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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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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3 21:3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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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黑羽 于 2016-9-13 21:47 编辑
一、
七年前立志成为推理小说家的时候,我一定想不到自己人生的第一份正式工作会是送外卖。
走到这一步,其实并非是因为我没有才能。事实上,在某些人眼里,我甚至几乎就要成功了。
我小学熟读柯南、金田一等经典著作,十岁便会拼写阿加莎·克里斯蒂的英文全名,十五岁在推理论坛上发表自己的处女作,二十岁与出版社签约,如今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已经出版。如果我继续于此道上努力,想必前景不会至于太差。
但是正如我的朋友们猜测的那样,我遇到了瓶颈。
说来可笑,作为一个立志要成为推理小说家的人,我却渐渐地没有办法在笔下“杀人”了。每当开始构思杀人手法,我就觉得万分恶心。我的内心不断地在追问,为什么要杀他,凭什么杀他。到最后,我觉得我在小说中“杀”的每一个人,都同在现实生活中杀了人是一样的,我将背负等同的罪业。我与编辑商量,是否可以尝试写一些日常推理,却遭到了呵斥——“你以为读者付钱买书是想看什么?”
她说的大概没错。大多数读者想购买的无非是鲜血淋漓的刺激感或者智力高超的优越感,而推理小说的作者不过是换着各种花样把这两种东西贩卖出去的商人罢了。这种低级趣味的满足,怎么比得上从外卖员手中接过美食那一刻所生发出的纯粹幸福呢?
抱着这样的想法,我改行送起了外卖。当时我还不知道,这个随便的决定将会对日后发生的种种产生怎样的影响。


二、
既然决定投笔从飧,第一步就是要搬到市区居住。我托人找到了一间老房子里的二居室合租房,地段上佳,闹中取静,价格也可亲。唯一的不足就是室友正在出差,不知道是个怎样的人,是否能相处愉快。
一般只要产生过这样的考虑,结果一定会出问题。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便被他撞见在刷推理论坛——于是我想与推理撇清干系开始新生活的计划从一开始就被打乱了。
“你也喜欢推理吗?我们是同好啊!”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二句话,第一句话则是“你好,我叫陆宜秋。”
陆宜秋是一个记者。记者喜欢推理没有什么不对的,二者的共性大概在于好奇心旺盛。而陆宜秋的好奇心,特别旺盛。
他回到家的第三天晚上便拿着一本书来找我——《侦探学院的龙傲天》,我写的。
“这本书是不是你写的呀?原来你是个小说家!”
“嗯……不是……随便写写而已。”我大抵也能猜出他是怎么知道的,虽然没有署真名,但扉页那未经PS的“作者风采”一定会出卖我。与之相比,他居然读过这本书的事实更令我感到震惊。
“大作家,帮我签个名吧。”陆宜秋笑得天真无邪。
“别……我从来没签过名。”虽然私下曾多次苦练签名,无奈从小字就写得丑,暂时还拿不出手,“而且我现在不写小说,也不喜欢推理。”我再次强调道。
“是吗?前几天你不是还在逛推理论坛吗?”陆宜秋一双大眼睛睁得圆圆的,让我这个单眼皮受到了若干点精神伤害。
“那只是去看看朋友,”我不耐烦地结束了对话,“晚安。”


三、
虽然合租生活不愉快,但送外卖的工作却进展得很顺利。
不同于一般的单店外送,我所在的公司是一家专门提供送餐服务的外卖平台。换句话说,我们不烹制任何食物,而只专注于将平台上的餐饮商户与订购外卖的用餐者联系起来,也就是所谓的O2O。
可想而知,网络平台搭建起来后,公司最需要的就是很多很多的外卖员。送外卖这份工作几乎没有门槛可言,于是我的同事便是形形色色,令我惊讶于人类从事送外卖这份工作的动机之品类繁多。当然,原推理小说写手的我是没有资格苛责他人的。
虽然交际不是我的强项,但抱着“取材”的心态,我很快与身边各色的外卖员们成为了朋友。
老庞是我们之中最年长的。传说他年轻的时候是一名短跑运动员,冲刺起来日月为之变色。一次为了保护心爱的姑娘单挑校外流氓,伤了韧带不能再跑。后来因为忘不了冲刺的快感,玩起了摩托,疾如风迅如雷成为了都市传说,连黑帮老大也要赞一声“漂亮”。现在年龄大了,只能骑电瓶车过过瘾。家里人说他每天骑着电瓶车在外面瞎转悠不成体统,便灵机一动送起了外卖,获得了整日骑电瓶车的正当理由。
小立生得文质彬彬一表人才,让人绝对不会联想到县城里卖水果人家的小儿子。家里没让他读完高中实在是那一年全国所发生得最可惜的事之一,后来他私下里做了当年的高考卷,结果比清华分数线还高出一百分。虽然没能上清华,他还是利用卖水果的闲暇时间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寄给了本市一所大学的教授。“其实只证明了弱哥德巴赫猜想,但那位教授应该还得花一些时间才能看懂,”他说,“在那之前我先送送外卖,维持生计。”
叶姑娘是万绿丛中一点红。外卖员里女性非常少见,风吹日晒满城奔波是男人的工作。叶姑娘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叶姑娘之意在外卖员。她的男朋友是一名外卖员,当初便是叫外卖的时候认识的。彼时英俊的小伙一日三餐风雨无阻将爱的便当送到她的门前,只羡鸳鸯不羡仙。谁料狂风平地起,爱慕的人儿一夜间忽然音讯全无,第二天送餐上门的已是别人。面对恋人的不告而别,叶姑娘将眼泪藏在心底,加入了送外卖的队伍。她坚信着终有一天他们会在熙攘的街头重逢,再也没有人能将他们分开。
“那你呢?”他们问。
“我啊……”我嘿嘿一笑,“我是推理小说家。”


四、
沉浸在送外卖的工作中,我感觉自己已经脱胎换骨,再也不是过去那个写推理小说的家里蹲了。我致力于将美食送给千千万万的平凡人,将汗水洒满每一条街。然而,我的室友却仍然深陷于推理的泥淖之中。
“大作家,这个你一定会感兴趣!”一天晚上,他抱着一个大大的档案袋闯入了我的房间。
“下次进来之前你能不能先敲门啊!万一我在挊呢……”
“啊哈……不好意思……”但他兴奋的表情没有丝毫不好意思的迹象,“‘透明的强奸犯’你听说过伐?我在调查这个案子!”他将档案袋往我桌上一拍,然后为了腾出空位擅自将我的笔记本电脑搬到了一边。
“你干什么啊?我有事在做呢!”
“哎呀,你有什么事嘛,不急的啦。”说着,他倒出了档案袋里的材料。
我正打算拍案而起揪住他的衣领把他推到墙角质问他什么叫“我有什么事”,却见他从档案袋里掏出了一叠照片,在我眼前晃了晃。照片上的影像带有深深的既视感,根据我看剧的经验推断应该拍的是命案现场。
“这是什么?”我竟忘记了原本的计划。
“是案发现场,”他得意地又扬了扬照片,“‘透明强奸犯’的作案现场。”
“透明的强奸犯”这个词我自然是听过的,说的是近一年内在本市发生的三起命案,死者均为年轻独居女性,在自己家中被强奸后掐死(大众普遍认为是一边强奸一边掐的)。证据表明三起命案是同一人所为,但警方对嫌疑人的身份却是丝毫头绪也无。
“三起案件都没有目击者,案发的住宅楼都是老房子,没有监控设施,而街道上的监控录像也没有拍到任何可疑的人影,所以被你们媒体称为‘透明的强奸犯’。”我搜肠刮肚回忆在新闻里看到的情报,好让陆宜秋知道我并非一无所知。
“还不止是这样!”陆宜秋抽出一张疑似鉴定报告的A4纸,“实际上三起案件警方都提取到了凶手的精液和大量指纹——凶手似乎根本无意掩饰——而且侧写师也给他做了一大堆分析,毕竟他的犯案过程可是看点颇多。然而,尽管他们手握凶手的DNA、指纹和各种侧写,这个城市有几千万人口,上哪去找?凶手就住在你我中间,每天在大街上与无数人擦肩而过,却没有人能看见他的真面目——所以才被称为‘透明人’啊。”
我无力吐槽眼前这位记者的修辞,何况“透明人”之类的绰号不过三流媒体投民间八卦者所好,警方是不可能容许这种灭自己威风的称呼存在的。
“‘透明人’什么的我不管,”我不自觉地翻看起现场的照片,“为什么你现在突然调查起这个案子呢?据我所知,最近的一起也是发生在三个月以前了。”
“我一直在调查这个案子啊。”陆宜秋没有多说,默默地站在一旁等我看完了所有的照片,然后像一只贵宾犬一样眼巴巴地望着我,“怎样?有什么发现没有?”
原来他是想让我帮他破案啊!
受到警方的破案委托绝对能列于“令推理小说家最兴奋的几件事”的前三。虽然陆宜秋只是个记者,而我也早已放弃了成为推理小说家的志向,此时此刻我仍不免被一小股电流击中,感到有些晕眩。
“既然警方有DNA和指纹却查不到凶手,看来凶手完全没有前科。”我把显而易见的事实作为分析的开始,“他知道被害人与他毫无交集,警方无从调查,所以才有恃无恐,根本不屑于清理现场的痕迹。他一定非常聪明,看似无心的举动,背后却深藏着事无巨细的严密计算。”
第一条路似乎走到头,我又换了个思路:“如果凶手与被害人真的毫无交集,那么他是如何选定目标的呢?三个受害人都符合一定的外貌特征,可见他是有独特趣味的,并非随机犯案。三人都是独居的,这是巧合吗?那么凶手究竟是如何接触到这些女性,又该从何得知她们的生活起居呢?”
“对啊,凶手是怎么做到的呢?”陆宜秋兴奋地点点头,又用他圆圆的大眼睛直勾勾地望着我。
“我不晓得。”
眩晕感消退,我只是个送外卖的。



五、

【没意见:不好意思啊,刚才室友突然找我】
“没意见”是我的ID。轰走了陆宜秋,我于是摆正电脑,重新回到了群聊之中。
我自从决定放弃推理,便退出了所有与推理有关的群组,除了这一个。这个群的成员都是在“成为推理小说家”的道路上陪我一路走来的多年老友,即便我不再以此为志,但深厚的情谊却不可磨灭。
【divaaaaa:我们还以为你猝死了】
这是D姑娘的一贯风格。话虽难听,却比陆宜秋的“大作家”令人受用多了。D姑娘是一名在读女博士,兼任某校推理协会会长,智商甚至高于其毒舌指数。
【FreeSwitch:“室友”就是上次喝醉了吐你一脸的那个?】
FS君是某论坛的站长,从后台到前端一手包办,稍加时日定会成为风投追逐的对象。
【没意见:是的就是那货- -….】
【超高校级赶due狂魔:等等 我错过了什么 见见和谁同居了吗?】
赶due狂魔是个刚上大学的小孩,视D姑娘为偶像,成天“女神”“女神”地喊,而我的待遇却只有“见见”这个偷工减料并且听起来似乎不大对的称呼,尽管我才是这个群里最接近“推理小说家”的人类。
【没意见:不是同居是合租好伐……前天那货半夜三点喝得烂醉,一回家就敲我的门,我还以为遭贼了。一开门就被他吐了一脸(╯‵□′)╯︵┻━┻】
【九皇之气:我怎么感觉被你们的基情秀了一脸→_→你下一本小说是打算加入情感元素了吗】
韭黄是一个重度精神分裂,他可以一面很严肃地与你探讨小说创作,一面在群里把赶due狂魔调戏得团团转。
【FreeSwitch:对了韭黄 你仙6开始玩了吗 求反馈】
【九皇之气:玩毛线 电脑挂了 返厂维修了】
【divaaaaa:韭黄怎么老爱玩这些女孩子玩的东西 快来跟姐姐撸啊撸】
【九皇之气:情怀你懂么】
【超高校级赶due狂魔:女神带我撸~~】
看着这群未曾谋面的逗比们的日常,我对着屏幕傻笑起来。这也是我的日常。
忽然,屏幕上浮现了一个被@的提示。
【divaaaaa:@没意见 最近写啥了没有?说出来让大家开心开心】
该来的总会来,我心道。
自说自话改行的事,我并没有告诉他们任何一个人。一口气退了所有推理群的事他们肯定已经察觉,但一直没有人来问过我。我知道,他们是既担心我,又不敢问。我甚至可以想象他们私下商量对策的情景和推举口无遮拦的divaaaaa上阵时D姐的反应。
【没意见:最近在构思呢 写出来了自然会通知你们去买的 别急】
是的,无论送外卖给我带来了怎样的自豪感,我始终没有颜面对他们坦言自己放弃推理的决断。
更何况,此刻我的脑海中依然着了魔似的回闪着刚才陆宜秋带来的照片。


六、
其实我心里很清楚,送外卖并不是什么有趣的工作。气温渐渐升高,暴露在日光下就已经令人痛苦难当。每天累计要上好几十层楼梯,还要为了停电瓶车的地点与各种楼管大妈起争执。唯一的精神支柱就是在气派的写字楼大堂等待客人下楼取餐时吹一会儿空调,时常还会遭到保安的训斥。就连“从外卖员手中接过美食那一刻所生发出的纯粹幸福”也不是那么一会事,奇葩的客人真的不要太多——比如这个“王节”小姐。
起初我之所以记住她,只是因为她的名字。记得她开门取餐时手里拿着一瓶啤酒,找零钱时让我帮她拿一下。我当时正专心享受从开了空调的室内飘出的冷气,随手就把啤酒瓶接了过来,这时一阵强烈的违和感袭来——这瓶啤酒不是冰的。出于某个私密的理由,我看了一眼外卖单上的姓名:王节。我确信这不是我第一次给她送餐。
一回生,二回熟。没过几天,我又接到了给王小姐送餐的任务。这一次,她的举动才真正意义上有些反常。
“你送错了吧?我根本没订外卖。”她困惑地说。
“可是,小姐你看,外卖单上写的就是你的名字和住址啊。”
“嗯……那可能是你们系统出问题了。反正我没订外卖。要不你自己吃了吧。”说着,她在我面前关上了门。
到这里,我必须解释一下前文所说的“私密理由”:在我的出道作品《推理学院的龙傲天》里,也出现了这样一个女孩。“这样一个女孩”自然不是指她也有这样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姓名,而是说她用同样的方法骗取了外卖员的指纹——所以酒不是冰镇的,否则水汽附着后无法沾上指纹,又同样地谎称没有订外卖,后来她被发现死在家中,心口中刀一刀毙命,尸体旁边端正地立着那个沾有指纹的玻璃瓶。
在正常人看来,这顶多是个巧合。但推理小说家并不是正常人,“原”推理小说家也不是。这件事令我耿耿于怀,辗转难眠。而今天,系统又将为她送餐的任务安排给了我。按照小说里的情节,这一趟我就要发现她的尸体了。
我盯着王节小姐的外卖单看了良久——“以前都是叫的单人披萨这次居然订了多人份的一定有猫腻!”——然后把这单拜托给了哥德巴赫小哥。他的送餐范围与我最接近,帮我多送这一单并不会给他带来很大的不便。
送个外卖还得负责发现尸体的话,我必须要求加薪。


七、
一周之后,被吐一脸的惨剧又重演了。这次情节更甚,以至于第二天中午他仍在呼呼大睡。我考虑了几分钟,决定做一个温柔的室友,掏出手机订了两人份的外卖。
我扫了一眼外卖APP推送的通知:“外卖小哥张帅帅正在为您取餐……”并不是我认识的外卖员,我松了一口气。
是的,我决定要放弃送外卖的工作了。“将美食送给千千万万的平凡人”本来就是一句玩笑话。三伏天里,面朝柏油马路,背对烈日骄阳,呼吸着呛鼻的交通废气,怎么可能幸福得起来?我所做的一切只是自我麻痹,将逃避带来的虚伪的轻松掉包为重获新生的愉悦,不过是为了从良心的自我谴责下苟且偷安。
话虽如此,导致我辞职不干的直接因素其实是被老板吼了一顿。我拜托哥德巴赫小哥帮忙送餐那天公司接到了好几个顾客的投诉电话,老板想借机扣工资,我誓死不从,并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老板的猥琐心理,于是辞职。
就在我回顾自己的送外卖生涯时,陆宜秋又一次抱着档案袋闯入了我的房间。
“你什么时候起床的?”不知不觉我已经接受了他入室不敲门的设定。
陆宜秋大概根本没听见我的话,连我的电脑都不搬开就往桌上倒出了一堆和上次差不多的材料,似乎一刻也不能耽误。
“上周末发生的!”他就说了六个字。我一把抓起照片,感觉胸中忽然燃起了一团小火苗。
“死者是24岁女性,外地人,独自租房居住,在一家广告公司任职。三天前,也就是7月13日被发现死在家中,是被掐死的,”陆宜秋在一旁接着解说道,“但并没有被强奸。”
“没有被强奸?”我放下手中的照片,“可‘透明强奸犯’的行凶不是以强奸为目的的吗?”
“目前还没有证据表明这起案件也是他干的。”陆宜秋答道。
“啊?”我闻言有点懵逼。
“警方认为这是一起单独的杀人案,目前并没有发现与‘透明的强奸犯’有任何关联,”陆宜秋再次解释道,“但我个人认为就是他干的,所以想听听你的意见。”
“为什么你会这样想呢?既然警察没有找到任何相关证据。”我反问道,“还有,上次我就很疑惑,这些案发现场的照片和调查报告,你是从哪里搞到的?”
“当然是从警察那里搞到的。你可别小看记者啊!”陆宜秋得意地扬了扬下巴。
“我怎么敢呢……”我咕哝道,“这报告上说,死者左侧额头有被击打的伤痕,是被人敲晕之后掐死的。”
“对,是用一个啤酒瓶敲的,现场有酒瓶的碎片。”
我浑身一个激灵:“死者住在哪?”
“离这不远,就住在南山公寓。”
尽管南山公寓有上百个住户,我的心脏却开始在横膈膜与喉咙之间剧烈地弹跳:“死者该不会是叫王节吧?”
“王洁?不是这个名字。好像是叫尹什么萧的。怎么了,莫非你认识她?”
“吓死我了,”我往椅背上一靠,“不认识,这名字也挺特别的,我这辈子还没真遇到过姓这个姓的人。”
“喔……”陆宜秋有点困惑地眨了眨眼,“那…你有什么想法吗?”
“想法啊……”我从椅子上弹了起来,“我想先吃饭。”


八、
南山公寓是一栋高层住宅,死者租住的2316室是一间所谓的单身公寓,并没有客厅厨房之类,只是一间带浴室的大房间。从照片上可以看出,这是一个生活井井有条的妹子。房间里有一张床,床铺一丝不乱,枕头上叠放着丝绸的睡裤。左手的床头柜上有一盏床头灯和一本伊坂的《天才抢匪盗转地球》。床的侧面有一个壁橱,里面整齐地收纳着衣物鞋包和一些生活备用品,没有任何翻动过的迹象。床的对面是一对书桌椅,桌面上一一排放着花瓶、护肤品、茶杯、排插和充电器、保健品和一包抽纸,抽屉里放着一些书和文件、钱包、一瓶墨水、几支圆珠笔、一副头戴式耳机、一些数据线。书桌与床之间有两米左右的距离,此处地面散落着玻璃酒瓶的碎片,白色的标记显示死者就是倒在这里。书桌旁边有一个小冰箱,冰箱里只有一些水果和几盒牛奶。右侧阳台上晒着一些衣物,窗前养着三盆小植物。另一侧是浴室,洗漱台上各种瓶瓶罐罐一字排开,丝毫没有发生过暴行的迹象。
“话说回来,为什么没有尸体的照片啊?”我将照片放下,“看了这么多,我还一点都不清楚尸体到底是什么情况。”
“拜托,警方是不可能把尸体的照片给一般民众的,就算再喝个十瓶也不会给。”陆宜秋挖了挖鼻孔。
“十瓶什么?”
“没什么……那个啊……我来跟你讲讲尸体的情况吧。”陆宜秋在裤子上抹了抹手。“被发现的时候,死者是仰面倒在桌子和床尾之间的空地上,脚冲着门的方向。死者上身穿着吊带的性感睡衣——同枕头上的睡裤是一套的,下面穿的是一条牛仔短裤。死亡时间初步判断在7月9日晚上到10日下午之间,因为发现得太迟,天气又太热(现场并没有开空调),腐败得比较严重,需要再做一些检查才能得出更精确的时间。之前说过了,死者是被敲晕之后掐死的,死者身体上没有留下任何可以提取DNA的嫌犯痕迹。酒瓶的碎片拼起来发现缺了一些,不过缺的都是很小的碎片,而且并不是在一处的,所以可能是沾在凶手身上被带走了。复原的啤酒瓶上除了死者自己的指纹以外还提取到了一组可疑的指纹,但此人并不在指纹库里。除此之外,现场再没有提取到任何凶手的痕迹,指纹、毛发、体液,一律没有。凶手很可能清理了现场,因为大门的门把被擦过了,一个指纹也没有。另外还有很奇怪的一点,死者的手机不见了,但除此之外警方称没有任何物品遗失。”
“嗯……”我一边消化这些情报,一边再度抛出了之前提过的问题,“你认为这起案件也是‘透明强奸犯’干的,究竟是为什么呢?酒瓶上的指纹是他的吗?”
“并不是。但我认为那个指纹也不是本案凶手的指纹。”陆宜秋将双腿盘起,他认真的样子有些滑稽,“用啤酒瓶打人,通常都是握着比较细的瓶颈,用瓶底那端去打。而那几个指纹是发现在瓶身的部分,所以并不是凶手打人时留下的。”
“这只能说明不是打人时留下的,并没有证明不是凶手留下的,”我好整以暇地指出陆宜秋的逻辑漏洞,“从照片上来看,凶手打人时握住的瓶颈部分并没有碎掉,凶手可以清理掉这上面的指纹。但瓶身上的指纹却无法清理,因为瓶子在打人的时候敲碎了。所以这非但无法证明指纹不是凶手的,反而恰恰可能是凶手留下的纰漏。”
陆宜秋出师不利,一时似乎无法反驳,我便乘胜追击:“其实,有一个证据已经证明了凶手不是‘透明强奸犯’。那就是死者脖子上的痕迹。”我从照片中抽出致命伤的特写。“你看,死者脖子上的瘀伤显示,凶手掐她时是左手在下、右手在上(左手完全接触脖子,右手一部分盖在左手上),而我记得‘透明强奸犯’留下的伤痕都是右手在下、左手在上。掐死人时需要用很大的力气,所以凶手一定是下意识地用惯用手去掐,另一只手辅助。所以,尽管杀人手法与‘透明强奸犯’雷同,这起案件不可能是‘透明强奸犯’所为。”
我推理得淋漓畅快,陆宜秋的脸都红了。他张了第四次口才说出话来:“你说的确实有道理,但我就是觉得这起案件的凶手还是同一个人。你看,这次的凶手和‘透明强奸犯’一样谨慎,现场简洁利落,不留一点破绽。而且这次案发的住宅楼和以往一样,都是没有监控的老房子,也没有找到目击者,就连大街上的监控录像也没有拍到可疑的人。上回你也说了,这是很难做到的。‘透明强奸犯’做到的,这次的凶手都做到了,这不是太巧了吗?虽然我推理水平不如你,但我多年来作为记者的直觉告诉我,他们就是同一个人!”
“连犯案时间都没确定,谈什么目击证人监控录像?你多年来作为记者的直觉就是这个水平?”我听得好笑,“还是说,酒喝得太多了,直觉都吐光了?”
陆宜秋听了我的话,有点难以置信地看着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你不用看着我,我知道你的心思。”一不做二不休,我把憋在心里的话一股脑都说了出来,“这不是你的‘直觉’,而是你的‘期待’。你希望这些案子都是同一人所为,这样就能制造出一个大新闻。一般的入室盗窃杀人不刺激,读者喜欢连环杀人,所以为了迎合他们变态的需求,你非把这盆屎扣到那个透明人身上。命案在你眼里就只有新闻的价值吗?你把人命当成什么了?”
最后,我们不欢而散,连外卖的钱我都没找陆宜秋要。


九、
躺在床上冷静了一会儿之后,我觉得我必须搬家了。还好我的送外卖生涯已经结束,没有必要再住在这里。我得打个电话给房东。
说起来,好像死者的手机不见了。
我跳下床,走到书桌边拿起了手机。
“透明强奸犯”这样的高智商罪犯怎么会偷手机,真可笑。这次的凶手和他根本就不一样,太不一样了。
就在这时,我突然想到了什么。一股静电从我的脊柱底部迅速爬升了上来,一直蔓延到发麻的头皮中。
我颤抖着解锁了手机,翻出我的送餐记录,很快就找到了那条信息。
果真如此。
这次的凶手和“透明强奸犯”真的是同一个人!


十、
想明白了案情的同时,我也顺带想明白了一些其他事情。我觉得我需要向记者道歉。
“吃饭啦。”陆宜秋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他居然学会了敲门!
“中午是你请我吃的,晚上换我招待你,”陆宜秋有些尴尬地避免与我对视,“坐。”
“中午真的很对不起,我说了那么多自以为是的混账话,请你千万不要放在心上!” 看到满桌的饭菜,我更觉自惭形秽,如果是在日本,此刻我想必已经匍匐在地行土下座了。
“啊……”见我主动低头,陆宜秋居然有点惊慌失措起来,“你说的也没错,我确实也有借机搞个大新闻的私心,对死者太不尊重了。”
“是记者都会有一点这样的想法,并不是像我说的那样的。而且你宿醉的事,其实是在陪你认识的警察吧,为了弄到那些资料?”
“你怎么会知道?”
“你自己说漏嘴了啊。先不说这个,”我挪动椅子往前凑了凑,“第四起案件的凶手和‘透明强奸犯’真的是同一个人。”
“真的吗?”陆宜秋的反应并不如我的预料那样大,看来还是心存芥蒂。
“是真的。其实还是从掐脖子的痕迹出发,但我先前的结论是错的。”
“怎么说?”
“按先前的分析,透明人惯用右手,而本案凶手是个左撇子。然而,死者额头被凶手用酒瓶殴打,凶手站在死者面前,死者受伤的却是左边,可见凶手其实并非左撇子。凶手掐死死者的时候死者已经晕过去了,掐死一个不会反抗的人并不困难,左手在下也可以做到。但问题是,为什么凶手要放弃惯用手,特意用左手掐死死者呢?这个反常的举动,就是为了不让人发现这个案子与连环强奸案的凶手是同一个人。凶手不能改变手的样貌,如果采用同样的姿势掐死死者,留下的痕迹势必与连环强奸案一模一样。凶手不希望有人将两起案件联系起来,所以故意用了左手在下的姿势。”
“那凶手也可以选择别的方法来杀人啊。干嘛非要掐死她?”陆宜秋只顾淡定地吃菜,一时间我们的立场好像完全颠倒了过来。
“凶手不选择别的杀人手法,也证明了他就是‘透明人’。房间里一丝不乱,说明凶手并没有与死者起争执,‘争执的时候用酒瓶打晕了对方然后一不做二不休杀人’的假设就说不通。那么到底为什么凶手要用酒瓶打晕死者才掐死她?又或者说,为什么凶手在掐死死者之前要先把她打晕?答案是为了不留下痕迹。如果直接掐死者,对方肯定会挣扎反抗,免不了被抓伤皮肉,留下自己的DNA。而当对方已经晕厥的时候,掐死反而成了最干净的手法:不需要更多凶器,也不会沾染血迹。这一切,很难想象是一个毫无经验的人能够临时考虑到的。也就是说,凶手更可能是杀过人的,进一步说,是掐死过人的。”
“真的吗?”陆宜秋终于放下碗筷,注视着我,“可是这都是你的猜测,没有证据啊。”
“有证据,”我压下心头的苦涩,“而且我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


十一、
“我送外卖的时候,碰到了一个奇怪的顾客。第一次她让我帮她拿着一瓶啤酒,第二次她说这个外卖不是她订的,第三次我没有去,后来她死了。她叫王节。”
“王洁?好像之前听你提过这个名字。她和这个案件有关吗?”
“王节是一个假名,她的送餐地址是南山公寓2316室。换句话说,她就是本案的死者。”没等陆宜秋反应过来,我又谈起了其他,“假定这起案件的凶手就是‘透明人’,那么很明显有两个反常之处:第一,凶手清理了自己留下的所有痕迹;第二,死者并没有被强奸。而这两个反常之处又指向一个共同的目的——掩盖这起案件与‘透明人’的关联。‘透明人’从前的犯案目的是强奸他喜爱的女性,这一点应该是没有疑问的。我不清楚他喜欢的类型到底是哪种,所以无法判断本案死者到底是否符合他的喜好,但显然他并没有达成强奸的目的。那么,是有突发情况令他无法实施强奸呢,还是说本案的目的并非强奸?考虑到他事后还细心地清理了现场,很难想像是有突发情况阻碍了强奸的实施。也就是说,他本来就没打算强奸死者。把这个条件与前述的掩盖本案与‘透明人’的关系的举动联系起来,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这个案子虽然是‘透明人’所为,但并不是作为‘透明的强奸犯’犯下的,是一个与其他案件无关的单独的事件。”
“难道说‘透明人’和死者是认识的,这只是一般的杀人案?”记者的脑洞果然很大。
“那倒不是。死者是订外卖的王节,而凶手是给她送餐的外卖员。”
“外卖员!?”陆宜秋惊呼道,“天啊!我怎么没想到!如果是外卖员,当然可以接触到很多很多人,然后从这些人里挑出他的犯罪目标。而且他一定很清楚目标的生活情况,也可以轻松地避开监控拍摄,因为他相当于每天都在‘踩点’!甚至在诱骗对方开门时他都具有先天优势,因为他知道对方的名字!”
“没错,我们的凶手就是这样一个外卖员。他心思缜密,而又心狠手辣——记住这一点,这与本案的发生有直接的关联。”
我迅速扒了两口快要被空调吹凉的饭,开始讲述案件的真相。
“死者王节是我的读者。她几次的奇怪举动,其实是在模仿我小说里的情节。”说到这里,我忽然想起方才陆宜秋的反应,看来他果然是没读过我的小说。
“按照我的小说,她接下来会在自己家里被人用匕首刺穿心脏而死,被发现的时候身边摆着那个被外卖员握过的啤酒瓶。我的书里有我的照片,前几次送外卖时王节认出了我。她模仿我创作的情节,其实是一个恶作剧。如果没猜错的话,如果第三次外卖我亲自送过去,大概就会发现她躺在地上假装被人用刀刺死了,旁边摆着那个啤酒瓶。等我目瞪口呆,或者是傻兮兮地跑去检查啤酒瓶的时候,她会突然起来吓我一跳——这大概就是她的计划。这计划其实没什么问题,因为我们公司的外卖APP发出送餐动态通知,告知外卖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顾客催单。所以王节可以预先知道来给她送餐的人是不是我,从而决定要不要实施恶作剧计划。然而问题出在了我身上,那一天我脑子抽风,私下拜托我的一位同事帮我送了这一单。结果,我那位同事推开王节故意没关的门,却发现了一具‘尸体’。而我那位同事,恰巧就是‘透明的强奸犯’。——请你想想,假如你就是‘透明的强奸犯’,此情此景,心思缜密而又心狠手辣的你会怎么做?”
陆宜秋没有料到我会一下子把球抛给他,撑着下巴想了一会儿,道:“我不能直接报警,警方掌握了太多关于我的线索,我一旦暴露在警方的视线中就会非常危险,这样一来我就再也不是‘透明人’了。我应该会放下外卖,直接走人吧。不对,好像也不行。这样的话,迟早有人发现尸体报警,到时候警察看到外卖一定会调查,就会查到那一天送餐的人——照你的说法,每一单的送餐人信息都存在系统里,即便系统记录上那一单是你送的,但只要问问你就会发现其实是我送的,结果一样会跟警察扯上关系。那我只能带着外卖离开,假装根本没来过了。”
“这也是不行的,”我瞥见陆宜秋不经意地嘟了嘟嘴,大概是在为自己深思熟虑得出的结论表述抗议,“你忘了?订餐人会收到系统发出的送餐通知,只要警方检查死者手机里的APP,死者订过外卖的这一事实必然暴露。这件事一暴露,‘透明人’就将不可避免地进入警察的视线。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消灭死者曾经订餐的证据——所以他打算拿走王节的手机。”
“啊!”陆宜秋不自觉地用手捂住了嘴,可见我的推理还不赖。
“我们的‘透明人’脑子何等活络,他应该在看到‘尸体’的一分钟之内就得出了必须消灭订餐证据的结论,然后他环顾房间四周,并没有发现电脑,可见死者必然是用手机订餐的。于是,他开始四处寻找手机。然而,此时此刻我们的王小姐还躺在地上装死呢。她完全没有想过屋里这个外卖员竟然会是别人,直到她听见这人开始翻抽屉才发觉事情可能有点不对头。王节睁开眼睛,看到的是一个陌生的外卖员,自然起身来质问。这时,‘透明人’已经将她的手机拿在手里,稍微动动脑子就知道自己会被当成贼,而放在一旁的外卖盒也泄露了他的身份。只要眼前这个女子报警,自己甚至连‘参考人’都混不上了,直接变成‘盗窃犯’,距离一切败露只有半步之遥。如何才能保证这个女子不会报警?‘透明人’想到的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杀了她。杀了她之后,一具尸体和一个外卖员的情景再度成立,偷走手机的解决方案也依然成立。
“‘透明人’操起一旁的酒瓶就往王节脑门上砸,王节应声倒地,然后真的被掐死了。这一次‘透明人’可能是隔着衣服行凶(掐死者)的,也不可能施行强奸,因为他不希望现场留下任何‘透明人’的DNA。接着,他擦干净瓶颈上的指纹,将它丢在地上。此时还有一件事需要处理,王节为了假装被杀在胸前装了假匕首并涂了红墨水——墨水也是特意为恶作剧买的,因为她并不用钢笔。如果把她的尸体这个样子留下来,‘透明人’觉得有点不安。很显然她之前是在等另一人,虽然‘透明人’不明白她这些伪装究竟是何含义,但他担心会以某种形式泄露自己这个不速之客的身份。于是他用本来放在床上的睡衣换走了死者身上穿着的染了墨水的上衣——这也解释了为何死者下身穿着牛仔裤上身却穿着性感睡衣,如果她要见外人,更应该换掉的明明是上衣而不是裤子。凶手将上衣与假匕首一起带走了,同时也无心地卷走了一些玻璃碎片。最后,他将大门的把手擦干净,因为十几分钟之前他也不曾预料到接下来会发生的事,所以不可避免地将自己的指纹留在了把手上。他将染色的衣服、死者的手机和本应送掉的外卖藏在送餐车的保温箱里,找机会分别丢弃在了较远的地方。虽然他尽量加快速度,还是耽搁了一些时间,导致这天后来接到了几个投诉。这就是‘透明人’犯案的全过程。至于那个拼起来的酒瓶上发现的可疑指纹,应该是我的。”


十二、
又过了两天,我去参加了“王节”的遗体告别仪式。
“王节”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尹玉萧。本名这么好听,为什么要起“九皇之气”这样中二的网名呢?是为了让大家对她谎报的性别深信不疑吗?她大约是实在喜欢这个名字,所以才对照着起了一个“王节”这样奇奇怪怪的假名吧?
从事广告工作的“王节”抽屉里有那么些耳机和数据线,房间里却没有一台电脑,而韭黄的电脑正好也在返厂维修。一个陌生的读者不会随随便便对送外卖的三流小说家做这种恶作剧,但若是在网络上相识多年的老友呢?皇者,王也。节,为节气。这不是巧合,“王节”就是“九皇之气”。想通这一点时,我体会到了什么叫肝肠寸断。
凝视着静静躺在棺木中的女子,我竟回想不起她生前的容颜。我并没有把幸福同外卖一起送到她手里,反倒给她招来了噩梦。我没有写小说,却仍然背负了杀人的罪业。如今我能做的,唯有背负着这罪业,继续写下去。如果死后得升天堂,希望能有颜面面对这位姑娘。若是堕了地狱,也无怨言。


(完)

换行符不会用啊_(: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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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评分
+27 英镑 +8 原创度 +3
  • 10561: 聆儿终于出山了
| 发表于 2016-9-14 00:11:59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啊啊敲好看啊忍不住半夜插楼……(好像已经完结了)
聆姐姐的文笔触有种日系的感觉,而且是北村薰一类叙述恬淡温和的类型,总之给人的感觉就是非常舒服~话说您辣么粉卡尔但推理还总是偏奎因流啊……比起整个故事,我更欣赏文中人物心理和情感的变化,让人觉得很真实,很感动。
对了伏线回收的把握简直不能再赞!每当我感觉前面有的部分(比如快递员是不是龙套)可能是红鲱鱼或者作者忘记了,就能恰到好处地回收!总之就是膜拜了
PS:阿婆的英文全名我现在都还不会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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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9-14 00:34:28 | 来自小霸王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拜服,实在太激动了    \(≧▽≦)/   收藏。
| 发表于 2016-9-14 08: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这题看前面有点眼熟,是魔王推理大赛的第三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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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9-14 09: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得分最低的一题 只怪我脑洞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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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9-14 09:55:50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女神会写这么俏皮的文风,表示拜服!

    最近一直在思考一万字左右的推理小说还有长篇推理小说该怎么写。人物古灵精怪,好;情节荒诞但又在情理之中,好;内核也很精致,类似于“叶隐于林”的逆运用,好;另外还安排了几条线来推动情节,比如“透明强奸犯”的案子,还有“我”的职业生涯规划……小小的篇幅能包含这么多内容,安排得井井有条,且不显得促狭,我觉得短篇推理小说的结构和内容就得像这样精致而从容……总之我爱死这篇小说了!

    最后,《推理学院龙傲天》这书名不错,下次我要写个《侦探论坛叶良辰》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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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9-14 10: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1、令推理小说家最兴奋的几件事,排名前三的另外两件事是什么?
2、请把《推理学院龙傲天》借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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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9-14 17:4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额,逻辑流。。。即使匿名发表也能猜出作者。。。
读完前八章,就猜凶手。然后,其他啥都想不到。。。
| 发表于 2016-9-15 16:20:38 | 来自小霸王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棒的作品,读下来一气呵成木有障碍……啊我真的是在夸作者哟
| 发表于 2016-10-12 18:10:42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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