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 发表于 2021-11-13 23:23:56 | 2021-11-13 23:25编辑
第三篇.
1.梓欣和小茜在2点就开始在猫,则梓欣有不在场证明,排除嫌疑;
2.雨萱点了螃蟹煲,如果吃了酒鬼花生和薯片的话,会在短时间内有高饱腹感,不会去再点看,况且蟹煲比酒鬼花生好吃多了;
3.酒鬼花生的包装是没有易撕口,需要小刀之类的锋利东西割,而且梓悦弄到了手,应该是在吃花生时弄到的。
        所以犯人就是梓悦。
匿名
| 发表于 2021-11-13 23:28:16 | 2021-11-14 00:25编辑
一、探长日记11狗尾续貂
凶手为儿子张资。
第一刀本身是致命伤,再加上毒药瞬发致死,可判断中毒和中第一刀是同时发生的,即死者是中带毒的刀后当场死亡。
死者死亡时间在2:30以后,期间只有李喜和张资离开过书房(杨逸2分钟厕所是在发现尸体时,而且时间太短,不算)。如果李喜3:05拿到水果刀证词可信,则凶手只能是张资。李喜不可能行凶,分析见后文。
考虑到可以根据死者的习惯,利用钓鱼线设计全自动机关(后文会详解),凶手并不需要亲自去死者卧室动手杀人。但是,机关运行后,现场一定会留下水果刀等证物,凶手需要在人死后回收。有机会处理现场的只有上厕所用了15分钟的张资。而且在厕所下水道里发现的那一堆作案工具,只有去厕所超时的张资有机会丢弃。

下面说明一下上文提到机关的运行方式。
材料:钓鱼线和胶带。
第一步,做一个“线圈A”(自命名),将钓鱼线剪出一小段,做一个小线圈,打成死结,两头余出一些多余的钓鱼线,再在胶带上打一个小洞,让线圈从小洞中穿出,多余的钓鱼线则粘在胶带上。“线圈A”这种零件,可以粘在任何地方,比如墙壁上,地板上,吊灯上,衣帽架上。细细的钓鱼线,可以从门缝穿进卧室,穿过“线圈A”,在卧室内任意改变方向,想拉到哪里都没问题,可以做到改变钓鱼线的走向和力量作用方向。
机关设计是这样的:
长钓鱼线,在卧室门外固定住(固定方法后面会详解),然后从门外穿进卧室,在门后的门碰上,利用 “线圈A”改变方向,转到吊灯上,再从吊灯上转到衣架上,在衣帽架的一个下钩上打成死结(衣帽架款式,题目上有照片,确实有一部分是下钩状),将衣帽架放斜,用钓鱼线拉住,呈不稳定状态,一旦衣帽架被碰触,就会朝门翻倒,翻倒的时候,钓鱼线会从衣帽架上脱出,从而产生弹性拉力,将一旁做成弩状的水果刀弹出,钓鱼线有一定弹力,但不是很大,所以造成的伤口浅,但刀尖带毒,见血封喉,可以起到杀人作用。水果刀连在长钓鱼线尾端,只要从门外扯到钓鱼线,就能从门缝抽钓鱼线,将凶刀取出。并且,抽刀的同时,把沿路所有的“线圈A”一并扯出去。扯刀出去的时候,刀上带血,所以会在吊灯、天花板上,以及门口产生可疑血迹。尤其拖拽速度较快时,水果刀在地上一路弹跳,会留下像是“抹上去”的痕迹。
此外,作为凶器的水果刀事先用薄胶带缠一圈,毒涂在胶带上。机关杀人出血量较少,抽刀过程中又持续蹭血,刀到凶手手上时,胶带上剩下的血寥寥无几,处理凶刀只需要闭着眼睛撕去刀上的胶带就可以了,晕血的人也可以做到。
这一系列机关只需要在张单不在房间时布置就可以了。在探长到前,所有嫌疑人都有机会。

现在说明一下机关的触发情况:
1.死者一进屋就碰倒衣帽架,触发机关。
张资还是可以一直等到2:45上厕所时处理凶器,任由死者躺在那就行。
2.死者起床,准备出门上班的时候触发机关。
和题目所示实际状况一样。
3.死者没有触发机关
看见死者活着去上班之后,去房间回收凶器即可,杀人未遂,不留痕迹。
结论:机关是否触发、何时触发都无所谓。

补充张资2:45上厕所的意义:
张单1:30睡觉前与探长约定,一小时后见。这个“一小时”说得非常精确(可能是午睡习惯,也因为睡醒要去上班)。张资只需在客厅等待一会(他确实等到了2:45),如果张单2:30后一段时间还没有出现,就能判断机关已经运行,可以去处理凶器。并且,张单有服用安眠药的习惯,服用后意识模糊,钓鱼线又细且透明,进屋时注意不到很正常。
张单起床后要去上班,触碰衣帽架触发机关的可能性很大,机关有机会运行(事实上是否运行也是无所谓的)。

关于其他人的排除:
首先,根据题目,不可能是外人所为,因此嫌疑人只有张资、张习、杨逸、李喜、探长,或者死者自杀。
自杀:张单只想安静退休过平静的生活,退休申请都还没批下来,没有动机自杀。且自杀无法处理凶器。
探长:自进门起,全程在书房,没有布置机关和行凶的机会。
杨逸:全程没有离开书房,最后上厕所也只用了2分钟,完全没有行凶机会。不懂钓鱼,不会设计钓鱼线机关。
张习:2:30后从未离开,没有机会行凶。补充·关于钥匙:
张习是唯一一个有可能自由进出密室的人。钥匙只有死者保管的那串和备用的。死者的钥匙在抽屉深处并未被取出,因此只有备用钥匙能用。放备用钥匙的抽屉是张习去翻的,抽屉是否上锁又不能从外观得知。张习可以提前拿走钥匙,开抽屉时把钥匙放进去再假装取出来。这样她可以自由进出密室,杀人。但是,首先,行凶时间对不上。其次,如果这样操作,她就不会使用钓鱼线和胶带之类的麻烦东西,就不会用刀又用毒,房间内也就不会留下那么多诡异的血迹。
再回忆一下去抽屉找备用钥匙时的情况。因为张习离窗台近,所以李喜才让她去拿钥匙。这个拿钥匙机会,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可以非常合理地争取到。李喜可以主动去拿钥匙。张资和杨逸若提出来要去拿,也不会有太大问题。如果凶手想密室杀人,拿钥匙又不难,争取拿到钥匙才是最直接的做法。嫌疑人中只有张资不会这么做,晕血症不允许他直接进门杀人。因此,他只能拐弯抹角地使用钓鱼线机关。
李喜:没有机会逃过张习拿到钥匙。不懂钓鱼,不能设计钓鱼线机关。
排除李喜后,由于没有共犯,所以她3:05取到水果刀的证词是可信的。
关于对老公尸体捅刀等行为:她是临时起意,灵感来自二十年前的案子,但是当然不会再演一次伤口插刀顶罪,这一步只是模仿之前的案子。她是个善良的后妈,她的行动仍然是为了保护儿子。所以她尽量破坏现场,吸引注意力,扰乱搜查,可能还毁掉了一些钓鱼线拖拽的痕迹。
二十年前因为晕血直接排除女儿,此处却不能再作为张资的挡箭牌。

不下雨时从窗台进出可能性的排除:
2:30~2:55下雨,无脚印和雨具表明此时犯人不可能经过室外。
窗户从里面上锁,如果有人从窗台出去正门回来,做不到在屋外锁窗。
凶手有房门钥匙的可能性已经排除。
如果使用钓鱼线,则不会再特地设计机关锁窗,难度高且没必要。让人以为凶手从窗户逃走对晕血的张资来说只有好处。所以窗应该是死者自己锁上的,与案件手法无关。

关于张资的动机:
他似乎是唯一一个没有动机的人。但是,此人一直以警察为目标。由于晕血,他当然做不了警察,但他仍具有超过常人的正义感。张单对其余几个嫌疑人的迫害就是张资的动机,为了正义杀人。

二、探长之死
凶手是吴凡。

一、关于密室
房门关闭后又用钥匙上锁一圈,唯一的钥匙在屋内,没有方法在屋外锁门后将钥匙送回屋内。因此,房门是探长本人从屋内上锁,死亡时也只有探长一个人在屋内。
监控无可疑,墙壁不能攀爬,可疑排除外人行凶。

二、房内状况
排除发病时手滑导致吃不上药死亡(猫把药带到沙发底下也一样)。探长身上洒了大量咖啡,如果他先泼倒咖啡,试图搬开沙发拿药时留下咖啡手印,体力不支死亡,那么尸体应该会倒在离手印和咖啡近的地方。事实上,尸体在沙发的另一端,因此排除此种情况。
所以,推测是外人到探长家拜访的时候,故意搬动沙发藏起了探长的药(地面灰尘异常指向沙发搬动过),探长发心脏病前对药的位置不知情。犯人手印带咖啡,指向藏药时间在探长打翻咖啡后。
药的旁边有碎瓷片,一套三国杀纪念瓷杯少了一只“周瑜”,现场又没发现其他瓷杯有损坏。因此,碎瓷片来自“周瑜”杯子,这只杯子被凶手带离了现场。

如此,大致可以还原案件过程。
犯人来拜访探长,对探长提出各种要求,要钱或是要探长的三国杀纪念杯。探长此时灵感不错,急着创作探11,直接下了逐客令。犯人不满,双方在厨房门口、沙发旁边起了争执,打翻了咖啡,弄得探长浑身都是,沙发上有不少。探长有极强的创作灵感,不想被打扰,一生气把自己的喝水杯(后来掉在地上那只)砸在桌子上,留下凹痕。探长果断把“周瑜”杯子给犯人,叫他收下赶紧走,争吵时碰坏“周瑜”杯,碎瓷片滑入沙发底。(也有可能是吴凡悄悄拿走“周瑜”杯。三国杀套杯在冰箱旁。冰箱里有可乐,探长喜欢喝咖啡,可乐应该是平时招待吴凡用的。吴凡自己去拿可乐时想要杯子,偷偷拿走,和探长争执时略有损坏,也可行。)犯人吃瘪,十分不快,打算捉弄探长,于是偷了药,拖动沙发(留下咖啡手印),把探长的心脏病药丢到底下,然后离开。
见人走了,探长不想再被打扰,用钥匙再锁了一次门,钥匙随手一丢(可能在桌上,发病挣扎时掉在旁边地上),开始沉浸式创作。
屋里的杂志书籍到处乱堆,可见探长平时就不爱收拾。加上两年来好不容易有了探11的灵感,所以他不管一片狼藉的咖啡,直接开始创作。他用电击枪做实验,留下衣服上的焦黑印,导致心脏病发作。(建议警察进一步调查电击枪,如果参数格外异常,则可怀疑物理学教授蓝曦,但他充其量只是想捉弄探长。探长心脏病是长期病,犯病吃药即可解决,一般不会因为犯病而死亡,故没有杀人的意图。)探长找不到药,在书桌附近倒地身亡。倒地才看到药在沙发下面,故死时手伸向沙发方向。
最大嫌疑人就是吴凡。
吴凡自称“肥宅”,常上网,故最可能对网上游戏周边的价值有所了解。探长虽然拥有“东吴四英杰”,但未必知道值多少钱。吴凡有可能对三国杀杯子感兴趣。他“识货”,又恰好缺钱,且因比赛奖金之事,他认为探长欠他钱。
探长之死发生在凶手走后,吴凡看直播的记录不是不在场证明。
警察应该调查咖啡手印的指纹(应该是吴凡的),寻找“周瑜”杯子的下落,(应该在吴凡手上,而且其破损的地方,可以跟现场的瓷片相呼应),可作为决定性证据。(这也是警方尽快提取证据的原因,如果吴凡得知瓷片的事 ,可能会将“周瑜”丢弃。)

其他两名嫌疑人:
林虎用红色马克笔圈住的是今天的日期,但探长之死是昨晚的事,这个圈与本案无关。
林虎被称为“虎神”,道上的人,杀伐果断,多半也不会做藏探长的药这种小动作。
如果林虎知道探长死了,就不会如此嚣张地在房间里组装手枪。所以,林虎基本可排除。
蓝曦有行凶动机和机会,但是上述案情明显不符合蓝曦的人设,吴凡嫌疑大得多。即使蓝曦对电击枪动过手脚,蓝曦和吴凡各干各的导致探长死,也不能算合谋,(且如果蓝曦对电击枪动手脚,目的是要整治探长,而不是要他的命),符合题意。

综上,基本锁定凶手为吴凡。警察应该立即取证,查咖啡手印的指纹,寻找“周瑜”杯子,再查查电击枪有无可疑。

三、三畏书屋
偷拿零食的人是章梓悦。
首先,电子钟显示了案发时间——2:10。由于作者章三是中午1:10要求三位萝莉练字的,《兰亭集序》的练字视频能让章三有“一个多小时清闲”,所以三个小孩之中必有一人案发时仍在练字。然而,二号萝莉梓悦右手受伤“包扎成一个足球了”(不考虑左撇子可能性),三号萝莉梓欣2:10还在外出,所以根据署名只有一个“立”字,且字帖是繁体字,可推断练字的是对繁体字最感兴趣的龙雨萱,“龍”的繁体字写法开头是“立”。
其次,三号萝莉梓欣在下午两点左右在大街上遇到了请假买东西的小茜,案发时间是下午2:10,此时梓欣不在三畏书屋。加上梓欣对花生过敏,所以梓欣不可能吃了花生。
最后,排除了雨萱和梓欣,只剩下二号萝莉梓悦有作案时间。推测梓悦在下午2:10偷走零食,吃完后将包装袋藏在“距离书屋不远的小山上”小新的狗屋里。或者,小新跑走后回了三畏书屋,梓悦将尚未吃完的零食(含包装袋)给了小新,小新将其叼回狗屋享用,因此包装袋在狗屋被发现。
匿名
| 发表于 2021-11-13 23:42:02 | 2021-11-14 19:13编辑
一.狗尾续貂
解谜篇
原文细节部分用蓝字表示
重点推论为红字表示

合上日记本...“然后呢探长?这个案子后来怎么样了?”
“然后?然后当然是光明击败黑暗,正义打败邪恶咯。”探长开玩笑似的回答着,顺便沏着一壶铁观音。
“不是?咱能不能说重点?给我们讲讲您当时的推理呗?”
“好好好...”

“先和你们说一说死者是如何被害的吧。”
探:根据现场勘查,死者身上一共有两处刀伤,虽然第二处刀伤深,但当时他已经咽气了;而真正致死的第一处刀伤,伤口很浅,并且从伤口渗进去了剧毒。首先要考虑,凶手为什么要用毒这种杀人方式?明明直接用刀杀人更加直截了当,却走了个弯路?实际上凶手不是不想用刀直接刺杀,而是因为某个目的做不到,所以才用的毒。

我:是因为密室么?

探:没错,但还有其他的目的,听我继续往下说。根据现场留下的诡异的血迹,吊灯,天花板,以及衣架的上面,底座,还有四分之一巴掌大的血迹,靠近门口的类似于涂抹状的血迹。结合死者身上的刀伤,以及死者的的死亡位置来看,我更加确定了心里的想法。这是一个精妙的机关,就算是人在外面,也可以轻松地杀人。还记得那把凶器水果刀么,它的刀柄处有一个圆环,从厕所下水道找到的证物来看。凶手首先用钓鱼线系在毒刀的尾部,接着把系着毒刀一端的钓鱼线挂在吊灯上,另一端钓鱼线经过衣架,从门缝拉出门口,最后用胶带固定好门外的钓鱼线,防止毒刀掉落。死者由于午睡吃了安眠药睡得很死,凶手把他挪到了毒刀的正下方就完成了。案发时,凶手可以从门外撕下固定钓鱼线的胶带,毒刀自由落体,没有其他的外力所以伤口很浅,但足以致命,完后只需要在门外拉钓鱼线就可以回收凶器毒刀。


我:那现场奇怪的血迹是因为,毒刀沾上了血迹,所以回收的时候血液被甩到吊灯和天花板上,紧接着再垂到衣架下面往上拉,又留下了四分之一巴掌大的滴落血迹,也导致衣架上下沾到了血迹。但是因为拉的快了,或者是因为衣架本身就不稳,所以毒刀把衣架也带倒了,最后把毒刀从门缝下拖出来,也留下了涂抹状的血迹。

探:没错,说对了

我:等等等等,所以说,为什么要做这么复杂的机关呢?

探:这也是我接下来准备说的,也就是密室问题。密室的钥匙一共有两把,一把在密室内的床头柜的最下层,这一把没有问题,问题出在书房抽屉的那把钥匙上。还记得我在日记里的描写么,书房的抽屉只看表面是看不出来锁没锁的,所以说到去抽屉里找钥匙的时候,那个人的反常举动引起了我的注意。张习当时直接默认为抽屉是锁上的,从窗台上拿了钥匙。实际上窗台上的那把钥匙,就是密室的钥匙。张习假装拿的是抽屉钥匙,并且做了个开锁的假动作给我们看,再假装是从抽屉里找到了密室的钥匙。在开锁的时候左右转钥匙,所以实际上并没开锁,找钥匙全程背对着我们,也用身体挡住了视线,所以看不到她找钥匙的细节。全程只有张习接近过窗台,只有她可以趁关窗的时候顺手放好密室的钥匙,也只有她能做到这个偷梁换柱的计划。

我:您的意思是,张习在02:30来到书房之前设计了那个杀人机关,并且制造了密室的诡计。但是死亡时间推断是在02:30到03:30,这段时间张习可是连书房的门都没出去过啊,怎么可能触发机关呢?

探:我可没有说过杀人机关是张习触发的。在案发时间,单独行动的有两个人,02:45到03:00期间张资上了一趟厕所,紧接着03:00到03:10李喜以切水果的理由出去了一趟。考虑到回收刀具的时候上面一定会有血迹,但张资有晕血症,并且他没有任何杀人动机,触发机关的人不是张资。那么剩下的唯一可能就是真相:是李喜触发的机关杀人。现在理解了么?

我:我懂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整件案子的经过是这样的:

张习写了一封匿名信给李喜,信上面大致写着:“我知道你一直想要找机会杀掉张单,我可以帮你设计一个杀掉他的机关和密室,你只需要按我说的做,以那些木头警察是不可能破案的。你不需要在意我是谁,记住,下午02:30之后,去他的卧室,门的下面有用胶带粘住的钓鱼线,把胶带扯掉钓鱼线会被拉进去,不动了之后把钓鱼线拉出来就可以了,别忘了在这之后把钓鱼线和胶带扔进马桶里。”因为李喜为人实诚,不太会质疑别人,所以对于信上面说的计划深信不疑。
而张习则提前把带有毒药的胶囊也扔进了马桶里,为的就是让警方一起发现毒药,胶带,钓鱼线这三样证据,从而让警方误以为杀人者和机关的制造者是同一人,而且凭借着铁一样的不在场证明,既可以摆脱自己的嫌疑,也可以借此扰乱警方的视线。
张习在02:30之前按照计划设计了杀人机关,以及密室。接下来发生的事大家也都心知肚明了,李喜在三点出去实施了信上的计划。直到三点半之后尸体被发现。

探:总结的不错,但漏了一些,这起案子还是有小意外发生的,而且十分的有趣。
     ① 张习两点半这个时间可不是什么随便订的,两点半是下雨的时间,既可以让在场的人牢记当时的时间印象。也能让去窗边关窗(偷偷把钥匙放在窗台)显得合理,因为正常抽屉钥匙一直都是放在窗台上的,凶手也必须这么做,防止被看出破绽。
     ②实际上,李喜书房里的时候就注意到了,窗台上钥匙的不对劲,作为这个家里的女主人,恐怕看一眼就能分辨的出来那是卧室的钥匙。所以当时大家知道门锁了之后,她一直盯着窗台上的钥匙看。也正是因为这样,李喜也明白了给自己写信的那个神秘人,也就是去主动拿钥匙的张习。这时候李喜突然想到了张单给家里人吹嘘无数次的那个案件,案件里的母亲为了顶罪刺尸体,破坏现场。于是李喜计上心头,为了假装自己不是凶手,而是掩饰某个人。仿照上次的案子,故意刺向了尸体,破坏现场。
最后,我们在家中的某个角落搜出来了那封还未来得及销毁的信件,经过严密的取证也证明了张习的的犯罪。






二.探长之死
解谜篇
原文细节部分用蓝字表示
重点推论为红字表示

小埋和沙警长火速赶到了现场,“十二点四十五,希望还来得及······”
小埋下了车拉着沙警长就直奔垃圾点跑了过去,“老沙快过来帮忙!帮我找一下那三个嫌疑人昨天丢的垃圾,幸亏还没有被清理走,要不然可就麻烦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的意思是,他们三人扔的垃圾里面藏着重要的证据?”
“没错,陈探长的死亡绝对不是什么意外,而是赤裸裸的蓄意谋杀。”两人边翻着垃圾,小埋边和沙警长解释起来。

“果然在这里,找到证据了。”
沙警长靠近看了一眼,“这是陶瓷杯子的碎片?”
“没错,勉强还可以看的出来杯底似乎刻着公瑾二字,这是很新的瓷杯。如果我推理的没错话,扔这包垃圾的人就是杀人犯——蓝曦”

还记得现场厨房里的那套东吴四杰陶瓷杯么?这就是少了的那一个。
“公瑾···啊!原来是周瑜啊,我知道我知道,快和我讲讲他的犯案过程。”
“嘶~你这反应有点慢啊,恐怕四大名著都没读全。”
小埋一脸鄙夷的表情,接着说道“蓝曦和死者本来就是老相识,随便用什么聊天之类的借口就可以进入现场,现场的大厅沙发背面,靠近厨房门口的位置有大量的咖啡渍,并且在死者身穿的衣物上也检测到了咖啡。并且沙发后面的灰尘很少,可以推测出凶手曾经打扫过沙发后面的地板,也就是我们现在找到的咖啡杯的碎片不过很巧的是有一块瓷片滑到了沙发下面。综上所述死者家里有客人来做客,所以死者去厨房给客人泡咖啡。但他不知道的是这位客人马上就会要了他的命,死者端着咖啡从厨房出来的时候就被电击了,因为心脏本身就有问题,受到刺激直接倒地,咖啡撒的到处都是,杯子也摔得满地的碎片,陈探长费力的掏出身上的心脏病药,但被旁边的凶手一脚踢到了沙发下面。陈探长用着浑身最后的力气想推开沙发拿药,但体力已经不允许了······所以现场沙发下面的右手咖啡手印就是陈探长留下的,根据办公桌右侧放水杯的凹痕,也能推断出探长是个右撇子。

凶手打扫了现场的陶瓷碎片,擦掉了地上的咖啡,但衣物上和沙发上的就无法清理了,然后把死者的尸体挪到了办公桌旁边,凶手知道死者曾经写过的《探长日记》系列,于是假装死者的文笔,写出来利用电击让人心脏病的《探长日记11》,再把电击枪放在桌子上,用来伪装死者的意外死亡。但凶手似乎不知道一点,陈探长平常可没有随手关门的习惯,家里面的门从来都是大敞而开,但凶手在打扫地面的时候顺手把厨房的门关上了。哎,到处都是破绽的犯罪······”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那现场的密室又是怎么做到的呢?”
“这个就更简单了,凶手处理好现场之后,就直接用死者的钥匙出门,再用钥匙把门反锁就好了,甚至还锁了两圈。”
“可钥匙明明就在密室里啊,难不成凶手还会魔法?”
“笨,现场的钥匙下面是湿的没错吧。
“可你不是说是因为猫打翻了水杯才这样的么?”
“那是逗你的,明明厕所的门没关,猫渴了的话也不会去喝桌子上的水。打翻水杯的正是凶手本人,为的是掩饰某种痕迹——藏木于林。凶手利用了钓鱼线,把钓鱼线的一端冻上了一个冰块,从楼上的403房间开窗把冰块垂下来,凶手再回到303到窗口把冰块放在死者的右手边,凶手故意打翻了水杯,用来掩饰冰块融化的水迹,然后拿钥匙离开303锁门,回到403房通过钥匙上面的小孔顺着钓鱼线把钥匙送下去,最后只需要等到冰块彻底融化,把钓鱼线抽回去密室就完成了。


“竟然还可以这样,不愧是你啊,埋”
“少废话,别忘了我的章鱼丸子!!!”
“好好好,保证让你你吃到饱。”
旁边扔垃圾的大妈满脸嫌弃的看着蹲在垃圾堆旁边谈笑风生的两人。






三.三畏书屋
解谜篇

原文细节部分用蓝字表示
重点推论为红字表示

我知道了,偷花生的凶手就是你!章梓欣
这位小萝莉似乎还没有反应过来,为什么自己会败露的这么快。
“凭什么,你有证据吗?而且我对花生过敏,我怎么可能偷吃花生?”
“我只说了偷花生的人是你,可没说是你吃的花生。”我一脸得意的说道。
龙雨萱是一个很挑食的人,之前我就知道,她并不喜欢吃花生,所以花生不会是雨萱吃的。
梓欣和梓悅同为亲姐妹,既然梓欣对花生是过敏体质,那么梓悅应该不例外也过敏,你们两个也没有吃花生。
所以花生确实是小狗吃的!
我真是服了,好不容易整点你们霍霍不了的零食,最后还是惨遭毒手。”
“那时间怎么解释?你那个钟明明显示的02:10,我这个时候可是有小茜的不在场证明的。”
“是我的问题,那个钟表的款式十分的特殊,特殊到我仓促之下竟然没分清上下。”说罢我把时钟翻了一下,02:10变成了01:20
“我在01:10左右就睡着了,凶手在01:20就对我的花生下手了。首先,酒鬼花生的包装上,是没有易撕口的,凭小孩子的力气蛮力撕开是不可能的,所以一定会借助架子上的剪刀,由此也可以推断出来酒鬼花生包装是在家里被打开的。首先排除了雨萱,她几乎写完了兰亭集序,只有十分钟,虽然名字没有写全,但只有雨萱最喜欢繁体字,繁体的‘龙’就是从‘立’开始写的,雨萱根本没有时间犯案;

其次,排除梓悅,她的右手有伤,一手拿着包装一手拿剪刀也是做不到的,更何况还有爬上橱柜这种高难度动作;所以偷花生的人只有可能是梓欣。
梓欣这时羞愧的低了头,“没错,是我干的,01:10的时候你睡着了,雨萱在认真的写兰亭集序,我打算去和小新玩来着,但一开门它直接跑了出去,我想到了可能是狗狗饿了,于是进行爬上橱柜拿走了薯片和花生,摔坏了闹钟,那时候是01:20,然后用剪刀剪开了花生包装,薯片不需要剪刀,一般都也挺好撕的。因为我自己对花生过敏,所以吃不了花生。小新饿了,为了找它我把花生一粒一粒的洒在路上,直到狗窝,花生都撒光了。自己顺便吃掉了薯片 ,顺手就把空包装扔在那里了,后来的事你们也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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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发表于 2021-11-14 00:23:58 | 2021-11-14 16:29编辑
第一题:
首先,死者不可能是自杀,死者没有任何自杀的理由,而且他的死因是中毒,在被刀刺中时瞬时死亡,没有空余时间去做更多的布置
接着,张习没有杀人动机,行凶时间是大概2:30到3:05,她是从2:30便和众人呆在一起,没有时间作案。
而杨逸也是一样,他从刚开始就与我一直呆在一起,直到3:30才去乘着上厕所去找死者,但不到两分钟就回来了,所以也没有时间去作案。而且他对钓鱼一窍不通,不可能利用钓鱼线来作案。
李喜虽然在看到死者死亡的现场时上去按照伤口处补了一刀,但按照时间来看,她在3:00前都没有时间作案,而且她是在3:05才打开橱柜找到水果刀的,与预计作案时间对不上。虽然死者有规划要把一些固定资产留给儿子和女儿,但李喜为人比较实诚,对儿子和女儿都还算好,不太可能因此便动了杀心。同时,她也对钓鱼一窍不通,所以可以排除她作案的可能性。因此,她补刀的原因应该是为了保护凶手
张资的确没有不在场证明,首先他说的他从厕所里出来时雨已经停了,但有可能他说的那个时间是他杀害死者后回到厕所处理完证据的时间。死者处在的是一个密室,钥匙只有两把,一把在死者身上,另一把在书房内,也就是在大家眼前,而且钥匙拿出来时是经过了女儿和儿子的手中,不可能存在有人把钥匙揣在自己身上,在拿钥匙时假装是从里面拿出来的,所以凶手并没有进到密室中。
张资提前在房间里布置好机关,将钓鱼线缠过衣帽架的挂钩和底座,还有吊灯(吊灯是为了能刺到死者)。作案时,张资先将沾了毒药的水果刀绑在线上,然后拉着线的另一边,敲门叫醒死者,在死者去衣帽架穿衣服时,拉动线,使得水果刀顺着线的方向冲向死者,当刀刺到死者时,死者因中毒立即死亡,他的血就溅到了衣帽架上,也因为是由线牵动的原因,刀的速度并不是很快,所以伤口并不深,衣帽架也因此被拉倒。当刀穿过吊灯时,岛上的一些血迹也沾到了吊灯和天花板,最后刀被张资拉回了手上,因为刀是拉回手上的,所以门到死亡地点的血迹会不太自然。虽然张资晕血,但他并没有直接看到死者死亡流血的现场,所以他并不会受太多影响,而他看到手中沾血的水果刀时,因为有血,他并没有很好的处理刀上的血迹便放回了橱柜。当李喜来到厨房看到水果刀时,看到了上面没有清理完全的血迹,明白了张资刚刚做了什么,便帮他处理好血迹,为了不被检测出来刀上之前有过血迹,她选择在看到死者那一刻把刀捅向死者,以此掩盖之前的血迹,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李喜要补上一刀。
而为什么张资要杀害父亲,大概是因为张资一直说要报考警察,但从没积极行动过。全家也都知道他吹牛的毛病。而死者本就是喜欢抓住一个点絮絮叨叨的,在见到我的时候就有体现过,和我聊天时也会扯到杨逸之前的失误,所以有可能死者之前一直在念叨儿子一直说要报考警察,却不做出实际行动,儿子渐渐无法忍受,便动了杀心。张资一开始拉住我让我讲故事,应该是为了拖住我,不让我打扰他的行动。
第二题:
首先探长应该不是因为过劳引发心脏病发作吃不上药而死,心脏病药的位置位于远离书桌的沙发那侧底下,一般心脏病患者都会随身或者把药放在离自己近的地方,例如他工作的书桌,但药却是在沙发底下找到,而且死者死亡的时候身体的朝向也不是指向药的位置,不像是因为手滑没拿住药。若是手滑没拿住药,身子应该会向药滚落的位置倾斜
林虎虽然有对探长的杀人动机,但通过发现他家中有一把正在组装的手枪和日历上画的红圆圈,可以看出林虎是有在今天杀害探长的想法,可他应该是想通过手枪来杀害探长,与探长的死因不符,所以他不是凶手,凶手在他要动手前杀害了探长。
吴凡在案发时间时呆在家里看直播,并且有弹幕和打赏记录证明,所以吴凡并没有作案时间,而且吴凡是经常去探长家中蹭可乐,与沙发上和探长身上的咖啡渍不相符,若是吴凡进入探长家中,探长应该会拿出冰箱中的可乐招待吴凡,而不是咖啡。并且房门是给锁上的,若吴凡杀害了探长,他无法把钥匙留在房中,窗外连猫都无法通过,所以他不可能借助猫来把钥匙带回去。因此吴凡也不是凶手。
接着,蓝曦是探长的校友,而且还帮助过探长查案,所以探长对他并不会有太多的戒心,也会让他进入房间。虽然他们两个有吵架,但根据通话记录来看,他们只是交流了一分钟不到,根本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讲完一件事情。所以,这通电话更有可能是蓝曦跟探长说想去探长那里聊聊,时间才能这么短。
而当蓝曦到访时,探长让他先坐在靠厨房的沙发那边(所以那边的灰尘比较少或者是因为后面探长被拖动时经过了那里),打算去给他倒杯咖啡清醒一下,因为家中没有合适的杯子,便拿了三国杀东吴四英杰限量版周瑜的陶瓷杯子,可蓝曦此时怒火烧昏了头,拿着电击枪在厨房门口等探长出来。探长出来时,蓝曦用电击枪电击了探长(所以探长衣服左胸位置焦黑了一块),探长因为电击引发了心脏病,手中的杯子摔在了地上杯中的咖啡也因此洒到了沙发背部和厨房门口,那个手印便是倒下的时候无意识碰到的,探长的衣服和裤子也因此沾上了大量的咖啡。同时探长身上的心脏病药也滚到了沙发底下,伴随的还有瓷杯摔在地上飞出的瓷片。然后,蓝曦开始处理现场,他将探长的尸体拖到书桌旁,并摆好姿势,伪造探长是因拿不到心脏病药而死的现场。接着,他将周瑜瓷杯和钥匙还有沾了咖啡的白大褂带走,并在外面用钥匙把门锁上。回到自己的房间后,他先用一根线把钥匙放回探长的房间(书桌放水杯的那块窗户是打开的),因为猫看到这种挂在空中的东西会很兴奋,所以猫扑上了书桌,将钥匙弄了下来,同时也把水杯扑倒了,使得钥匙躺在了水里。最后,他把线,周瑜瓷杯和沾了咖啡白大褂装进垃圾袋里,假装去丢垃圾的同时将物证丢掉,所以小埋说要快点取证据,不然这些物证会被垃圾车带走。
综上,凶手是蓝曦。
第三题:
首先,章梓欣不会是偷拿和偷吃花生和薯片的人,因为梓欣之前有吃过花生糖而过敏的症状,所以她不可能会去为了零食而做出偷拿和偷吃的举动。而且闹钟的时间停在了2:10,小茜2:00刚出来就遇到了梓欣,说明此时梓欣并不在家中,可以排除。
而章梓悦也不太可能去偷拿零食,因为她刚从医院里面出来,右手已经包扎起来了,无法拿取物品,而且酒鬼花生并没有易撕口,说明必须得借助外物才能打开,这个外物便是剪刀,可因为梓悦的手受伤,更不可能用剪刀去打开酒鬼花生,所以不会是她偷拿的。
最后,也就剩下了龙雨萱,由那份新的练字本最后署名有个“立”字,可以排除是雨萱写的,所以她是这里唯一一个有着充足时间和手段的人。她看到梓悦把手机偷出来后,便将手机上的红外警报的软件卸载了,接着进入卧室偷拿橱柜里的零食,把闹钟碰到了地上,发现酒鬼花生没有易撕口后,便拿起旁边的剪刀剪开了口子,吃完后就将剩下的包装袋丢到后山,接着回到学习室陪梓悦打王者。同时,吃零食的人可能不止一个,因为下载王者也是需要时间的,并且一个人偷吃的速度应该不太可能在20分钟内吃完,所以吃的人应该是雨萱和梓悦。
所以偷零食的人是龙雨萱。
匿名
| 发表于 2021-11-14 08:57:36
章梓欣偷吃了花生
匿名
| 发表于 2021-11-14 09:35:26 | 2021-11-14 16:15编辑
一.
1.张资没有杀人动机,而且晕血的特性使他无法成为本案的杀人凶手。
2.杨逸在3点30分之前一直在书房内,没有作案时间。
3.张习在2点半进入书房后便没有单独离开过,若是其在进入书房钱杀人,并不能确保一定有机会能够将钥匙放回抽屉中,所以并不是凶手。
4.李喜身为死者的妻子,正如其所说,有着不需要抽屉中的备用钥匙就能进入卧室的方法。并且李喜与其他三人并无较深感情,不存在掩护凶手的可能,那么若其不是凶手,之后捅死者的那刀便完全没有必要。
二.
1.探长收集了小虎的犯罪证据,若是小虎杀人,应将犯罪证据带走,并且小虎自己组装了枪支,并且“日历用红色马克笔在今天的日期上画了一个圈”说明小虎计划今天用组装的枪支对探长下手,所以小虎不是凶手。
2.探长身上没有打斗的痕迹,没有外伤,只有衣服左胸位置焦黑了一块,并且电击枪有使用过的痕迹,表明探长是被电击枪电击后心脏病发作导致死亡,说明此次案件不是预谋杀人。
3.探长衣服和裤子都洒了大量咖啡,说明探长极有可能是在喝咖啡时被袭击,导致咖啡洒在身上;配套的三国杀限量版少了一个,并且在药瓶旁有一块尾指甲大小的小瓷片,沙发的背部、朝厨房门口的部分有大量咖啡的痕迹,接近底部位置还能清晰看到一个五指朝上的右手咖啡手印,说明应该是有一杯咖啡在沙发背后洒了,并且杯子摔坏了,说明当时应该是死者和凶手都在喝咖啡。
4.吴凡经常去探长家蹭可乐,探长家冰箱中还有未开罐的可乐,所以若是吴凡前往探长家中,不应是有两人喝咖啡,凶手应该不是吴凡。
5.所以应该是蓝曦在当天前往探长家中,就舒窕的事与探长交谈,产生争执,咖啡因为洒落,蓝曦最后一气之下拿起探长的电击枪攻击了探长使其心脏病发作,并且把药瓶踢到沙发下,使探长病亡。
三.
1.被偷的零食中有花生,而梓欣对花生过敏,所以不会是梓欣偷的。
2.练字本署名写了一个立字,刚好是章的上面一部分,说明写练字本的是章姓小萝莉中的一个,根据“我”所说,写完字要花一个多小时,开始写字的时间在下午1点10分之后,而梓欣在两点时正在街上,所以不会是她写的,所以是梓悦写的。
3.根据电子钟显示时间可知,“作案时间”是在下午2点10分,此时梓欣正在街上,梓悦正在写练字本,都没有作案时间,所以犯人就是龙雨萱小萝莉。
匿名
| 发表于 2021-11-14 09:56:41
狗尾续貂
凶手是李喜。
在死亡时间出去的,只有李喜和张资。
因为没有共犯,如果投毒者是事先投毒,那李喜的行为也就说不通了。
为了说通只能是李喜是凶手。


探长之死
本案件是蓝曦。
林虎,一个有枪的却又蠢蠢的人,为什么不用枪杀,排除。
剩下两人均有作案嫌疑,若是蓝曦藏匿钥匙的手法是从楼上用绳子类的工具吊下去,吴凡藏匿钥匙的手法是训练猫来移动钥匙。
但,猫爬不了墙,所以吴凡嫌疑排除。
所以凶手是蓝曦。
两人发生争吵推搡,所以摔了一个马克杯。碎片在沙发底下,沙发上有咖啡渍。这时候死者已经倒地,且病发,凶手没有救他,而是在发现他死了之后想要伪造现场。钥匙的处理是关键,要让人感觉是意外,那钥匙要在死者的身边才对,所以凶手把死者拖了过去,因此那块地方地面尤为的干净,用电击枪伪造是左胸口被电击后心脏病发。最后只要将绳子顺着窗口把钥匙吊下去就好了。


三畏书屋
答案凶手是小新。
章梓欣,找小新遇小茜,并在小茜的监视下在14:00到14:30没有时间回家,排除。
小茜,同理,排除。
外卖小哥,没有明确目的偷东西,排除。
龙雨萱,如果是她偷的,吃了花生和薯片,没理由点外卖,还买蟹黄堡这种不能同食的,排除。
我,如果是我监守自盗,自损闹钟,请于评论区发一下作者的地址,我自费寄刀片,排除。
以下只余下小新和章梓悦。
若是梓悦,拿了手机,删了应用,偷了东西,那疑点有三:
1.梓悦为什么不和一起玩手机的雨萱分享,还让雨萱点外卖。
2.为什么梓悦将包装嫁祸于小新,而不是自行处理。
3.为什么梓悦将东西弄坏,而不是事先取下,最后物归原处。
若是小新,那一切便可说通,因为时间的关系(按照王者荣耀7个GB多的安装包要下载至少半个小时,所以软件删除时间应该很早,有充足的作案时间),因为无法将物品有序取下。
综上,只能是小新犯的案。
应该是小新偷偷跑出狗圈,来到我家,这时候梓欣发现了去找狗,梓悦偷到了我的手机,然后删了我手机里的监控软件,开始下载王者荣耀。接下来,小新趁没人注意直接拿了东西就往家里跑,接下来开吃就好了。
匿名
| 发表于 2021-11-14 09:58:55 | 2021-11-14 17:47编辑
第一题
没时间看了,也没搞懂

第二题
凶手蓝曦
首先排除林虎,他其实已经计划好自己杀探长的计划了,用手枪直接解决,也把日子定好了,所以看到警察到来很慌张,怕被发现自己的意图。
其次排除吴凡,他确实有动机,在钱方面。但客厅和卧室没有被翻找的痕迹,如果缺钱不会放过这个机会,而凶手能完成这个小密室证明思路清晰,因此如果凶手是吴凡,则会翻找。
两个杯子,如果不是朋友关系,不会招待,并且如果自己一个人没必要用俩杯子,马克杯也可以放咖啡。
探长确实为心脏病突发而没能吃到药而死亡,但看到药品的方向和探长死亡趴着的方向相反,因此药品是被故意丢到那里的。
蓝曦因为探长和舒窈的照片,而去找探长,蓝曦所说的电话里发生的争吵,应该定了约谈时间,因此电话时长非常短。
蓝曦经常协助探长办案,并且是物理学教授,电击枪是蓝曦做的。蓝曦约好俩人谈话时间,然后带着电击枪到了探长家。探长准备拿杯子招待蓝曦,蓝曦拒绝。两人谈不拢,然后蓝曦使用电击枪,探长心脏病发,咖啡撒了一身,杯子也碎了,药也掉了,蓝曦看着他死了。然后,打扫掉咖啡杯的碎片,这也是沙发靠近厨房一侧的地面很干净的原因,然后摆弄探长的位置,为了营造密室。将探长的水杯放倒,然后从家里拿来干冰和细绳子,干冰降温给地上的水和绳子的一头冻住,另一头打一个绳套,放在窗口。蓝曦拿着钥匙,带着咖啡杯碎片回到自己的房间,然后用钩子把绳套勾住,拉上去,然后将钥匙顺着绳套滑下去,过程中,砸到桌子,有一个浅浅的坑最后回到干冰冻住的地方。
时间久了,干冰升华,冰也化水。

第三题
偷零食的人是龙雨萱。
三人之前没有进去过三叔房间,不会知道有什么零食,梓欣偷零食,小朋友知道自己吃了花生会很难受,便不会拿花生,排除梓欣;梓悦右手受伤,练习册上的立是她写的,如果没墨可以换笔,但是章这个字下面的结构对于左手非惯用手的小朋友来讲太难,于是只写了立;零食包装只有梓欣能带出去到小新那里;王者的话,左边位置移动,右边术法,如果梓悦控制术法,那两人玩起来会很别扭,赢的几率不大,因此王者是梓悦自己一个人玩的,那时的雨萱在偷零食并消灭,然后丢到小新那里。
1:10章三睡觉,视频播放,雨萱对繁体字感兴趣并喜欢写,因此这一部分的字,她练过,就把之前新练的拿出来放在了桌子上。而在这段空闲时间,爱吃零食的雨萱,想吃三叔刚买的零食,又想起自己三叔说过在他的房间装了警报器和手机里的软件,不知该怎么整。
中午回家的梓悦,右手受伤,但依旧想玩手机,于是到章三那里,拿他的指纹开了手机,雨萱见此,顺道把警报软件卸载,自己进到房间拿出了零食,三人一起瓜分,由于梓欣此前花生过敏,她很谨慎就没吃零食,去遛狗了。
一心玩手机的梓悦并不想吃零食,于是吃完零食的雨萱把包装带到小新那里,假装成小新的杰作。
2:00遛狗的梓欣遇到小茜
2:10梓悦寻思完善小新偷零食的过程去房间把橱柜搞得一团糟,电子钟也掉下去了,停在这个点。
2:30章三醒了,发现了糟糕的一切。
匿名
| 发表于 2021-11-14 11:01:14 | 2021-11-14 14:58编辑
狗尾续貂解答
    首先排除张资和“我”的嫌疑。“我”一直呆在书房从而不存在作案时间。又由于现场留下了大量血迹,不论血迹是否为凶手刻意布置,张资均不可能完成或适应现场环境。
    现场所留下的线索表明,可能存在着机械手法来制造密室。但一方面,由于门锁为球形锁,机械手法较为难以实现,即使实现了也未必能保证完全回收鱼线等作案工具,因此接下来的分析将着重分析用钥匙锁门的可能性。当钥匙锁门的可能性完全排除后,才需考虑使用机械手法锁门。
    首先考虑杨逸行凶的可能性。杨逸在15:30之前一直呆在书房,因此若是杨逸行凶,则其必须在15:30-15:32这消失的2分钟内完成杀人及布置密室环节。这就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凶器,二是密室的制造方式。此时水果刀已经被李喜拿回书房,故凶器必然不可能是水果刀。那么我们可以构想,存在着另一种凶器,可能是同款水果刀。但并未提及现场搜到其他同款水果刀,而且作为凶器的毒药是在下水道发现,因此更可能是某种使用完后可以冲入下水道的物品,比如以水果刀为模具制作的冰刀。事实上,冰刀的存在也可以解释为何第一个伤口较浅的问题,因为冰刀很可能只复刻了水果刀刀尖的部分,不利于抓持,从而无法刺入更深。解决了凶器问题,接下来需要考虑的就是密室的制造方式。已知卧室的钥匙一共两把,其中一把在现场的抽屉底部被发现,因此任何人均不可能用手法将其放回抽屉。因此若使用钥匙反锁房门,则需要使用另一把位于书房抽屉的钥匙。然而自始至终杨逸并未碰到书房抽屉,因此杨逸无法使用任何一把钥匙锁门,必须使用某种机械手法将门锁上。然而考虑到杨逸实际的行凶时间仅有2分钟,因此杨逸犯罪的优先级要更低。
    其次考虑李喜行凶的可能性。相较于杨逸,李喜可能的行凶时间范围更加宽泛,为15:00-15:10期间。然而对李喜来说,她的最大疑点在于,她为何要在发现尸体后再次用水果刀刺向尸体。若李喜是凶手,由于毒药效果为瞬时发作,那么李喜二次刺向死者就并非为了补刀。结合背景故事可知,在场所有人均知道《探长日记2》中的案子,即密室为死者制造,死者母亲再次刺向死者同样是为了包庇凶手。因此,代入李喜的视角,打开密室房门后,再次刺向死者是为了包庇真正的凶手。这也可以解释她为何在审讯时不解释为何再次刺向死者的奇怪举动。照此逻辑,李喜则不可能为凶手。当然,李喜可能预判到了这一点,故意演了一出“戏”。接下来看制造密室的问题。和杨逸的分析一样,李喜没有机会用钥匙打开房门,唯一的可能是利用某种机械手法制造这一密室。因此李喜的犯罪优先级也并非最高。
    最后分析张习。张习在14:30后是没有时间作案的,因此作案时间只能是14:30之前。因此,张习一定使用了某种延时装置,使得死者的死亡时间延后至14:30之后。结合冰刀的猜测,可以将毒药封入冰刀内层,毒药随着冰的融化渗入体内,从而导致死者死亡。而张习是在书房拿钥匙递给张资的人,因此她是完全有可能利用书房的备用钥匙将房门反锁的。在这一点中,张习的优先级比其余的嫌疑人都要更高。因此她应当是本案的凶手。
   复盘一下凶手的行动轨迹。张习于13:00醒来,得知今天下午家中有访客,于是计划实施犯罪。由于是计划杀人,张习很早就拿到了书房的备用钥匙,于是在14:30前的某一时刻,她进入了卧室并使用冰刀刺昏(或者使用安眠药迷晕)父亲张单,然后将血迹涂抹于房间天花板等处,以造成使用机械手法锁门的假象,增加密室别解,减轻自己的嫌疑。然后,她再次利用备用钥匙锁门,然后来到书房,装作关窗户,实际是将书桌钥匙放回窗台(这点存疑,也许张习从未拿走过备用钥匙)。并且她在杨逸发现死者锁门后装作找钥匙的样子,假装从书柜中拿出卧室钥匙并递给张资,从而完成犯罪。而李喜“包庇”凶手的行为,恰恰巧合地出卖了凶手,这也是最后提到凶手无法控制的含义。

探长之死解答
    首先,死者死于心脏病。但现场留有电击枪,这是可以造成人心脏暂时麻痹的物品,因此无法简单假设死者是自己心脏病突发致死。而且死者左侧胸口处有电击枪导致的焦黑痕迹,故大概率是被人使用电击枪攻击心脏部位,从而导致心脏病发致死。即这是一起凶杀案件。
    接下来是关于杯子的问题。杯子是限量版,但本应有的四个杯子目前却缺少一个,而且沙发底部存在着一枚碎瓷片,因此可以合理猜测是凶手将打碎的限量版杯子带走,以消除房间内当时有人喝咖啡的事实。同样的,沙发侧面灰尘较少也是由于地上的咖啡痕迹被打扫过。这样一来,林虎犯案的嫌疑会相对较小,因为互有敌意的警察和被调查人坐在一起喝咖啡过于奇怪,且死者肯定不会给他用自己心爱的杯子。而吴凡相较于咖啡更爱喝可乐,在死者家中有可乐的前提下他应该会选择可乐而不是咖啡,也就不会打碎陶瓷杯子,所以犯案嫌疑也相对较小。
    房间的钥匙在地板上被发现,且周围有一圈水渍,则自然可以想到钥匙本来是被冻在冰块中,再利用某种手法将冰块送回死者房间,从而形成意外致死的假象。可以猜测是利用某种导轨将包裹钥匙的冰球滑入死者房间,桌面上被翻倒的杯子盖住的凹痕应该就是这时留下来的痕迹。根据房间的位置,能够较为便捷的实施这一手法的人是有位于403的蓝曦,因此较大概率,他才是杀害死者的凶手。
    最后复盘一下凶手的行动轨迹。凶手到死者家喝咖啡,然后(也许是无意地)利用电击枪杀害了死者。失踪的杯子也许就是此时摔坏的。为了制造意外致死的假象,凶手将沙发的位置挪动(原始位置可能是靠窗的位置,咖啡渍是为了掩盖太阳直射所导致的布面上的晒痕),然后将书桌搬到离窗户较近的位置。随后回家,将钥匙放入水中冻成冰块,再利用滑轨或者绳索等可回收物品将钥匙送回303。但是由于小猫口渴且听见异响,于是将冰块弄到地上,导致形成了现在的死亡现场。证据就是其余人与死者同楼,在无动力的情况下不具备将钥匙送回的简单手法,且与窗户间距较远。


三畏书屋解答
    电视台的书法节目1:10分开始,而要想全篇写完需要一个多小时,因此写了笔记的人不是梓欣,因为她在2点时遇到了刚从单位请假出来的小茜。而梓悦的右手受伤了,不可能写字,因此写兰亭集序的人一定是龙雨萱。之所以写了立字是因为繁体字龍也有一个立字。
    摔坏的时钟上显示为02:10,但时钟是方形的,因此其正反其实是无法确定的。在数字显示的情况下,这一时间也可能表示01:20。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谬误,就是因为“我”只是匆匆瞥了一眼,从而可能存在该问题。由于“我”在早上刚刚擦过时钟,时钟可能损坏的时间只有睡着期间,因此极大概率,时钟摔坏的时间就是偷窃发生的时间。因此接下来,需要分成两种情况分别考虑。
    若时钟摔坏时间为02:10,此时梓欣已经在屋外,且有证人可以证明,因此可以排除。而由于写完全篇笔记需要一个多小时,从1:10开始计算,龙雨萱在02:10时应当正在写笔记,所以犯人也不可能是她。故在此情况,犯人为梓悦。
    若时钟摔坏的时间为01:20,此时龙雨萱仍然没有犯案时间。而梓欣则由于对花生糖过敏,不可能偷吃花生糖,因此排除。故犯人仍为梓悦。
    复盘一下凶手的行动轨迹。梓悦在“我”睡着以后将手机拿出,并利用我的指纹解锁手机,关闭卧室报警器的功能。随后进入卧室偷走零食,吃完后将其送到狗屋处伪装成狗狗将其吃掉,然后返回三畏书屋。
匿名
| 发表于 2021-11-14 11:08:25 | 2021-11-14 19:58编辑
第一题:凶手是李喜。
  因凶手与死者有财政纠纷所以有作案动机。凶手做为死者妻子了解死者习惯和喜好,与死者共居一室,且两次出书房都带上书房门,李喜应用鱼线和胶带用刀做机关。在第一次出书房后,在门外操控机关杀死丈夫并从门下回收刀具。(灯架上和地毯上及衣架边的血迹均是刀蹭上的)听过警察和死者聊天的案例后想要嫁祸于张资。于是在警察发现后选择补刀。

第二题:凶手是蓝曦。
作案过程:
昨天下午两点,蓝曦向探长提出到家做客的申请,于晚上八九点时被探长邀请入室,在探长用陶杯装运咖啡时,使用电击枪,电击探长左胸处并诱发探长心脏病。探长掏药时,药品滚到沙发下。探长伸手够药品未遂,在沙发处留下手印。因为是布沙发不好清理,所以凶手放弃清理。药品边是陶杯碎片。
探长死后,凶手将尸体搬到书桌旁(即题图所示位置),将凶器放在书桌上,并清理厨房门口和沙发后面区域(即死者死亡第一现场),忽略了落在沙发下面的陶杯碎片。
凶手带走钥匙从门外上锁回到位于死者家楼上的自己家,通过自家窗户和死者家打开的窗户,利用伽利略某物理定理,以窗户,书桌水杯和尸体为模型,完成密室。
ps:作案期间,猫被凶手控制在厕所内,为防止乱跑凶手先前将厕所门窗关闭,在布置密室前将猫放出。为混淆视听,凶手将厨房门窗关上。

/凶手方面:
通过弹幕和礼物的不在场证明,排除吴凡作案可能。(因为文中对弹幕等未提出疑点,所以排除作案时猫乱按)
林虎和蓝曦相比,蓝曦作案可能更大
所以个人认为凶手为蓝曦。

第三题:偷零食的是章梓悦。
   章梓欣对花生过敏如果要偷零食不会偷花生。龙雨萱会写繁体字,且喜欢写繁体字。但练字本上的署名“立”却是简体字,应是章梓悦怕偷零食被发现而加上自己的名字,制造不在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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