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字为原文,红字为重要结论,引用内容均为原文。
凶手:金肖戋/曹一鸣
引用 警方发现死者是当晚20点15分25秒进入电梯的,约20秒后到达6楼。此后直至警察到达前,没有人乘坐电梯到过6楼。死者坠地后不久,保安郑大同便进入了路面监控范围查看尸体情况,时间是当晚的20点57分59秒,3分34秒后警方到场。
唐学博死亡时间是在2020年6月27日晚20点57分59秒左右,死因是高空坠亡。
引用 死者头部有两处被钝器击打形成的伤,一处在后脑勺一处在右前额,伤口不致命且都有生活反应。在死者家里找到的带血扳手与死者头部伤口吻合。从受伤程度来看,晕厥时间应该比较长。加上当晚死者曾喝过酒,保守估计得晕上一个小时或以上。
头部受伤时间是在2020年6月27日晚20点15分45秒到2020年6月27日晚20点57分59秒之间。
引用 虽然找到了不属于死者的新鲜足迹,却未能进行有效提取;只知道足迹主人应为男性,身高1米7以上,体重中等。
说明曾经有一名或多名?170cm左右身高的男性来到过死者家中。
引用 唐学博生活十分规律,每天结束教学后,都会去校外一家固定的餐厅吃饭,小酌两杯然后回家。回家后也没什么娱乐,通常是简单打扫一下房间,然后回书房工作。
所以跟唐学博住在一栋楼的人很容易发现他的生活规律,尤其是一起住了几年的,而且用心观察也能够发现。
引用 按规定我先搭电梯到了顶楼。接着走进两边的防火门,看看有没有什么异常。如果没有就在楼道内设置的保安点打卡。然后从紧急楼梯往下走一层,继续检查。
根据吴志华口供,每天巡楼时间基本是固定的,在晚上8点半左右。这件事住校老师应该都是知道的,或者凶手可以通过观察得知,从而躲避保安甚至利用保安。
疑点①.凶手如何离开房间引用 客梯只到12楼。若想去天台,需要从12楼的紧急楼梯往上走。楼梯尽头处有一扇不锈钢门。一般情况下天台的门是锁着的。钥匙由保安队队长保管。案发前后,钥匙没有出现丢失,被复制或被掉包的情况。
推论:凶手不可能在杀完人之后或者杀人之前藏身天台。
引用 在阳台找到一条绑在栏杆上的绳子。绳子的长度足以落到下一层。
从绑在死者家阳台的绳子上找不到有价值的线索,阳台外墙各个方向均未发现有被攀爬过的痕迹。501号房阳台和屋里各处有大量陈旧足迹。
阳台外墙没有攀爬过的痕迹→无人从外墙攀爬进入或离开,而501发现的足迹是陈旧足迹,没有新鲜的,所以凶手不可能通过601阳台的绳子离开。门口有吴志华与金肖戋,出门会直接装上,而且当时吴志华试图开门的时候,门是反锁的。除非三人合谋,否则凶手不可能在唐学博坠楼之后离开现场,那么凶手离开现场就是在唐学博坠楼之前。那么唐学博的坠楼则是凶手使用某种手段,让其在自己离开后坠楼,以便制造自己的不在场证明。
疑点②.死者头部的伤口引用 死者头部有两处被钝器击打形成的痕迹。一处在后脑勺一处在右前额。伤口不致命且都有生活反应。在死者家里找到的带血扳手与死者头部伤口吻合
后脑勺被钝器击打很好理解,死者是被人从背后用扳手打中后脑勺。但如果要打中死者的右前额,那必然是站在死者对面用左手使用扳手打中,那么凶手就可能是左利手;或者是凶手故意打中右前额,故意将警方引导进错误的调查方向。
引用 在门口附近的矮书柜前方的地面上发现了零星血迹
说明死者受伤位置可能是在矮书柜前方。
疑点③.钥匙包引用 “当我走到6楼的时候,我发现电梯前的地板上有一个钥匙包。”
推论:很可能凶手故意留下的,引导巡楼保安敲门询问,来制造自己的不在场证明。
疑点④.钱包指纹引用 死者钱包外部及内侧均沾有血迹,但外部血迹较少,内侧血迹则来自于被夹在钱包内的一把沾满死者血迹的钥匙,已确认是死者家大门钥匙,也因此钱包内的血迹大致呈现为钥匙的形状。钥匙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右手血指纹,钱包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纹以及左手部分指头的血指纹 。
说明钥匙是由死者放进的钱包,并且是在受伤后,否则钥匙和钱包上不可能有这么多的血迹。这说明死者被人砸晕之后很可能清醒过一次,或者死者被砸第一下的时候并没有晕倒。那么,问题来了,死者在自己快要被砸死的时候为什么要将钥匙放在钱包里呢?所以,这很有可能是死亡信息。死者生前就很喜欢开名字的玩笑,曾经开玩笑说汪琨泉跟王老师幽会时被发现,只要赶紧朝她身上泼水,别人就肯定分不出你们俩谁是谁了。
王凤白加上水就是王→汪,白→泉。
所以同理,钥匙被加在钱包里。钱钥匙包→金 月 戋→金肖戋。所以金肖戋有重大作案嫌疑。
因为钥匙只有死者唐学博的指纹,除非是有人用唐学博的左手捏钱包,右手放钥匙,否则只能是唐学博自己放的。
但是根据法医所说,从受伤程度来看,晕厥时间应该比较长。加上当晚死者曾喝过酒,保守估计得晕上一个小时或以上。那么死者真的能后期清醒过来制造死亡信息吗?
如果是有人栽赃的话,那此人势必也听懂了上次爬山唐学博所讲的玩笑,此人肯定是参与了此次爬山的人。至于为什么栽赃金肖戋,自然是因为他就住在死者旁边,而且当天也在家,金肖戋每日回家时间基本也是固定的,所以很容易发现。而这也从侧面也印证了,如果凶手是金肖戋的话,那么他肯定不会看懂为什么唐学博要把钥匙放进钱包,也就没管。
姓名 | 石广生 | 曹一鸣 | 金肖戋 | 王凤白 | 汪琨泉
| 房间号 | 1201 | 701 | 602 | 502 | 401
| 年龄(岁) | 26 | 45 | 26 | 30 | 55
| 身高(cm) | 178 | 170 | 175 | 156 | 172
| 体重(kg) | 59 | 74 | 66 | 45 | 68
| 职位 | 化学系助教 | 化学系副教授 | 数学系助教 | 英语系教师 | 数学系教授 |
1).石广生口供分析
2020年6月27日
20:00 独自一人在办公室等实验结果,办公楼出入口有监控。
20:58 给曹一鸣教授发送短信告知实验结果,而后离开办公室。
不在场证明并不充分,实验结果可以伪造,或者敲晕唐学博布置好现场之后再回到办公室等实验结果。但办公楼有监控,出入会被拍到,虽然可以利用登山绳爬楼上下,但风险比较高,对体力有一定的要求,而且可能会被人发现。若其没有撒谎,那么正常离开办公楼前,死者唐学博就已经坠楼。
2).曹一鸣口供分析引用 阳台往四周看了看。没有攀爬的痕迹,阳台各处,包括洗衣机,空调外机和栏杆上也都没有异常。
说明无人曾经通过攀爬经过、到达、离开701。
2020年6月27日
19:00 跑实验,,和助教石广生学校饭堂吃饭,之后回家写实验过程文档。
20:00 独自在家,妻子医院值夜班,女儿学校晚自习。
没有不在场证明。
疑点①.消失的指纹引用 “曹老师,你的手指怎么没指纹?”孟轲警觉起来。“这很正常。搞化学的经常接触腐蚀性物质,久而久之指纹就会磨掉了。”
一般要接触危险性化学品都是要戴手套工作的吧,或者曹一鸣觉得戴手套很费事不方便所以选择不戴?
疑点②.奇怪的声音引用 就在他们准备问局里要曹一鸣的手机号好联系他时,屋内突然传来乒乒乓乓的声音。李聃和孟轲等了十来秒,曹一鸣终于开门了
这里的乒乒乓乓声音是否是曹一鸣在收拾什么东西,不想让警察发现。而且他在警方询问自己是否在忙的时候,还迟疑/思考了很久,是否在唐学博被害当晚曹一鸣发现了什么(比如看到凶手,或者死者被挂在阳台上),但是他选择了隐瞒,所以显得紧张;或者他在思考昨晚的实验结果?
疑点③.买房引用 李聃身同感受般点点头:“也是。”然后话峰一转:“你在校外买房子了?”“是。3个月前刚装修好。但老婆说要先放几个月散散甲醛的味道才能入住,所以没急着搬。”
曹一鸣是副教授,妻子是儿科医生,两份职业都很赚钱,所以能够买房也很正常。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曾经参与过“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情拿到过不少好处,所以有钱买房装修。
3).金肖戋口供分析
2020年6月27日
19:00离开数学系办公室,去食堂吃饭,散步
19:40 回到宿舍,玩手机,刷视频
20:30书房跟学生视频上课
20:57保安敲门问钥匙包
21:00回到书房继续讲课
文中已经排除了金肖戋录屏嫌疑,故不做此说明。
疑点①.墨水引用 金肖戋左手推眼镜的时候,被孟轲发现手上蹭到了墨水 。
推论:金肖戋很可能是左利手。因为左手写字才会让左手蹭上墨水,除非写完字还用左手摸一遍,或者墨水洒了蹭到的。前面分析死者唐学博额头伤口的时候提到过,凶手很可能是左利手,这一点金肖戋符合。
疑点②.消失时间引用 当时我吓得用力拍601的门。金老师立刻跑出来问我怎么回事。
我也问了那个小孩,他说昨晚是从8点半准时开始上课,快9点的时候金老师对他说‘好像有人敲门,老师去看看’,随后就离开电脑前,过了一两分钟才回来。在此之前金老师一步也没离开过。
离开电脑前是因为吴志华敲门询问电梯门口钥匙包的事情。根据吴志华口供:我先敲了金老师的门,他说不是他的。让我去问问唐老师。接着,我去敲唐老师的门,但没人应。之后吴志华接到郑大同的对讲机,说唐学博跳楼的事情,而此时由于吴志华的拍门声导致了金肖戋再次出门询问怎么回事。由此,金肖戋出过两次门,一次是在吴志华敲自己家门的时候,一次是在吴志华拍打唐学博家房门的时候。但是根据学生的证供,并未提及金肖戋离开了两次,而且如果金肖戋没有回屋,吴志华是不会说金老师立刻跑出来。也就是说,在保安吴志华询问金肖戋钥匙包是否是他的之后,金肖戋回屋后,并没有回到书房,那么他去了哪里?而且询问一个钥匙包并不需要一两分钟给的时间,这里的立刻是否说明金肖戋一直在房门口等待?
时间线:吴志华敲响602房门(20点57分)→吴志华敲601房门(20点57分49秒左右)→唐学博坠楼(20点57分59秒左右)→吴志华继续拍601房门→金肖戋跑出来与吴志华一起推门→金肖戋回屋继续讲课
根据金肖戋口供:保安前脚刚走后脚我就听到他用力拍隔壁门的声音,敲响602房门到用力拍601房门之间距离时间能有大概1分钟左右。
金肖戋上课时间是每周三、周五的晚上20:30-21:15,很可能是利用学生制造自己不在场证明。
引用 金肖戋与数学系教授汪琨泉的关系十分要好。
所以他必然知道6月27日晚上,汪琨泉不会有急事需要他去处理。甚至可能会知道,当晚汪琨泉要陪同王凤白去相亲。所以选择了这一天来杀害唐学博很合理。
4).王凤白口供分析
2020年6月27日
17:30下课梳洗。
18:10收到汪琨泉微信,王凤白打电话后出门。之后同汪琨泉一起,前往餐厅与相亲对象和他母亲见面。
18:30出校门。
19:30银皇后餐厅(市中心)。
21:00吃完晚饭,之后与相亲对象看电影。
21:45电影开场,之后与相亲对象去酒吧喝酒。
24:00回到宿舍
死者唐学博死亡时间在当晚21点之前。从王凤白口供看,唐学博回家的时候,王凤白已经同汪琨泉离开了学校。从学校到餐厅大概要1个小时的时间,如果王凤白中途离开杀人返回时间上是来不及的,之后也是跟相亲对象在一起,单独离开可能性不高,并且从现场留下的陌生脚印看,是一个身高170cm左右的男性,与王凤白不符。所以虽然王凤白有杀人动机,但排除其杀人嫌疑。
5).汪琨泉口供分析
2020年6月27日(陪同王凤白相亲)
18:10发微信询问王凤白是否可以出发。
18:30出校门。
19:30银皇后餐厅(市中心)。
21:00吃完晚饭,送相亲对象母亲回家。
22:00回到学校
不在场证据充分,与王凤白一样,若中途离开杀人时间不够,并且引人怀疑。所以汪琨泉不可能杀害唐学博。
6).保安吴志华与郑大同引用 案发当晚8点半本应由保安郑大同负责巡楼,但当时他乡下的老婆打电话来商量老家拆迁的事,于是请另一位保安吴志华先帮他顶班。
说明吴志华是临时被要求去巡楼的,所以不可能提前安排布置进行有预谋的杀人。而且吴志华并没有杀害唐学博的动机。(除非他又嘴炮骂人了?)
如果是郑大同杀人,那么他势必要避开吴志华走紧急逃生通道来到六楼,因为从唐学博坐电梯来到6楼以后没有其他人乘坐过电梯来到6楼,并且电梯有监控,说自己不能巡楼还做楼里的电梯不是很奇怪吗。这时他还在打电话,电话对面的老婆很可能会听见他杀人的过程。而且他要在吴志华离开后才能离开,也就是当晚20点30分以后,时间上虽然来得及,但是很容易被妻子发现,而且他也没有杀害唐学博的动机。
所以保安吴志华与郑大同两人均不可能杀害唐学博,除非合谋杀人。(这唐学博得得罪多少人啊)
综上所诉,杀害唐学博的只能是曹一鸣与金肖戋,其中金肖戋的作案嫌疑更大。
引用 在书房找到死者的手机。
唐学博每天回家之后都会简单打扫房间,回到书房工作。推论:唐学博当天回家已经打扫过了房间,且来到书房之后,因为有人按响门铃从而导致被害。
疑点①.藤编小盘子引用 李聃弯着腰检查矮书柜的台面,在靠近衣帽架的位置上发现了一个圆形的灰尘空白区。李聃拿起地上的藤编小盘子,轻轻地覆在空白区上,然后直起身子观察——完全重合!这小盘子直径只有8厘米,地上散落的东西没一件能放进去。
推论:小盘子是用来装钥匙的。本来是放在衣帽架附近,应该就是随手放什么东西的,进门一般第一件事是脱鞋,然后将开门钥匙放起来,那么这里就可以用到小盘子了。
1.反锁的房门引用 用钥匙可以在屋外或屋内给门上锁或开锁,效果也是一样的:把手能旋动但门打不开,而且钥匙上锁所操控的锁舌和反锁旋钮所操控的锁舌截然不同。这点已经确认过,现场的门锁确确实实是被反锁旋钮反锁了,绝不是用钥匙上锁。
这说明601号房间的房门仅仅是被反锁而没有被钥匙锁上。
那么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大胆的结论,凶手是从房门离开之后才使得房门被反锁。所以凶手是明目张胆离开的房间,利用某种诡计机关使得房门被反锁,从而制造出密室杀人的假象。
引用 从矮书柜的所在的地面看过去,先是有一个直径8厘米高2-3厘米的藤编小盘子,一个带血的扳手,一本B6笔记本,一把三折伸缩雨伞,一个表面沾了一些血的男士长皮夹,一个用旧的手提包;衣帽架附近的地面上则丢着两件短袖衬衣,几个木衣架,和一个塑料衣夹。
“我跟金老师试着推门时,听到里面好像有东西掉下来的声音。”吴志华有些拿不准地回了句。“具体点。”李聃有些着急。“好像是什么木头的东西掉在了地上。”
根据口供,吴志华和金肖戋听到东西掉落的声音很可能是木衣架的掉落声,很可能与密室之谜有关。这里,应当是凶手制造完密室之后,用来制造反锁的机关还在门上挂着,所以就有了所谓的东西掉落的声音。当然也可以利用保安来完成反锁,但是就存在一个问题,如果没有反锁成功呢?就会被人发现诡计。所以保险起见还是凶手自己完成的反锁。
机关:利用几个木制衣架、塑料衣夹、B6笔记本。
衬衫掉落地板是因为完成诡计之后,衣架会掉落在地板上,使其显得不那么突兀。盘子应该是凶手用扳手击打死者头部时,掉落的。手提包和折叠雨伞很可能是本来就挂在衣帽架上而后被凶手取下的。
凶手使用木衣架倒挂在门把手上,再用另一个衣架挂在反锁旋钮上,使用夹子将两个衣架和反锁旋钮固定,如此,从外面转动把手会导致衣架滑落,从而使门反锁。或者利用衣架和夹子等制造类似鲁班锁的机关,使用门把手会使门反锁。我真的编不下去了
2.坠楼的尸体
疑点①.滴落的血迹引用 法医在坠楼现场找到几滴尚未凝固的血液,根据血液形态判断,血是从601阳台垂直滴落下来的。
之前我们分析过,凶手应该是将现场布置好离开之后,使用某种手段使得唐学博在阳台坠落。
推论:唐学博确实是从601号房坠楼身亡,且坠楼前头伸在阳台栏杆外面,所以导致了楼下地面滴落的血迹。
疑点②.手摇式升降晾衣架引用 金老师家的晾衣杆跟楼上曹一鸣家一样,都是自己加装的手摇式升降晾衣架。曹老师家我能理解。一家子衣服多,一件一件用撑衣杆弄上去确实不方便。可金肖戋就一个人住有必要吗?
很可能与金肖戋的恐高有关,因为害怕,所以需要晾衣架在低处放上去之后,再挪到高处晾晒,之后降下来收衣服,但是这个过程只需要抬头用撑衣杆晾衣服,似乎与恐高没什么关系。要么这个晾衣架的购买就是为了设计唐学博的死亡。
疑点③.登山绳引用 死者坠楼时裤子上系着皮带。皮带上靠近尾椎的一节有被用力拉扯导致严重外翻变形的情况,上面还附着着一些疑似登山绳材质的纤维。
基本上有登山绳,登山杖,冲锋衣和山地鞋就够了,都是很常见的装备。
推论:唐学博曾经被人用登山绳固定在阳台那里,头朝外姿势,之后解开登山绳回收,导致唐学博坠落。从绑在死者家阳台的绳子上找不到有价值的线索,说明唐学博被用来固定的绳子并不是这一根。
根据石广生、王凤白、汪琨泉的口供,我们知道在上个月也就是2020年5月,石楠大学曾经组织过教师远足活动。其中就会用到登山绳,东西是大家自己保管。而此次活动中,金肖戋没有参加。根据石广生和王凤白的口供,金肖戋没参加是因为其有轻微恐高,当然也可能是假装自己恐高,以便排除自己的嫌疑。且我们可以看到学校低层也有很多空房间,如201、202、301等,金肖戋完全可以选择不是那么高的6楼,而去低层,毕竟他恐高,但也许是因为他喜欢这个屋。
引用 601和602两家阳台中间有一堵60厘米厚的隔断墙。目测阳台栏杆边缘相隔超过1米。所以,从602号房阳台栏杆探身出去也只能勉强看到601号房阳台的一部分。
所以其实从金肖戋家的阳台也可以使登山绳到达对面601的阳台。
1).如果是曹一鸣杀人。
那么首先他应该在自家阳台,用登山绳的一头固定在自家栏杆或手摇式晾衣架上,然后垂落绳子到达601号房阳台,将唐学博以头朝栏杆外的姿势将绳子穿过死者皮带,再将登山绳另一头固定在自家手摇式晾衣架上,拉住死者使其中心稳住。而后掐准时间,摇动晾衣架使其收紧导致唐学博重心外移,而后解开一头,让他坠楼身亡。但是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曹一鸣家的阳台栏杆上就会留下痕迹。但是李聃走到阳台往四周看了看。没有攀爬的痕迹,阳台各处,包括洗衣机,空调外机和栏杆上也都没有异常。不只是阳台栏杆,阳台各处都没有异常。所以如果使用绳子很难不留下痕迹。并且,之前已经说过,唐学博是回家收拾完家之后才遇害,凶手想要进入唐学博的家,必须要敲门,而住在隔壁的金肖戋很可能会听到声音。因此曹一鸣作案情况很低。
除非曹一鸣是尾随唐学博,在其进入家门后用扳手砸伤其后脑勺,而后制造右前额伤口,将其手机拿到书房,伪造其已经进入书房打扫完家的假象,所以手提包就在门口矮书柜旁边被发现。至于阳台的痕迹很可能是已经被曹一鸣处理掉了,或者根本就没有留下痕迹。
2).如果是金肖戋杀人。
同刚才说到的曹一鸣一样,金肖戋同样是利用登山绳和手摇式晾衣架完成的。首先他先将登山绳一头绑在自己家的手摇式晾衣架,而后他将登山绳通过阳台扔到601号房的阳台(这里可以绑一个重物保证会落到601,但是这样可能会让楼上的曹一鸣听到)或者使用长杆之类的东西用登山绳夹住,伸到对面阳台后碰触墙壁使绳子掉落到阳台(但是这个过程,一个恐高的人是不可能做得到的,所以如果要使用此方法,金肖戋就是伪装自己恐高)。回到601将绳子穿过唐学博的皮带,让唐学博头朝外姿势爬在阳台上,保证重心稳定,用同样原理将绳子扔回602阳台。回到602将绳子固定在手摇式晾衣架上,此时绳子状态应该是松弛状态。当然此刻也可以收紧绳子,但是这样的话晾衣架可能支撑不了多久。而后在保安过来敲门询问钥匙包,引导保安过去敲601房门的时候,转动晾衣架使得绳子收紧,唐学博被绳子拉扯重心前移,松开绳子一头,使得唐学博受力失衡,坠楼身亡。
此处使用的登山绳可以是金肖戋自己购买的也可以是使用唐学博家里的,但唐学博可能并不会将登山绳放在容易被人看见的地方,而且两个人关系并不好,所以金肖戋很难使用唐学博的登山绳,所以只能自己购买,使用完回收之后只需要藏起来即可,之后销毁。
3.案发过程
凶手:金肖戋
2020年6月27日晚
19点40分左右,金肖戋回到家,提前在阳台上绑好一头的登山绳,提前打开电脑准备好半点的教学。
20点16分左右,唐学博到达家门口,之后进屋收拾房间。凶手等唐学博到家之后敲响了唐学博家门,然后使用扳手造成唐学博右前额受伤。之后将登山绳从602搞到601后,然后回到601(此时601门是关上的并未上锁),发现唐学博醒了过来(将钥匙放进钱包,钥匙之前是放在小盘子里的,可能为前额受伤的时候,掉落到地面),然后对准唐学博后脑勺又是一下,然后通过之前说的手段将唐学博固定在阳台,并且在601阳台栏杆处绑绳子伪装凶手通过绳子逃走。而后使用机关关门,之后等保安巡楼发现自己放在电梯门口的钥匙包,使得保安过来敲门,然后去阳台松开绳子,让唐学博坠楼,等保安试图打开601房门的时候自己出来,制造不在场证明。
凶手:曹一鸣
2020年6月27日晚
20:00回到家,将登山绳通过之前所说的方法,垂落到楼下601的阳台,之后在紧急逃生通道等待回家的唐学博
20点15分45秒唐学博出电梯,曹一鸣后面尾随,等到唐学博掏出钥匙开门的时候,一扳手砸中其后脑勺。然后又制造其右前额伤口,将其钥匙通过他自己的手放进钱包里,伪造死亡信息,误导他人以为是金肖戋杀人。之后制造机关,使房门反锁(当然这里也可以利用保安来完成反锁,但是就存在一个问题,如果没有反锁成功呢?就会被发现诡计),将钥匙包放在电梯处,引导保安敲门(可是为什么他要引导呢?)。之后从紧急逃生通道回到自己房间,等待保安的巡逻,观察保安离开7楼之后,估算时间,收回绳子使唐学博坠楼身亡。
凶手:金肖戋
疑点①.黑白照
金肖戋今年26岁,照片上7岁,也就是大概19年前的照片——即2001年,那时候已经开始彩照了,而金肖戋的照片还是黑白,要么是家里很穷只拍得起黑白的?要么就是黑白照是为了纪念什么人,比如他哥哥,其实他哥哥已经死了,甚至可能是跳楼自杀,所以金肖戋恐高,因为亲眼目睹了哥哥的死亡。并且电视机柜子上只摆了这么一张照片还是小时候的,很可能是长大后他们兄弟两人再也没有过合照,这是唯一一张。
引用 最近校内有传闻,说他与日前被深挖出来的“冒名顶替上大学 ”之事似乎有不少瓜葛。
那天等电梯的时候碰见唐老师。他喝得很醉。一见到我就抓着我的手说‘乡巴佬没见识。这么点事就寻死觅活的,活该
金肖戋和他哥哥长得很像,所以可能唐老师当时喝醉了误以为金肖戋是他的哥哥,也就有了这么一句话。至于为什么会有这么一句话,很可能是与“冒名顶替上大学”这件事有关,唐学博曾经使用自己的权利将本来应该上大学的金肖戋的哥哥替换成了别人,从而导致了金肖戋哥哥的死亡。金肖戋杀害唐学博就是替他哥报仇。
疑点②.钢笔引用 “奇怪。这金老师年纪不大,怎么会用这么老气的钢笔呢?”孟轲用手肘顶了下李聃,小声说道。
可能是家人送的,所以一直保存到了现在。大胆猜测是他哥哥送的钢笔,或者本身就是他哥哥用的钢笔。
凶手:曹一鸣
可能与死者唐学博一起参与了“冒名顶替上大学”这件事,从而遭到死者的勒索,因为曹一鸣三个月前才刚刚装修好房子,一时半会儿不会拿出那么多钱,死者已经要被学校赶走回到乡下住,肯定是步步紧逼,所以曹一鸣一不做二不休,干脆设计了这个方法杀死了唐学博,并且还能嫁祸给金肖戋。(这里金肖戋可能真的是因为唐学博害死他哥哥,而来到的学校想要复仇,结果被人先下手为强。或者只是想讨个说话?)
综上所述,凶手为曹一鸣或者金肖戋都比较合理,如果二人合谋的话就不会存在陷害金肖戋的情况了,除非曹一鸣没听懂唐学博说的那个关于汪琨泉和王凤白的笑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