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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短篇] 剧本一篇,求修改里面的逻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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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6 10: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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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幕】
(探长靠在桌子上深思)(助手入)
助手:探长,人,我带来了。
探长:叫他们进来吧。
(三人入)
探长:(皱眉)怎么多了一个人?
助手:噢,这家伙啊,他自称是个侦探,我想可能对案件有所帮助,所以就一起带过来了。
探长:侦探?哼,你对我的办案能力这么不放心?
助手:不敢,不敢。
【第二幕】
探长:死者名叫郑蔡(Eric),身份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想必你们俩也都认识吧。
戴:对,我姓戴,他是我的学生。
李:我姓李,他和我是同学。
探长:一天前,有人在这个房间发现死者。经法医鉴定,死亡时间大概在两天前。脚边还有一条踢倒的椅子,死者看似是上吊而死,。但是,我们将椅子扶起后,却发现椅子不够高。死者的脖颈处有两道勒痕,这一切都让我不得不猜测凶手是先勒死死者,再伪装成自杀的。我们在这个房间的杯子上检测出你们俩的指纹,我想这不会是偶然吧!
李:三天前,我接到了一个神秘电话说约我上午来这里。
侦探:什么?三天前?
李:对,我手机里的通话记录可以证明。
侦探:(面向李)你先接着说。
李:因为有事情,所以我下午才来,来了以后才知道竟然是郑蔡(Eric)。
侦探:那你通知过郑蔡(Eric)吗?
李:没有。
侦探:那你的指纹有是怎样留下的?
李:来的时候,桌上摆着一个杯子,我刚好有点口渴,可能是那时留下的吧。
探长:还有其他的信息吗?
李:你知道的,三天前下雨,我来的时候,看见房间里有两种鞋的鞋印,但除了郑蔡穿的鞋子以外,并没有看见其他的鞋。
戴:也是三天前,郑蔡(Eric)说有事请教我,所以我就来了,也是下午。指纹大概也是喝水时留下的吧。
侦探:等等,学生有事找老师,反而让老师上门,这似乎不合乎情理吧?
戴:这……
侦探:你之所以会来,是为了某个东西吧。只可惜你没有拿到。(掏出U盘)你是为了这个来的吧。早上我刚准备来的时候收到一个信封,是郑蔡(Eric)在几天前寄给我的。(助手上前,接过U盘,插入电脑,打开文件)
(灯黑)
甲:郑蔡(Eric),有件事我爸不让我说的,但不说出来,心里难受啊!
郑蔡(Eric):咱俩谁和谁啊!有事就直说呗!
甲:今年保研的名额,本来都决定是你了,我爸,你知道的,就去找了姓戴的,再之后,名额就给了我。

【第三幕】
探长:怎么样?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戴:这是什么?我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
助手:一周前,你银行的个人账户莫名多了三十万,又怎么解释?
戴:(有些慌张)这,这我怎么知道。
助手:几天前,你还取出其中五万,还以为自己不知道吗?
探长:死者一定是用这段录音威胁你,所以你才会来找他,想要取回录音,却被他拒绝。你不想让他传出去,所以就下了杀心。
戴:不不……人不是我杀的!
侦探:或许人真的不是他杀的。
探长:你怎么证明人不是他杀的?
侦探:那你又是怎么仅凭一段录音就断定凶手是他?
探长:(微怒)但他确实是最大的嫌疑人
侦探:录音只能证明他收取贿赂罢了。李说过,来的时候见到了两种鞋印。这说明在李来之前,已经有人来了。但又只有一双鞋,说明来人已经离开。
探长:这有些强词夺理了吧。
侦探:首先,李是上午约见郑蔡的,所以他应该上午就来了。而那天上午并没有下雨,这屋子又是临时的,郑蔡不过是来见个面,难道还要再带双鞋换着穿吗?
探长:那会不会是戴去而复返呢?那么……
侦探:(打断)首先戴根本不知道李会来,他完全可以直接下手,折返会让死者生疑,就不好下手了,更何况门把上并没有他的指纹。
探长:戴的离开完全可以是为了取作案工具例如:绳子、手套什么的。
侦探:试想一下,如果是你作案,能想到戴手套来遮蔽指纹,难道会忘了擦去指纹吗,他之所以来这里,是想用五万块买回录音吧
戴:对、对,谁知道他收了钱后,说这是他应得的。
探长:那凶手是谁?你(李)?
李:不是我,我只不过是接了电话才来的。
探长:我们查了你的各种记录,你自从上学以来,几乎每门都挂科,但近几天的考试却全部高分通过。
李:这、这、这说明我之后努力过了——
助手:这样啊,那你做下这几道题,这可是你考的最好的一门,题目都没改过。
李: 我、我不做——
助手;是你根本不会做吧,在前几天的考试中,郑蔡(Eric)因病请假,实际上是替你去考试了吧?
李:是,是他替我去考的,但这和案件又有什么关系呢?

【第四幕】
侦探:当然有,我想我已经知道了。
探长:知道什么了?
侦探:从一开始,我们就已经认定这是一起将他杀伪装成自杀的案件,走进了这个故意设计的情节中。玻璃杯上的指纹、这偏远的小屋以及提前寄给你的U盘,都像是刻意安排的。
探长:那高度呢?
侦探:确实,有这么一条沟在我们面前,但并不是不能解决的,比如某些不用处理就会消失的东西。
探长:冰?这东西化了不是有水的痕迹?
侦探:李和戴都说过自己是三天之前来的,但尸检结果却是死于两天前,我猜测,尸体被冷冻过,所以才推迟了死亡时间。如果是干冰,那么升华后,会吸收大量的热,再加上这保温效果良好的房间,便形成了一个很好的冷冻室。再者,死者的脚掌有伤冻痕迹,应该是踩在干冰上所致。
探长:依据呢?
侦探:在来之前,我找过第一个发现死者的人。他说打开门之后,有扑面而来的凉意。紧接着,头开始发晕,越是大口呼吸越是不舒服。
探长:有那么一定的道理。那你的意思是:戴由于受贿而剥夺了死者的保研名额,那么李呢?侦探:死者代他考试,肯定是有条件的。
探长:噢我想起来了,死者的父亲还在医院等着用钱。死者想要代考换钱,但李并未实现承诺。所以死者故意将他们叫来,实是为了报复。
助手:(叹气)用自己的生命来报复他人,何必呢。
(灯黑)
旁白:虽然在法律上,戴和李并不需要对死者的死负责,但在道德层面上,他们无罪吗?不!他们是酿成悲剧的直接导火索,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他们认为的一件小事,往往是某些人最后的一根精神支柱。我们每个人在为人做事上,不仅仅要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更要立起一面道德的旗帜,架起一座罪与罚的天平。
| 发表于 2016-11-6 13: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些很有道理,但是那个(三人入)有点不对,你除了助手和侦探加上探长还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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