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 发表于 2020-8-4 22:13:06
占楼
匿名
| 发表于 2020-8-4 22:39:27 | 2020-8-6 14:28编辑
题目有点长,先自行记录一下
第一章
1、巡逻时发现电梯前有钥匙包,但死者8点15出电梯时没有发现,且当晚无其他人出入电梯,应为死者回家后凶手放置,由于保安每晚巡逻路线固定,可能是为了吸引保安注意力或制造自己的不在场证明,这一点上看,和死者同楼层的金更符合。
2、大门通过反锁旋钮从内侧反锁,无法通过钥匙做到
3、杂物(应该与上锁有关,将衣夹夹在反锁旋钮上,通过绳子牵引旋上旋钮)
4、敲门时有木头掉落的声音,杂物中能发出这类声响的应该只有木衣架。
5、书柜前有零星血迹
6、阳台有绑在栏杆上的绳子,长度可达到一楼

第二章
1、坠楼现场的血滴是从601阳台垂直滴落下来的,推测死者在晕倒后曾被放置在601阳台上一段时间,头部朝外
2、冒名顶替,生活规律,轻微洁癖,快要退休,古汉语文学,嘲笑别人
3、房内遗留足迹主人应为男性,身高1米7以上,体重中等,暂时可排除王凤白。
4、书柜前方地面上发现的少量血迹属于死者,扳手上的血迹也属于死者。扳手把手上没有指纹。死者钱包外部及内侧均沾有血迹,但外部血迹较少,内侧血迹则来自于被夹在钱包内的一把沾满死者血迹的钥匙,已确认是死者家大门钥匙,也因此钱包内的血迹大致呈现为钥匙的形状。钥匙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右手血指纹,钱包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左手部分指头的血指纹。死者坠楼时裤子上系着皮带。皮带上靠近尾椎的一节有被用力拉扯导致严重外翻变形的情况,上面还附着着一些疑似登山绳材质的纤维。警方在保安吴志华捡到的钥匙包上没找到任何可疑的生物检材。
5、死者20点15分进入电梯,20点57分坠楼,头部的伤起码会让他晕一个小时。凶手也许不是从阳台离开的

第三章
1、石广生:8-9点在办公室,监控为证(不在场证明)
2、曹一鸣:无不在场证明,无指纹,擅长孔明锁等机关,701室
3、金肖戋:轻微恐高(或者被集体排斥),手上有类似墨迹,钢笔老气,8:30-8:57辅导学生,独居,加装的手摇式升降晾衣架。阳台中间有一堵60厘米厚的隔断墙。目测阳台栏杆边缘相隔超过1米
4、汪琨泉:7:30—9:00和王老师在外相亲(不在场证明)
初步将凶手锁定在曹、金两人之中,金的嫌疑更大一些。

首先本案定性应为故意杀人,死者前后脑的击打无法自己完成。在门口附近的矮书柜前方的地面上发现了零星血迹,说明凶手袭击死者的第一现场在门口,死者开门后,凶手用扳手重击死者后脑,死者惊愕转身,前脑也受到了敲击,陷入昏迷,衬衫及藤盘可能是袭击过程中掉落但暂时不确定。可是现场的血迹没有被清理掉,可能是凶手布置好跳楼假象及密室后时间不足,没办法清理,这一点上金肖戋更符合。而且曹一鸣家的阳台上没有任何可疑痕迹,即使要通过机关等手法,也很难不留下任何印记。
阳台无痕迹且天台无近期活动踪迹,凶手行凶后应当是从正门离开,至于锁门形成密室,应该是通过绳子和衣夹形成的机关,比如将绳子穿过衣夹,两端从门底和侧方拉出,关门后拉扯一端,转动夹子锁门,再拉另一头收回绳子,待死者坠楼后,保安转动把手,把手打落衣夹,或是警方破门而入,夹子受到冲击掉落在地。至于死者坠落的方法,会不会是通过绳子勾住死者身体,由于处于高空,受到风吹等影响,死者提前清醒,慌乱之下坠落?或者是用绳子勾住死者身体,待保安敲门时从阳台回收绳子,使死者坠落,造成跳楼假象,这一点需要对时间的把握,同楼层的金很可能,而且阳台和房间隔开,不会被正在上课的学生看到。死者钱包里的血钥匙暂时未知,可能是凶手为了表现现场为密室而特意放置,也可能是在开门后,凶手问死者钥匙有没有丢了,在电梯口看到看钥匙包,死者确认大门钥匙时遭到袭击所致。
动机的话只能大胆猜测了,金的兄弟因为高考遭人顶替,心里承受不住而自杀,死者醉酒后在电梯里骂乡巴佬心里素质不行,被金听见,心生仇恨,加上死者不久就可以安然退休,就此离开宿舍楼,金认为想要复仇只能趁现在,因此采取了行动。
匿名
| 发表于 2020-8-4 22:45:46 | 2020-8-6 19:53编辑
凶手是金肖戋,简称金。
从作案时间上只有金和曹一鸣具备作案时间,最终确定是金是因为钥匙包。钥匙包出现在六楼的电梯前,直接导致训楼保安去唐家询问,金也趁此机会转动唐家门上的把手完成最后的机关。
金作案的时间在8点15唐回家后与8点30金开始上课之间这段时间,由唐家室内的血迹推测唐是在房间门口遭到了攻击,推测是唐给金开门时便遭到了袭击,这次袭击导致了唐右额头上的伤口。在这一击后唐即倒地,金以为唐已晕死,便开始着手布置现场,可其实此时唐仍有意识,他留下的指认凶手的临终线索,即沾了血的钱包和钥匙。唐是一个喜欢拿人的姓名开文字玩笑的人,比如王凤白和汪琨泉。王和白加上水就是汪和泉。在临终之时,唐用这个文字游戏指出了凶手的名字。金肖戋,肖字插在了钱字之中,正是把钥匙查在钱包之间的用意。而留下遗言的唐也被金发现仍有意识,金再下杀手击中唐的后脑,唐彻底昏死。
金今年26岁,他7岁时已经2001年了,那时还有黑白照片吗?以及他用的老气的钢笔,金还是个左利手,金的房间应该不止他一个人使用吧,以及五楼的空房间有陈旧的脚印,这栋教师公寓应该还有别的秘密。
密室制作手法应该用上了衣架、夹子、雨伞吧,延时坠楼手法是用自动升降杆实现的。金应该去教物理,屈才了。
匿名
| 发表于 2020-8-4 22:57:09 | 2020-8-6 19:43编辑
电影票扫码得到I love you 1314,这绝对是王凤白和作者在同时虐狗!

由于法医确定了死者受到两次钝器击打后大概率昏阙一个小时以上,因此排除自杀,因为死者并没有自主从阳台跳下的能力。

原文中警察已经分析到,唐老师当晚回到家打扫完房间之后,再次进入死者家中的人便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那么从唐老师回到家一直到案发,也就是从20点15分45秒 到 20点57分59秒 这段时间,拥有明确不在场证明的人,将不具备嫌疑。
那么很快便可以排除掉王老师、汪老师和石老师三人。他们具有相当长时间的不在场证明,那么嫌疑便主要集中在金老师和曹老师二人身上。
(其中金老师提供了一段视频教学的录像,但因为某种原因无法视为不在场证明,该原因下文会提及)

文中没有明确线索说明钝器攻击唐老师 和 将唐老师坠楼杀害的凶手是同一个人。因为钝器攻击的行为已经足以导致金老师死亡,凶手本没必要对死者进行二次攻击。结合警察的判断,这是两个人所为的可能性反而更大。
所以要从两个袭击分别展开,在介绍钝器袭击事件的末尾,会进一步分析凶手为什么不是同一个人。

钝器袭击:
法医的说法是“死者头部有两处被钝器击打形成的痕迹。一处在后脑勺一处在右前额。”
既然是右前额,那么说明该凶手为左撇子,才会从正面攻击死者时留下右前额的伤口。
充分性不敢说,但左撇子是凶手的一个必要特征
纵观全文,只有描述金老师的时候有暗示他的左撇子。
原文“说着,金肖戋抬起左手推了推眼镜。”“金肖戋顺势把手翻过来看了眼:“可能是刚才写字蹭到墨水了。你们先坐,我去洗干净。””
这里可以看出,金老师推眼镜的左手,正是写字的手,也就说明了金老师是一个左撇子。
由于金老师拥有了一个凶手的必要性特征,因此需要重新审视他所谓的“不在场证明”。
学生的教学视频,同时,那名学生还和金老师有交流,证明那不是录制好的视频,而是真人。
但和学生视频的人,不一定是金老师本人。
原文:“你们俩长得很像呢,身形也差不多。并排坐在一张桌子上写作业。要不是衣服的颜色深浅有些不一样,还以为照片里只有一个小孩,另一个是旁边玻璃窗的倒影呢。”
可见,金老师有一个样貌与其极为相似的哥哥。无法确定当天与学生视频的人,是金老师,还是他哥哥。因此金老师的不在场证明不成立。
这里要提两个点,说明金老师的哥哥也可能出现在现场。
理由①,原文“加装的手摇式升降晾衣架”“可金肖戋就一个人住有必要吗?”,这里说明了可能居住在602的人不止金老师,他哥哥可能也以他的身份一同居住。所以换洗衣物数量较多。
理由②,原文“说唐老师与日前被深挖出来的“冒名顶替上大学”之事似乎有不少瓜葛。”,这里说明了金老师他哥哥可能有冒名顶替金老师进入大学校园的行为,同时也说明了这件事也被唐老师知道了。这会成为一个杀人动机。(关于动机部分下文另外叙述)
以上两个点说明了金老师和他的哥哥都在602生活,当晚有可能都在六楼现场,金老师和他的哥哥合谋,便可以有杀人的时间和空间。
由于没有金老师他哥哥的身高体重信息,但金老师的数据和当天的足迹吻合(170cm以上,体重中等;吻合于175cm,体重66kg),且另一个足迹吻合的汪老师有明确不在场证明。
此外,还有另一个铁证说明金老师是凶手。
精通汉语言文学的唐老师平常喜欢拿“王”加水得“汪”,“白”是缺水的“泉”来开玩笑。
从原文“钥匙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右手血指纹,钱包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左手部分指头的血指纹。”可以看出,死者在被袭击后,曾经将放在藤盘上的房门钥匙放到了钱包中间。但从钱包的示意图来看,钱包里完全没有放钥匙的地方。这是当时死者为了传达一个死亡讯息而做的举动——钥匙在钱包中。把“肖”的形状看成钥匙,那么死者的死亡讯息就是“金肖戋”这个名字
接下来再来看看动机,虽然题目不要求动机,但我觉得这个要求不过分。
上文提到,唐老师知道了金老师和他哥哥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哪怕这里的“上大学”指的是来当助教。这显然是一个把柄,从死者的经济状况来看(单身独居、人缘差、高昂药费、每日酒菜、即将买房),死者的收入大概率跟不上他的消费水平,因此可推测死者生前曾用金老师兄弟互换身份的事威胁过二人。这就是金老师兄弟的杀人动机。
结论:金老师兄弟中,一人给另一人伪造不在场证明,另一个人用钝器攻击了唐老师。
综上,可以还原金老师兄弟当天的行为。
两兄弟商量好,利用与学生视频来给“金老师”做不在场证明,另一个人以给钱为由(也可能是以钢笔没墨了借墨水为由),敲开唐老师房门,用扳手进行攻击。将唐老师击昏。当时金老师可能以为唐老师已经死了,于是便回到自己房间。金老师走后,唐老师迷迷糊糊中醒来,留下了死亡讯息“钥匙在钱包中”。未完待续...
故事到这里并没有结束,既然金老师兄弟已经有了不在场证明了,那么他们还有必要做一个密室吗?还有必要让死者延迟坠楼吗?还有必要在故意放钥匙包诱导保安敲门吗?
虽然可以,但没有必要。
同时,金老师拥有恐高。虽然不确定他哥哥是否也有恐高,但金老师兄弟中左撇子的那位拥有恐高症,且左撇子是凶手,他才拥有不在场证明,所以金老师兄弟中行凶的那位拥有恐高症。此外,金老师没去登山,没有登山绳道具。
因此,金老师兄弟中行凶的那位,并没有将唐老师吊着,最后令其坠楼。

坠楼手法:
一个自然而然的排除法,五名嫌疑人中,3个具有不在场证明,剩下一个金老师是钝器攻击的凶手且上文论证过他并没有让死者坠楼,也没必要制造密室,所以剩下的那一个——曹老师,就是让死者坠楼和制造密室的凶手
倒过来推理,既然死者遭到了曹老师的袭击,被曹老师坠楼,那么曹老师一定在金老师回屋后,来到过601。
由于这神奇的房门构造(必须要用钥匙锁门),唐老师的死亡讯息用到了房门钥匙,因此曹老师来到601时房门并没有锁。
他当时看到的景象应该是半死不活迷迷糊糊的唐老师在门口,地上有血和凶器。
由于曹老师原本就怨恨唐老师,且此时自己如果报警则会被警察怀疑,因此他捡起扳手从后面给了死者一下,导致死者再次昏厥。
虽然曹老师的攻击是一个意外事件,但幸运的是他本就没有指纹,所以没准备手套也问题不大。
不过,曹老师知道自己没有不在场证明,因此他需要制造一个不可能犯罪。他将601房间布置成一个密室(具体布置手法下文再谈),之后故意留下钥匙包让保安停留在601门前,然后远程让死者坠楼。因此,曹老师需要实现一种远程坠楼的手法。
正巧他屋子没人,同时在601的正上方。所以曹老师在701利用登山绳,让死者在601的阳台外坠楼
具体手法不唯一,这里提出一个最贴近的可行解,括号内下划线是支持这个说法的线索证据。
具体手法如下:
将死者再次击昏后,将登山绳(众人各自保管各自的登山绳)的一头固定在自己家阳台,另一头顺下来(绳子的长度足以落到下一层),让死者搬运至601阳台(死者体重较轻),利用登山绳穿过死者尾椎附近的皮带(皮带上靠近尾椎的一节有被用力拉扯导致严重外翻变形的情况,上面还附着着一些疑似登山绳材质的纤维),这一头绑在601阳台栏杆处(在阳台找到一条绑在栏杆上的绳子)。将死者抛出601阳台外,死者会被登山绳吊着而不至于立刻坠落(法医在坠楼现场找到几滴尚未凝固的血液,根据血液形态判断,血是从601阳台垂直滴落下来的)。之后制造密室,在6楼电梯口留下钥匙包(如图,钥匙包里没有钥匙,是故意被留下的),诱导保安巡楼时敲门(“你们巡楼的时间是固定的吗?”“基本上是。”),自己听到敲门声时,将自己家阳台的那头登山绳松开,死者坠楼。
以此来完成远程犯罪。
那么接下来,只剩下曹老师制造密室的问题。

密室手法:
先说一说制造密室的必要性。由于曹老师没有不在场证明且有动机杀人,同时需要配合自己的远程杀人计划,因此曹老师需要制造一个密室。
上述推理中已经说明,密室是曹老师而不是金老师所为。
那么破解密室前,先列出可用的线索和道具。
给了尺寸的衣架、夹子和藤盘,侧漏1.5mm,下漏2mm的门缝,曹老师家中的孔明锁。
从 保安企图开门时掉落的木头声音 以及 本应该出现在阳台的夹子的存在 逆推,曹老师用的一定不是下图这种毫无创意的简单机关。
21.png
(虽然我还是想说,做密室机关,这样不就成了吗,搞得花里胡哨的干啥)
但是看了看这道题的标题,我决定还是不能这么解答密室。
密室这种东西,还是要从当时的实际情况(作者脑洞)出发。可以知道,曹老师是喜欢孔明锁的人,由于这是一个意外情况,曹老师在时间紧急的状况下,更容易想到和孔明锁相似的原理。(作者疯狂暗示孔明锁,所以一定不是上图那种没有文化的方法)
孔明锁的组件是多个空间维度的互相固定,十分难安装,但其实拆起来特别简单,只需要找到锁眼,将锁眼拆下,其他部分自然迎刃而解。
那么这里需要用衣架、夹子、藤盘、反锁旋钮、细线等物品,搭建一个“孔明锁”机关。
本着严谨的学术研究精神,根据示意图所给的衣架结构,测量出这个衣架示意图的比例,可以得到,衣架总高度:衣架空隙的最大竖直高度=9.13:3.35,由26cm的高度,可以算出衣架空隙的最大竖直高度为9.53cm。联想到藤盘直径8cm高2.3cm,塑料夹子最多夹3cm。于是藤盘、衣架、夹子和反锁旋钮可以构成下图一般的孔明锁结构。
22.png
具体的位置和锁门手法也如图所示,制造这个结构的思路是让衣架和反锁旋钮相对固定,而夹子就类似于孔明锁的锁眼,稳定整个结构。当反锁旋钮与衣架固定之后,旋转衣架即可旋转反锁旋钮。
完成锁门后,当保安来敲门的时候,扭动把手时,衣架掉落导致夹子不稳而松脱,整个装置便分散开了。
所以才有了保安听到的木头落地声。

曹老师的动机:
上述分析道曹老师还是需要有一个杀唐老师的动机,否则他看到挣扎的唐老师应该是报警而不是补刀。单纯地为了自己的助教而杀人显得动机不足,更可能是原因是唐老师曾经在某天说过“乡巴佬没见识。这么点事就寻死觅活的”,这里提到了“寻死觅活”,推测唐老师可能说了什么话,让曹老师的女儿或者老婆有过轻生想法。这应该才是曹老师的杀人动机。

案情还原:
金老师兄弟预谋杀人,一人给学生进行视频,另一人敲开唐老师家门,用扳手攻击了唐老师的右前额,随后离开现场。之后唐老师醒来,留下了死亡讯息。随后曹老师来到601,原因可能是想跟唐老师说清楚“乡巴佬”的事,但是见到了唐老师半死不活的样子,不敢报警也不想唐老师继续活着,于是补刀将其击昏。曹老师利用了保安的巡逻时间,企图诱导保安去敲601房门。布置了密室后回自己屋子,在701让601阳台外的死者坠楼,制造不可能犯罪。
匿名
| 发表于 2020-8-4 23:43:08
凶手是金肖戋。
凶手和死者一起进屋时,在屋内用扳手击死者后脑,然后死者转身后又打了右前额,将死者弄晕。
把唯一的钥匙沾上死者的血,塞回死者钱包里。
之后布置一个机关,用扳手卡住反锁旋钮,凶手走到门外,将门关上,旋转门把手,反锁旋钮锁住。
然后用特别长的登山绳绑着死者腰带放在阳台边上,可以解释为什么地上有血迹滴落,登山绳另一头系在门内层把手上。
因为保安巡逻是固定时间,凶手故意将钱包掉在地上让保安发现,并和保安一起敲门制造不在场证明,当保安按下门把手时,登山绳滑落,死者坠落。
匿名
| 发表于 2020-8-4 23:56:02
凶手是金肖戋。
金肖戋有一个长相和身材都差不多的哥哥,案发当天,哥哥就代替金老师给学生上网课。金肖戋熟悉唐教授的生活习惯,等唐教授回家后,金肖戋找了个理由让唐教授开门之后用扳手从后面敲晕了他,由于金肖戋有恐高症不能往下看,他不得不用登山绳一端绑住阳台的栏杆,一端绑在唐教授的皮带上,远离阳台,把唐教授抛了下去,让唐教授吊在楼下空房间的阳台附近,前额的伤就是这时撞到了楼下阳台的栏杆。关于密室手法,可能是用衣夹子夹住反锁旋钮,再让木衣架卡在门把手上,在外面用锁住门之后,转动把手让衣架顶住夹住使门反锁,反锁后再次转动把手就能使夹子脱落。密室完成之后,金肖戋把钥匙包扔在电梯门口用来吸引之后要来巡查的保安的注意,自己通过救生楼梯跑到楼下的空房间,等听到楼上保安的动静时,解开唐教授身上的绳子让他坠落。
匿名
| 发表于 2020-8-5 08:12:24 | 2020-8-6 19:21编辑
蓝字为原文,红字为重要结论,引用内容均为原文。
凶手:金肖戋/曹一鸣

    1.死亡时间:
引用
警方发现死者是当晚20点15分25秒进入电梯的,约20秒后到达6楼。此后直至警察到达前,没有人乘坐电梯到过6楼。死者坠地后不久,保安郑大同便进入了路面监控范围查看尸体情况,时间是当晚的20点57分59秒,3分34秒后警方到场。

唐学博死亡时间是在2020年6月27日晚20点57分59秒左右,死因是高空坠亡
引用
死者头部有两处被钝器击打形成的伤,一处在后脑勺一处在右前额,伤口不致命且都有生活反应。在死者家里找到的带血扳手与死者头部伤口吻合。从受伤程度来看,晕厥时间应该比较长。加上当晚死者曾喝过酒,保守估计得晕上一个小时或以上。

头部受伤时间是在2020年6月27日晚20点15分45秒到2020年6月27日晚20点57分59秒之间。

    2.凶手分析:
引用
虽然找到了不属于死者的新鲜足迹,却未能进行有效提取;只知道足迹主人应为男性,身高1米7以上,体重中等。

说明曾经有一名或多名?170cm左右身高的男性来到过死者家中。
引用
唐学博生活十分规律,每天结束教学后,都会去校外一家固定的餐厅吃饭,小酌两杯然后回家。回家后也没什么娱乐,通常是简单打扫一下房间,然后回书房工作。

所以跟唐学博住在一栋楼的人很容易发现他的生活规律,尤其是一起住了几年的,而且用心观察也能够发现。
引用
按规定我先搭电梯到了顶楼。接着走进两边的防火门,看看有没有什么异常。如果没有就在楼道内设置的保安点打卡。然后从紧急楼梯往下走一层,继续检查。

根据吴志华口供,每天巡楼时间基本是固定的,在晚上8点半左右。这件事住校老师应该都是知道的,或者凶手可以通过观察得知,从而躲避保安甚至利用保安。
疑点①.凶手如何离开房间
引用
客梯只到12楼。若想去天台,需要从12楼的紧急楼梯往上走。楼梯尽头处有一扇不锈钢门。一般情况下天台的门是锁着的。钥匙由保安队队长保管。案发前后,钥匙没有出现丢失,被复制或被掉包的情况。

推论:凶手不可能在杀完人之后或者杀人之前藏身天台。
引用
在阳台找到一条绑在栏杆上的绳子。绳子的长度足以落到下一层。
从绑在死者家阳台的绳子上找不到有价值的线索,阳台外墙各个方向均未发现有被攀爬过的痕迹。501号房阳台和屋里各处有大量陈旧足迹。

阳台外墙没有攀爬过的痕迹→无人从外墙攀爬进入或离开,而501发现的足迹是陈旧足迹,没有新鲜的,所以凶手不可能通过601阳台的绳子离开。门口有吴志华与金肖戋,出门会直接装上,而且当时吴志华试图开门的时候,门是反锁的。除非三人合谋,否则凶手不可能在唐学博坠楼之后离开现场,那么凶手离开现场就是在唐学博坠楼之前。那么唐学博的坠楼则是凶手使用某种手段,让其在自己离开后坠楼,以便制造自己的不在场证明。
疑点②.死者头部的伤口
引用
死者头部有两处被钝器击打形成的痕迹。一处在后脑勺一处在右前额。伤口不致命且都有生活反应。在死者家里找到的带血扳手与死者头部伤口吻合

后脑勺被钝器击打很好理解,死者是被人从背后用扳手打中后脑勺。但如果要打中死者的右前额,那必然是站在死者对面用左手使用扳手打中,那么凶手就可能是左利手;或者是凶手故意打中右前额,故意将警方引导进错误的调查方向。
引用
在门口附近的矮书柜前方的地面上发现了零星血迹

说明死者受伤位置可能是在矮书柜前方。
疑点③.钥匙包
引用
“当我走到6楼的时候,我发现电梯前的地板上有一个钥匙包。”

推论:很可能凶手故意留下的,引导巡楼保安敲门询问,来制造自己的不在场证明。
疑点④.钱包指纹
引用
死者钱包外部及内侧均沾有血迹,但外部血迹较少,内侧血迹则来自于被夹在钱包内的一把沾满死者血迹的钥匙,已确认是死者家大门钥匙,也因此钱包内的血迹大致呈现为钥匙的形状。钥匙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右手血指纹,钱包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左手部分指头的血指纹 。

说明钥匙是由死者放进的钱包,并且是在受伤后,否则钥匙和钱包上不可能有这么多的血迹。这说明死者被人砸晕之后很可能清醒过一次,或者死者被砸第一下的时候并没有晕倒。那么,问题来了,死者在自己快要被砸死的时候为什么要将钥匙放在钱包里呢?所以,这很有可能是死亡信息。死者生前就很喜欢开名字的玩笑,曾经开玩笑说汪琨泉跟王老师幽会时被发现,只要赶紧朝她身上泼水,别人就肯定分不出你们俩谁是谁了。
王凤白加上水就是王→汪,白→泉。
所以同理,钥匙被加在钱包里。钱钥匙包→金 月 戋→金肖戋。所以金肖戋有重大作案嫌疑。
因为钥匙只有死者唐学博的指纹,除非是有人用唐学博的左手捏钱包,右手放钥匙,否则只能是唐学博自己放的。
但是根据法医所说,从受伤程度来看,晕厥时间应该比较长。加上当晚死者曾喝过酒,保守估计得晕上一个小时或以上。那么死者真的能后期清醒过来制造死亡信息吗?
如果是有人栽赃的话,那此人势必也听懂了上次爬山唐学博所讲的玩笑,此人肯定是参与了此次爬山的人。至于为什么栽赃金肖戋,自然是因为他就住在死者旁边,而且当天也在家,金肖戋每日回家时间基本也是固定的,所以很容易发现。而这也从侧面也印证了,如果凶手是金肖戋的话,那么他肯定不会看懂为什么唐学博要把钥匙放进钱包,也就没管。
姓名石广生曹一鸣金肖戋王凤白汪琨泉
房间号1201701602502401
年龄(岁)2645263055
身高(cm)178170175156172
体重(kg)5974664568
职位化学系助教化学系副教授数学系助教英语系教师数学系教授

1).石广生口供分析
2020年6月27日
20:00 独自一人在办公室等实验结果,办公楼出入口有监控。
20:58 给曹一鸣教授发送短信告知实验结果,而后离开办公室。
不在场证明并不充分,实验结果可以伪造,或者敲晕唐学博布置好现场之后再回到办公室等实验结果。但办公楼有监控,出入会被拍到,虽然可以利用登山绳爬楼上下,但风险比较高,对体力有一定的要求,而且可能会被人发现。若其没有撒谎,那么正常离开办公楼前,死者唐学博就已经坠楼。
2).曹一鸣口供分析
引用
阳台往四周看了看。没有攀爬的痕迹,阳台各处,包括洗衣机,空调外机和栏杆上也都没有异常。

说明无人曾经通过攀爬经过、到达、离开701。
2020年6月27日
19:00 跑实验,,和助教石广生学校饭堂吃饭,之后回家写实验过程文档。
20:00 独自在家,妻子医院值夜班,女儿学校晚自习。
没有不在场证明。
疑点①.消失的指纹
引用
“曹老师,你的手指怎么没指纹?”孟轲警觉起来。“这很正常。搞化学的经常接触腐蚀性物质,久而久之指纹就会磨掉了。”

一般要接触危险性化学品都是要戴手套工作的吧,或者曹一鸣觉得戴手套很费事不方便所以选择不戴?
疑点②.奇怪的声音
引用
就在他们准备问局里要曹一鸣的手机号好联系他时,屋内突然传来乒乒乓乓的声音。李聃和孟轲等了十来秒,曹一鸣终于开门了

这里的乒乒乓乓声音是否是曹一鸣在收拾什么东西,不想让警察发现。而且他在警方询问自己是否在忙的时候,还迟疑/思考了很久,是否在唐学博被害当晚曹一鸣发现了什么(比如看到凶手,或者死者被挂在阳台上),但是他选择了隐瞒,所以显得紧张;或者他在思考昨晚的实验结果?
疑点③.买房
引用
李聃身同感受般点点头:“也是。”然后话峰一转:“你在校外买房子了?”“是。3个月前刚装修好。但老婆说要先放几个月散散甲醛的味道才能入住,所以没急着搬。”

曹一鸣是副教授,妻子是儿科医生,两份职业都很赚钱,所以能够买房也很正常。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曾经参与过“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情拿到过不少好处,所以有钱买房装修。
3).金肖戋口供分析
2020年6月27日
19:00离开数学系办公室,去食堂吃饭,散步
19:40 回到宿舍,玩手机,刷视频
20:30书房跟学生视频上课
20:57保安敲门问钥匙包
21:00回到书房继续讲课
文中已经排除了金肖戋录屏嫌疑,故不做此说明。
疑点①.墨水
引用
金肖戋左手推眼镜的时候,被孟轲发现手上蹭到了墨水

推论:金肖戋很可能是左利手。因为左手写字才会让左手蹭上墨水,除非写完字还用左手摸一遍,或者墨水洒了蹭到的。前面分析死者唐学博额头伤口的时候提到过,凶手很可能是左利手,这一点金肖戋符合。
疑点②.消失时间
引用
当时我吓得用力拍601的门。金老师立刻跑出来问我怎么回事。
我也问了那个小孩,他说昨晚是从8点半准时开始上课,快9点的时候金老师对他说‘好像有人敲门,老师去看看’,随后就离开电脑前,过了一两分钟才回来。在此之前金老师一步也没离开过。

离开电脑前是因为吴志华敲门询问电梯门口钥匙包的事情。根据吴志华口供:我先敲了金老师的门,他说不是他的。让我去问问唐老师。接着,我去敲唐老师的门,但没人应。之后吴志华接到郑大同的对讲机,说唐学博跳楼的事情,而此时由于吴志华的拍门声导致了金肖戋再次出门询问怎么回事。由此,金肖戋出过两次门,一次是在吴志华敲自己家门的时候,一次是在吴志华拍打唐学博家房门的时候。但是根据学生的证供,并未提及金肖戋离开了两次,而且如果金肖戋没有回屋,吴志华是不会说金老师立刻跑出来。也就是说,在保安吴志华询问金肖戋钥匙包是否是他的之后,金肖戋回屋后,并没有回到书房,那么他去了哪里?而且询问一个钥匙包并不需要一两分钟给的时间,这里的立刻是否说明金肖戋一直在房门口等待?
时间线:吴志华敲响602房门(20点57分)→吴志华敲601房门(20点57分49秒左右)→唐学博坠楼(20点57分59秒左右)→吴志华继续拍601房门→金肖戋跑出来与吴志华一起推门→金肖戋回屋继续讲课
根据金肖戋口供:保安前脚刚走后脚我就听到他用力拍隔壁门的声音,敲响602房门到用力拍601房门之间距离时间能有大概1分钟左右。
金肖戋上课时间是每周三、周五的晚上20:30-21:15,很可能是利用学生制造自己不在场证明。
引用
金肖戋与数学系教授汪琨泉的关系十分要好。

所以他必然知道6月27日晚上,汪琨泉不会有急事需要他去处理。甚至可能会知道,当晚汪琨泉要陪同王凤白去相亲。所以选择了这一天来杀害唐学博很合理。
4).王凤白口供分析
2020年6月27日
17:30下课梳洗。
18:10收到汪琨泉微信,王凤白打电话后出门。之后同汪琨泉一起,前往餐厅与相亲对象和他母亲见面。
18:30出校门。
19:30银皇后餐厅(市中心)。
21:00吃完晚饭,之后与相亲对象看电影。
21:45电影开场,之后与相亲对象去酒吧喝酒。
24:00回到宿舍
死者唐学博死亡时间在当晚21点之前。从王凤白口供看,唐学博回家的时候,王凤白已经同汪琨泉离开了学校。从学校到餐厅大概要1个小时的时间,如果王凤白中途离开杀人返回时间上是来不及的,之后也是跟相亲对象在一起,单独离开可能性不高,并且从现场留下的陌生脚印看,是一个身高170cm左右的男性,与王凤白不符。所以虽然王凤白有杀人动机,但排除其杀人嫌疑。
5).汪琨泉口供分析
2020年6月27日(陪同王凤白相亲)
18:10发微信询问王凤白是否可以出发。
18:30出校门。
19:30银皇后餐厅(市中心)。
21:00吃完晚饭,送相亲对象母亲回家。
22:00回到学校
不在场证据充分,与王凤白一样,若中途离开杀人时间不够,并且引人怀疑。所以汪琨泉不可能杀害唐学博。
6).保安吴志华与郑大同
引用
案发当晚8点半本应由保安郑大同负责巡楼,但当时他乡下的老婆打电话来商量老家拆迁的事,于是请另一位保安吴志华先帮他顶班。

说明吴志华是临时被要求去巡楼的,所以不可能提前安排布置进行有预谋的杀人。而且吴志华并没有杀害唐学博的动机。(除非他又嘴炮骂人了?)
如果是郑大同杀人,那么他势必要避开吴志华走紧急逃生通道来到六楼,因为从唐学博坐电梯来到6楼以后没有其他人乘坐过电梯来到6楼,并且电梯有监控,说自己不能巡楼还做楼里的电梯不是很奇怪吗。这时他还在打电话,电话对面的老婆很可能会听见他杀人的过程。而且他要在吴志华离开后才能离开,也就是当晚20点30分以后,时间上虽然来得及,但是很容易被妻子发现,而且他也没有杀害唐学博的动机。
所以保安吴志华与郑大同两人均不可能杀害唐学博,除非合谋杀人。(这唐学博得得罪多少人啊)
综上所诉,杀害唐学博的只能是曹一鸣与金肖戋,其中金肖戋的作案嫌疑更大。

    3.杀人手法:
引用
在书房找到死者的手机。

唐学博每天回家之后都会简单打扫房间,回到书房工作。推论:唐学博当天回家已经打扫过了房间,且来到书房之后,因为有人按响门铃从而导致被害。
疑点①.藤编小盘子
引用
李聃弯着腰检查矮书柜的台面,在靠近衣帽架的位置上发现了一个圆形的灰尘空白区。李聃拿起地上的藤编小盘子,轻轻地覆在空白区上,然后直起身子观察——完全重合!这小盘子直径只有8厘米,地上散落的东西没一件能放进去。

推论:小盘子是用来装钥匙的。本来是放在衣帽架附近,应该就是随手放什么东西的,进门一般第一件事是脱鞋,然后将开门钥匙放起来,那么这里就可以用到小盘子了。
1.反锁的房门
引用
用钥匙可以在屋外或屋内给门上锁或开锁,效果也是一样的:把手能旋动但门打不开,而且钥匙上锁所操控的锁舌和反锁旋钮所操控的锁舌截然不同。这点已经确认过,现场的门锁确确实实是被反锁旋钮反锁了,绝不是用钥匙上锁。

这说明601号房间的房门仅仅是被反锁而没有被钥匙锁上。
那么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大胆的结论,凶手是从房门离开之后才使得房门被反锁。所以凶手是明目张胆离开的房间,利用某种诡计机关使得房门被反锁,从而制造出密室杀人的假象。
引用
从矮书柜的所在的地面看过去,先是有一个直径8厘米高2-3厘米的藤编小盘子,一个带血的扳手,一本B6笔记本,一把三折伸缩雨伞,一个表面沾了一些血的男士长皮夹,一个用旧的手提包;衣帽架附近的地面上则丢着两件短袖衬衣,几个木衣架,和一个塑料衣夹。
“我跟金老师试着推门时,听到里面好像有东西掉下来的声音。”吴志华有些拿不准地回了句。“具体点。”李聃有些着急。“好像是什么木头的东西掉在了地上。”

根据口供,吴志华和金肖戋听到东西掉落的声音很可能是木衣架的掉落声,很可能与密室之谜有关。这里,应当是凶手制造完密室之后,用来制造反锁的机关还在门上挂着,所以就有了所谓的东西掉落的声音。当然也可以利用保安来完成反锁,但是就存在一个问题,如果没有反锁成功呢?就会被人发现诡计。所以保险起见还是凶手自己完成的反锁。
机关:利用几个木制衣架、塑料衣夹、B6笔记本。
衬衫掉落地板是因为完成诡计之后,衣架会掉落在地板上,使其显得不那么突兀。盘子应该是凶手用扳手击打死者头部时,掉落的。手提包和折叠雨伞很可能是本来就挂在衣帽架上而后被凶手取下的。
凶手使用木衣架倒挂在门把手上,再用另一个衣架挂在反锁旋钮上,使用夹子将两个衣架和反锁旋钮固定,如此,从外面转动把手会导致衣架滑落,从而使门反锁。或者利用衣架和夹子等制造类似鲁班锁的机关,使用门把手会使门反锁。我真的编不下去了
2.坠楼的尸体
疑点①.滴落的血迹
引用
法医在坠楼现场找到几滴尚未凝固的血液,根据血液形态判断,血是从601阳台垂直滴落下来的。

之前我们分析过,凶手应该是将现场布置好离开之后,使用某种手段使得唐学博在阳台坠落。
推论:唐学博确实是从601号房坠楼身亡,且坠楼前头伸在阳台栏杆外面,所以导致了楼下地面滴落的血迹。
疑点②.手摇式升降晾衣架
引用
金老师家的晾衣杆跟楼上曹一鸣家一样,都是自己加装的手摇式升降晾衣架。曹老师家我能理解。一家子衣服多,一件一件用撑衣杆弄上去确实不方便。可金肖戋就一个人住有必要吗?

很可能与金肖戋的恐高有关,因为害怕,所以需要晾衣架在低处放上去之后,再挪到高处晾晒,之后降下来收衣服,但是这个过程只需要抬头用撑衣杆晾衣服,似乎与恐高没什么关系。要么这个晾衣架的购买就是为了设计唐学博的死亡。
疑点③.登山绳
引用
死者坠楼时裤子上系着皮带。皮带上靠近尾椎的一节有被用力拉扯导致严重外翻变形的情况,上面还附着着一些疑似登山绳材质的纤维。
基本上有登山绳,登山杖,冲锋衣和山地鞋就够了,都是很常见的装备。

推论:唐学博曾经被人用登山绳固定在阳台那里,头朝外姿势,之后解开登山绳回收,导致唐学博坠落。从绑在死者家阳台的绳子上找不到有价值的线索,说明唐学博被用来固定的绳子并不是这一根。
根据石广生、王凤白、汪琨泉的口供,我们知道在上个月也就是2020年5月,石楠大学曾经组织过教师远足活动。其中就会用到登山绳,东西是大家自己保管。而此次活动中,金肖戋没有参加。根据石广生和王凤白的口供,金肖戋没参加是因为其有轻微恐高,当然也可能是假装自己恐高,以便排除自己的嫌疑。且我们可以看到学校低层也有很多空房间,如201、202、301等,金肖戋完全可以选择不是那么高的6楼,而去低层,毕竟他恐高,但也许是因为他喜欢这个屋。
引用
601和602两家阳台中间有一堵60厘米厚的隔断墙。目测阳台栏杆边缘相隔超过1米。所以,从602号房阳台栏杆探身出去也只能勉强看到601号房阳台的一部分。

所以其实从金肖戋家的阳台也可以使登山绳到达对面601的阳台。
1).如果是曹一鸣杀人。
那么首先他应该在自家阳台,用登山绳的一头固定在自家栏杆或手摇式晾衣架上,然后垂落绳子到达601号房阳台,将唐学博以头朝栏杆外的姿势将绳子穿过死者皮带,再将登山绳另一头固定在自家手摇式晾衣架上,拉住死者使其中心稳住。而后掐准时间,摇动晾衣架使其收紧导致唐学博重心外移,而后解开一头,让他坠楼身亡。但是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曹一鸣家的阳台栏杆上就会留下痕迹。但是李聃走到阳台往四周看了看。没有攀爬的痕迹,阳台各处,包括洗衣机,空调外机和栏杆上也都没有异常。不只是阳台栏杆,阳台各处都没有异常。所以如果使用绳子很难不留下痕迹。并且,之前已经说过,唐学博是回家收拾完家之后才遇害,凶手想要进入唐学博的家,必须要敲门,而住在隔壁的金肖戋很可能会听到声音。因此曹一鸣作案情况很低。
除非曹一鸣是尾随唐学博,在其进入家门后用扳手砸伤其后脑勺,而后制造右前额伤口,将其手机拿到书房,伪造其已经进入书房打扫完家的假象,所以手提包就在门口矮书柜旁边被发现。至于阳台的痕迹很可能是已经被曹一鸣处理掉了,或者根本就没有留下痕迹。
2).如果是金肖戋杀人。
同刚才说到的曹一鸣一样,金肖戋同样是利用登山绳和手摇式晾衣架完成的。首先他先将登山绳一头绑在自己家的手摇式晾衣架,而后他将登山绳通过阳台扔到601号房的阳台(这里可以绑一个重物保证会落到601,但是这样可能会让楼上的曹一鸣听到)或者使用长杆之类的东西用登山绳夹住,伸到对面阳台后碰触墙壁使绳子掉落到阳台(但是这个过程,一个恐高的人是不可能做得到的,所以如果要使用此方法,金肖戋就是伪装自己恐高)。回到601将绳子穿过唐学博的皮带,让唐学博头朝外姿势爬在阳台上,保证重心稳定,用同样原理将绳子扔回602阳台。回到602将绳子固定在手摇式晾衣架上,此时绳子状态应该是松弛状态。当然此刻也可以收紧绳子,但是这样的话晾衣架可能支撑不了多久。而后在保安过来敲门询问钥匙包,引导保安过去敲601房门的时候,转动晾衣架使得绳子收紧,唐学博被绳子拉扯重心前移,松开绳子一头,使得唐学博受力失衡,坠楼身亡。
此处使用的登山绳可以是金肖戋自己购买的也可以是使用唐学博家里的,但唐学博可能并不会将登山绳放在容易被人看见的地方,而且两个人关系并不好,所以金肖戋很难使用唐学博的登山绳,所以只能自己购买,使用完回收之后只需要藏起来即可,之后销毁。
3.案发过程
凶手:金肖戋
2020年6月27日晚
19点40分左右,金肖戋回到家,提前在阳台上绑好一头的登山绳,提前打开电脑准备好半点的教学。
20点16分左右,唐学博到达家门口,之后进屋收拾房间。凶手等唐学博到家之后敲响了唐学博家门,然后使用扳手造成唐学博右前额受伤。之后将登山绳从602搞到601后,然后回到601(此时601门是关上的并未上锁),发现唐学博醒了过来(将钥匙放进钱包,钥匙之前是放在小盘子里的,可能为前额受伤的时候,掉落到地面),然后对准唐学博后脑勺又是一下,然后通过之前说的手段将唐学博固定在阳台,并且在601阳台栏杆处绑绳子伪装凶手通过绳子逃走。而后使用机关关门,之后等保安巡楼发现自己放在电梯门口的钥匙包,使得保安过来敲门,然后去阳台松开绳子,让唐学博坠楼,等保安试图打开601房门的时候自己出来,制造不在场证明。
凶手:曹一鸣
2020年6月27日晚
20:00回到家,将登山绳通过之前所说的方法,垂落到楼下601的阳台,之后在紧急逃生通道等待回家的唐学博
20点15分45秒唐学博出电梯,曹一鸣后面尾随,等到唐学博掏出钥匙开门的时候,一扳手砸中其后脑勺。然后又制造其右前额伤口,将其钥匙通过他自己的手放进钱包里,伪造死亡信息,误导他人以为是金肖戋杀人。之后制造机关,使房门反锁(当然这里也可以利用保安来完成反锁,但是就存在一个问题,如果没有反锁成功呢?就会被发现诡计),将钥匙包放在电梯处,引导保安敲门(可是为什么他要引导呢?)。之后从紧急逃生通道回到自己房间,等待保安的巡逻,观察保安离开7楼之后,估算时间,收回绳子使唐学博坠楼身亡。

    4.杀人动机:

凶手:金肖戋
疑点①.黑白照
金肖戋今年26岁,照片上7岁,也就是大概19年前的照片——即2001年,那时候已经开始彩照了,而金肖戋的照片还是黑白,要么是家里很穷只拍得起黑白的?要么就是黑白照是为了纪念什么人,比如他哥哥,其实他哥哥已经死了,甚至可能是跳楼自杀,所以金肖戋恐高,因为亲眼目睹了哥哥的死亡。并且电视机柜子上只摆了这么一张照片还是小时候的,很可能是长大后他们兄弟两人再也没有过合照,这是唯一一张。
引用
最近校内有传闻,说他与日前被深挖出来的“冒名顶替上大学 ”之事似乎有不少瓜葛。
那天等电梯的时候碰见唐老师。他喝得很醉。一见到我就抓着我的手说‘乡巴佬没见识。这么点事就寻死觅活的,活该

金肖戋和他哥哥长得很像,所以可能唐老师当时喝醉了误以为金肖戋是他的哥哥,也就有了这么一句话。至于为什么会有这么一句话,很可能是与“冒名顶替上大学”这件事有关,唐学博曾经使用自己的权利将本来应该上大学的金肖戋的哥哥替换成了别人,从而导致了金肖戋哥哥的死亡。金肖戋杀害唐学博就是替他哥报仇。
疑点②.钢笔
引用
“奇怪。这金老师年纪不大,怎么会用这么老气的钢笔呢?”孟轲用手肘顶了下李聃,小声说道。

可能是家人送的,所以一直保存到了现在。大胆猜测是他哥哥送的钢笔,或者本身就是他哥哥用的钢笔。

凶手:曹一鸣
可能与死者唐学博一起参与了“冒名顶替上大学”这件事,从而遭到死者的勒索,因为曹一鸣三个月前才刚刚装修好房子,一时半会儿不会拿出那么多钱,死者已经要被学校赶走回到乡下住,肯定是步步紧逼,所以曹一鸣一不做二不休,干脆设计了这个方法杀死了唐学博,并且还能嫁祸给金肖戋。(这里金肖戋可能真的是因为唐学博害死他哥哥,而来到的学校想要复仇,结果被人先下手为强。或者只是想讨个说话?)

综上所述,凶手为曹一鸣或者金肖戋都比较合理,如果二人合谋的话就不会存在陷害金肖戋的情况了,除非曹一鸣没听懂唐学博说的那个关于汪琨泉和王凤白的笑话。
匿名
| 发表于 2020-8-5 10:44:03
从现场的脚印和对脚印的推断来看凶手是曹一鸣和金肖戈其中一个,虽然曹一鸣因为搞化学手机指纹被腐蚀掉了,而且八点一后是自己一个人在房间里有作案时间。但是他是个心思细腻的人从他玩孔明锁和为了不影响女儿学习就让她们搬去新房住可以看出,女儿马上中考他不可能在这种时候冒风险杀人。
       再看金肖戈,八点五十七分时停止讲课去开门然后回来继续上课一步也没离开过,看似没问题但是十秒钟后和吴志华用力拍门后出来的是谁?如果是金肖戈那么金肖戈上课的学生的证词就有问题,唯一的可能就是有两个金肖戈,或者说金肖戈不是独居而是和他极为相似的哥哥同居,还有警察来问口供时金肖戈去了洗手间一趟。出来时他的第一句话是“不好意思久等了,两位警官想了解什么”,这说明他进洗手间是一个人出来又是另一个人。
       动机首先就是这个唐教授经常冷嘲热讽金肖戈喜欢王凤白心里早就积怨已久,王凤白相亲的被金肖戈知道了于是心情低落,这是唐教授又开启冷嘲热讽模式 ,两人发生口角,所以唐教授喝醉后才会说出那句话,而金肖戈之所以说出这件事就是为了转移注警察的意力。
匿名
| 发表于 2020-8-5 11:02:56
多余的密室,凶手是金肖戋
匿名
| 发表于 2020-8-5 12:01:12 | 2020-8-6 19:45编辑
凶手是曹一鸣
分析过程如下
一,死者信息
死者:唐学博,男,今年9月满60岁,身高1米62,体重46公斤:石楠大学中文系教授,研究方向是古汉语文学。冒名顶替,有生活规律,轻微洁癖,快要退休,嘲笑别人……
死亡时间:6月27日20:57
死亡原因:高空坠亡。
案发现场:
                死者颅脑损伤严重,身上有多处骨折,重要脏器被刺破引起内出血。死者头部有两处被钝器击打形成的伤,一处在后脑勺一处在右前额,伤口不致命且都有生活反应。在死者家里找到的带血扳手与死者头部伤口吻合,可认定为致伤工具。法医在坠楼现场找到几滴尚未凝固的血液,根据血液形态判断,血是从601阳台垂直滴落下来的。对尸体进行血检时发现死者生前一直在服用抗抑郁药物;被害当晚曾喝过酒,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0毫克。(含量大约使人发醉)解剖尸体发现死者患有多种基础疾病,包括冠心病,高血压等。
                  矮书柜前方地面上发现的少量血迹属于死者,扳手上的血迹也属于死者。扳手把手上没有指纹。死者钱包外部及内侧均沾有血迹,但外部血迹较少,内侧血迹则来自于被夹在钱包内的一把沾满死者血迹的钥匙,已确认是死者家大门钥匙,也因此钱包内的血迹大致呈现为钥匙的形状。钥匙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右手血指纹,钱包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左手部分指头的血指纹。死者坠楼时裤子上系着皮带。皮带上靠近尾椎的一节有被用力拉扯导致严重外翻变形的情况,上面还附着着一些疑似登山绳材质的纤维。警方在保安吴志华捡到的钥匙包上没找到任何可疑的生物检材。


二,嫌疑人信息汇总与判断
汪琨泉(被讽刺)
男,55岁,身高172,体重68公斤;石楠大学数学系教授,研究方向是应用数学;3月份起妻子陪儿子在国外读书,目前独居。
王凤白(被讽刺)
女,30岁,身高156,体重45公斤;石楠大学英文系教师;入职已有7年;目前单身,但传闻她与汪琨泉有染。
王与汪7点半,约在市中心的银皇后西餐厅,而且有不在场正明,我们9点左右吃完饭。”汪琨泉替王凤白解围:“我提议由我来送对方的母亲回家,让年轻人自己找点乐子。”
“换而言之,你们不是一道回来的?”
“不是。”汪琨泉说:“把对方母亲安顿好后,我回到学校差不多10点了。”

金肖戋(有冲突)
引用
男,26岁,身高175,体重66公斤;石楠大学数学系助教;今年刚进入学校工作;目前单身独居;与数学系教授汪琨泉的关系十分要好。
“8点57分。”
“这么准确?”李聃有些吃惊地盯着金肖戋。
“因为从8点半起我刚好在书房跟一个学生视频上课。”金肖戋面露难色地请求道:“麻烦两位警官帮我保密。我知道学校不允许老师接私活,但那是我一朋友的小孩,今年准备中考了,所以才要我帮辅导一下数学。”
“明白。”李聃点点头:“与案情无关的事,我们不会多嘴。”
“谢谢。”金肖戋似乎放下了心头大石。
“视频上课一般几点到几点?”孟轲言归正传。
“8点半到9点15分。每周两次,周三一次,周五一次。”

石广生(有冲突)
男,26岁,身高178,体重59公斤;石楠大学化学系助教,今年刚进入学校工作;女朋友在外资企业工作;目前独居。
昨天晚上8点在办公室。曹教授正在跑一个实验,等到快9点结果才出来。然后就马上发短信告诉他。办公楼里和出入口都有监控,肯定是9点后才走的。当时发给教授的信息。发送时间是晚上8点58分。
也就是说以上几人都有完整的不在场证明,且时间并不充裕,

曹一鸣(有冲突)
男,45岁,身高170,体重74公斤;石楠大学化学系副教授,研究方向是药物化学;与妻子育有一女,三人均住在宿舍内。
1,反应
,站定在曹一鸣家门前,李聃敲了敲朗声说道:“曹先生好,我们是警察。”
没有人应。
“曹先生?”
李聃跟孟轲对了一眼:这货不是潜逃了吧?
就在他们准备问局里要曹一鸣的手机号好联系他时,屋内突然传来乒乒乓乓的声音。
“曹先生?”孟轲抓紧机会又敲了敲门叫道。
“来了来了。”门内传来了一道不紧不慢的声音。
李聃和孟轲等了十来秒,曹一鸣终于开门了:“警官你好。请进。”
“谢谢。”等曹一鸣关好门后,孟轲问:“你在忙?”
曹一鸣不知在思考什么,过了半天才反应过来:“啊,不好意思。”他把客人带到沙发,然后指了指客厅一角的书桌:“请坐请坐。我刚才在做事满脑子都在思考,所以没注意到门口的动静。请两位不要见怪。”
对鲁班锁很熟练,别看他身形五大三粗动作慢吞吞,手指却相当灵活,那复杂的孔明锁在他手里像被翻出了花,几个推拉便换了样儿。(我跟金老师试着推门时,听到里面好像有东西掉下来的声音。好像是什么木头的东西掉在了地上。这小盘子直径只有8厘米,地上散落的东西没一件能放进去。难道,是少了什么?)
也就是说:从他在屋里的反应激烈到不紧不慢,曹一鸣一直在思考如何回答并藏匿一些东西,放入那个篮子中的就是他的鲁班锁
2,作案的方式
昨天晚上8点我一个人在家。”
“你太太和女儿呢?”
“老婆在医院值夜班,女儿去学校上晚自习。”
昨天我们研究了一个课题,7点左右开始跑实验。接着,我和助教石广生去学校饭堂吃了点东西。之后,他去实验室等结果,我则回家写实验过程的文档。(从受伤程度来看,晕厥时间应该比较长。加上当晚死者曾喝过酒,保守估计得晕上一个小时或以上。”)
也就是说:曹一鸣支开了妻女就是为了让自己的行动更加方便,曹一鸣先在七点多的时候进入将其击晕,然后通过绳子下到501房间离开。等他差不多醒了,之后再从正门进入,借用了12楼的登山绳(石正在做实验,所以可以拿到)勒住他的腰带使其坠落,制造假象。

按规定我先搭电梯到了顶楼。接着走进两边的防火门,看看有没有什么异常。如果没有就在楼道内设置的保安点打卡。然后从紧急楼梯往下走一层,继续检查。”
也就是说保安的搜查是从上至下,曹一鸣正好利用了这一点向下离开,又由于钱包掉在6层,而又不是金老师的,所以曹一鸣为正门进入
3,指纹的破绽
曹老师,你的手指怎么没指纹?”孟轲警觉起来。
“这很正常。搞化学的经常接触腐蚀性物质,久而久之指纹就会磨掉了。
但由科学实际可知
最新的科学研究表明,手指表面的乳突线花纹在人体还处于胚胎阶段时就已经形成,其花纹是由染色体决定的。染色体是细胞核中载有遗传信息的物质,主要由DNA和蛋白质构成,带有遗传信息的DNA片段被称为基因。
基因最终“塑造”人体的过程简单来说就是,遗传信息被传递给信使RNA,经过信使RNA“翻译”后再传递给蛋白质,最终蛋白质按照“遗传信息图纸”照葫芦画瓢形成人体各组织。
每个人的基因是稳定的,因此据以形成的乳突线花纹也是不变的。因而,一些犯罪分子想通过刀割、火烧、化学物质腐蚀等方法破坏皮肤组织,进而破坏指纹以逃避法律制裁,事实上是没用的。人体皮肤具有自愈能力(这种自愈不是任性的,而是以自身基因为依据),一旦新的皮肤产生,一模一样的乳突线花纹就原地满血复活了。也就是说曹一鸣特意抹去了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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