篇。我是个入坑不久的手写爱好者,于是就用文房四宝创作了一个小诡计。
老福是我童年的回忆,也是推理道路的启蒙者;同时本文的核诡思路也跟四年前我来到学院的第一篇原创谜题帖《酸梅汤杀人案》的核诡一脉相承——“水落石出”可以一语双关地形容这个诡计(可惜的是英语中没有类似谚语)。此外,本文在整体思路上受到杰克福翠尔《棕色大衣》 启发,比尔普洛奇尼一篇幽默的书信体小说、劳森《马里尼与消失的钻石》和程小青先生《猫儿眼》也对此文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背景与时间轴在原著中参考了《修道院公学》和《跳舞的小人》。总之本文是我一篇同人文的练笔作,自觉稚嫩至极,但也是对诸多短篇大师的致敬。推理,我依然在路上
| 发表于 2017-7-20 20:46:04 | 显示全部楼层
英国BBC都想到神夏这种穿越世纪的作品,我们为什么不可以照着他们做,把老福拉进21世纪
这个算感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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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7-21 10:06:23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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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7-22 08:26:59 | 来自小霸王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看完,手机木有流量了,待我找到WiFi后详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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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7-24 09:08:16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斧凿有余,神采不足。
另外,1629年表面张力这个概念被提出,随后经过泊松、拉普拉斯,普拉泰奥等人,1868年才基本完善,什么涟波、毛细现象、浸润现象的概念都是随后或同时提出的。华生如果不关注科学,很难第一时间准确想到“浸润”这个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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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7-28 12:48:42 | 来自小霸王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和某位大大很像的柴郡猫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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