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案(王岳案)
此案件关键在于杀人手法的破解。
在破解前,明确一个前提:凶手是日记中的已知六人之一,且凶手只有一人。
由第二案推导可知,凶手使用了有王岳字迹的纸条和来自于王岳的档案袋及照片等,在王岳死后,众人没有在他的背包里发现这些物品,而房间的其他地方都有大火,完整留存的可能性很低,那么就是被人提前带走了。
因为王岳如果诚心让张土姬拿走档案袋,没必要将档案袋放在那么危险的地方,他明知张可能出现平地摔而送命;如果他有意害人,也不会选择这种方式,因为如果张摔死了,尸体被发现时左手攥着字条,那么王无疑会被怀疑,档案袋被发现也是同理。如果说王岳去回收的话,则他会缺失不在场证明,同时要他亲自涉险去够档案袋也不太安全。总之,这样的做法对于王岳来说风险过大。
所以排除掉王岳在第二案中的作案可能。那么又因为字条和档案袋都提前被带走,则此人必定是第一案凶手了,否则王岳不会在活着的时候还将这种重要物件拱手送人。
而只有和张很亲近的人才会知道她的小脑不发达,所以必然是六人之一。同时犯下了一二两案。
那么既然前提成立,则晚上大家集合、直到发现王岳尸体的这段时间内,凶手没有办法避开其他人的眼睛进入房间杀人分尸和纵火,所以必然使用了机关。
这里有5个疑点:1.如何定时纵火;2.如何定时分尸;3.如何制造密室;4.为何分尸、制造密室及纵火;5.凶手是谁。
回答1:如何定时纵火?引用 1)我们到了王岳房间门口,房间门似乎被锁上了,可以转把手但无法打开
2)但是在房间中央的地上我们找到了一些融化的似乎是蜡烛泪一样的东西。
3)还有一圈缝线带着挺长的线头缠绕在房门内侧的门把手上,末端还有被烧焦的痕迹。 众人第一次看窗户看到了王岳的背影,上楼后尝试开门,下楼第二次看窗户王岳不见了、且发现火光,凶手如果单纯依靠延时装置无法做到如此精确,所以有极大可能是众人“转动门把手”的动作触发了凶手事先布置的机关。
由1)可得,在外侧的门把手转动也会牵动内侧的门把手,那么在门把手上的线也会跟着旋转,此前并没有着火,但是门把一转动就着火了,正是因为线的位置发生改变,接触到了房间中央地上的蜡烛,被烧断了。线断开后也能扯动尸体,让尸体从窗边倒下。简单的示意图如下:
本身凶手在房内已经洒了汽油,所以用蜡烛的目的只能是点燃,线本来接触不到放在地上的蜡烛火苗,但是门把转动后就会移动从而燃烧,火会沿着线蔓延,自然点着汽油。汽油的所在位置见下。
回答2:如何定时分尸?引用 一个男人正背靠着窗户右手撑在窗台上,从手臂上的纹身和体型来看,正是王岳。 接着上面的陈述。分尸首先需要时间,但是谁也不可能在看见王岳到灭火那么快的时间内把个大活人的四肢用铡刀切下来,只可能是事先就分尸了。其余人所见的王岳自然是已经被分尸的,之所以成人形,是因为用丝线将尸块缠绕(甚至是缝合),并将尸块组成的人形固定在了窗台边上。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王岳背对着我们(不让我们发现他的面容僵硬等问题)且必须用右手撑着窗台(不支撑住身体的话尸块就会倒塌)
门把手转动后线会跟着动,尸体上的丝线也会松,尸体就散架了。
汽油应该是涂在尸体上,这样燃烧较迅速,确保能将尸体上的丝线烧光。
回答3:如何制造密室?引用 大家顾不上看这肢体都是什么,手忙脚乱的到楼下准备拿水扑灭火势。但莫邓琦马上给我们科普汽油着火不能用水扑灭的,应该用沙子。
那时我注意了一下,防盗锁舌是伸出的,看来之前门确实被锁上,
夏雨诗说道,手指向了床底下,那里有一把钥匙。试了一下正是王岳房间的钥匙 既然锁舌伸出,毫无疑问是真锁上了。那么就有四种可能:
1.门外上锁,用机械装置运回门内(题目没交代门有没有缝,无法解)
2.门外上锁,人工扔回去
3.门内上锁,人在门外,机械装置将钥匙锁上(文中没有交代怎样转动才能锁门,无法解)
4.门内上锁,人在门内(窗户也从内锁上,没有其他缝隙和暗道,无出去的条件)
所以最有可能是凶手人为扔回去的。且发现尸体时场面较混乱,钥匙是在灭火后找到的,存在凶手进入房间后再趁乱放回的可能。
故凶手布置好现场的机关后将钥匙带出房间,从门外上锁,后来在大家进入房间灭火的时候,趁乱将钥匙丢在床下。
回答4:为何分尸、制造密室及纵火?
纵火的目的好解释,是为了掩盖尸体上的线痕。
分尸和密室的目的都是制造不可能犯罪,引发恐慌情绪。为接下来的连环杀人作准备。
回答5:凶手是谁?
凶手是孙梓阎。
首先,丝线的来源。
文中交代使用丝线的仅孙一人。
引用 一个大老爷们居然会喜欢绣十字绣这个东西。孙梓阎对此的反应是:“你们这些糙老爷们和大小姐都不会针线活, 可知有且仅有他携带并且会使用针线。那么缝合和固定尸体只能是孙梓阎。且下文有:引用 1)我们翻了翻孙梓阎的背包,背包里略有点空,没有太多的东西,包里还扔着一幅缝了一半线还没用完的十字绣2)一个小型的铡刀被扔在了屋子的一边,它的大小刚好拆分后可以放进我们的登山包里还能余下很多空间。 可证明:其一:线有富余,孙梓阎可以用来固定尸块。其二:孙梓阎的背包有空间容纳杀害王岳的铡刀。
其他辅证:
1.在案发时,按铃让所有人聚集在一起的也是孙。目的是让所有人见证不可能犯罪的发生,同时撇清自身纵火和分尸的嫌疑。
2.引用 他虽然没有王岳高,但是他这八块腹肌可是王岳没有的。 可知孙的体格强于王,有能力杀死后者。
3.本次野营的很多事项,包括提议出去玩、联系旅店老板、配备大背包等等,都是孙梓阎一手安排的,几乎可以坐实他犯罪策划者的身份。
第二案(张土姬案)引用 夏雨诗再次看了一下档案袋,档案袋的四个角上还有残留的胶布。孙梓阎探出脑袋看了一下外面发现阳台的外侧面上有一点残留的胶布。再往下看,正好能看见土鸡面目全非的尸体。按照阳台墙壁的高度来看,以土鸡的身高如果要摸到胶布的位置,那么脚肯定是要踮起来的,大半个身子都要探到外面。 根据上述描述可以推断,档案袋被用胶布贴在阳台外,土鸡坠楼是因为探出身去够档案袋。
此时有两种可能:可能1.凶手在场,将土鸡推了下去。可能2.凶手不在场,土鸡是自己不小心掉下去的。
对于可能1,如果凶手是趁土鸡垫起脚尖拿阳台外侧的档案袋时将她推下去,那土鸡必然会有所察觉,如果后者尖叫或抵抗,存在失误和被发现的可能。但是如果说凶手从一开始就在阁楼等待,确实是有时机趁机将土鸡推下楼行凶,但这样问题就出在了行凶时间上,在文中明确表示,在王岳死后直到张土姬尸体被发现前,大家都是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明的。三楼的孙梓阎和莫邓椅因为一夜没睡,互相监督对方,所以两人都没有行凶时间,提示说不存在叙诡,所以“我”不可能是凶手,“我”整晚抱着夏雨诗睡觉,她很难在“我”没有注意的情况下行凶。
综上,采纳可能2,也即,张土姬不是被人谋害的,而是死于他人特意设计的坠楼意外。文中曾提到,
引用 土鸡今天在办公室里一不小心又栽了个跟头,让我笑了半天。我脑海里又想起了土鸡上大学的时候也是经常走走平地就摔跤。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她的大脑太发达了导致了她的小脑不发达。哈哈。 因此,整个案发过程就是,张土姬为了拿被贴在阳台外的档案袋,垫起脚尖探出阳台,导致失去平衡坠楼身亡。
根据最开始的推理可知,王岳既然写了纸条给土鸡,就不可能再布置如此陷阱,否则被发现的风险太大。从而第一案的凶手孙梓阎就是第二案的罪魁祸首。只有孙梓阎能在杀死王岳后拿走王岳的纸条和档案袋。
其他需要解释的:
1.阁楼
引用 1)阁楼门没锁,孙梓阎用钥匙试了一下,另一把钥匙果然是阁楼的钥匙。阁楼的灯开着。地上的灰尘能够看到脚印,有些还重叠在一起,看起来应该是有2个人的脚印,我们比对了一下,所有人当中,因为土鸡最矮,只有土鸡是34号鞋,而王岳的脚最大,是45号鞋,这两个脚印应该是王岳和土鸡的。印象里昨天王岳死后我们到阁楼检查时也有看到较大的那串脚印,不过当时注意力都在找有没有人藏匿所以没放在心上。2)我们各自拿了房间的钥匙,剩下的钥匙就和钥匙串一起放在了一楼的桌子上。 第一是钥匙,众人将钥匙全放在了一楼的公共区域,因此任何人都能随意拿到阁楼的钥匙,包括凶手。
第二是脚印,凶手孙梓阎既然能拿到王岳的东西,也能拿到王岳的鞋,王岳的脚在所有人中最大,因此凶手完全可以穿着王岳的鞋去阁楼布置陷阱。凶手去阁楼是在杀害王岳之后、与众人一起见证第一案之前,众人检查阁楼发现脚印是在发现王岳尸体之后,时间上与题目描述吻合。
2.王岳与张土姬的情感纠葛
引用 对了,在学校的时候张土姬和王岳两个人曾经谈过恋爱,后来似乎是因为性格实在不合的原因两个人分手了。但在两人分手后很久,我一个人在街上逛街的时候看到两个人一起走进了一间酒店,只是当时土鸡的表情似乎有些不高兴。
引用 土鸡的左手攥着一个纸条,纸条上的文字正是王岳的笔迹。
“当初你因为门不当户不对抛弃了我,我拿着这些照片威胁你默默的跟了我这么多年,但是现在我累了,要回老家了,照片和原件我都放在档案袋里放在了阁楼的阳台上,你晚上趁他们都睡了没人的时候自己来取吧。” 王岳在两人恋爱时拍下了土鸡的艳照,分手后一直用艳照威胁土鸡和自己发生关系,所以土鸡的表情才会有些不高兴。
引用 厨房的角落里有几个看起来像是煤气罐的东西,土鸡刚想伸手打开,一旁的王岳一把打开了土鸡的手。“清楚这上面写的什么,你不要命了吗?”
这时候我们才看到,那个罐子上写的液氮。但是土鸡居然没发脾气,只是瞪了王岳一眼就默默走开了。 可见王岳还是有那么点关心土鸡的,所以说后续也是真心归还照片。
第三案(孙梓阎消失案)引用 1)孙梓阎突然说他有一个想法想去证实,让莫邓琦除非确认是自已人西外不要随便开门,然后出去了,我们到了一楼电子铃旁留了一个字条,字迹是孙梓阎写的,
“我有新发现大家从大门往南直走500米来找我”
我们几人对视了一下,往前走...我回头看了一眼,除了一楼大厅之外整栋楼一片漆黑,外面很黑,夏雨诗贴心打开手电筒给我们照明,可是到了地方,我们却并没有发现孙的影子,这时候旅店三楼偏西侧,距离上比较远,模糊能看见三楼那个亮灯的窗户上似乎有一个人的影子,可是距离实在太远我们看不清楚,莫邓琦打开了手机,透过手机摄像头的长焦画面我们看到了...
2)一进旅店大厅,我们就看到地上有着点状的血迹,顺着楼梯一直往上...如果有人下楼,这血迹一定会被破坏
我们沿着血迹到了三楼,血祭终点正是孙的房间,房门没锁...按照孙房门前地上血迹分布来看,如果孙要出去地上血迹一定会被破坏
我们接着还发现了一件更可怕的事情楼下的钥匙串不见了
3)旅店三楼由东到西,第七个房间,一楼厨房对面房间有人呆过的痕迹 这一起案件本质还是孙梓阎为了脱嫌自导自演的一场闹剧。
切入点在于1.众人确实看到了三楼偏西侧房间里有人 ;2.孙房间门口的血迹没有被破坏;3.警方发现某两个房间里有人呆过的痕迹。
先从切入点一来说,当时发现窗户上有孙的挣扎时周围环境是很漆黑的,况且隔了500米远,本身就看的不是很清楚,在日记中也用偏西侧这样模糊的说词,也就很显然存在“众人沿着血迹到达的孙的房间不是他们当时看到的那间房间”的可能性,如果能找出隔壁房间有过人的痕迹那么就有办法佐证这个可能,在文中提到警察发现了三楼七号房间有过呆过人的痕迹,这就是孙当时进行表演的房间。
再聊一下切入点二和切入点三,两个切入点是串起来的,要注意整栋楼只有一侧楼梯,而当众人听到铃声下楼时楼梯上并没有血点,这也说明血迹是当众人离开房间后才滴上去的,在文中说了血迹是从下滴到上,也就是说当众人离开后,孙立刻出来进行滴血之后进行表演藏在七号房间内,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孙房间门口和楼梯的血迹没有被破坏掉,在孙出来滴血之前他一直躲在某个地方不引人注意的地方,结合切入点三可以知道他当时躲在厨房对面的房间里,孙自己房间的布置是他在叫众人下来前就已经弄好的了。
钥匙串不见了正是因为孙要使用七号房间及一楼厨房对面的房间。
其它补充:1、我们进房间时看到的沾满血迹的绳子就是孙表演时用的那根,他表演完扔回自己房间的地上就行 2、从房间四溅血迹等描述可知,现场留下的血量过大,孙很难临时放了这么多血还能这么冷静且迅速的行动,所以推测现场的血液是孙之前提前准备好的血包(用他自己抽的血,可能抽取不止一次),只要在血包上插一个小孔就可以制造出案发现场所呈现的血滴四溅的景象。有一个小问题是:血液放久了是会凝固的,那么一种可能是他献血后偷偷拿走了经过专业处理的血袋(有点不太现实呢),另一种可能是他自行购买了凝血剂。
灵感来源:
引用 今天孙梓阎捂着胳膊回来,说今天他出去的时候心血来潮就跑去献血,现在感觉有点虚 孙应当有过多次献血经历,警察在血库中所得的血样是之前某次献血所得。
后续
1.莫邓琦案
首先,由于前夜李大美与夏雨诗抱着睡觉,不在场证明互相成立。几位死者自带不在场证明。则凶手只能是失踪的孙。
引用 1)只是刚到了一楼,我们就看见莫邓琦正背对着我们坐在厨房的地上。我小心翼翼的上去拍了一下莫邓琦,结果莫邓琦一下子倒在了地上,手上还拿着一块肉。
我强忍着恐惧摸了一下莫邓琦的颈动脉,已经凉的透透的,脖子上有一道深深的勒痕。
2)莫邓琦死因为窒息。死亡时间与日记描述时间大致相符。 莫邓琦背对着门在厨房吃饭时,被凶手从后偷袭勒死。凶手在旅馆活动不被发现,势必需要一个藏身的地方,那么厨房对面的房间是个不错的选择。根据第三案的推理,孙在装神弄鬼前也很可能躲在那里。
引用 莫邓琦打开了手机,透过手机摄像头的长焦画面,我们看到在那个亮灯的窗户上,孙梓阎正脸贴在窗上面目狰狞,满脸是血,
莫邓琦的手机则一直没有找到。 莫邓琦的手机拍照清晰,虽文中未点明,但无疑是可以证明当时孙所在位置并非其本人房间的,所以孙在杀人后将手机带走,以防留下视频或照片证据从而导致第三案被侦破。
2.夏雨诗案引用 1)电子铃声再次响起。可我已经没了开门的勇气。我鬼使神差的走到了窗边,向窗外看去。只见在土鸡的尸体旁边,夏雨诗正直挺挺的躺在地上,泛白的眼珠已经失去了所有的神采。
2)夏雨诗为多处刀伤失血性休克。 夏雨诗独自行动的原因无法得知,总之她就是落单后被凶手——即孙梓阎用刀刺死。
3.孙梓阎的去向引用 孙梓阎的尸体至今没有发现,我们在海边的一块大礁石上发现了血迹,经过和血库孙梓阎的献血血样比较,正是孙梓阎的血。旅店里滴落延伸至孙梓阎房间的血迹经对比也是孙梓阎的。怀疑孙梓阎可能被害之后被抛尸海中。在岛上一偏僻的角落,我们发现了一个已经熄灭的火堆,里面有雨衣和鞋被焚烧后的残留物。因为5月2日下了雨,小岛上的路有些泥泞,我们发现了不属于这些人的其他人的足迹,鞋子型号与这六个人均不相符。 从前面的推理可知,孙梓阎是策划一切的幕后真凶,因此孙梓阎并未死亡,礁石上的血迹也是他故意留下的,为了造成他被抛尸海中的假象。
火堆用来焚烧雨衣和鞋,雨衣是他行凶时所穿,可以防止血迹溅到自己身上、也可以避免留下痕迹;鞋是第二案用来伪造王岳脚印的大码鞋。
那么,孙梓阎究竟去哪了呢?第七人的足迹是谁的呢?这就和孙离岛的方式有关。
引用 1)快艇师傅案发期间不在场证明明确,他靠运送这些客人挣点外快,只有他一个人负责接送客人到那个小岛上。案发期间没有其他人通过他到达那个小岛。如果有别的船要到那个小岛,快艇师傅家住的那块区域的所有人都能一眼看到。我们调查了附近的人,都说没有看到其他船只通往小岛。海岛周围并没有发现其他的船只登陆痕迹,而且如果说游泳过去,那附近湍流比较多,理论上不能实现。2)快艇师傅说,在5月2日的早上,他接到了一个匿名消息,要他晚上8点去小岛岸边上之前他登陆的那个位置取一件货物运回来,并帮忙送到郊区一个废弃工厂。对方特意留言叮嘱那个货物挺沉,并直接网络支付了钱。快艇师傅觉得反正钱都收了他就去了,到达地点并没有看到人,只有一个挺沉的大木头箱子,他把大木头箱子送到地点之后就返回了。之后我们去了郊区那个工厂,只看到一个空的木头箱子,里面什么都没有。而那个支付的账号和短信发送人也是一个伪造身份证的账户。 由1)可知,孙梓阎的离岛既不是在明面上依靠船只接送,也不是依靠游泳。由2)可以推测,箱子原本很沉,之后警方检查发现空了,所以孙梓阎是藏身箱子中,委托快艇师傅运箱子离开小岛。
此时需要解决两个问题:1.藏身箱子可行吗?2.岛上无信号,短信是怎么回事?
对于问题1:
引用 只有地上剩下几个一立方米大小的木头箱子。我们好奇的打开箱子看了一下,木头箱子是用木板做成,木板之间有些小缝隙,里面是空的,估计是以前放器械用。 从大小来看,藏一个人完全没有问题;从氧气来看,木板之间有缝隙,可供孙梓阎在内呼吸。
对于问题2:
引用 今天孙梓阎炫耀一样的跟我说,当初他谈女朋友的时候,特意5月20号5点20分给女生发了个消息并且转账了520元。按照我对他的了解,那时候他肯定是在呼呼睡大觉。仗着自己计算机系出身,偷偷摸摸写一个定时转账发短信的小程序我也会! 尽管岛上没有手机信号,但孙梓阎完全能够在来之前,使用岛外的手机编写好一个定时发送订单的小程序,设定为5月2日早上发送给快艇师傅。
所以孙梓阎最后是到了郊区工厂后逍遥法外,而第七人的足迹属于快艇师傅,他去搬运箱子时留下脚印。
动机
动机其实题目中几乎没有描述,随便脑(瞎)补(编)一下。。
引用 1)孙梓阎看到了一条某市发现了一具被谋杀三个多月的女尸的热搜后,提出如果我们的App能够在热搜或者排行榜前列出现,那么可能可以作为我们度过这次难关的契机。只是这些平台的报价却让我们望而却步。
2)“我一个朋友的老板跟我谈过之后,决定对我们App的发展进行支持!”孙梓阎一进门就带来了好消息。
“代价呢?”土鸡还是一针见血。
“1年之后我们要独立运转,原创和独家内容比例超过50%,实现正盈利,盈利的部分,他们要抽成30%。”孙梓阎想了想说道。
“抽成30%这件事情先不说,就说他的这些要求,你觉得我们能达到吗?”土鸡看着孙梓阎。
“刚开始我觉得不能。但是他们承诺在1年期间会帮助我们进行包括热搜和App排行榜在内的宣传运作后,我觉得这件事情还是可以拼一把的。”孙梓阎的语气还是这么的充满了信心。
孙梓阎又说,金主爸爸为了评估我们团队的能力,要我们2周后交一个中篇推理案件,他们以此为蓝本帮我们宣传。 大众对于谋杀这类的新闻都是非常热衷的,如果遇到不可能犯罪,只怕讨论的热情会更加高涨。
孙梓阎为了提高App的热度,已经可以不择手段了。金主的支持,可能只是孙梓阎编造的幌子,他只不过想找个借口骗众人上岛实施不可能犯罪罢了。
(所以你把小伙伴都杀了,App还怎么运营下去啊?) |