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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中篇] Rabbits Killer【(上+下)已全部完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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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9 01: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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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Pallas丶hz8773 于 2016-8-30 23:31 编辑
Rabbits Killer

简介:一个几乎与世隔绝的野外山间,在一个名叫Hideaway的小旅舍里,发生了一连串的命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侦探威特·平克顿会为你解答……
点: 密室  无头尸  尸体消失 童谣 暴风雪山庄

(上) 海德威旅舍的悲剧

(一) 兔子寄来的信
       今天收到了一封信,奇怪的是信封上寄信人的名字和地址是空白的,可收信人的信息写的准确无误。
     拆信,阅读。过后,那封信猛的被丢到一边,落在地上。收信人一阵惊慌——是他!
     地上光滑细薄的信纸上写着:
     老朋友,好久不见了!从那时起有一年多了吧?你过得可好?还记得吗,一年前——哦,我们相信你是不会忘记的。说起来那事情还多亏你呢!其实我们也是最近碰巧才知道你的身份哩,然后碰巧的我们的口袋里差几个铜板。朋友啊,我们知道你会慷慨大方的江湖救急的。
     X月Y日,来海德威旅舍叙个旧吧。对了,别忘了住宿费哦,先60万,一分不差!最后替我们向你的朋友说声问候吧!

     落款没有署名,只是画了一只可爱的兔子,上面沾着血红色的油漆。细薄的信纸被这股血色所渗透,那只署名的兔子在诡异的笑着。

(二) 初到海德威旅舍
      那个时候,我正身处海外,机缘之下有幸结识了威特·平克顿先生。这位侦探的生活其实也并非全是案子。但是即便他不主动找案子,有时候案件也会不请自来。X月Y日,平克顿邀我一同出游。那是一个贴近大自然的地方。然而,就在那么平静怡人的地方发生了一连串的惨案。
      海德威旅舍如同其名字Hideaway一般,处在一个隐世之地。偏僻的野外人烟稀少,但秀丽的湖光山色呈现出大自然的气息。平克顿和我穿过一座小木桥,桥下的河水急湍的流淌着。经过木桥到达山脚,可以看见一片碧绿的湖水。山路被修成沥青路面,因此我们沿着弯曲的山路前行,虽然路远,但并不觉得行走困难。路的两旁都是密密麻麻的绿树,长得枝繁叶茂。走到前面有个T字路口,左转朝西直走就是“海德威”旅舍。【附图 】





     我和平克顿刚进入旅舍时,先看到的是一只猫。这只猫一身雪白,毛绒绒的很可爱。它看到我们就“喵喵”地像是表示欢迎。
     平克顿颇有兴致的说:“这地方真好,连小猫都那么热情。可是这么偏远的地方,住客应该不多吧?”
     旅舍老板是个小个子老头,名叫法兰克·拜伦。他爽朗的说:“哈哈,这只小家伙向来比较粘人。而此地位置偏僻,平时少有人来。与其说是开店,实际上是我单独隐居山间而已。”
    平克顿说:“我想你一定很喜欢这里,正如您的名字,Byron,热爱大自然的人。”
    旅舍老板笑了。
    这时,旅舍走进来了一个客人。这里的小猫又一次亲昵地向客人靠去。
    “哎呀!”来客大叫,“怎么是猫!别……别靠近我!”虽然来客这么说,但这只猫咪已经往客人腿上蹭。
     我们随声看去。客人是个年轻的小伙子,高个头,比平克顿还高一点。他身穿一件黑色T–Shirt,手部皮肤黝黑,跟他那粗壮臂膀上自身的白人种肤色对比分明。
     拜伦老先生斥责自己的宠物后,对客人道歉:“对不起,先生。如果这宠物对你带来困扰,我表示抱歉。”
    “说不上讨厌,”来客回答说:“只是…我对猫毛有点过敏。皮肤一旦接触猫的皮毛,就会红肿发痒,那不是啥好滋味。”
      忽然,我的朋友平克顿走上前,提醒一句:“打扰一下。先生,你身上还有些黄色猫毛。”
      对方说了句谢谢提醒,拿出一块手帕仔细的擦拭上衣的猫毛。我看着感觉有些滑稽。
     收起手帕后,来客对平克顿说:“这位先生,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威特·平克顿”我的朋友回答,“请问你是…”
     谁知,对方笑了起来:“平克顿?哈哈哈,难不成你是个'平克顿(侦探)'?”[注]
     [作者注:
此处英文可译为: Pinkerton?Then you're a Pinkerton, aren't you?   原意是问“难道你是个侦探?”   由于Pinkerton除了是名字,还有侦探的意思。此处是拿主人公侦探的名字开了个玩笑。  ]      

    我听出来了——因为刚认识平克顿时我也意识到他那有意思的名字。总之,我偷笑了。
    平克顿沉默了一会儿,不动声色的说:“是的。如果你指的是'一个姓平克顿的人',固然我是;倘若你是指'一名侦探',我也很高兴告诉你,我也是。”
    之后,我的朋友说:“好了。当对方报上名字而自己却不做自我介绍,那未免太无礼貌了。”      
     客人很快停住了笑声,说:“真抱歉,我该自我介绍的。我的名字叫威兹德姆·怀斯。”   
     平克顿礼节性的回了一句:“很高兴认识你。”

(三) 暴风雨前夕   
     嗒哒——很好,总算没有丢自己脸面,我赢了!
      我心中窃喜,坐在我对面的普尔·兰姆先生说:“没想到我使劲力气了都掰不过你,你真厉害!”
      我笑道:“过奖了。你也很厉害,刚才我都可能会输了。”
      我这么说是真的。与兰姆先生比划掰手腕,我也已经用劲全力才侥幸赢过他。我们相持了些许时间,还好在某一刻兰姆先生力气跟不上,结果我略胜。普尔·兰姆高高瘦瘦,身穿蓝色衬衫,有双剔透的蓝眼睛。据他说到来此地是为了暂时的远离城市喧嚣,意欲放松心情。
      在一旁观战的平克顿微笑着对我说:“我亲爱的朋友,还不赖嘛!不如我们也来比一场?”
      我带着怨念盯着平克顿,几秒后对他说:“刚赛过一场,我要歇会儿,免得你胜之不武。”我识趣的拒绝,同时转头朝向威兹德姆·怀斯,对平克顿说:“要不然你跟怀斯先生掰一次手腕?”
       可怀斯拒绝了,他表示没有心情。那是当然了,先前旅舍老板的猫跟怀斯的亲密接触让他的过敏症发作了。现在怀斯先生的脚踝一定其痒无比。这时候,那只雪一样的小宠物迈着它妖娆的猫步走过来。怀斯表现得一脸嫌弃,那只小东西遂心怀歉疚的“喵”了一声:“怪我咯……”
        在这深山小旅舍的人,除了我和平克顿,以及怀斯、兰姆之外,还有两位一同相伴而来的客人——班迪·史内克和斯莱·福克斯。史内克高而消瘦,福克斯则矮而胖,目测约有140斤。他们俩走在一块就像大杉树和矮冬瓜,有种明显逗笑的突兀感。另外在这个屋子里的还有拜伦父子。旅舍老板法兰克·拜伦的儿子名叫科沃德·拜伦。科沃德身材颀长,时常穿着一件黄色外套。
       到了晚饭时间,大家聚在一起用餐。
       “拜伦老先生,你在这个荒郊野外的山上独自生活不会不方便吗?”我问。
       “当然不会。相比之下,城市生活可没有那么自在。”旅舍老板说。
       这时,科沃德插嘴道:“这里这么偏僻,要是出个什么事怎么办?我几次劝老爸搬到城市去,可他就是不肯。”
       小老头对他儿子反驳说:“就算你毕业后立刻就在城里买了一座不错的大宅子,也不如这里过得自由。”
       平克顿突然开腔:“刚出来的毕业生就买了大宅子吗?真是年轻有为。”  对于平克顿的称赞,科沃德轻轻皱了下眉,有点不好意思的笑道:“谢谢夸奖。”
       老拜伦说:“科沃德还挺孝顺的,毕业于W大学,之后不久还在城里特意给我买了一座房子。只是我更享受乡下生活,于是他也经常来看望我这个老头。”
       “W大学吗?”说话的是班迪·史内克,不知何故似乎带着一点别有意味的腔调,脸上但是一副笑容可鞠的表情。
       史内克的同伴也搭话:“真巧吖,我们也是同一所大学毕业的啊!”福克斯转动着他的眼珠子,嬉皮笑脸的说:“这么说我们还是校友呢!”
      我感觉史内克和福克斯表情虚伪,因而没有多少好感。可能是抱有偏见吧,我总觉得气氛有点奇怪。不过很快我又认为是自己的错觉,因为下一秒就有人高声愉悦的接过话头。大家又继续东拉西扯,谈天说地。
      晚饭以后,史内克说的话让人觉得怪异。
      “闲着没事,讲个故事吧,”史内克环视四周,有点诡异的对大家说:
“  大兔子病了,二兔子瞧。三兔子买药,四兔子熬。
    五兔子一去不回来,      四兔子发财乐开怀。
   五兔子死了,兔子们笑了。  ”
    这首奇怪的小歌谣,让大家感到不自然。
     “睡觉前说这么怪诞的东西会做噩梦的!”突然平克顿笑着打破了短暂的沉闷气氛。
     ……
    “阴谋的味道……”之后,平克顿私下对我说。
     “此话怎讲?”
     “那首兔子歌谣,是由古老的童谣改编的。原版是这样的——
            大兔子病了,二兔子瞧。 三兔子买药,四兔子熬。
            五兔子死了,六兔子抬。 七兔子挖坑,八兔子埋。
            九兔子坐在地上哭起来,十兔子问九兔子为什么哭?
            九兔子说,五兔子一去不回来!   ”
      虽然确实觉着古怪,但我尽量不往坏处想,便说: “平克顿,你多虑了吧,好好的休假你就别多想了。”
       平克顿神色凝重,他说:“总之,我有不好的预感。”


(四) 大兔子病死了
    平克顿的预感应验了,就在第二天早上。
    上午将近8:30,我们全都起来了,除了班迪·史内克。早餐时间都快过了,依然没见他的人影。史内克的同伴斯莱·福克斯开始觉得奇怪,吩咐旅舍老板去史内克的房间看看。
    不一会儿,我们看到老拜伦神色紧张慌忙的跑下楼,告知我们说:“奇怪了,史内克先生怎么叫都不应门,房间也锁上了!”
    正当我们一头雾水,只有相互对望的时候,平克顿显得一脸严肃——虽然他平时也不太懂幽默。平克顿命令说:“有备用钥匙吧?去拿!我们去房间看看!”话音刚落,侦探自个儿就径直冲往二楼史内克的房间去。
     老拜伦打开柜台一个上了锁的抽屉,取出一串钥匙。所有客房的后备钥匙都在那里了。当我们打开房间,只见班迪·史内克的尸体。大家顿时不知所措。    “我们…我们该叫救护车吗?”我嘟囔了一句。
    “不需要了,”平克顿叹了口气,“已经死了,还是叫警察吧。”
    老拜伦叫他的儿子下楼去报警。可明显科沃德吓呆了,他傻站着,惹得他父亲厉声训斥。失魂的科沃德这才回过神来缩头缩脑的跑下楼。
     班迪·史内克穿着睡衣,倒在床附近,床上的被子有一部分落到地上了。尸体旁边有一大滩恶心的呕吐物,看来死前曾痛苦的吐过。平克顿四周查看房间,没什么异常,窗户是关上的,也没找到绳索摩擦的痕迹。然而最值得注意的是,史内克的房间钥匙四平八稳地放在桌子上。
     平克顿掀起死者的衣服检查,发现尸体身上有些皮疹。在一旁的怀斯问道:“怎么样了?”
      平克顿的声音和语调让我觉得他更像是在自言自语:“皮肤干燥,甚至有失水现象,面色青黑……”
      “嗯?这不是胃炎的症状么?”说话的是普尔·兰姆。
     这时,福克斯有点诧异:“什么?不会吧?班迪还真是胃炎患者。可是他昨天还活蹦乱跳的!”
     我弱弱的问:“可是,胃炎会死人吗?”
     “急性胃炎严重起来可能会引起休克,甚至会有性命危险。” 平克顿的目光依旧在尸体上。
     就在这个时候,科沃德匆忙的跑上来,大叫道:“不好!电话线被切断了!”
     “什么?!” 包括平克顿,我们异口同声,感到惊讶。
     科沃德哆哆嗦嗦的说:“没错。那个…这里的电话也只有一台。现在怎么办……”
     “移动电话!”声音也不知是谁发出的。可法兰克·拜伦失望的说:“不行的,这里是郊外,手机打不通。”
     突然,平克顿二话不说,拔腿就往外面跑。众人还不知怎么回事,但还是一同紧跟着我的朋友。
     平克顿领着大家来到桥头的地方,结果发现,我们来时穿过的木桥被毁坏了。
      我听到平克顿低声说,带着讶异的语气,“暴风雪山庄……”


(五) 二兔子上吊
     如今,大家都惊慌了。平克顿冷静的说:“显然,有人杀了班迪·史内克,并且阻止我们与外界联系。”
     “我们要被困在这里!不行,我要离开!”大家纷纷响起这样的呼声。可法兰克·拜伦告诉我们:“离开的话现在只能走西面的山路下山。不过那条山路没有修,泥泞不堪,崎岖不平,而且杂草丛生,曲折难行。坡道多而陡。下山后还要兜更远的路才可能遇到半个人影。”
      之后,大家不欢而散。平克顿问我:“你怎么看这个案子?”
      我想了一下,说: “我觉得问题是: 凶手杀人后锁门离开,是怎么把钥匙放回房间里桌面上的?要知道,旅舍的客房配套都一样,房间都是需要钥匙才能上锁的。”
      “一语中的。” 平克顿似乎在赞赏,可语气一如往常没多少感情,只有冰块似的冷静,“目前关键在于密室,不过已经有些想法了。”
      过后,平克顿冷峻的说:“我觉得事件还没完。”

      果然,平克顿的预言又被证实了。中午12点半以后是午休时间,大家都呆在自己房间里。当大家陆续起来后,等到下午3点左右,才察觉只有斯莱·福克斯没有现身。我们不禁觉着不妙,遂到福克斯的房间去。只见门未锁,推门一看,斯莱·福克斯上吊死了。
     这次假期真不是滋味。这已是我们第二次受到惊吓了。站在前面的我连忙跑进房间,双手抱住福克斯的尸体尽量往上抬。可是这个胖子对我来说太重了,根本纹丝不动。我只得作罢,回过头来向大家无奈的耸耸肩。
     “来个人去帮把手!”平克顿被挤在人群中间,只好站在门口厉声发出指挥。我朋友的声音把站在前面的科沃德吓了一跳。回过神,科沃德唯唯诺诺的去把尸体抱了下来。
      大家走进房间,四处查看。死者光着脚丫,那根麻绳高高挂在木头做的房梁上,绳圈下的椅子表面整洁干净。
      怀斯先生发现了一封遗书,上面写着:
             班迪·史内克是我杀的。他掌握了我的一些秘密并且想要挟我。
             被迫之下我只得下狠手了。我约他来这个地方然后杀掉他。
             木桥和电话线都是我弄坏的。但是在这之后恐怕是要暴露了。
             一直担心受怕,我思来想去只有就此以死谢罪。

      老拜伦畏惧的说:“真可怕!都已经多年没发生过这种事了!”
      科沃德靠着墙,呆在一边,没有说一句话,脸上的表情惊恐万状。
      平克顿蹲在福克斯的尸体旁,进行检查。
      “嗯,脖子上有勒痕,却没有抓痕。” 一阵声音从平克顿背后传来。平克顿回头,原来是普尔·兰姆。兰姆先生继续说:“应该是自杀。”
      平克顿笑道:“哦,挺有见解的嘛。”
      随后,平克顿环顾四周,最后抬头盯着头顶上的横木屋梁,上面的绳子还没解下来。平克顿问:“有梯子吗?我要看看上面。” 老拜伦告诉我们工具房有个人字梯。
      在工具房前。
      我看到工具房的门大开,便问:“这门没锁的吗?”
     “修理用的工具全在里面了,要是每次锁上门多麻烦!” 旅舍老板回答道。
      平克顿岔开话题问:“这前面东边的路通往哪里的?”
       “尽头是个死胡同。只不过前面有个简陋的小木屋,我用作额外的睡房。那个木屋里头有条捷径通向湖边。有时候我在湖边吹风或钓鱼以后懒得走远路就从捷径回去。有时甚至干脆在小木屋休息一晚。”
      大家不约而同的说:“这么说有暗道?” 法兰克·拜伦点点头。
     平克顿说:“你在这里一定很享受吧。”
     闲聊过后,我们进入工具房。工具房里放着大大小小的箱子,堆满了大件小件的工具,如铁锤、扳手、车轮子、滑轮、螺丝刀、塑料水管、铁钉铁丝等等。直立在里面的梯子很明显,无需细找。平克顿扛着梯子返回案发现场。


(六) 另有蹊跷
     平克顿爬上人字梯,查看了屋梁,嘴里自言自语的念道:“奇怪,这里还有一道较浅的磨痕。”
     之后,平克顿走下来,收起梯子。怀斯问他:“怎么样,发现什么了吗?”
     平克顿回答道:“除了绑在上面的绳子留下的痕迹以外,屋梁上还有一道痕迹,看样子似乎也是绳子造成的。”
     我疑惑的问:“两道绳子的痕迹吗?这是怎么回事?”平克顿没有答话,沉默不语,若有所思。
     后来,平克顿脱下鞋子站到椅子上,摆弄了一番绳子,然后只见他忽然把自己的头伸进绳圈里。平克顿那古怪的行为让人觉得搞笑,我懵了,只是呆呆的望着他。事实上,其他人也用奇怪的眼神看着这位侦探。
     平克顿却不以为意,居然还吐了根舌头,故意冲着我们扮鬼脸。我愣了一下,因为向来一本正经的平克顿和这样的冷幽默显得有点不协调。
      怀斯先生被逗笑了:“哈哈,侦探先生你要是改行可以考虑杂技团。”
      见自己的小玩笑得到反响,平克顿便从椅子上下来,穿回鞋子。我注意到我的朋友嘴角微微上扬,肯定是偷笑。不过平克顿很快板起他一本正经的模样,对我们说:“各位认为这是自杀吗?”
     虽然意见多少有些出入,但理所当然的,大家一致认同斯莱·福克斯畏罪自杀的说法。我问道:“你觉得福克斯是被谋杀的吗?”
      “毫无疑问。”平克顿解释说,“一个人凡是在上吊自杀时,很自然会把绳圈绑在与自己头部相差不远的高度。我自己身高约有170CM以上,如你们方才所见,垫上椅子我是刚好可以把头轻松地伸进绳圈里。也就是说这根绳子打的绳套距地面有2米以上。可是斯莱·福克斯只有160CM左右的个头,就算站在椅子上,甚至踮起脚尖,对他来说,这个绳圈还是难以套到他脖子上,有接近10CM的差距。”
     平克顿停了一下,总结道:“换句话说,这不是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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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评分
+20 英镑 +5 原创度 +2
  • 7: 原创奖励
| 楼主| 发表于 2016-7-19 04: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Pallas丶hz8773 于 2016-7-19 16:06 编辑
(七) 力排众议
      平克顿的断言意味着凶手还在暗处。大家又一次感到担忧。
      怀斯说:“你的意思是,绳圈是凶手绑的,然后用来把福克斯吊死?”
      平克顿点点头:“而且凶手是个高个子。”
      “这就认为凶手是高个头也太随意了,”说话的是普尔·兰姆,“只是这张椅子不够高而已。如果凶手是个矮子,将更高的物件用来垫脚——房间的桌子就有60多CM。 这么一来矮个子的凶手也能把绳子绑到2米的高度。”兰姆先生说话的同时,貌似别有用意的看向我。
      平克顿反驳:“那凶手为什么将桌子搬回原处后又在尸体下放张椅子?”
       “凶手要制造自杀假象,而自杀的人通常会用椅子而非桌子来垫脚。” 兰姆先生似乎强行想自圆其说。
       平克顿不屑的驳斥:“胡扯!倘若凶手生的矮小,那不如找条更长的绳索。何况从桌脚附近的灰尘分布状况来看,这桌子根本没移动过。”
       平克顿叹了口气,继续说:“好了。我想现在大家应该都认同: 斯莱·福克斯不是自杀的吧?那么,关于凶手的身高,一个矮子确实也能有办法把绳子吊在高处。比如就利用我身边这把梯子。倘若凶手是个不足170CM的矮个子,那么他为什么特意把绳子绑在连自己都可能够不着的高处?这位矮子凶手是想嫁祸给身高170CM左右的高个子吗?那是不可能的——现场留下的那封伪造的遗书说明凶手本意是想误导大家认为福克斯是自杀的。”
      兰姆先生仍抱有疑问:“那你能解释一下死者颈部的勒痕为什么没有抓痕吗?”
      “非常乐意解答。”平克顿说:“上吊自杀的人因为其自身体重的拉扯下,双手完全无法高举并抓住勒着颈部的绳索,因此即使很难受也无法在脖子上留下抓痕。通常情况下吉川线是初步判定他杀的证据。但是这一次,福克斯只是被下药而昏迷不醒。最后被凶手吊起来,福克斯就死定了。”
      我想到一个疑点,于是提出来:“但是福克斯是个胖子,谁能抱得起他呀!”
      “这个嘛,我希望大家能配合一下……”平克顿提出请求,可我看出他其实并不抱期望。
      果然,这一要求引起了人们的戒心,大家都散开了。
| 楼主| 发表于 2016-7-19 11: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Pallas丶hz8773 于 2016-7-20 03:08 编辑
(八) 平克顿的假设
      之后,我和平克顿讨论过案情。
      “这次的案件很迷离,”平克顿说,“就目前的线索而言任何人都可能作案,却不能断定谁是凶手。”
      我表示怀疑:“不会吧?依照你刚才的分析,可以排除身高远不足170CM的法兰克·拜伦和我吧。而且福克斯是个胖子,应该不是什么人都能随便抱起来的。难道这不能排除一些嫌疑对象?”
      平克顿答道:“人的力气取决于其肌肉的扩张和收缩程度。但是利用一些工具或者干脆几个人合力都能举起体重远超过他们的人。你且不说,至于法兰克·拜伦……”
      我出言打断平克顿:“等一下,你怀疑那个小老头?”
      “原则上我怀疑所有人。”平克顿冷静的说,“拜伦老先生长年独自隐居在这个几乎与世隔离的地方,难以想象他是凶手。可是,他的儿子科沃德,以前正好和两位死者是同校的校友,天知道他们三人以前是否有什么恩怨。假若科沃德因为以前的某些不见光的旧事而被两位死者威胁,他便动了杀机,遂约两位死者到他父亲的海德威旅舍来。当然史内克和福克斯刚开始可能并不知道旅舍的老板是科沃德的父亲。然而,即便老拜伦与世无争,但他爱子心切。总之,科沃德甚至和他父亲同谋杀害史内克和福克斯。”
       平克顿歇了口气,对我说:“这个假设,你觉得怎样?”
       我说:“听上去不无道理,但这纯属推测。何况,要说共谋的可能性,其他人不也一样?”
      “我认为只有拜伦父子才最有可能合谋杀人。倘若是其他人,就更倾向于单独犯案。”
       “为什么?”
       平克顿说:“史内克昨晚唱的那首歌谣,那一定是唱给在座的某位凶手听的。史内克和福克斯掌握了某些把柄,并威胁凶手,才招致灭口。这让人联想到什么——勒索。那么,勒索犯向他们的目标约定时间地点进行交易时,通常情况下每一次勒索,他们的勒索对象只有一人。所以,被敲诈的凶手同样偏向于只有一人。”
       “有道理。”对于平克顿的分析,我表示同意。
       我的朋友叹了口气:“结论是,除了你我二人以外,其他四人都有嫌疑。”
       于是,我们又回到了原点。

       两宗命案把好好的假日搞砸了。拜伦父子郁郁寡欢,他们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怀斯先生和兰姆先生倒是出去外面走了一遭,当然他们是分开去散步的。每个人的心情都糟透了,现在大家宁愿单独行动。冷清的屋子让人沉闷,于是我和平克顿一同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晚上,大家坐在一起闷闷不乐的结束了一顿压抑的晚餐。
      当天夜里,下了一场大雨。
| 楼主| 发表于 2016-7-19 15:4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Pallas丶hz8773 于 2016-7-20 03:18 编辑
(九) 第三幕
     第三天的早上,雨早就停了,可是屋里的气氛沉闷依旧。平克顿、我、法兰克·拜伦,以及威兹德姆·怀斯,聚在一起但没有说话。
    “额…普尔·兰姆和科沃德怎么还不见人……”我低声说了一句,打破了沉寂。
    前两次的事件让大家都有不好的预兆。我们四人相互对视,不声不响却不约而同地直奔普尔·兰姆的房间。不出所料,我们愕然的发现又出事了——房门没锁,兰姆先生死了,还被切下头颅。现场只有躯体,头部却不见踪影。尸体身上还有几处刀伤,普尔·兰姆穿的那件蓝色衬衫被鲜血染得通红。窗户打开着,现场留下大滩血迹。
     这血腥的场面吓得我两脚发软。老拜伦恐惧得目瞪口呆。怀斯挨靠在墙角,神色惊恐。
    “科沃德…去看看科沃德!”突然之间平克顿厉声吼叫,表情异常严肃,比平时冷峻的多。
    大家回过神来,匆忙地到科沃德的房间去。房间也没上锁,可是科沃德并不在里面。只是,在地板上发现了一些血迹……

(十) 最后一幕
    老拜伦对自己儿子的失踪显得着急: “科沃德……他到哪里去了!?不会出事了吧?!”
    我的朋友变得有点焦躁,带着命令的口吻:“快到处找找看!”
     我们四人分头行动。我朝东面走去,一路上却毫无收获,不知不觉就走到路的尽头。那里没路了,旁边只有一间小木屋。我忽然想起先前法兰克·拜伦提及的睡房。我靠近小木屋,想开门进去,可惜门锁上了。于是我透过窗户向里面瞧,殊不知科沃德就倒在小木屋里,一身是血!我吓坏了,急忙拍门,过会儿才又想起门是锁上的。于是我回头到旅舍去找人。
     我一路径直疾跑回去,直到看见正在旅舍附近找人的平克顿我才停下来。我把发现科沃德尸体的事情告知我的朋友。平克顿马上叫唤拜伦老先生。这位父亲当时在旅舍里搜寻。我们急忙地向东面的小木屋赶去。
     在T形分岔路口我们遇到了威兹德姆·怀斯。他原先是去那个现已毁坏的木桥附近寻找的。怀斯对我们说:“断桥那边我看过了,没有找到人……”
      “找到了,快跟上来!”平克顿现在只想赶往东面的小木屋去。
      我们来到小木屋前,老拜伦把门打开。可是,当我们进去后却发现,尸体不见了!我刚才看到的科沃德的尸体,不翼而飞……
      所有人顿时懵了。平克顿问我:“你真的看到科沃德了吗?”
     “当然了!” 我急切的说:“我从窗户看到科沃德就在小木屋里。他卧倒在地,身上那件黄色外套沾满了血……”
     我喘了口气,继续补充道:“可是门锁上了,于是我就回去找你们了。后来的事情…你们都知道。”
     “我儿子在哪里啊?”老拜伦哀叫着。怀斯建议调查一下房间。
     这个小木屋很简陋,里面只有一张床。虽然之前我看到浑身是血的尸体,可木屋里没找到血迹,对此我也很不解。窗户从内部锁上了,而且还有防护栏,经检查防护栏并无松动。平克顿查看了一下门锁。
    平克顿问老拜伦:“这门一直是锁着的吗?”老拜伦点头表示肯定。
     “有三种可能。”平克顿说,“一是你撒谎,木屋里没有尸体。”我的朋友一边说着,一边看着我。这时候,怀斯和老拜伦也对我投以怀疑的目光。我一时蒙冤,刚想辩白但又想到了什么,便平静的问:“那其他可能呢?”
     平克顿的视线落在门锁上,随即又面向我们,解释说:“这是一种老式的单舌木门锁。门一关就会自动上锁,从房间内部一拧把手即可开。只有从外面开门才须用钥匙。”
     大家不清楚其所指为何,而平克顿也不作后续说明。他只是对老拜伦说:“我记得这里有个暗道吧?”
     暗道入口在房间的地板上。进入暗道先是一级级阶梯,下去后是一道小径。小径狭窄,其宽度容量二人不足,一人有余。平克顿打灯领着我们前行,发现路上有血迹!大家来到暗道的尽头,只见有一个没有锁的门。推开门,没想到有一个人头吊在出口——那是科沃德·拜伦的头!
     大家都吓坏了,尤其是法兰克·拜伦。倾刻,我想踏到出口看看,结果被平克顿厉声阻止,“别动!外面没有脚印!”
     暗道的出口外就是湖边,湖滩上一个足迹也没有。而科沃德的头部被吊在出口处,他的躯体却不见了……
| 楼主| 发表于 2016-7-19 15:5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Pallas丶hz8773 于 2016-7-19 16:00 编辑
挑战读者
      这应该是记录过的篇幅最长的故事了吧。在此,一贯的“挑战读者”参上。此文虽长,但我相信谜题还是不算难的。即便如此,但本人还是想坚持这种传统。那么,班迪·史内克被发现于自己房间里,而且那是密室;后来与之同行的斯莱·福克斯又被吊死;来到这里的第三天,另一名旅客普尔·兰姆和海德威旅舍老板的儿子科沃德·拜伦也死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至此威特·平克顿侦探已经知道真相了。聪明的读者们甚至在更早以前就可能得出答案了。   Enjoy Reading.
                                                             —— Gen C.
| 发表于 2016-7-19 18:26:42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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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7-19 18:31:20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突然发现自己原来有两个帐号,楼上也是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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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评分
英镑 -10
| 发表于 2016-7-19 19: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是无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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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7-19 23:06:1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了,那个地方写着附图的,但是我没看到图。。。
还是只有我看不到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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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7-19 23:11:28 | 发自安卓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已阅。根据无头尸的套路(参照横沟老爷子《黑猫酒店》中的无头尸讲义),似乎是“死去”的普洱先生为诈死,真正的无头尸是儿子科沃德。也即科沃德被普洱杀死后切下头颅,换装,随后普洱在密道口布置好科沃德的头颅,换上科沃德的衣服在木屋中假扮尸体。因为文中“我”是以衣着判断尸体是科沃德的(另外当时在众人的头脑中唯一一个失踪的人就是他,只要找到个人就会判断是科沃德,辨识力一定程度上受到混淆)。
在“我”离开后,屋里的普洱迅速离开,因为门关上即可锁上,此处不再需要制造密室。同样解释了血迹的消失问题。
前面部分感觉叙述容易令人误解,也没有头绪。且期待lz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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